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山水隐逸诗,在盛唐已传为名篇。到清代,更受“神韵派”的推崇,同《题破山寺后禅院》并为常建代表作品。
此诗题曰“际王昌龄隐居”,一是指王昌龄出仕前隐居之处,二是说当时王昌龄不在此地。王昌龄及第时大约已有三十七岁。此前,他曾隐居石门山。山在今安徽含山县境内,即此诗所说“清溪”所在。常建任职的盱眙,即今江苏盱眙,与石门山分处淮河南北。常建辞官西返武昌樊山,大概渡淮绕道不远,就近到石门山一游,并在王昌龄隐居处住了一夜。
首联写王昌龄隐居所在。“深不测”一作“深不极”,并非指水的深度,而是说清溪水流入石门山深处,见不到头。王昌龄隐居处便在清溪水流入的石门山上,望去只看见一片白云。齐梁隐士、“山中宰相”陶弘景对齐高帝说:“山中何所有?岭上多白云。只可自怡悦,不堪持赠君。”因而山中白云便沿为隐者居处的标志,清高风度的象征。但陶弘景是著名阔隐士,白云多;王昌龄却贫穷,云也孤,而更见出清高。清人徐增说:“惟见孤云,是昌龄不在,并觉其孤也。”这样理解,也具情趣。
中间两联写诗人夜际王昌龄隐居处所见所感。颔联“松际露微月,清光犹为君”,诗人际在此处,举头望去,松树梢头,一弯明月慢慢升起,光照入室。“君”指王昌龄。说王昌龄虽不在这里了,明月多情,却仍来陪伴着他的客人。王昌龄隐居处清贫幽雅,只有一座孤零零的茅亭。“茅亭际花影,药院滋苔纹”,是说夜际茅亭,看见窗外团团花影,错落斑驳;而到院子里,则看见莳养的各种药草,依然生长得很好,只是由于长久没有人来往,路边已长满了青苔。这似乎只是写隐逸生活的情趣,其实字里行间流露了诗人对王昌龄没有坚持退隐的惋惜心情。
尾联就写诗人自己的归志以及对朋友的讽劝: “余亦谢时去,西山鸾鹤群。” “鸾鹤群”用江淹《登庐山香炉峰》“此山具鸾群,往来尽仙灵”语,与鸾鹤合群,与仙灵为伴,即表示要终身归隐。这里表达了诗人自己的心志,也有对朋友的期待。“亦”字很妙,此时王昌龄已登仕途,常建却借赞扬王昌龄归隐之处,说我也要跟随你一起归隐。这是故意这样说,是对王昌龄一种善意的讽劝。这是本诗的主题所在,是与题目《际王昌龄隐居》的意思相合的。也即是说,常建是在招王昌龄归隐,与本文开头所介绍的《鄂渚招王昌龄张偾》一诗同其旨趣。
这首诗的艺术特点确同《题破山寺后禅院》,“其旨远,其兴僻,佳句辄来,唯论意表”。诗人善于在平易地写景中蕴含着深长的比兴寄喻,形象明朗,诗旨含蓄,而意向显豁,发人联想。就此诗而论,诗人巧妙地抓住王昌龄从前隐居的旧地,深情地赞叹隐者王昌龄的清高品格和隐逸生活的高尚情趣,诚挚地表示讽劝和期望仕者王昌龄归来的意向。因而在构思和表现上,“唯论意表”的特点更为突出,终篇都赞此劝彼,意在言外,而一片深情又都借景物表达,使王昌龄隐居处的无情景物都充满对王昌龄的深情,愿王昌龄归来。但手法又只是平实描叙,不拟人化。所以,其动人在写情,其悦人在传神,艺术风格确实近王维、孟浩然一派。
这首诗是吊古怀乡之佳作。诗人登临古迹黄鹤楼,泛览眼前景物,即景而生情,诗兴大作,脱口而出,一泻千里。既自然宏丽,又饶有风骨。诗虽不协律,但音节浏亮而不拗口。真是信手而就,一气呵成,成为历代所推崇的珍品。传说李白登此楼,目睹此诗,大为折服。说:“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严沧浪也说唐人七言律诗,当以此为第一。足见诗贵自然,纵使格律诗也无不如此。历代写黄鹤楼的诗很多,但崔颢的一首七律,人称最佳,请看他是怎样写的: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 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黄鹤楼》之所以成为千古传颂的名篇佳作,主要还在于诗歌本身具有的美学意蕴。
