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散文借记河墅之景,颂扬隐居山林,高洁不污的河墅主人——他的老师潘木崖先生。思想内容十分可取,艺术手法独具特色。
文章分为三段,首段记游写景,中段议论抒情,最后统括全篇,卒章显志。外在形式与思想内容高度统一,实为桐文讲究“义法”之范文。文章“因声求气”,造句上以四言为主,杂以三,五、七言,既有古歌行韵味,又有韩柳遗风,音律俱佳,字句传神。如第一段写河墅眭境,文笔清新优美,富有诗情画意。开头两句:“江北之山......多有园林池沼之胜。”是闲大写意的笔法把桐城河山和盘托出,有如登高鸟瞰,全景尽收眼底。接着避虚就实,去粗取精,细描木崖住宅环境,如“出郭循山之麓......是为潘氏之墅。”如此由表及里,精雕细刻,还嫌语不惊人,又“升高而望”,用远景烘托渲染,如“平畴苍莽,远山回合,风含松间,响起水上。”近于泼墨。翘首远望,景色错落,十分开阔壮观;侧耳静听,风啸水吼,难以捉摸的大自然之声写得渐沥萧飒,奔鹃澎湃,可听,可感,可见。至此,大丈夫不遇于时的安适生活环境描画得美不胜美。先秦的哲学家荀子在他的《乐论》中说:“不全不粹不胜美。”看来,戴氏对前人的这个美学观念是心领神会的。他在描写河墅时,既丰富地全面地表现自然环境,又去粗取精,经过锤炼、提高、集中,更典型,更具普遍性地表现自然环境,难爱是很大的。“全”和“粹”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只远望求“全”,不近观颐“粹”,是自然主义,只讲“粹”而不反映“全”,又容易走上抽象的'臣式主义的道路。
《河墅记》的写作,求全而不失粹,确切地说,是概“全”以精“粹”。如果我们再将第一段把玩一番,我们就会发现戴氏笔下的河墅,如同一幅出神入化的“龙图”,云中虽只露出一鳞一爪,然而全貌宛然可见。戴氏把握“全”与“粹”的关系如此之娴熟,自然得益于桐文的“义法”之说。因为桐城古文义法本身就有两种意义:“就文之整体言之,则包括内容与形式的调剂,而融合以前道学家与古文家之文论。就文之局部而言之,即专就学文方式而言,则又能融合秦汉派之从声音证人以摹拟昔人之语言,与唐宋派之从规矩证人以摹拟昔人之体式”。中国的山水散文萌芽于两晋,产生于南北朝,鼎盛于唐宋,戴名世继承了前人记游记景的散文传统,模山范水,体物图貌,技巧很高,为桐城散文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这篇散文还不同于当时士大夫娱情山水的闲情逸致,风雅倜傥之作,戴氏在这篇文章中弃铺陈擒藻之常法,求淡描点画之奇功,其目的在于债河墅之美,赞颂河墅主人潘木崖光明峻洁的人格和独立不群、不同世俗的高尚品质。潘先生应试不第后,从科场回到山庄,托怀玄胜,远咏老庄,过上清淡、闲适、幽雅的生活,与世俗之徒断绝了来往,这也是戴氏所倾慕的。在他看来,介人迫名逐利的官场,“与其有誉于前,孰若无毁于其后;与其有乐于身,孰若无忧于其心”。既然科场失意,弃绝了入仕的念头,“结庐在入境,而无车马喧”,有何不好。
他在文章的第二段中的议论,情绪激昂,气势恣纵,他为先生的际遇鸣不平,矛头直指贻误人才的科举制度。如“夫科目之贵久矣,天下之土莫不奔走而艳羡之,中于膏盲,人于肺腑”,寥寥数笔,使那些追名逐利的官迷丑态毕现;而“犹然山泽之瘤,混迹于田夫野老,方且乐而终身”,则赞扬了潘木崖不为利禄所诱惑的高洁风貌。“其失者未必其皆不才,其得者未必其皆才也。”持论公允,爱憎分明,作者在描写这种超脱尘俗的河墅之中,也流霡了磊落不平之气,深化了自己的思想。
最后“小于怀遁世之恩久矣,方浮沉世俗之中,未克遂意”,升华了文章的主旨。作为一个封建知识分子不逃避现实,为将胸中书数百卷形成文字而奔走四方,历岁逾时而不罢手,单就这点精神,也是难能可贵的。
