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片自写心境,构画出一个浪迹江湖的奇士形象,目的是写他豪放不羁的生活和心中的不平。首二句就奠定了全词格调。“举手钓鳌客,削迹种瓜侯”,皆以古人自比。钓鳌种瓜,本属隐居人的事,而皆有出典。
从“重来吴会”两句看出作者是重游故地:“三伏”“五湖秋”,拈用前词“莫道三伏热,便是五湖秋”字面,以点出时令,也不无上文“惟与渔椎为伴,回首得无忧”的那种互相倾轧的风气下暂得解脱的寓意。以下三句愤言国事,而自己功名未立,请缨无路。耳畔”、“身外”,皆切合不管事、无职司的人的情境。南宋爱国人士追求的功名就是恢复中原,如岳飞《小重山》词说的“白首为功名”。
过片写远望故国时百感交集的心情:“梦中原,挥老泪,遍南州。”“梦可原”是由“怅望故园愁”所致。“挥老泪”湿襟可以,但不能“遍南州”。这是夸张,是受风雨入梦的影响。此句大有后来陆游“胡未灭,鬓先秋,泪空流”之慨。因在睡中,故不得“高卧”二字,联及平生志向,遂写出“元龙湖海豪气,百尺卧高楼”的壮语。借三国陈登事,以喻作者自己“豪气未除”(《三国志》许汜议陈登语)。可见作者闲游湖海,实际上并非情愿。以下“短发霜粘两鬓”从“老”字来,“清夜盆倾一雨”应“泪”字来,是写夜晚闻雨声而惊梦事。何以会“喜听瓦鸣沟”?这恰似陆游的“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十一月四日风雨大作》)。滂沱大雨倾泻于瓦沟,轰响有如戈鸣马嘶,可为“一洗中原膏血”的象征,此时僵卧而尚思报国的人听了怎能不激动了是的,自己“犹有壮心在”呢!壮心同雨水汇入百川,而归大海,是人心所向,故云“付与百川流”。
全词处处交织在壮志难酬而壮心犹在的复杂感情之中,故悲愤而激昂,相应地,词笔亦极驰骋。从行迹写到内心,从现实写到梦境。又一气写成,从“钓鳌客”、“五湖秋”、“风波摇荡”、“湖海豪气”、“盆倾一雨”、“瓦鸣沟”到“百川流”,所有的景象似乎却汇合成一股汹涌的狂流,使人感到作者心潮澎湃,起伏万千,具有极强的艺术感染力。词中屡借古人酒杯言有尽而意无穷,故豪放而不粗疏。词写风雨大作有感,笔下亦交响着急风骤雨的旋律。“芦川词,人称其长于悲愤”(毛晋《芦川词》跋),评说甚当。
1906年初,王国维从苏州的江苏师范学堂去了北京,在晚清学部图书局任职。因一时尚难安定,故与罗振玉之婿刘季英——《老残游记》作者刘鹗之子,同住在罗振玉家。罗家有个男仆叫冯友,喜欢上一个旗人洗衣女子,这女子也常去罗府。刘季英便戏吟出两句:“窈窕燕姬年十五。惯曳长裾,不作纤纤步。”可能一时没写成,也可能后来失了兴致,这两句就一直被压在砚台下面。王国维偶然看到这两句,觉得写得很有神韵,当然他也知道这两句背后的故事,据此足成《蝶恋花》一首(参龙峨精灵《观堂别传》)。词云:
窈窕燕姬年十五。惯曳长裾,不作纤纤步。众里嫣然通一顾,人间颜色如尘土。 一树亭亭花乍吐,除却天然,欲赠浑无语。当面吴娘夸善舞,可怜总被腰肢误。
大概在这首词创作后不久,王国维就将其编入《人间词甲稿》,发表在他主事的《教育世界》上,这也是少数写于北京却被收入甲稿的词作之一。后来,王国维应吴昌绶之请,将之前发表的《人间词甲稿》《人间词乙稿》进行删订整合,并补充甲乙稿发表后所写,手写一本《人间词》,这首《蝶恋花》仍在其中。
龙峨精灵即刘蕙孙,乃刘季英之子。因为有了刘蕙孙的追记,使得这首词的本事变得很明确了。虽然刘蕙孙在后来写的《我所了解的王静安先生》一文中关于本事的描述有一些变化,譬如与冯友的关系便没有再提,旗女的身份虽然没有变,但前者说是洗衣女子,后来说是一家卖水老虎灶打水的女子。关于这首词的创作,也变成刘季英与王国维因为经常同时出门,总是看着这个大脚的旗女,便起了调侃之心,刘季英先作得“窈窕”二句,为静安所赏,但刘季英无力或无心成篇,遂将此二句奉送静安,数日后,静安续成此词。
