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群芳斗艳的花季里,被誉为国色天香的牡丹花总是姗姗开迟,待到牡丹占断春光的时候,一春花事已经将到尽期。历代多愁善感的诗人,对于伤春惜花的题材总是百咏不厌。而白居易《惜牡丹花二首》却在无数惜花诗中别具一格。人们向来在花落之后才知惜花,这组诗第一首却一反常情,却由鲜花盛开之时想到红衰香褪之日,以“把火”照花的新鲜立意表现了对牡丹的无限怜惜,寄寓了岁月流逝、青春难驻的深沉感慨。
全诗虽然只有短短的四句,但文气跌宕回环,语意层层深入。首句开门见山,点出题意:“惆怅阶前红牡丹”,淡淡一笔,诗人的愁思,庭院的雅致,牡丹的红艳,都已历历分明。“惆怅”二字起得突兀,造成牡丹花似已开败的错觉,立即将读者引入惜花的惆怅气氛之中。第二句却将语意一转:“晚来唯有两枝残。”强调到晚来只有两枝残败,读者才知道满院牡丹花还开得正盛。“唯有”、“两枝”,语气肯定,数字确切,足见诗人赏花之细心,只有将花枝都认真数过,才能得出这样精确的结论,而“唯有”如此精细,才见出诗人惜花之情深。这两句自然朴质,不加雕饰,仅用跌宕起伏的语气造成一种写意的效果,通过惜花的心理描绘表现诗人黄昏时分在花下流连忘返的情景,情笃而意深。
既然满院牡丹只有两枝残败,似乎不必如此惆怅,然而一叶知秋,何况那还是两枝。诗人从两枝残花看到了春将归去的消息,他的担心并非多余。“明朝风起应吹尽”,语气又是一转,从想象中进一步写出惜花之情。明朝或许未必起风,“应”字也说明这只是诗人的忧虑。但天有不测风云,已经开到极盛的花朵随时都会遭到风雨的摧残。一旦风起,“寂寞萎红低向雨,离披破艳散随风”,那种凄凉冷落实在使诗人情不能堪。但是诗人纵有万般惜花之情,他也不能拖住春天归去的脚步,更不能阻止突如其来的风雨。古人说过:“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古诗十九首》)那么,趁着花儿尚未被风吹尽,夜里起来把火看花,也等于延长了花儿的生命。何况在摇曳的火光映照下,将要衰谢的牡丹越发红得浓艳迷人,那种美丽而令人伤感的情景又自有白天所领略不到的风味。全篇诗意几经转折,诗人怜花爱花的一片痴情已经抒发得淋漓尽致,至于花残之后诗人的心情又会如何,读者也就不难体味了。
第二首诗自注说是写在“新昌窦给事宅南亭花下”。两首诗的题材完全一样的,都是“惜”牡丹花,但是切入的角度却又有所不同,前一首“晚来唯有两枝残”,是硕果尚存,而这一首却已是败蕊残花,一片狼藉,看上去简直有点惨不忍睹了。诗是这样开头的:“寂寞萎红低向雨,离披破艳散随风。”当牡丹盛开之时,当然不会被冷落,可是一旦花期过后,真的到了花萼低垂、冷雨萧瑟、花瓣飘落、随风飞散之际,就不会有人前来赞赏她曾有的富贵妩媚,或者关注她如今的凄凉处境。白居易用两个字“寂寞”,一语中的地道出了这其间的不幸。前一首以“惆怅”领起,说的是白居易惜花的无奈感受,这一首用“寂寞”开篇,点出了落花的冷落处境。这是一种真正护花使者才会有的境界,而绝不是那些附庸风雅、追随时髦者所能想象和体会的。咏物诗写到这个份上,其实已经是在借咏物而言志了,也许世界上什么时候都不会缺少锦上添花的善行,可是真正需要的却往往是无人喝采的雪中送炭呀。
接下来的两句诗,“晴明落地犹惆怅,何况飘零泥土中。”具体细微地刻画了风雨过后落红满地的景象,用的是一种欲擒故纵、欲说还休的表现手法,极尽强调、渲染之能事。先说哪怕在是风和日丽的情况下,开败的牡丹随风飘落也会令人感到无比惆怅,进而强调眼前所见,当初在枝头上或含苞待放,或笑靥迎人的花瓣已经不但开败,“何况”又纷纷“飘零”在风雨过后的“泥土中”,那种惨状,那份凄凉,只要是有一分爱花的心思,哪怕是石头人见了也要落泪了,更不要说白居易面对此景又该做何感想了,这实在是他无从表达也不忍明说的。诗歌也就在这种让人不忍卒读的情绪中,黯然而止了。