一是意中有象、虚实结合的意境美。诗从楼的命名之由来着想,借传说落笔,然后生发开去。仙人跨鹤,本属虚无,现以无作有,说它“一去不复返”,就有岁月不再、古人不可见之憾;仙去楼空,唯余天际白云,悠悠千载,正能表现世事茫茫之慨。诗人这几笔写出了那个时代登黄鹤楼的人们常有的感受,气概苍莽,感情真挚。
二是气象恢宏、色彩缤纷的绘画美。诗中有画,历来被认为是山水写景诗的一种艺术标准,《黄鹤楼》也达到了这个高妙的境界。首联在融入仙人乘鹤的传说中,描绘了黄鹤楼的近景,隐含着此楼枕山临江,峥嵘缥缈之形势。颔联在感叹“黄鹤一去不复返”的抒情中,描绘了黄鹤楼的远景,表现了此楼耸入天际、白云缭绕的壮观。颈联游目骋怀,直接勾勒出黄鹤楼外江上明朗的日景。尾联徘徊低吟,间接呈现出黄鹤楼下江上朦胧的晚景。诗篇所展现的整幅画面上,交替出现的有黄鹤楼的近景、远景、日景、晚景,变化奇妙,气象恢宏;相互映衬的则有仙人黄鹤、名楼胜地、蓝天白云、晴川沙洲、绿树芳草、落日暮江,形象鲜明,色彩缤纷。全诗在诗情之中充满了画意,富于绘画美。
前人有“文以气为主”之说,此诗前四句看似随口说出,一气旋转,顺势而下,绝无半点滞碍。“黄鹤”二字再三出现,却因其气势奔腾直下,使读者“手挥五弦,目送飞鸿”,急忙读下去,无暇觉察到它的重叠出现,而这是律诗格律上之大忌,诗人好像忘记了是在写“前有浮声,后须切响”、字字皆有定声的七律。试看:首联的五、六字同出“黄鹤”;第三句几乎全用仄声;第四句又用“空悠悠”这样的三平调煞尾;亦不顾什么对仗,用的全是古体诗的句法。诗人未必是有意在写拗律,但他跟后来杜甫的律诗有意自创别调的情况也不同,是知之而不顾,如《红楼梦》中林黛玉教人做诗时所说的,“若是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的”。在这里,崔颢是依据诗以立意为要和“不以词害意”的原则去进行实践的,所以才写出这样七律中罕见的高唱入云的诗句。此外,双声、叠韵和叠音词或词组的多次运用,如“黄鹤”、“复返”等双声词,双声词组,“此地”,“江上”等叠韵词组,以及“悠悠”、“历历”、“萋萋”等叠音词,造成了此诗声音铿锵,清朗和谐,富于音乐美。
此诗写得意境开阔、气魄宏大,风景如画,情真意切。且淳朴生动,一如口语,不能不令人叹为观止。这一首诗不仅是崔颢的成名之作、传世之作,也为他奠定了一世诗名的基础。下这样的结论绝不是哪一个人,更不是我硬要往开封人脸上贴金。《唐诗三百首》是后人对唐诗的选集,就把崔颢这首诗列为七律诗中的第一首。可见对此诗的器重。元人辛文房《唐才子传》记李白登黄鹤楼本欲赋诗,因见崔颢此作,为之敛手说:“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有人说此说或出于后人附会,未必真有其事。但我以为也决非全部子虚乌有,李白写的有关黄鹤楼的诗,我手头就有两首:一为《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另一首为《与史郎中钦听黄鹤楼上吹笛》:“一为迁客去长沙,西望长安不见家。黄鹤楼中吹玉笛,江城五月落梅花。”虽都与黄鹤楼有关,然皆另有所托,并非完全写景。同时他的《鹦鹉洲》前四句“鹦鹉东过吴江水,江上洲传鹦鹉名。鹦鹉西飞陇山去,芳洲之树何青青”与崔诗句法何其相似。其《登金陵凤凰台》诗亦如此,都有明显仿崔诗格调的痕迹。因此,既如“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两句非李白之言,承认崔诗绝好,对于李白来说还是可以认定的。《沧浪诗话》(严羽)说:“唐人七言律诗,当以崔颢《黄鹤楼》为第一。”虽然有争议,如胡应麟称杜甫的《登高》为古今七律之冠,但也确是代表大家意见的中肯之语。这样一来,崔颢的《黄鹤楼》名气就更大了。
以丰富的想象力将读者引入远古,又回到现实种种情思和自然景色交融在一起,有谁能不感到它的凄婉苍凉。这首诗历来为人们所推崇,被列为唐人七律之首。
