这首词是张孝祥在公元1168年(宋孝宗乾道四年),由知潭州(今湖南长沙)调知荆南(荆州,今湖北江陵)兼荆湖北路安抚使时,洞湘江入沿庭湖所作。他前年为谏官所劾,罢任北归,也曾泛湘江而至洞庭,作《念奴娇·过洞庭》词,有“孤光自照,肝胆皆冰雪。短发萧骚襟袖冷”等语,流露出一种疾俗愤世的情绪,这一首写得心气平和多了。他从长沙出发,舟行至洞庭湖,前一段路程以“行尽潇湘”一笔带过,“到洞庭”三字引出下文。“楚天阔处数峰青”一句,写洞庭湖全景恰到好处。范仲淹《岳阳楼记》云:“衔远山,吞长江,浩浩汤汤,横无际涯”,是在岳阳楼上俯视洞庭之景。词人泊舟湖中,不复写湖之大如何如何,只说四围广阔,远处峰青,则规模可见,气象可想。“旗梢不动晚波平”,是官船晚泊时景象,呈现出大自然清幽的静态美。旗梢,即旗旓。船头所插旌旗上的飘带一丝不动,表明此刻的湖面,风平浪静,所以出现傍晚水波平静的景象,唯有鳞鳞细浪了。这样夕阳斜照湖面停泊的船舟,与辽阔的楚天,青色的山峰,共同构成一幅境界开阔而又幽静的山水画面。
下片写停船后泛览湖景所见。“红数一湾纹缬乱,白鱼双尾玉刀明”两句,不仅对仗工整,而且随着视野的转换,显示出另一番情趣,并给人一种红白鲜明的色彩感。“红数”,指生于水边的红色数草。南宋朱弁《曲洧旧闻》卷四云:“红数,即《诗》所谓游龙也。俗呼水红。江东人别泽数,呼之为火数。”唐代诗人杜牧《歙州卢中丞见惠名酝》:“犹念悲秋分赐,夹溪红数映风蒲。”而词中的“红数”与“白鱼”相对,更感到作者的构思精巧,观察入微。词人既写了远处一条水湾倒映出的红数图,又写了玉刀似的双尾白鱼。鱼称“双尾”而“明”,是跃出水面之鱼,静中见动。也有一种说法,“白鱼双尾玉刀明”指的是映在水中的弯月如同白色的双尾鱼,也好像闪耀着光芒的玉刀。“夜凉船影浸疏星”一句,以景语收结,尤耐人寻味。
这里作者变换出另一幅画面,而思绪已超越了时空对念的限制,直接转入夜景,使读者有更多的想象余地来思考这个过程。再从画面本身来看,是从行舟夜泊的角度落笔,摄取大自然中富有代表性的两种景象:一是疏星淡月,倒影湖中;二是水中船影遮盖着星空倒影。这不仅与前面的“楚天阔”、“晚波平”的自然景象相呼应,而且充分地展现了优美的词境。“夜凉”二字,既是词人的直感,又显示出流恋自然界的心态。
《诗经》中的民间歌谣,有很多用重章叠句的形式,但像《芣苢》这篇重叠得如此厉害却也是绝无仅有的。先以第一章为例:“采采”二字,以《诗经》各篇的情况而论,可以解释为“采而又采”,亦可解释为“各种各样”。有人觉得用前一种解释重复过甚,故取第二种。然而说车前草是“各种各样”的,也不合道理,应该还是“采而又采”。到了第二句,“薄言”是无意义的语助词,“采之”在意义上与前句无大变化。第三句重复第一句,第四句又重复第二句,只改动一个字。所以整个第一章,其实只说了两句话:采芣苢,采到了。这还罢了,第二章、第三章竟仍是第一章的重复,只改动每章第二、四句中的动词。也就是说,全诗三章十二句,只有六个动词——采、有、掇、捋、袺、襭——是不断变化的,其余全是重叠,这确实是很特别的。
这是一曲劳动的欢歌,是当时人们采芣苢(一说即车前草,一说为薏苡)时所唱的歌谣。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全是重章叠句,仅仅只变换了少数几个动词,其余一概不变,反复地表达劳动的过程,劳动成果的由少至多也就表达出来,充满了劳动的欢欣,洋溢着劳动的热情。