此诗以诗人山行时所见所感,描绘了初冬时节的山中景色。“荆溪”发源于秦岭山中,流至长安东北汇入灞水。诗人的别墅也在秦岭山中,此诗所写应是其别墅周边的一段景色。首句写山中溪流:荆溪蜿蜒穿流,溪水清浅,因溪水冲刷而泛白的石头星星点点地露出水面。次句写山中红叶:天气业已寒冷,但山林间仍点缀着稀疏的红叶。从天寒而红叶犹未尽落,表明天气是初冬时节。在以上两句诗中,诗人以“白石出”与“红叶稀”概括而形象地向读者展示了初冬山中景色的显著特征。不过诗人接着就在第三、四句诗中告诉人们,上述景象并不是此时山景的全貌,此时山景的基本面貌,乃是由众多苍松翠柏等终年长青的树木构成的充满生命力的“空翠”,即一望无际的空明的翠绿色。诗人行走在山间小路上,周身被空明的翠绿所包围,山林间的空气本就湿润,而空明的翠色则仿佛已化作绿水洒落下来似的,虽然未曾下雨,却不由产生了衣裳被淋湿的感觉。在此,诗人通过一个似幻似真的“湿”字,巧妙地显示出山中“空翠”色彩的浓烈。
在这首小诗中,诗人选择白石散露的小溪,山林间稀疏点缀的红叶和一望无际的翠绿色,用一条山径和一位行人把它们联接起来,构就了一幅色彩斑斓的山中初冬风景画。这幅优美的风景画极具冬的情韵,却无冬的肃杀,而仍是充满着生命的活力。
这首小诗描绘初冬时节山中景色。
首句写山中溪水。荆溪,本名长水,又称浐水,源出陕西蓝田县西南秦岭山中,北流至长安东北入灞水。这里写的大概是穿行在山中的上游一段。山路往往傍着溪流,山行时很容易首先注意到蜿蜒曲折、似乎与人作伴的清溪。天寒水浅,山溪变成涓涓细流,露出磷磷白石,显得特别清浅可爱。由于抓住了冬寒时山溪的主要特征,读者不但可以想见它清澄莹澈的颜色,蜿蜒穿行的形状,甚至仿佛可以听到它潺潺流淌的声音。
次句写山中红叶。绚烂的霜叶红树,本是秋山的特点。入冬天寒,红叶变得稀少了;这原是不大引人注目的景色。但对王维这样一位对大自然的色彩有特殊敏感的诗人兼画家来说,在一片浓翠的山色背景上(这从下两句可以看出),这里那里点缀着的几片红叶,有时反倒更为显眼。它们或许会引起诗人对刚刚逝去的绚烂秋色的遐想呢。所以,这里的“红叶稀”,并不给人以萧瑟、凋零之感,而是引起对美好事物的珍重和流连。
如果说前两句所描绘的是山中景色的某一两个局部,那么后两句所展示的却是它的全貌。尽管冬令天寒,但整个秦岭山中,仍是苍松翠柏,蓊郁青葱,山路就穿行在无边的浓翠之中。苍翠的山色本身是空明的,不象有形的物体那样可以触摸得到,所以说“空翠”。“空翠”自然不会“湿衣”,但它是那样的浓,浓得几乎可以溢出翠色的水份,浓得几乎使整个空气里都充满了翠色的分子,人行空翠之中,就象被笼罩在一片翠雾之中,整个身心都受到它的浸染、滋润,而微微感觉到一种细雨湿衣似的凉意,所以尽管“山路元无雨”,却自然感到“空翠湿人衣”了。这是视觉、触觉、感觉的复杂作用所产生的一种似幻似真的感受,一种心灵上的快感。“空”字和“湿”字的矛盾,也就在这种心灵上的快感中统一起来了。
张旭的《山中留客》说:“纵使晴明无雨色,入云深处亦沾衣。”“沾衣”是实写,展示了云封雾锁的深山另一种美的境界;王维这首《山中》的“湿衣”却是幻觉和错觉,抒写了浓翠的山色给人的诗意感受。同样写山中景物,同样写到了沾衣,却同工异曲,各臻其妙。真正的艺术是永远不会重复的。
这幅由白石磷磷的小溪、鲜艳的红叶和无边的浓翠所组成的山中冬景,色泽斑烂鲜明,富于诗情画意,毫无萧瑟枯寂的情调。和作者某些专写静谧境界而不免带有清冷虚无色彩的小诗比较,这一首所流露的感情与美学趣味都似乎要更健康一些。
这是一首叙事诗,在写作手法上相当朴实,记事、写景,较少抒情,语言工整,用词精确恰当。从文义的表面上看,赞美韦彪关心民间疾苦而祈神求雨,但本意是对韦中丞等州府官员愚昧迷信、劳民伤财行为的批评,对自己蒙屈而沦为下僚的悲叹。
