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诗人客居闽地时而作,当时唐朝已亡,旨在行发对唐王朝的怀念之情。开笔处写出了一个春残红飞,夜雨刚晴的景象,再加上诗人他乡为客,提于旅馆之中,于是使诗人忆起阔别久远的帝京——长安。一提起长安,自然使诗人想起被昭宗信任,作翰林学士时的得意情形,又自然的想到为朱全忠排挤,使他落魄异乡。这难言的种种味道,一时涌上心头。“忆咸京”三字,成为全篇枢纽,领起以下三联。
颔联承接“忆咸京”三字,首先抒写对皇都美好春光的回忆:“树头蜂抱花须落,池面鱼吹柳絮行。”仰望绿暗红稀的树梢,蜜蜂抱着花须随花飞落;俯观柳絮飘坠的池水,鱼儿吞吐着像是吹着柳絮游玩。飞花、落絮本是残春景物,而蜜蜂鱼儿却平添了无穷兴趣与几分生机,故没有半点伤春伤别的落寞,更不见晚唐衰飒的诗风。因为诗人是带着曾经沐浴皇恩的深情在回忆这皇都的风物。正由于此,在诗人笔下,即使是摇落的秋天,这长安的晨昏与草木也总带着几分温暖与芳菲。
五、六句“禅伏诗魔归净地,酒冲愁阵出奇兵”,具体写诗人客居馆舍中的寂寞。诗人心中有无限的悲苦,说不尽的怨恨,客中无聊,只好用诗来抒写自己的心境,用诗来表达悲愤的情怀。然而,几番的思考终未写成。诗人只好以“禅伏诗魔归净域”来为自己解嘲,这恰恰表现了诗人那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心绪,有这样的心绪必不能写出诗来。诗未写成,悲忧郁愤越积越深,真如同一重重愁阵一样,横亘胸中。只好用酒来冲荡这重重愁阵。然而,“借酒浇愁愁更愁”,酒,只能使人得到一时的陶醉,醒来之后,将是更大的悲伤。这更大的悲伤便使诗人产生了信心和希望:“两梁免被尘埃污,拂拭朝餐待眼明”。诗人这时清醒地认识到:诗也好,酒也好,都不能解心中的烦闷。于是他幸起往日在朝时的官帽,悟出了一条真理,他要好好的保存这顶珍贵的朝帽,千万不能让它被尘埃污染。言外之意是决不作异姓之臣,宁肯终生潦倒,也不改变自己的气节。想到这他不愁了,他不悲了,他轻轻地擦拭着朝替,他心中暗暗地表示:一定要耐心的等待,一直等到大唐复兴,戴上朝帽,穿上朝服来参与朝政。闻一多说:作者“深知唐王朝避免不了灭亡的命运,而自己又无所作为,故所作之诗多缅怀往事,情调悲凉。”这首诗没有直抒悲凉之思,但他深深眷顾的往日温馨,实已成为今日悲凉的衬托。
全诗感情起伏动荡,由悲忧到镇定,从中看出诗人的气节。全诗由“旅舍”、“残春”总起,三、四句承“残春”,五、六句承“旅舍”,七、八句收束来照应全篇,结构严谨,脉络清楚。
此词是一首怀人之作,其间洋溢着一片柔情。上片描绘秋夜寒寂的景象,下片抒写孤眠愁思的情怀,由景入情,情景交融。
写秋夜景象,作者只抓住秋声和秋色,便很自然地引出秋思。一叶落知天下秋,到了秋天,树叶大都变黄飘落。树叶纷纷飘坠香砌之上,不言秋而知秋。夜,是秋夜。夜寂静,并非说一片阒寂,声还是有的,但是寒声,即秋声。这声音不树间,却来自树间,原来是树上飘来的黄叶坠阶上,沙沙作响。
这里写“纷纷坠叶”,主要是诉诸听觉,借耳朵所听到的沙沙声响,感知到叶坠香阶的。“寒声碎”这三个字,不仅明说这细碎的声响就是坠叶的声音,而且点出这声响是带着寒意的秋声。由沙沙响而感知落叶声,由落叶而感知秋时之声,由秋声而感知寒意。这个“寒”字下得极妙,既是秋寒节候的感受,又是孤寒处境的感受,兼写物境与心境。
“真珠帘卷玉楼空”,空寂的高楼之上,卷起珠帘,观看夜色。这段玉楼观月的描写,感情细腻,色泽绮丽,有花间词人的遗风,更有一股清刚之气。
这里写玉楼之上,将珠帘高高卷起,环视天宇,显得奔放。“天淡声河垂地”,评点家视为佳句,皆因这六个字勾画出秋夜空旷的天宇,实不减杜甫“星垂平野阔”之气势。因为千里共月,最易引起相思之情,以月写相思便成为古诗词常用之意境。“年年今夜,月华如练,长是人千里”,写的也是这种意境,其声情顿挫,骨力遒劲。珠帘、声河、月色都写得奔放雄壮,深沉激越。
下片以一个“愁”字写酌酒垂泪的愁意,挑灯倚枕的愁态,攒眉揪心的愁容,形态毕肖。古来借酒解忧解愁成了诗词中常咏的题材。范仲淹写酒化为泪,不仅反用其意,而且翻进一层,别出心裁,自出新意。他《苏幕遮》中就说:“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这首词里说:“愁肠已断无由醉,酒未到,先成泪。”肠已愁断,酒无由入,虽未到愁肠,已先化泪。比起入肠化泪,又添一折,又进一层,愁更难堪,情更凄切。