其实,刘蕙孙后来的文字删去了旗女与冯友的恋爱关系,对于解读这首词倒是更称便捷了。除了“年十五”乃指称此女子已至“及笄”,是待嫁的年龄,可能与婚恋有关以外,此词本身并无爱情方面的直接描写,若因为刘蕙孙早期的文字而强作联想,也许语境就被刻意支离了。
无论是根据刘蕙孙的追记,还是直接勘察语境,此词的核心都是描述这位旗女的“天然”之态。“天然”的具体表现有三:其一,身材长相的天然之美,如“窈窕”“一树亭亭花乍吐”,都是状其身姿有一种自然风韵,而“亭亭”二字,尤可见其身材之修长;其二,举止自然大方,如“惯曳”二句,一方面写出了旗人惯常的装束,更以“不作纤纤步”表现出此女并未如汉族女子一般裹脚,而是一种天足,因为天足之自如,故其步履自然不是纤纤之态了。萧艾说:“‘惯曳长裾’,旗装也。‘不作纤纤步’,天足也。唯卖浆旗下女子,足以当之。”(《王国维诗词笺校》)是契合词境的。“曳”长裾正是为了便于放开步履,再缀一“惯”字,可见其素来天足大步之习惯。特以“不作”二字,状其自然之天性;而且此“不作”二字,实有藐视传统的意味,因为“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古诗为焦仲卿妻作》),自来将纤纤细步视为女性柔婉品性之体现。其三,笑容灿烂之美。“嫣然”是描写其笑靥迷人之状。宋玉《登徒子好色赋》有“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之句,《文选》注即以“笑貌”来解释“嫣”字,阳城、下蔡皆为古地名,宋玉极言其笑容之美在当地引起的关注和震动情形。
王国维写这种“天然”的魅力,除了直接描写之外,还非常注重对比的写法。
上阕是将旗女与“人间”的女子群体作对比,此旗女在人群中一出现,就觉得其他女子不堪与比,黯然失色了,因为那种源自天然的窈窕身姿和嫣然之貌,是如此的清新脱俗。这一层对比其实已经将旗女之美拔出在众女之上。“通一顾”即仔细看一遍的意思。陈师道《小放歌行》诗云:“春风永巷闭娉婷,长使青楼误得名。不惜卷帘通一顾,怕君着眼未分明。”这首诗素被视为是陈师道以娉婷美女自喻高才,大概要尽力展现自己的才能,所以才“不惜卷帘通一顾”了,目的是让“君”看分明。王国维当然不一定就是这个意思了。陈师道诗之“通一顾”乃自炫之意,王国维词之“通一顾”不过是为了与人间的美女更多地进行比较的意思。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颜色”本身就是形容有姿色的女子,如白居易《长恨歌》说:“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人间这些平常看来颇有姿色的女子,在此旗女的映照下,也不免相形见绌,可见此旗女的美确实不同凡响。
下阕则将燕姬与吴娘进行地域性的对比。燕姬就是北方美女的意思,《古诗十九首》即有“燕赵多佳人”之句。而吴娘一般指江南尤其是苏州一带的女子。王国维此词虽然作于北京,但也是从苏州离开不久,故吴娘之美自是尚在印象之中。苏州女子以善舞出名,白居易《忆江南》有“吴娃双舞醉芙蓉”之句,极力形容吴地女子的舞姿之美。舞者多细腰,此细腰往往非天然长成,而是因舞蹈之需刻意训练而成,故此细腰多失自然之美。《韩非子》即有“楚灵王好细腰,而国中多饿人”之说,可见此细腰背后其实饱含着心酸。且吴娃双舞,多因酒宴助兴而起,为取悦客人,自是极力表演。而一旦与“表演”有了关系,“天然”的韵味便不能不受到遏制。王国维《留园玉兰花》也有“窈窕吴娘自矜许,却来花底羞无语”之句,这种“矜许”自然有失天然了。所以客人虽或因一时之兴,曾当吴娘面夸其舞艺精湛,而吴娘遂因之更加卖力,浑然忘却“天然”之美实远在表演之上。
