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飞兮振八裔,中天摧兮力不济。”打开《李太白全集》,开卷第一篇就是《大鹏赋》。这篇赋的初稿,写于青年时代。可能受了庄子《逍遥游》中所描绘的大鹏形象的启发,李白在赋中以大鹏自比,抒发他要使“斗转而天动,山摇而海倾”的远大抱负。后来李白在长安,政治上虽遭到挫折,被唐玄宗“赐金还山”,但并没有因此志气消沉,大鹏的形象,仍然一直激励着他努力奋飞。他在《上李邕》诗中说:“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假令风歇时下来,犹能簸却沧溟水。……”也是以大鹏自比的。大鹏在李白的眼里是一个带着浪漫色彩的、非凡的英雄形象。李白常把它看作自己精神的化身。他有时甚至觉得自己就真像一只大鹏正在奋飞,或正准备奋飞。但现在,他觉得自己这样一只大鹏已经飞到不能再飞的时候了,他便要为大鹏唱一支悲壮的临终歌。
诗歌的头两句是说:大鹏展翅远举啊,振动了四面八方;飞到半空啊,翅膀摧折,无力翱翔。两句诗概括了李白的生平。“大鹏飞兮振八裔”,可能隐含有李白受诏入京一类事情在里面。“中天摧兮”则指他在长安受到挫折,等于飞到半空伤了翅膀。结合诗人的实际遭遇去理解,这两句就显得既有形象和气魄,又不空泛。它给人的感觉,有点像项羽《垓下歌》开头的“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那无限苍凉而又感慨激昂的意味,着实震撼人心。
“馀风激兮万世,游扶桑兮挂石袂。”意谓大鹏虽然中天摧折,但其遗风仍然可以激荡千秋万世。这实质是指理想虽然幻灭了,但自信他的品格和精神,仍然会给世世代代的人们以巨大的影响。“游扶桑”暗喻到了皇帝的身边。“挂石袂”的“石”当是“左”字之误。严忌《哀时命》中有“左袪(袖)挂于扶桑”的话,李白此句在造语上可能受了严忌的启发。不过,普通的人不可能游到扶桑,也不可能让衣袖给树高千丈的扶桑挂住。而大鹏又只应是左翅,而不是“左袂”。然而在李白的意识中,大鹏和自己有时原是不分的,正因为如此,才有这样的奇句。
“后人得之传此,仲尼亡兮谁为出涕?”前一句说后人得到大鹏半空夭折的消息,以此相传。后一句用孔子泣麟的典故。但如今孔子已经死了,谁也不会像他当年痛哭麒麟那样为大鹏的夭折而流泪。这两句一方面深信后人对此将无限惋惜,一方面慨叹当今之世没有知音,含意和杜甫总结李白一生时说的,“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梦李白二首》)非常相近。
此诗发之于声是李白的长歌当哭;形之于文,可以看作李白自撰的墓志铭。李白一生,既有远大的理想,而又非常执着于理想,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追求了一生。这首诗说明他在对自己一生回顾与总结的时候,流露的是对人生无比眷念和未能才尽其用的深沉惋惜。
此诗通过对春天早晨所见所闻所感的抒写,反映了诗人在杭州的第一个春天即将来临时内心的喜悦激动之情。全诗笔致轻灵素淡,节奏流畅欢快,充满着热爱生活的情趣。
从诗的结构看,前四句写诗人在早晨的所闻所见,后四句则是抒发诗人对早春气象的感受。
也许是因为诗人对春天特有的敏感,他一大早就醒来了。此时晨光初照,早鼓正响,大概是天气转暖、大地变得潮湿的缘故吧,那在台阶上贪睡的小狗儿也摆摆尾巴,懒洋洋地爬起来;而一向活泼的小鸟更不会放过这可爱的时光,正在窗前叽叽喳喳不停地欢叫着,似乎是在向人们报告着美好天气的到来,催促着人们早早起床。这四句通过晨光、鼓声以及对春天极为敏感的两个动物——犬、鸟的传神刻画,在紧扣“早”字主旨的同时,又隐隐透露出春天的气息。
诗歌的后半部分表现了诗人在这样春天气息越来越浓郁的环境下,产生的轻松愉快之感。