但这种看起来很单调的重叠,却又有它特殊的效果。在不断重叠中,产生了简单明快、往复回环的音乐感。同时,在六个动词的变化中,又表现了越采越多直到满载而归的过程。诗中完全没有写采芣苢的人,令人读起来却能够明白地感受到她们欢快的心情——情绪就在诗歌的音乐节奏中传达出来。清人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说:“读者试平心静气涵咏此诗,恍听田家妇女,三三五五,于平原旷野、风和日丽中,群歌互答,余音袅袅,若远若近,忽断忽续,不知其情之何以移,而神之何以旷。”这话虽说想像的成分多了些,体会还是很准确的。这种至为简单的文辞复沓的歌谣,确是合适于许多人在一起唱;一个人单独地唱,会觉得味道不对。袁枚曾经嘲笑地说:“三百篇如‘采采芣苢,薄言采之’之类,均非后人所当效法。今人附会圣经,极力赞叹。章斋戏仿云:‘点点蜡烛,薄言点之。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闻者绝倒。”(《随园诗话》)说《诗经》不宜盲目效仿,当然不错,但他所取的例子,实为不伦不类。一群人在野外采芣苢,兴高采烈,采而又采,是自然的事情,诗歌可以把这欢快表达出来。而一个人在那里把蜡烛芯剪了又剪,还唱着“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除了精神病,也没有别的解释了。这完全是文人制造出来的滑稽,并非《芣苢》不值得赞叹或绝对不可以效仿。
关于当时人们采芣苢的用处的问题,毛传说此草“宜怀任(妊)”即可以疗治不孕;又一种说法,是认为此草可以疗治麻风一类的恶疾。这两种说法在中医学上都没有根据。现 在中医以此草入药,是认为它有清热明目和止咳的功能,草籽据说可治高血压。这还罢了,也可以勉强地说,《诗经》时代的人是相信车前草是可以治疗不孕或麻风的。但即便如此,这诗仍然有不可理解之处:不孕或者家里人生了麻风,都是极苦恼的事情,不可能有一大群人为此而兴高采烈地一边采车前一边唱着歌的道理。拿方玉润所推想的情景来看这样的解释,尤其觉得不对劲。
所以应该给《芣苢》以另一种更合理的解释。清代学者郝懿行在《尔雅义疏》中所说的一句话:“野人亦煮啖之。”此“野人”是指乡野的穷人。可见到了清代,还有穷人以此为食物的。在朝鲜族(包括中国境内和朝鲜半岛上的),以车前草为食物是普遍的习俗。春天采了它的嫩叶,用开水烫过,煮成汤,味极鲜美。朝鲜族是受汉族古代习俗影响极大的民族,朝语至今保存了很多古汉语的读音。可以推想,中国古代民间也曾普遍以车前草为食物,只是到了后来,这种习俗渐渐衰退,只在郝懿行所说的“野人”中偶一见之,但在朝鲜族中,却仍旧很普遍。
以此释《芣苢》诗,就觉得容易理解了。按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云:“三月三日男女皆戴荠菜花。谚云:三月戴荠花,桃李羞繁华。”荠菜花实在说不上好看,只因荠菜是江南人所喜爱的野菜,对于穷苦人更是天之恩惠,故人们连它的花儿也生了偏爱。车前草较荠菜更为平常易得,想必很多年前,它更受老百姓的喜爱。如方玉润之说,想必每到春天,就有成群的妇女,在那平原旷野之上,风和日丽之中,欢欢喜喜地采着它的嫩叶,一边唱着那“采采芣苢”的歌儿。那真是令人心旷神怡的情景。生活虽是艰难的事情,却总有许多快乐在这艰难之中。
写西湖之春的诗词曲可谓汗牛充栋,然此曲别是一番情调。前三句写西湖繁华,抓住了游人在春风暖日中徜徉之感受,突出一个“闹”字,管弦、莺歌,更有花团锦簇;“不知音”二句乃言西湖春景之“宜”,即所谓“宜晴宜雨”,“宜酒宜诗”等等一西湖无时不美,无处不美;
最妙自然还在末三句,作者感受之细微与独到,是极饶创造性的。特别是末句,更是令人叹为观止!春之西湖与睡足了的西施醒来之比并,真可谓神来之笔,大可玩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