“除却天然,欲赠浑无语”乃是对此旗女的点睛之笔。为了突出“天然”二字,王国维真是用尽笔墨,在铺张中强化,在强化中点题,将一个长相出众、身姿绰约修长、笑容嫣嫣、步履大方的北方旗女形象塑造出来。这样健康、自然、大方的女性形象,在诗词中其实是并不多见的。刘季英和王国维固然是因一时之兴而作,或不无雅谑之意,但客观上呈现出来的这一种女性美却也一新耳目。
如果仅从字面上勘察这首《蝶恋花》,上面的分析自是切合本事、圆融自如的。刘季英或许只是欣赏旗女本身之美,故其拈出二句,也只在身姿体态的描写上。而王国维不仅用对比的手法将此旗女之美予以强化,更以“天然”二字涵括这种美之特质,则说此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王国维的审美观,当然是合乎情理的。陈永正说:“本词也可以作一篇词论读。”(《王国维诗词全编校注》)叶嘉莹认为此词通篇都具有象喻的潜能,“很可能是王氏将自己的为人修养与论词之见解的两种抽象情思化为具象之表达的‘造境’之作”(叶嘉莹、安易《王国维词新释辑评》)。而在我看来,这首词未必句句象喻,也不止是一篇词论,而完全可以视为在审美观念上以“天然”为旨归的一篇文学通论。参诸王国维其他论诗词曲之语,都可以得到充分的证明。
王国维对自然美的推崇之情可见乎词。他在《宋元戏曲考》中曾将元曲视为“中国最自然之文学”,又说:“古今之大文学,无不以自然胜,而莫著于元曲。”可见,“自然”乃是王国维对文学经典的一种基本认知。元曲“自然”品格的形成正因为那些作者在创作杂剧时,并非要以之求得名誉,也没有如司马迁一样要将作品“藏之名山,传之后人”(《报任安书》),以获后世之共鸣。“彼以意兴之所至为之,以自娱娱人”,乘兴而作,是他们笔下文字自然真实、活泼有致的原因所在。如《蝶恋花》中之旗女天足大步,即非邀人之赏,而是一种乘兴的姿态,故深得王国维欣赏。
比《宋元戏曲考》完成更早的《人间词话》,虽然以境界说驰名,但境界的核心也仍是落在“自然”二字。如关于造境与写境之分,写境本自然而来,造境也必合乎自然,这是王国维明确要求过的。他评价姜夔的词虽然“格韵高绝”,但毕竟读来如雾里看花,终究相隔一层,他把“不隔”作为词之审美的基本标准,也是心中悬着“自然”的缘故。清代词人纳兰性德被王国维视为“北宋以来,一人而已”,原因无非是其“以自然之眼观物,以自然之舌言情”。如果不论这些具体品评,王国维关于“大家之作”的总结性意见,也不过是“其言情也必沁人心脾,其写景也必豁人耳目,其辞脱口而出,无矫揉妆束之态”三句话而已,而每一句都关合着“自然”的要义。明乎上述种种,可见王国维对“自然”的推崇固是一贯的,则其对生活中所遇见的具有自然之美的女性会多一份关注和青睐,也就可以理解了。尤其是因为他反对“矫揉妆束之态”,则其对吴娘善舞却为腰肢所误,自可对应来看。
《人间词话》《宋元戏曲考》皆撰于此《蝶恋花》之后,我们固然可以将此二书对自然之美的推崇视为是《蝶恋花》对“天然”之美特加赏爱的延续。但若由《蝶恋花》一词追溯其源,则王国维此前所撰《文学小言》一组17则,就特别值得关注了。
作为早期文学观念的集中表述,王国维承西方之思想,提出“文学者,游戏的事业也”之说,而所谓“游戏”,就是排除了利禄的诱惑和刻意修饰的艺术。所以在王国维的语境中,“的文学”“文绣的文学”,都不是真文学,因为其背离了“游戏”之心和自然之美。
自然之美的底蕴尤在“真实”二字。真实既是一种人格体现,又是一种艺术传达。王国维把屈原、陶渊明、杜甫、苏轼四人作为中国文学之杰出代表,即是其“高尚伟大之文学”中包含着“高尚伟大之人格”。这种文学与人格的合一,在艺术上的重要体现之一便是根植于真实的自然。如屈原的“感自己之感,言自己之言”,便是最突出之例,而宋玉、景差及以下辞人便不免愈趋而下了。
