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所写到的谢家庭院,也是在隐喻这是在写当下的实景,可以看出,这是纳兰在怀念一段情缘。下片开始的那句“此情已自成追忆”,更是证明上片是属于追忆往昔的情感了,而最后一句更是点明了这段情感的时间,是发生在十一年前,如梦一场的时光令这段情感逐渐模糊,但并没有被遗忘。
“谢家庭院残更立,燕宿雕梁”,开篇这句的意象,是纳兰常用的,尤其是“谢家”,所以,后人推断纳兰爱恋的这名女子一定是姓谢。不过真相是否果真如此,也只能留待猜测。从词句的字面来看,这首词写得十分华美动人,有种浓郁之美,短短十数字,就将思念者孤独寂寥的心态描写出来,而且还让人仿佛分辨不出,这个月光下的人,到底是被相思所苦的纳兰,还是偶尔神伤的自己。王维开创了“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的一例,而纳兰的词中更是将诗画艺术发挥到了一个巅峰,对一个具体情境的描摹已经到了入木三分的境地。
而后一句“月度银墙,不辨花丛那辨香”,则是纳兰从元稹的《杂忆》中所改出的一句,虽然只是简单改过一个字,但整首词还是相得益彰的。元稹的诗是这样的:“寒轻夜浅绕回廊,不辨花丛暗辨香。忆得双文胧月下,小楼前后捉迷藏。”元稹是悼亡诗的高手,他的悼亡诗成就不在纳兰之下,而元稹本人也是多情之人,他存婚前和一个女子有过一段热恋,虽然没有结果,但元稹对那名女子很是看重。这首词便是为那名女子所做。上片先是写景色,后又引用前人怀念的旧文,都是要烘托自己内心的怀念。而到了下片,第一句便是“此情已自成追忆”,纳兰自己也明白,这份感情只可追忆,无法挽回,所以这句词既道出了纳兰的悲伤,也道出了世事的无常。
而后接着一句“零落鸳鸯”,则是引出了最后的结局“雨歇微凉,十一年前梦一场。”往事已如烟散去,回忆空空,纳兰沉吟至此,才忽然觉出了雨夜后的微凉,他也觉察出,这十一年前的梦,早就该醒了。
前四句一气贯串,自由舒卷,超逸绝伦,散中有整,行文自然。首联两句,以雪泥鸿爪比喻人生。一开始就发出感喟,有发人深思、引人入胜的作用,并挑起下联的议论。
“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那复计东西。”当飞鸿远去之后,除了在雪泥上偶然留下几处爪痕之外,又有谁会管它是要向东还是往西呢。作者结合生活中的情景发出对人生的见解。用雪泥、鸿爪作喻,较之一般叙事文字直叙人生飘泊不定、匆匆无常要形象、蕴藉得多。根据清人查慎行《苏诗补注》记载,这个比喻是化用《景德传灯录》中天衣义怀禅师的话:“雁过长空,影沉寒水,雁无遗迹之意,水无留影之心。”苏轼的比喻非常生动、深刻,在宋代即被人称道,并被作为诗人“长于譬喻”的例证之一。“雪泥鸿爪”这个成语也就一直流传至今。次联两句又以“泥”“鸿”领起,用顶针格就“飞鸿踏雪泥”发挥。鸿爪留印属偶然,鸿飞东西乃自然。偶然故无常,人生如此,世事亦如此。他用巧妙的比喻,把人生看作漫长的征途,所到之处,诸如曾在渑池住宿、题壁之类,就像万里飞鸿偶然在雪泥上留下爪痕,接着就又飞走了;前程远大,这里并非终点。人生的遭遇既为偶然,则当以顺适自然的态度去对待人生。果能如此,怀旧便可少些感伤,处世亦可少些烦恼。苏轼的人生观如此,其劝勉爱弟的深意亦如此。此种亦庄亦禅的人生哲学,符合古代士大夫的普遍命运,亦能宽解古代士大夫的共同烦恼,所以流布广泛而久远。