自《诗经·关雎》“悠哉悠哉,辗转反侧”出,古诗词便多以卧不安席来表现愁态。范仲淹这里说“残灯明灭枕头欹”,室外月明如昼,室内昏灯如灭,两相映照,自有一种凄然的气氛。枕头欹斜,写出了愁人倚枕对灯寂然凝思神态,这神态比起辗转反侧,更加形象,更加生动。“谙尽孤眠滋味。”由于有前句铺垫,这句独白也十分入情,很富于感人力量。“都来此事”,算来这怀旧之事,是无法回避的,不是心头萦绕,就是眉头攒聚。愁,内为愁肠愁心,外为愁眉愁脸。古人写愁情,设想愁象人体中的“气”,气能行于体内体外,故或写愁由心间转移到眉上,或写由眉间转移到心上。范仲淹这首词则说“眉间心上,无计相回避。”两者兼而有之,比较全面,不失为入情入理的佳句。
这是一篇传记文,共不超过五百余字,却写出了孟德这个小人物的一生。通篇围绕着“奇”字而铺开,描绘出孟德一生的奇性、奇行和奇遇。全文用言简意赅的严谨叙述,将孟德一生描绘的真实而传神,寓教于事,授人以深刻的哲理。
本文主人公孟德,是驻在地方的禁军神勇部的一名逃兵。他的身分非常普通,但爱好却不平常。正由于这一原因,才有以下不一般的故事。从事打仗的武夫,却偏偏向往山林生活,这是难以统一的矛盾,而矛盾的冲突,自然导致事件的产生和发展。作者一开始点明孟德的身分,介绍他的特殊爱好,实际上也就将故事产生的矛盾冲突展示在人们眼前。仁宗嘉祐年间,轮到孟德所属的这支禁军去镇守秦州,这一带著名的大山很多,孟德带来了机会,这篇传记也就由此开端。
喜爱山林生活的人不在少数,但像孟德这样喜爱的却很少见:一是为此抛妻弃子,割断最难丢舍的骨肉之情;二是为此冒险逃离纪律森严的禁军,随时都有被捕处死的可能;三是进山后生存条件极差,“以其衣易一刀十饼”,刀用以护身,十块饼只能维持极短时间的生活,随之而来的将是难以解决的缺粮危险。没有非凡的决心过人的勇气以及随时都可能牺牲的心理准备,就不可能采取这样的行动;孟德能够这样做,正表现出他迥异于常人之处。作者通过以下两方面的事例,进一步描述孟德进山后所遇到的巨大困难和危险,突出地表现出孟德惊人的忍受能力,以及在面临危险时的无所畏惧的精神一是写进山后饼已食尽的情况下,饥饿使孟德只能以草根木实为食,但肠胃无法适应,又吐又泻,肚腹胀结,吃了生病,病好了再吃,最后终于养成了以草根木实为食的习惯,克服了山中无粮的威胁。
二是山中常常遇到猛兽的袭击,但都能安然无恙。孟德认为:猛兽一般能识别人的气性,在离人百步左右,先伏下来吼叫,用震撼山谷的声音吓唬;接着,奋力跳跃,张牙舞爪,做出一副吃人的姿态;最后,在离人十余步处坐坐走走,仔细观察人的反应。孟德不怕死,对猛兽的吼叫、跳扑等行动毫不在乎,猛兽也只好垂下耳朵悄悄离开。这样的情况试过多次,结果都一样。孟德进山数年,靠不怕苦、不怕死度过了重重困难,克服了许多难以想象的危险,在山中生活下去。
这近乎传奇式的经历,组成了这篇传记文中最有光彩的部分特殊的爱好,特异的行动,特大的困难,突出了孟德这一人物形象的奇异色彩,展开了富有浪漫主义气息的情节,使整篇传记故事生动、曲折,给人留下难以忘记的深刻印象。传记的后一部分,叙述孟德由山中出来,到达商州,被巡逻的士兵发现,送到商州官府,由于知商州的宋孝孙识人,把他送回秦州安置;知秦州的张方平又帮助孟德脱出兵籍,成为自由生活的老百姓;对孟德的结局作一交代,同时更增强了这一传记人物的真实性。
就此文的体裁、内容来说,自应以叙写孟德的生平经历作为重点,但就作者的深层写作动机来说,传记最后的一段议论却是最着意的笔墨,也是作者的见识超卓之处。从一般人看孟德的所作所为,只感到孟德的奇特;而苏辙却从另一角度进行评议,在他看来,孟德最主要的不是奇特,而是“有道”。世上君子因为内心有个人的打算,所以必然有所思慕和追求,也自然有所畏惧和顾忌,虽然不一定在行动上表现出来,但在面部颜色上总会有所反映,别人就会从中想法来加以对付。
与此相反,孟德心中无所顾虑、无所畏惧,这是一种博大刚强之气它虽然自己感觉不到,但会自然地流露出来,使猛兽不敢伤害。苏轼看过这篇《孟德传》后,曾写了《书子由孟德传》后》一文,认为人在不知怪惧时自有一种无形的旺盛强大的气势,形成一股令猛虎不敢伤害的力量,这也就是苏辙所说的可以“列于天地”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