很显然,《文学小言》的文学观念,在这首《蝶恋花》中有着生动的回响。王国维以一个旗女的“天然”之美,与有着“妆束”“文绣”嫌疑的吴娘之舞对照而言,再度将“自然”之韵致彰显出来,并在此后的《人间词话》《宋元戏曲考》中继续拓展深化这一话题。由这一理论的演绎过程,也可见出《蝶恋花》一词在这种审美思想前后绾合中的特别意义。
《思齐》全诗二十四句,毛传将其分为五章,前两章每章六句,后三章每章四句。郑玄作笺,将其改为四章,每章均为六句。相比较而言,毛传的划分更为合理,故后代大多从之。
首章六句,赞美了三位女性,即“周室三母”:文王祖母周姜(太姜)、文王生母大任(太任)和文王妻子大姒(太姒)。但其叙述顺序却并非按世系进行,而是先母亲,再祖母,后妻子。孙鑛对此分析道:“本重在太姒,却从太任发端,又逆推上及太姜,然后以‘嗣徽音’实之,极有波折。若顺下,便味短。”(陈子展《诗经直解》引)说此章“重在太姒”似可商榷,但言其“极有波折”尚可一听。马瑞辰对此亦曰:“按‘思齐’四句平列。首二句言大任,次二句言大姜。末二句‘大姒嗣徽音’,乃言大姒兼嗣大姜大任之德耳。古人行文自有错综,不必以思媚周姜为大任思爱大姜配大王之礼也。”(《毛诗传笺通释》)
《毛诗序》谓此诗主旨是“文王所以圣也”,孔颖达疏曰:“作《思齐》诗者,言文王所以得圣由其贤母所生。文王自天性当圣,圣亦由母大贤,故歌咏其母,言文王之圣有所以而然也。”欧阳修亦曰:“文王所以圣者,世有贤妃之助。”(《诗本义》)按此之意,文王是由于得到其母其妻之助而圣,所以此诗赞美“文王所以圣”即是赞美周室三母。但整首诗只有首章言及周室三母,其余四章片言未提,正如严粲所云:“谓文王之所以得圣由其贤母所生,止是首章之意耳。”(《诗缉》)毛传和郑笺是将首章之意作为全诗之旨了。其实此诗赞美的对象还是文王,赞美的是“文王之圣”,而非“文王之所以圣”。首章只是全诗的引子,全诗的发端,重心还在以下四章。
二章六句,包含两层意思。前三句承上而来,言文王孝敬祖先,故祖神无怨无痛,保佑文王。后三句言文王以身作则于妻子,使妻子也像自己那样为德所化;然后又作表率于兄弟,使兄弟也为德所化;最后再推及到家族邦国中去。这三句颇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意味。毛传将此章第四句“刑于寡妻”的“刑”训作“法”,郑玄笺曰:“文王以礼法接待其妻,至于宗族。”除此诗外,“刑”在《诗经》中还出现五次,共有两种解释:一为名词的“法”,一为动词的“效法”。此诗的“刑”是动词,所以还是解释“效法”为好,况且郑玄所说的“礼法”是后起的概念,恐非文王时就有。“刑于寡妻”即“效法于寡妻”,也就是“被寡妻所效法”,所以“刑”逐渐又引申为“型”,即典型、模范,此诗用的就是这个意思。
从第三章开始,每章由六句转为四句。第三章的前两句承上章的后三句而来,以文王在家庭与在宗庙为典型环境,言其处处以身作则,为人表率。后两句“不显亦临,无射亦保”进一步深化主题。“不显”一词在《诗经》中还有十一见,其中十处作“丕显”(即很显明)解,唯有《大雅·抑》“无日不显,莫予云觏”作“昏暗、不明亮”解,意即:莫说因为这里光线昏暗而无人能看见我。朱熹《诗集传》释曰:“无日此非显明之处,而莫予见也。当知鬼神之妙,无物不体,其至于是,有不可得而测者。”此诗的“不显”亦是这个意思。《诗集传》释此句曰:“不显,幽隐之处也……(文王)虽居幽隐,亦常若有临之者。”也就是说此句意谓:文王即使身处幽隐之处,亦是小心翼翼,而不为所欲为,因为他觉得再幽隐的地方也有神灵的眼睛在注视着。此处甚有后代“慎独”的意味。第四句的“无射”在《诗经》中凡三见,其他二处均作“无斁”解,此处恐亦不例外。“无斁”是无厌不倦之意。“无射亦保”的“保”即《大雅·烝民》“既明且哲,以保其身”的“保”,全句谓文王孜孜不倦地保持美好的节操。