前四句不但理趣十足,从写作手法上来看,也颇有特色。纪昀评道:“前四句单行入律,唐人旧格;而意境恣逸,则东坡之本色。”
后四句照应“怀旧”诗题,以叙事之笔,深化雪泥鸿爪的感触。
五、六句言僧死壁坏,故人不可见,旧题无处觅,见出人事无常,是“雪泥”、“指爪”感慨的具体化。尾联是针对苏辙原诗“遥想独游佳味少,无言骓马但鸣嘶”而引发的往事追溯。回忆当年旅途艰辛,有珍惜现在勉励未来之意,因为人生的无常,更显人生的可贵。艰难的往昔,化为温情的回忆,而如今兄弟俩都中了进士,前途光明,更要珍重如今的每一时每一事了。在这首早期作品中,诗人内心强大、达观的人生底蕴已经得到了展示。
全诗悲凉中有达观,低沉中有昂扬,读完并不觉得人生空幻,反有一种眷恋之情荡漾心中,犹如冬夜微火。于“怀旧”中展望未来,意境阔远。诗中既有对人生来去无定的怅惘,又有对前尘往事的深情眷念。
此诗的重心在前四句,而前四句的感受则具体地表现在后四句之中,从中可以看出诗人先前的积极人生态度,以及后来处在颠沛之中的乐观精神的底蕴。全篇圆转流走,一气呵成,涌动着散文的气脉,是苏轼的名作之一。
首四句为第一小节,以初见石鼓的时、地领起。言时,用古史笔法,是长篇大赋的常用手段。言地,仅出“见鲁叟”三字,却既点明凤翔孔庙的所之地,又借此烘示出古鼓的庄重崇隆,意兼虚实。诗人从政伊始即思先睹为快,其渴慕之情可以想见。所以,“文字郁律蛟蛇走”云,既是“今见”的感觉,又实是“旧闻”的印证。石鼓的古拙而玄妙,庄严而飞动,以及诗人快慰而不满足,而亟欲深究的心情,竟都之短短四句之中显露出来了。
“细观初以指画肚”以下十八句为第二小节,具体描写了所见石鼓的情状。诗人不言其妙,而言“指画肚”的揣摩;不言其古,而言“箝之口”的懊丧。昔韩愈作《石鼓歌》,有“嗟予好古生苦晚,对此涕泪双滂沱”的喟叹,今诗人又瞠乎其后,如之奈何。然而,唯石鼓之妙而且古,令人欲罢不能。于是有“强寻偏旁推点画”的举动,一个“寻”字、一个“推”字,苦心孤诣,晰然可见。居然不无所得,前后辨认出“我车既攻”等完整的六句来,好比于器玩中识得古鼎、于星辰中识得北斗一般。“犹识”的“犹”字有聊以自慰之意,“仅名”的“仅”字却又见难以餍足之心,诗人此时,可谓憾喜参半。一脔既尝,必细窥全豹。于是诗人着力描摹了石鼓上其余的文字。“模糊”二句言其没者,斑驳漫漶,如瘢疤如胼胝,而残笔依稀。“娟娟”二句言其存者,秀见挺出,如缺月如嘉禾,而字形怪奇。“漂流百战”,回应前者,饱经风霜、硕果仅存,残破中有劲气。“独立千载”,回应后者,卓然标举、奇古无二,混沌中见精神。叙写至此,意犹未尽,故用“谁与友”的反诘。最后收束到石鼓的大篆书体,上与黄帝、仓颉的古文奇字分庭抗礼,下则哺育李斯、李阳冰的小篆,光前裕后。这八句用四组对仗,以存、没、显、隐的参错和对比来增加变化;句句如言石鼓之可识,句句又实言石鼓之不可识,然而,句句中却皆有石鼓的“古”“妙”二字之。用笔精炼,而石鼓的态势已历历之目。
“忆昔周宣歌《鸿雁》”以下十六句为第三小节,追叙石鼓的原始。石鼓经近人考证,断为秦时记载国君游猎的刻石,而唐宋人因“我车既攻,我马既同”与《小雅·车攻》的起句相同,多附会为周宣王时物。苏轼也不例外。