柳宗元是一位唯物主义无神论者,他曾针对韩愈天有意志、能赏罚的观点,提出:“彼上而玄者,世谓之天;下而黄者,世谓之地;浑然而中处者,世谓之元气;寒而暑者,世谓之阴阳。”他认为天地只是自然物,既无意志,也不能赏罚,“功者自功,祸者自祸”(《天说》),希望天地能赏罚、有哀仁都是迷信(《天说》)。他还认为,“生植与灾荒,皆天也;法制与祸乱,皆人也……其事各行不相预,而凶丰理乱出焉”(《答刘禹锡天论书》),天事与人事各不相干。另外,在《非国语》中,他还指 出:“山川者,特天地之物也。阴与阳者,气而游乎其间者也。自动自休,自峙自流,是恶乎与我谋?自斗自竭,自崩自歇,是恶乎为我设?”认为天地、元气、山川等自然物的运动变化是自然而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根据这些认识,柳宗元对韦中丞黄溪祈雨的荒诞行为,必然是持批评态度的。
当时的永州刺史韦彪,跟柳宗元并没有什么深厚的交情。柳宗元到永州一年多后,唐宪宗改元大赦天下,韦彪便北移了。这人毫无才干,连北移的贺表也是请柳宗元写的。但由于他身为永州的行政首长,柳宗元的顶头上司,柳宗元又是待罪之人,并且希望得到朝庭的赦免和重新起用,因此柳宗元当然不便直接批评韦彪,只能用赞赏的表面形式来记述这件事。但诗题中标明“口号”,而“口号”是古人随口吟成的诗体,这便给诗添了几许诙谐。诗人写这场荒诞的祈神求雨戏时,字里行间充满了辛辣的讽刺,传神地刻画出了韦彪其人:兴师动众,不仅劳民伤财,而且是沽名钓誉的行径;神祠荒凉清冷,象征他的愚蠢糊涂;场面宏大,巫师装神弄鬼,讥讽他的迷信与无知;并且通过“惠风仍偃草”的写实,“灵雨会随车”的用典,以对比的手法来揭示韦彪祈雨的无功与荒谬。据诗人的《游黄溪记》记载,黄溪在城东七十里,“黄神”乃是王莽的后代,是避祸来的。韦彪导演的这场闹剧,吹吹打打弄了整整一夜,直到天亮才收场,使周围的百姓都受到了惊扰,根本不是在为老百姓祈福,而是在“造祸”,并且灾祸波及到了“骑客路”与“野人居”。
诗的最后两句,才是诗人真实意图的流露:自己是“俟罪非真吏”,却奉命随行,做太守的清客、帮闲,成为献媚取悦长官的低级僚属,这对胸怀大志的柳宗元来说,是非常羞愧的。如果他是有实职实权的地方官,定会珍惜手中的权力,尽情施展自己“以利安元元为务”的抱负,干一番兴利除弊的事业。
这首诗内容与《邶风·新台》相承接,主要意思是讽刺宣姜(齐女)不守妇道,和庶子通奸,其事丑不可言。诗以墙上长满蒺藜起兴,给人的感觉,卫公子顽与其父妻宣姜的私通,就像蒺藜一样痛刺着卫国的国体以及卫国人民的颜面与心灵。
全诗一唱三叹,在反复重复的数落中,一层层加深着对这一宫廷丑事的批判。在结构上,叠咏而意义递进,无论在内容、思想感情上都是一层深过一层,有效地增强着诗歌的讽刺力量。诗中之“不可埽”、“不可襄”、“不可束”,表面上写墙茨之延伸愈来愈长,几乎到了不可控制的地步,实际上是比兴卫公子顽与其父妻私通已经到了无耻糜烂、昭然无忌的程度。诗中之“所可道也”、“所可详也”、“所可读也”,表明人们对这种宫廷丑事的议论,在一步一步的升级,几乎已经尽人皆知了。诗中之“言之丑也”、“言之长也”、“言之辱也”,写人们对于这种宫廷丑闻的感情态度,由丢脸、气愤到感到耻辱,真有一人之祸,祸及国体的感觉。
此诗三章重叠,头两句起兴含有比意,以巴紧宫墙的蒺藜清扫不掉,暗示宫闱中淫乱的丑事是掩盖不住、抹煞不了的。接着诗人便故弄玄虚,大卖关子,宣称宫中的秘闻“不可道”。至于为何不可道,诗人绝对保密,却又微露口风,以便吊读者口味。丑、长、辱三字妙在藏头露尾,欲言还止,的确起到了欲盖而弥彰的特殊效果。本来,当时卫国宫闱丑闻是妇孺皆知的,用不着明说,诗人特意点到为止,以不言为言,调侃中露讥刺,幽默中见辛辣,比直露叙说更有情趣。全诗皆为俗言俚语,六十九个字中居然有十二个“也”字,相当今语“呀”,读来节奏绵延舒缓,意味俏皮而不油滑,与诗的内容相统一。三章诗排列整齐,韵脚都在“也”字前一个字,且每章四、五句韵脚同字,这种押韵形式在《诗经》中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