如果说第三章言文王“修身”的话,那么最后两章就是“治国”了,所以方玉润说:“末二章承上‘家邦’推广言之。”(《诗经原始》)第四章的前两句“肆戎疾不殄,烈假不瑕”,谓文王好善修德,所以天下太平,外无西戎之患,内无病灾之忧。诸家有关“瑕”、“殄”二字的解释五花八门,繁不胜繁。其实这二字意义相近,《尚书·康诰》有“不汝瑕殄”,“瑕”“殄”并称,孔安国传曰:“我不汝罪过,不绝亡汝。”可见二字均有伤害、灭绝之义。第四章后两句“不闻亦式,不谏亦入”各家的解释亦是五花八门,越说越糊涂,还是《诗集传》说得最简单明了:“虽事之无所前闻者,而亦无不合于法度。虽无谏诤之者,而亦未尝不入于善。”
最后一章不难理解,主要讲文王勤于培养人才,只是最后一句“誉髦斯士”,稍有争议。高亨《诗经今注》说:“‘誉髦斯士’,当作‘誉斯髦士’,‘斯髦’二字传写误倒。《小雅·甫田》:‘燕我髦士。’《大雅·棫朴》:‘髦士攸宜。’都是髦士连文,可证。”其实不必这样推断。“誉”是好的意思,“髦”是俊的意思,在此均用作动词,“誉髦斯士”就是“以斯士为誉髦”。
薛瑄说:“《思齐》一诗,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备焉。”(见《传说汇纂》)确实,它反映出传统道德在文王身上的完满体现。
苏曼殊,中国近代史上一大奇才,广东香山(今中山)人。曾三次剃度为僧,又三次还俗。尤其是第三次出家后不到一年,又匆匆还俗,甚至连僧衣僧鞋都来不及更换,又以一个和尚的身份与诗人的气质回到尘俗之中。作为对社会改良充满希望的热血青年,他时而激昂,西装革履,慷慨陈辞,为革命而振臂高呼;时而颓唐,身披僧衣,逃身禅坛,在青灯黄卷中寻找精神的安慰。这两首《本事诗》充分表现出了苏曼殊的浪漫才情和内心矛盾。
柳无忌曾指出苏曼殊的《本事诗》十首都是他为其所钟爱的日本歌伎百助枫子所写,但苏曼殊的身世特别,又投身佛门,自知生死无常,不能给百助以家庭的安顿和幸福的保障,故始终未能与百助结婚。此处所选的第一首诗就道出他内心的这种矛盾。 “乌舍凌波肌似雪”是以印度传说中的神女乌舍来比喻百助,说她步履轻盈如凌波仙子,其肌肤又如雪似玉;“亲持红叶索题诗”是指百助对他诗才的爱戴和一片深情,此处用“红叶题诗”的典故也暗示了百助有向他求婚的经历。然而,诗人已经出家为僧了,心中苦衷不能尽道,虽然钟情百助,也只好对这美妙动人的少女加以婉拒了。诗的最后两句正透露出诗人的矛盾:泪本是有情之物,诗人偏把泪说成是无情;相逢是爱的开始,但却留下了恨的遗憾。诗人模仿唐人诗句“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改“未嫁”为“未剃”,一方面说明他内心深处真爱百助,另一方面又蕴含了无限的无奈与哀婉。
第二首诗则寄寓了诗人的凄凉身世以及对前程充满彷徨迷惘的孤独感。“春雨楼头尺八箫”首先创造了一种凄婉迷茫的雨中境界:迷蒙细雨中诗人倚靠在日本民居的小楼上,正听着百助用尺八箫吹奏着《春雨》曲,竟引出诗人无尽的乡思。“春雨”既指现实中的春景又指箫声所吹曲名,一语双关。“何时归看浙江潮?”既指箫声引起他对故国的思念,亦可指他挂念着当时国内的革命思潮。“芒鞋破钵无人识”则点出诗人自身的僧家身份,又暗含有诗人的凄楚身世。“踏过樱花第几桥!”则道出了生命的伤感和人生似梦的感谓。日本的樱花绚丽而短暂,诗人在漫天的樱花飘洒中孤独前行,亦是一断鸿飘零,不知归往何处。苏曼殊以一种梦幻般的诗境表达了他于乡愁的惆怅和对生命的理解。
上述二诗,极其典型地体现出了苏曼殊的浪漫“情僧”和云游“诗僧”的形象。读此二诗,这位才情横溢、浪漫奇幻、集亢奋与忧郁于一身的青年俊秀就定格在我们的脑海之中。只可惜天不假俊杰以时间,苏曼殊只在人间度过了三十五个春秋,便在贫病中辞世,他以绚烂的生命浇灌出中国近现代文坛的一朵奇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