周宣王是历史上著名的中兴之主,诗人以“忆昔”突作折笔,以下即转入了对宣王政绩的赞颂。特为拈明“歌《鸿雁》”,不仅仅是为同下句“变蝌蚪”作文字上的工对。《鸿雁》为《诗经》篇名,古人认为是赞美宣王的作品,《毛诗序》所谓“万民离散,不安其居,而能劳来还定安集之”,这里正代表了宣王安内的治绩。诗人重点之歌颂宣王攘外的武功,故此处仅用一句为后文拓出地步,王文诰评作者“得过便过,其捷如风”,颇中肯綮。同样,次句表出当时太史籀变古文为大篆,亦隐含了文德修明的意思。诗人认为宣王的中兴,合乎天道人心,人心厌夷王、厉王之乱而思治,而老成干臣如方叔、召虎、申甫、尹吉甫等又适为之辅弼,于是轰轰烈烈,武功烜赫:东征淮夷徐戎,壮士猛如怒虎;北平玁狁之患,军队如其指挥。掌管外交传言的象胥官,不断献上出自外邦的战利品;方叔、召虎一类的功臣,接连领受国君隆重的赏赐。“杂沓”、“联翩”两组联绵字,可用乐章作比:前者如促节,回应战事的频繁;后者如缓板,状写胜利的平易。至此,诗人方点明石鼓的原委:宣王制鼓是为推重将帅亦即是推重拨乱的政治,而不是用于自颂和自娱。《礼记·乐记》:“君子听鼓鼙之声,则思将帅之臣。”《大雅·有瞽》:“有瞽有瞽,之周之庭······永观厥成。”二者的区别是很明显的。诗人断定石鼓是如《诗经·崧高》那样的颂功之作,与衡山岣嵝峰上的神禹治水碑同垂不朽;从宣王不炫己,以及鼓上无纪年、无作者姓名的情节上,进而推见了石鼓特出的一大长处,即“勋劳至大不矜伐”,有周文王、周武王的忠厚之风。结末的这段笔墨,实际上是对前所言石鼓辞密难晓的关应和生发。这一小节铺写酣畅,一气呵成。所谓物以人传,人亦以物传,著述宣王的“勋劳”,益见石鼓的崇高。之此小节中,诗人之笔已从石鼓的表象,进入了石鼓的内涵。
第四小节为“自从周衰更七国”至“无乃天工令鬼守”的十八句,写石鼓“义不污秦垢”。上文“欲寻”、“岂有”二句运用缓笔,似漫无收束,此处首二句即紧接着突兀而至,犹如天空中适才还是白云冉冉,陡然阴霾一布,霆雨将至,具有撼动人心的效果。“竟使秦人有九有”,诗人毫不掩饰对暴秦的憎恶。用一“竟”字,比用遂、乃、因、却等字更见感情色彩。“扫除”二句,为秦朝焚诗书、废礼乐的暴政先定一铁案。之这样严峻的形势背景之下,读者不禁要为石鼓的命运担忧。然而,诗人并未接写石鼓所遭受的浩劫,却串入了一段秦时石刻的情况。秦始皇、李斯等人,好刻石谀功,史载其先后于邹峄山、泰山、芝罘、琅玡、石门、会稽等处立石,这些石刻几乎便是秦人留与后世的全部文化遗产。其内容则无一不是“颂秦德”(《史记·秦始皇本纪》语),如芝罘刻石词:“皇帝东游,巡登芝罘······烹灭强暴,振救黔首。”
苏轼不无讽刺地援引了这些话,然与前定案数语对读,可见是欺人之谈。诗人于此串叙中多用讥刺,如以“上蔡公子牵黄狗”称代李斯,预示其日后覆灭的下场;以“后者无继前无偶”状写秦人刻石的骄矜,然而,“后者无继”,又同时带有不齿于后人的寓意。串写这一段,起着两个作用:一是以秦人“刻石颂功”的伪与劣,反衬出石鼓“功大不矜”的真与高;二是谓秦石既如此作伪,石鼓自然羞与同伍,必定不见容于当世,由此领起下文“此鼓亦当遭击掊”,可见它历劫犹存的不易。昔韦应物《石鼓歌》也写到“秦家祖龙还刻石,碣石之罘李斯迹。世人好古犹共传,持来比之犹悬隔”。但苏轼于此,挖掘得更深刻,发明得更透彻。石鼓究竟如何度此大劫,世无明载。诗人遂联想到另一“神物”———相传铸于夏禹时代的九鼎。《史记·秦始皇本纪》:“还过彭城,斋戒祷祠,欲出周鼎泗水,使千人没水求之,弗得。”石鼓不显于秦,当亦是鬼神暗中呵护吧!这里以“传闻”证未传未闻,虽以不解解之,但揆度合于情理,又仍关应全篇所叙述的石鼓的古、妙、真、高,可谓神来之笔。