白居易此组诗一出,引起后人争相模仿,李商隐的《花下醉》:“客散酒醒深夜后,更持红烛赏残花。”在残花萎红中寄托人去筵空的伤感,比白居易的诗写得更加秾丽含蓄,情调也更凄艳迷惘。而在豁达开朗的苏轼笔下,与高烛相对的花儿则像浓妆艳抹的美女一样娇懒动人:“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海棠》)惜花的惆怅已经消融在诗人优雅风趣的情致之中。这两首诗历来更为人们所称道,但后人艺术上的成功是由于撷取了前人构思的精英,因此,当读者陶醉在李商隐、苏轼所创造的优美意境之中的时候,也不应当忘记白居易以烛光照亮了后人思路的功劳。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该曲虽和马致远的《秋思》有相似处,但却又自有特点。首二句以“孤村”领起,着意渲染秋日黄昏的冷寂。“一点飞鸿”给阴冷的静态画面带来了活力,造成曲子抒发情感的转移。接着诗人用青、绿、白、红、黄五色,以远及近、由高到低、多层次多侧面立体交叉式地描绘出秋日美丽的景象,使整个画面充满了诗意。此曲极富艺术张力,一笔并写两面,成功地将秋日迟暮萧瑟之景与明朗绚丽之景融合在一起,把赏心悦目的秋景作为曲子的主旋律,不失为又一篇写秋杰作。
这首小令,只五句二十八个字,篇幅虽短,却以神来之笔捅绘出了一幅绝妙的秋景图。前三句着力渲染出一派深秋凄凉之景。黄昏时:如血的残霞映照着一座孤零零的小村庄,夕阳淡淡的炊烟袅袅,几只归巢的寒鸦,静静的站立在老树枝头,忽然,一只哀鸣的孤鸿,在天边晚霞影里远远的飞翔,而后两句,作者却将笔锋一转,写到:青山静静、绿水悠悠,白草绵绵,红叶片片,黄花朵朵,在暮色中,这些明丽的色彩,为这萧杀的气氛平添了许多生机活力。一扫前人一悲到底的俗套。
写秋景,自然难免要烘托出萧瑟的气氛,但是如果全以萧瑟气氛为全篇的写作大旨,又会令读者感受到沈闷而有压力。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白朴在选用语辞时,便颇费心神。白朴在写秋景选词语辞精炼。前二句的“孤村落日残霞,轻烟老树寒鸦”,共用了六个图景:“孤村”、“落日”、“残霞”、“轻烟”、“老树”、“寒鸦”,而其中任何一个图景,都代表着秋日秋景的萧瑟气氛。为了要使这种萧瑟气氛活泼起来,于是作者接下来选用了“一点飞鸿影下”作为上半段的结语。如此一来,原本萧瑟的画面转成了活跃,寂寞的秋景彷佛也展现了另一种鲜活的生气。最后为了加强作者心目中秋景是美丽而有韵味的形象,因此再以“青山绿水,白草红叶黄花”作为曲文的结束语。这两句用了“青”、“绿”、“白”、“红”、“黄”五种颜色,而且“白草红叶黄花”这三种颜色,是交杂在“青山绿水”二种颜色之中;“青山绿水”是广大的图景,“白草红叶黄花”是细微的图景,如此交杂相错,于是原本是寂寞萧瑟的秋景,突然变得五颜六色而多彩多姿。由此可见,白朴的散曲写作技巧的高明了。
描绘秋景,历来是中国古代文人喜爱的一个题材,为表现它而不惜笔墨的诗人骚客代代有之,留下的作品更是多不胜举,但许多作品易于流入俗套。白朴却能根据自己的观察和体验,在作品中,层次分明的描写了秋天的自然景象,虽然,在开始时,有些许的萧瑟之意,然而后来以缤纷的色彩作结,终究是赏心悦目韵味无穷的。他用笔精深,作品风格独具,婉约清丽,意境新颖,可与被誉为“秋思之祖”的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媲美。这首小令不仅不俗,还很是典雅。词、曲有雅、俗之别,一般来说,词尚妩媚、含蓄,而曲贵尖新、直率。白朴的这支小令却有词的意境。曲中虽无“断肠人在天涯”之类句子,抒情主人公却时隐时现,在烟霞朦胧之中,传达出一种“地老天荒”的寂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