传说李白壮年时到处游山玩水,在各处都留下了诗作。当他登上黄鹤楼时,被楼上楼下的美景引得诗兴大发,正想题诗留念时,忽然抬头看见楼上崔颢的题诗。
这是一首著名的边塞诗,表达了诗人希望起任良将,早日平息边塞战事,使人民过上安定的生活的愿望。
诗人从描写景物景入手,首句勾勒出一幅冷月照边关的苍凉景象。“秦时明月汉时关”不能理解为秦时的明月汉代的关。这里是秦、汉、关、月四字交错使用,在修辞上叫“互文见义”,意思是秦汉时的明月,秦汉时的关。诗人暗示,这里的战事自秦汉以来一直未间歇过,突出了时间的久远。次句“万里长征人未还”,“万里”指边塞和内地相距万里,虽属虚指,却突出了空间辽阔。“人未还”使人联想到战争给人带来的灾难,表达了诗人悲愤的情感。
怎样才能解脱人民的困苦呢?诗人寄希望于有才能的将军。“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倘若攻袭龙城的卫青和飞将军李广而今健在,绝不许让胡人的骑兵跨越过阴山。“龙城”指奇袭匈奴圣地龙城的名将卫青,而“飞将”则指威名赫赫的飞将军李广。“龙城飞将”并不只一人,实指李卫,更是借代众多汉朝抗匈名将。“不教”,不允许,“教”字读平声;“胡马”,这里指代外族入侵的骑兵。“度阴山”,跨过阴山。阴山是北方东西走向的大山脉,是汉代北方边防的天然屏障。后两句写得含蓄、巧妙,让人们在对往事的对比中,得出必要的结论。
这首诗虽然只有短短四行,但是通过对边疆景物和征人心理的描绘,表现的内容是复杂的。既有对久戍士卒的浓厚同情和结束这种边防不顾局面的愿望;又流露了对朝廷不能选贤任能的不满,同时又以大局为重,认识到战争的正义性,因而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安全的需要,发出了“不教胡马度阴山”的誓言,洋溢着爱国激情。
诗人并没有对边塞风光进行细致的描绘,他只是选取了征戍生活中的一个典型画面来揭示士卒的内心世界。景物描写只是用来刻画人物思想感情的一种手段,汉关秦月,无不是融情入景,浸透了人物的感情色彩。把复杂的内容熔铸在四行诗里,深沉含蓄,耐人寻味。。
诗的前两句是虚写,后两句是实写,虚实相映融铸出了清新的意境。前三句看似平平常常,在低谷徘徊,然而到了结尾的第四句,却以动静相宜的深邃意境,一下子将全诗从低谷推向奇峰。
全诗几乎都是用数字堆砌起来的,从一至十至千至万至无数,却丝毫没有累赘之嫌,读之使人宛如置身于广袤天地大雪纷飞之中,但见一剪寒梅傲立雪中,斗寒吐妍,雪花融入了梅花,人也融入了这雪花和梅花中了。
按照多数学者的说法,这是一首情诗,是以一个姑娘的口吻写出来的。诗中提到的事件,恰恰是姑娘与情郎激情幽会的地点:“丘中有麻”“丘中有麦”“丘中有李”,那一蓬蓬高与肩齐的大麻地,那一片片密密的麦田垅间,那一棵棵绿荫浓郁的李子树下,都是姑娘与情郎情爱激发的地方。所以,当姑娘回味这种强烈的情爱行为时,总也忘不了那个神奇的地方。尤其是诗的第一、二章,都有“彼留子”的明确指涉。而第一章的“将其来施”,第二章的“将其来食”,更明确地写出,姑娘与情郎的幽会不仅仅是一次,而是多次。他们在大麻地里、小麦垅头、李子树下,演出过一次次激情的戏剧,付出了整个身心。他们的情爱是真实的,也是牢固的。他们并没有追求一次性的疯狂,而是让纯真的爱掀起一层又一层的热浪,永久地持续。第三章的最后,写到“彼留之子,贻我佩玖”,用物质的形式(佩玉),把非物质的关系(情爱)确定下来,以玉的坚贞纯洁牢固,表示两人的爱情的永恒。可以想像,接着下去,姑娘将与情郎共偕连理,成家育子,延续生命。一个新的家庭,将延续那一段热烈纯真的爱情。这就是姑娘在歌唱爱情时寄托的热望。
这首诗表现了二千多年前黄土高原上那对青年男女的柔情蜜意。其情绪热烈大胆,敢于把与情郎幽会的地点一一唱出,既显示姑娘的纯朴天真,又表达俩人的情深意绵。敢爱,敢于歌唱爱,这本身就是可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