最后四句为第五小节,以感叹石鼓的长存作尾。前面极力铺排石鼓经周之盛,历秦之衰,此处仅用“物自闲”三字轻轻带住。前面大量篇幅驰神走笔于石鼓之中,此处却又忽出作者,与起首四句呼应,而余意固无止尽。
苏轼擅长比喻,描写一件事物,有时接连用比喻,使人应接不暇。此诗即是一例。而此诗还有一大特点,即几乎全篇运用对仗,于整饬中求变化。不少地方开合雄阔,使人浑然不觉。不可否认,有些对句互文见义,少数甚而有合掌之嫌,但细细品味,作者于上下句总求各具重点,尽量扩大其内容的涵量。诗人这样做不是偶然的。之此以前,韩愈、韦应物俱有《石鼓歌》,韩诗尤为著名。韩诗以己身与石鼓的关系为经纬,酣恣行笔,而苏诗则以客观为主,欲免雷同。正因如此,后人往往以此二诗相比,并称名作。苏轼作此诗时,意中处处有韩、韦诗之,于是争奇逞胜,有些地方未免雕琢太过。然而,之前人留下的不多余地中,复以格律自囿,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尤见功力。
这是韩愈向唐宪宗上的一篇奏表。该表中心论点是“佛不足事”,集中表现了作者坚决反对唐宪宗拜迎佛骨这一迷信举动,充分显示了作者反佛明儒的坚定立场和英勇无畏的战斗精神。该表广征博引,说古论今,结构严谨,逻辑性强,感情激烈。韩愈在这篇表中揣摩皇帝迎佛骨的心理状态在于“事佛求福”、益寿延年,因此他只字不提佛理,表的前半部分只从年寿上立论。表分为四大段,由六个自然段组成:
第一大段包括一、二自然段。这一大段以佛教传入中国之前、之后的大量历史事实,从正反两方面证实“佛不足事”,事佛有害。第一自然段指出佛教传入中国以前,君王长寿:开篇简洁有力地做出判断:佛是夷狄的宗教,东汉时流入中国。(按,据今人考证,佛教在西汉时已传进中国)点出“夷狄”,以同“中国”相区别,希望能从皇帝至高无上的自尊心方面打动唐宪宗。继而列举上古时期黄帝、少昊、颛项、帝喾、尧、舜、禹、殷汤、大戊、武丁、周文王、武王、穆王等都长寿的历史现象,说明长寿的原因并不是“事佛”一这就隐含不必事佛的意思在内。第二自然段,以佛教传入后,皇帝“事佛求福,乃竟得祸”的事实,讲明了“佛不足事”的道理。
第二段以唐高祖对佛教“则议除之”的历史与唐宪宗违背祖宗遗教,迎奉佛骨带来危害的现实,从正反两个方面说明“佛不足事”,事佛有害。先叙述高祖对佛教采用“除之”措施。由于唐初政局变动,秦王李世民杀皇太子李建成与齐王李元吉后,高祖失去权位,新登基的唐太宗李世民用“大赦”和“复浮图、老子法”等措施拉拢人心,稳定局面。高祖除佛落空。这段史事难于秉笔直书,所以作者巧妙地把它推给“群臣才识不远”。作者高度评价除佛之议,觉得是“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时弊”,并明确表示对停止除佛的不满: “臣常恨焉”。次叙唐宪宗即位之初,实行高祖遗志, “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士,又不许创立寺、观”。使作者欢欣鼓舞。但情况剧变,现在不仅没有实行诏令,反而放纵佛教蔓延扩展,使它盛行。 “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这句在文中起承接、关锁作用,文意一大转折,前面从正面立论,用作下文的对比。
