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非常有名,即便只读过很少几篇《诗经》的人,一般也都知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是为什么呢?我想,无非有这样几个原因:第一,诗中塑造的形象十分生动。拿鲜艳的桃花,比喻少女的美丽,实在是写得好。谁读过这样的名句之后,眼前会不浮现出一个像桃花一样鲜艳,像小桃树一样充满青春气息的少女形象呢?尤其是“灼灼”二字,真给人以照眼欲明的感觉。写过《诗经通论》的清代学者姚际恒说,此诗“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并非过当的称誉。第二,短短的四字句,传达出一种喜气洋洋的气氛。这很可贵。“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细细吟咏,一种喜气洋洋、让人快乐的气氛,充溢字里行间。“嫩嫩的桃枝,鲜艳的桃花。那姑娘今朝出嫁,把欢乐和美带给她的婆家。”你看,多么美好。这种情绪,这种祝愿,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生活的热爱,对幸福、和美的家庭的追求。第三点,这首诗反映了这样一种思想,一个姑娘,不仅要有艳如桃花的外貌,还要有“宜室”、“宜家”的内在美。这首诗,祝贺人新婚,但不像一般贺人新婚的诗那样,或者夸耀男方家世如何显赫,或者显示女方陪嫁如何丰盛,而是再三再四地讲“宜其家人”,要使家庭和美,确实高人一等。这让我们想起孔子称赞《诗经》的话:“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孔子的话内容当然十分丰富,但其中是否也包括了《桃夭》篇所反映出的上述这样一种思想呢?陈子展先生说:“辛亥革命以后,我还看见乡村人民举行婚礼的时候,要歌《桃夭》三章……。”(《国风选译》)联系到这首诗所表达的思想,农民娶亲“歌《桃夭》三章”,便是很可理解的了。
《桃夭》篇的写法也很讲究。看似只变换了几个字,反复咏唱,实际上作者是很为用心的。头一章写“花”,二章写“实”,三章写“叶”,利用桃树的三变,表达了三层不同的意思。写花,是形容新娘子的美丽;写实,写叶,不是让读者想得更多更远吗?密密麻麻的桃子,郁郁葱葱的桃叶,真是一派兴旺景象啊!
这首诗不难懂,但其中蕴藏的道理,却值得我们探讨。
一个问题是,什么叫美,《桃夭》篇所表达的先秦人美的观念是什么样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很美,艳如桃花,还不美吗?但这还不行,“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还要有使家庭和睦的品德,这才完满。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社会很为流行。关于真善美的概念,在春秋时期已经出现。楚国的伍举就“何为美”的问题和楚灵王发生了争论。伍举说:“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大小、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若于目观则美,缩于财用则匮,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国语·楚语》)很清楚,伍举的观点是“无害即是美”,也就是说,善就是美。而且要对“上下、内外、大小、远近”各方面都有分寸、都无害。这种观点最主要的特点是强调“善”与“美”的一致性,以善代替美,实际上赋予了美以强烈的政治、伦理意义。“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那意思是说,统治者重赋厚敛,浪费人力、物力,纵欲无度,就不是美。应该说,这种观点在政治上有一定的意义。但它否定了“善”与“美”的差别,否定了美的相对独立性,它不承认“目观”之美,是其严重局限。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虽然也有其对立面,也有人注意到了“目观”之美,但这种善即是美的观点,在先秦美学中应该说是具有代表性的,而且先秦儒家的美学观念,主要是沿着这个方向发展的。
孔子也持着这样一种美学观点,“《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他赞赏“诗三百”,根本原因是因为“无邪”。他高度评价《关雎》之美,是因为它“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合于善的要求。在评价人时,他说:“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论语·泰伯》)善与美,善是主导方面。甚至连选择住处,孔子也说:“里仁为美。”(《论语·里仁》)住的地方,有仁德才是“美”的地方。可见,孔子关于美的判断,都是以善为前提的。
但孔子的美学观,毕竟是前进了。它已经不同于伍举的观点,已经开始把美与善区别开来,作为不同的两个标准来使用了。“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当然,通过对《韶》与《武》的评价,还是可以看出,“尽美”虽然被赋予在“尽善”之外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地位,但只是“尽美”,还不能说是美,“尽善”才是根本。
至此,我们回头再来看看《桃夭》篇,对它所反映的美学思想,恐怕就更好理解了。在当时人的思想观念中,艳如桃花、照眼欲明,只不过是“目观”之美,这还只是“尽美矣,未尽善也”,只有具备了“宜其室家”的品德,才能算得上美丽的少女,合格的新娘。
第二个问题随之而来,美的具体内容不仅仅是“艳如桃花”,还要“宜其室家”,也就是美与善之结合,那么,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价这种观念呢?先秦人为什么把家庭和婚姻看得那么重要呢?