“半销宿酒头仍重”说明昨日饮酒甚多。春宵佐以美酒,自是人生一大乐事,以致诗人忘了自身的酒量,开怀畅饮,一醉方休,到次日早晨起来尚有头重脚轻之感。“新脱冬衣”表明正是早春气候,脱去冬衣会令人焕然一新,轻松爽快,所以说“体乍轻”。“体乍轻”而“头仍重 ”,值此酒意未竟消之际,当有头重脚轻、飘飘无定之感。这既是实写酒意未消时身体真实的感觉,同时也是美好的春色令诗人陶醉。正所谓酒不醉人人自醉。在这样的境界中,他忘记了一切忧愁和烦恼,以致于“睡觉心空思想尽,近来乡梦不多成 ”,这两句照应诗题,写夜间因为没有乡梦撩人愁思,睡醒后心境空明。暗示出诗人的身心已完全被春天的气息所感染,他又迎来了一个明媚的春天。
全篇无论是写自然景物还是写自己的生活与心态,都笔致轻灵素淡,充满着情趣。节奏也是流畅、欢快的,字里行间,融注着诗人对春天、对生活的热爱。
此诗一开头就从这卑微低贱的尉职说起,“黄昏封印点刑徒”,“封印”、“点刑徒”,这就是县尉每天黄昏时的例行公事。诗人不是含糊地一笔带过,而是具体地、不厌其烦地一一点出,更显示了这职责的无聊和不堪忍受。
第二句“愧负荆山入座隅”,与首句成一鲜明对比,以荆山的巍峨高耸反衬自己的沉沦下僚。李商隐赴弘农尉任时曾途经荆山,并写了一首《荆山》诗,诗云:“压河连华势孱颜,鸟没云归一望间。杨仆移关三百里,可能全是为荆山。”对荆山极力赞美,因此这里才顺手拈来反衬自己的处境。
诗的后两句是用典:“却羡卞和双刖足,一生无复没阶趋。”相传春秋时楚人卞和在荆山(今湖北南漳县南)得到一块玉璞,曾献之于楚厉王和武王,都被误认为是石头,而以欺君之罪先后把他的双足砍掉。后来,楚文王即位,才使玉人治之,得宝玉,名之曰“和氏之璧”。卞和得璞的荆山与作者所在的荆山同名,故有这样的联想。卞和因献玉而两次被刖足,这是无比悲惨的遭遇。可是李商隐却希望自己能像卞和那样把双足砍断,这样,就再也不必在官府奉迎趋拜了,其惨烈又还迥出乎卞和之上。
李商隐写作曾被人讥为“獭祭鱼”,因为他很喜欢用典。其实李商隐诗的许多典故都是用得很成功的,比如这首诗,在用典上就有两点很值得注意:一是自然巧妙。诗人是从眼前的荆山联想到卞和得玉石的荆山,又由这一荆山联想到卞和献玉的不幸遭遇,又由卞和之不幸联想到自己之不幸,所以就非用这一典不可。二是花样翻新。它不是一般的比附或替代式的用典,而是根据内容需要来用典,“典”只是辅,只是宾,是诗人此时那种强烈愤懑之情的映衬,一个“羡”字,真是惊心动魄,令人不忍卒读。
这首诗是王安石针对当时俗儒歪曲历史事实,把糟粕当精华的情况而写的,诗的前四句说一个人的功名是经过一番艰难才得到的,但却不知谁能如实记载他们的事迹。后四句说有人把古人流传下来的糟粕当作精华,而真正美好的东西是很难流传下来的。这首诗写得深沉、抑郁,抒发了诗人的忧愁和怨愤,容量甚大,耐人寻味。
诗的开头四句说自古以来一个人的功名是经过一番艰难才得到的,但却不知谁能如实记载他们的事迹。历史从来都是难以说清的,即便是在当时也是非难辨,在遥远的后世就更是如此了。
后四句说有人把古人流传下来的糟粕当作精华,而真正美好的东西是很难流传下来的。即便是最出色的画师,也无法描绘出人的精神。因而史书不过是故纸堆而已,并不能真正表达出历代高贤的品格。王安石不只是替古人感慨,也是为自己担忧,他已经预感到那些守旧势力不可能轻易放过自己,后世强加于他的污水肯定不会少。他提醒人们,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正史”对他的评价。应当透过层层迷雾追寻历史的真相。
“糟粕所传非粹美,丹青难写是精神”是被后人推崇引用的名句,常用来说明在文艺创作上刻画人物时,外表好写而内心世界和本质精神却不易写的道理;或者说明要反映事物的本质是不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