下文叙唐宪宗迎奉佛骨“伤风败俗,传笑四方”。从反面劝谏唐宪宗停止迎奉佛骨之举,委婉地替宪宗开脱,有意说他“不惑于佛”,迎佛骨只是迁就众人贪乐之心,为人们设怪异戏玩之具。其实,作者深知唐宪宗为佛教虚妄所迷。从称颂唐宪宗“神圣英武,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到为之推诿责任,足见作者上表时期盼唐宪宗接受诤谏和小心翼翼的心理。 “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不想触怒唐宪宗,而搬给其一个改变初衷,停迎佛骨的阶梯。表文把迎奉佛骨造成恶果的责任推给“百姓愚冥”,虽然是作者“上智下愚”观点的流露,但更是一种策略。百姓以皇帝“真心事佛”,因而出现狂热、怪异情况:焚顶烧指、解衣散钱、弃其业次,甚至断臂脔身。 “自朝至暮”从时间上写狂热怪异的程度, “百十为群”、 “老少奔波”,言狂热,怪异人数之众。作者对此现象做出评判:“伤风败俗,传笑四方”,不是小事。第一段言先朝故事以影射现实:迎奉佛骨无益而有害?第二段则言本朝时事,以批评现实:迎奉佛骨,带来祸害,虽为唐宪宗开脱,但唐宪宗实负重责,这是不言而喻的。
第三段包括第四、五自然段,从佛本夷狄之人与对鬼神应敬而远之两个方面阐述迎奉佛骨有背先王之道,再次论证佛不足事,事佛有害。第四自然段指出佛骨乃“枯朽之骨,凶秽之余”,不得入宫禁。“夫佛,本夷狄之人”,这是从排斥外来思想的方面探究佛祖的来由:佛并不神圣,他们的佛祖释迦牟尼也不过是肉眼凡胎的人,而且是夷狄之人。鄙夷之情溢干言表。从佛祖这一根本上否定佛,说明作者反佛相当彻底。佛祖作为夷狄之人,语言、衣服诸方面都与中国人不一样。
第四大段在上述条陈事佛有害的基础上,提出“永绝根本”的排佛措施,表示如果能够实施“岂不盛哉!岂不快哉!”排佛的措施是“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这一措施的深远意义是“永绝根本”,使天下之人消除疑惑。作者忍不住在这里插入抒情语句,以表达欢欣之情。继而做一假设:“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作者情愿承担一切风险,表现出为国为民牺牲一己的精神,既言“佛如有灵”,这就透露作者未必相信佛能作祟,表明作者思想可能徘徊于有神、无神之间。
这篇表以大量历史事实与现实状况作为例证,阐述“佛不足事”这一中心论点,并引经据典,用先王之教与先王礼法作为理论依据,由远及近,从古到今,层层紧扣,逐层深化,严肃批评唐宪宗迎佛骨、崇佛教的荒谬性与危害性,始终表现摆事实、讲道理、诚恳劝谏的风范。文章擅长用对照写法。从历史看,有佛教传入中国之前与传入中国之后不同情况的对比;从现实来看,有唐高祖与唐宪宗对佛教所持不同态度的对比;从唐宪宗本人来看,有前后不同时期不同思想、做法的对比。正反两面的对比,使作者之立论更显得正确、鲜明。文中穿插生动的描写,增强了形象性与说服力。又如读到佛祖假如活着,来朝晋见所受礼遇,也出之以形象的描写,把佛祖那外邦使者的臣子面目,活灵活现地展示在了人们的眼前,因而使之失去了神圣的光圈,而突现其“夷狄之人”的屈辱地位。这些形象性的描写,作为论证的辅助手段,起到了独特的效果。在语言运用上,这篇表只举实例,不用典故,无冷僻字眼,有日常口语,以散句为主,自然洒脱,娓娓道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