把婚姻和家庭看得十分重要,还不仅仅反映在《桃夭》篇中,可以说在整部《诗经》中都有反映。在一定意义上说,《诗经》是把这方面的内容放在头等地位上的。《桃夭》是三百零五篇的第六篇,不能不说它在《诗经》中的地位是很为突出的。如果我们再把《桃夭》篇之前的五篇内容摆一摆,就更可以清楚地看出,婚姻和家庭问题,在《诗经》中确实是占有无与伦比的地位。
三百篇的第一篇是《关雎》,讲的是一个青年男子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姑娘,他日夜思慕,渴望与她结发为妻。
第二篇《葛覃》,写女子归宁,回娘家探望父母前的心情,写她的勤、俭、孝、敬。
第三篇《卷耳》,写丈夫远役,妻子思念。
第五篇《螽斯》,祝贺人多生子女。
第六篇,即《桃夭》,贺人新婚,祝新娘子“宜其室家”。
以上是三百篇的头几篇(除掉第四篇),它们写了恋爱,结婚,夫妻离别的思念,渴望多子,回娘家探亲等等,可以说把婚姻生活中的主要问题都谈到了。
一部《诗经》,三百零五篇,开卷头几篇几乎全部是写婚姻家庭问题的,岂不令人深思?不论是谁编辑的“诗三百篇”,不论孔子是删诗了、还是整理诗了,抑或是为“诗三百篇”作了些正乐的工作,都不容置疑地说明了他们是十分重视婚姻和家庭问题的。
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论这个问题呢?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水平还很低下,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每个人都仰仗着家庭迎接困难,战胜天灾,争取幸福生活,当然希望家庭和睦、团结。娶亲是一件大事,因为它关系到家庭未来的前途,所以,对新人最主要的希望就是“宜其室家”。这很容易理解。
从统治者方面来说,就要复杂多了。《礼记·大学》引到《桃夭》这首诗时说:“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这可真是一语道破。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家庭的巩固与否与社会的巩固与否,关系十分密切。到了汉代,出现了“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种关系)之说。不论“三纲”,还是“五常”,它们都以夫妇关系为根本,认为夫妇关系是人伦之始,其它的四种关系都是由此而派生出来的。宋代理学家朱熹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男女者,三纲之本,万事之先也。”(《诗集传》卷七)从这段论述,我们也可以看出统治者为什么那么重视婚姻、家庭问题。听古乐唯恐卧,听郑卫之音而不知倦的魏文侯有一段名言,说得很为透僻。他说:“家贫则思良妻,国乱则思良相。上承宗庙,下启子孙,如之何可以苟,如之何其可不慎重以求之也!”“宜家”是为了“宜国”,在他们眼里,“宜家”与“宜国”原本是一回事,当然便被看得十分重要了。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不论自古以来多少解经者就《桃夭》作过多少文章,但像小桃树那样年轻,像春日骄阳下桃花那样鲜艳、美丽的少女,却永远活在读者心里。人们衷心祝愿她:“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吟诵《桃夭》,不喝也醉了。
清姚际恒评论此诗说:“桃花色最艳,故以喻女子,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自古,漂亮的女子总是受到超常的宠爱,文学更是不吝字墨,推波助澜。无论是“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还是“玉腕枕香腮,桃花藕上开。”,读起来,总不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更意浓神近,耐人玩味。
默默的读几遍,然后展开想象的画卷,你会看到千年前,在那桃花盛开的时候,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千年的风从那片“灼灼”的桃林中穿过,摇曳着艳丽的桃花,婀娜着多姿的桃枝,似乎有醉人的馨香随风破卷,扑面而来。但你分不清这是什么香,因为你仔细去看,在桃花丛中,隐约着一个款款移动的女子,少女的清香与花香混揉在一起,这是快乐的味道。
画中的女子两颊绯红,可以听到女子的心声:“今天我要嫁给你啦,今天我要嫁给你啦......”
之子与归,是说这个美丽的新娘就要出嫁了。归,妇人谓嫁曰归。在夸了即将出嫁的新娘的美貌之后,诗意开始延伸,人们随之将目光投向婚后的生活,那是怎样的呢?诗里唱到“宜其室家”、“ 宜其家室”、“ 宜其家人”。
宜,和顺美满的意思,室谓夫妻所居,家为一门之内。如果说对新娘容比桃花是毫不掩饰的赞美的话,这里就是含蓄的将女子的“善”,掩藏在宜家宜室宜人中了。试想,新人过门后,若能让一大家子都和睦幸福,仅有美丽的脸蛋是不够的,必得有颗善良的心,才能让公婆姑嫂叔伯接受,才能被夫家的人所接纳,日子才能和顺美满,其乐融融。
从桃花到桃实,再到桃叶,三次变换比兴,勾勒出男婚女嫁一派兴旺的景象。古人通过桃花似的外“美”,巧妙地和“宜”的内“善”结合起来,表达着人们对家庭和睦安居乐业生活的美好向往。“诗三百”开篇,写尽了爱情与婚姻生活的各个方面,说明家庭和婚姻的重要性,这不仅仅是人们生活的期盼,也是统治者的希望,所谓“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说白了,就是建立在“宜家”、“ 宜室”、“ 宜人”上的“宜国”。
不管怎样,“桃夭”是中华民族延续到现在的喜庆与祝福,就是今天,我们也同样祝愿着如桃花般的女子,“之子于归”,能够生活美满,家庭幸福,“宜其室家”。
诗题《秋夕读书幽兴,献兵部李侍郎》表现了诗人于秋夕读书之时产生的微妙感觉。“夕”是个值得玩味的词。“夕”表示时间,指的是夜晚,如“除夕”是指大年三十晚上。杜牧《秋夕》诗:“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天阶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也是指夜里看星星。这首诗中和读书相关联的是“览卷试穿邻舍壁,明灯何惜借馀光”,这两句诗用了匡衡凿壁引光的典故,自然这也是夜晚。也有人认为“明灯何惜借馀光”是用了“余光”的典故。《史记·樗里子甘茂列传》:“臣闻贫人女与富人女会绩,贫人女曰:我无以买烛,而子之烛光幸有余,子可分我余光,无损子明而得一斯便焉。”也有一定道理。但匡衡凿壁便有“借光”的意思了,后句是申明前句之意,而不必叠床架屋,再用一个典故了。
审视岑参此诗的意思,其“幽兴”便是由读书借光联想到升迁靠关系了。诗人先写自己“四十”始“为郎”有自伤身世之感。接着一句“雨滋苔藓侵阶绿,秋始梧桐覆井黄”,使他悟到,没有外力的作用,没有他人的提携,要想使自己的政治理想得以实现,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只有走“干谒”这条道路了。干谒在当时是很普遍的求官方式,就连岑参的好友“诗圣”杜甫也曾经上诗权贵,献赋天子,“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那么向何人献诗进行干谒呢?岑参想到的是李进。“惊蝉也解求高树,旅雁还应厌后行”明白地表达了自己欲选调之意。据研究资料,岑参与李进有一年时间同时在雍王府供职,虽然一个是品低职轻的文官,一个则是品高职重的武官。但是,李进虽为宗室,官大品高,然他“好从当时贤士游”,且好“赒人之急”,何况岑参亦非等闲之辈,其“识度清运,议论雅正,佳名早应,时辈所仰”(杜甫、裴荐《为补遗荐岑参状》),因而同府供事,彼此慕名结识、相为友善,已是自然之事了。于是,岑参于秋夕读书之时,生幽思之兴,发慨叹之辞,遂成佳句以献之。这里才婉转地点出了由读书而产生的“幽兴”。
上片,从三年贬居生活体验着墨,写对徐守君猷的深厚情谊。开头三句,自嘲劳苦的生活如一场梦,贬居三年,成为他乡的游子。“笑”字一领对偶句,心思全出。接着两句,进深一层,写人生易老天也老。“华发”、“荒园”均是衰老的象征,“搔首”也无可奈何,抗御不住。“赖有”三句,笔锋一转,颂扬徐君猷的功德。值得庆幸的是:酒在肚里,事在心头,不因喝酒而糊涂误事。我遇到了徐守这样“多情”的人,“好饮无事”的人,“似古人贤守”的人。作者在《遗爱亭记》亦歌颂了徐君猷这些方面的功绩:“知黄州,未尝怒也,而民不犯;未尝察也,而吏不欺;终日无事,啸咏而已。”好一个贤明的太守。最后三句,照应序言“每岁”之笔,岁岁年年登高宴饮,“物华依旧”,情深谊长。
下片,以节传情,以酒寄情。在痛饮中淋漓尽致地一吐为快。酒中多少事,酒中多少诗。开头三句,就点明此次相会宴饮极不平凡。酒逢知己千钟少,“应须烂醉”;此次登高观赏“紫菊茱萸”也不一般,应须“细看重嗅”。此处他点化运用了杜甫“明年此会知谁健,醉把茱萸仔细看”(《九日蓝田崔氏庄》)诗句,不露痕迹,且把“烂醉”与“细雨”、“茱萸”的内在联系巧妙地揉和起来了:除祸免灾。接着二句,醉里吐真言,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有“摇落霜风”的物候作证,“有手栽双柳”作证。“来岁”三句,发出深深的祝愿与希冀:“来岁今朝”,我为你西行而饯行,把酒洒满于江口来一个更大的“烂醉”。最后三句,总写徐守君猷的功绩,也是这首词的主题概括:我会和黄州的人,忘不了享受您的“遗爱”,如同痛饮“一江酹酎”的美酒,君子情谊,源远流长。“何武所至,无赫赫名,去而人思之,此之谓遗爱。”(《遗爱亭记》)
这首词,表面看来,系例行重九登高宴饮之作,实是借题发挥,以节传话,以酒寄情,表达他们那样“惘然”之情和崇敬徐守君猷“相待如骨肉”和“狱草烟深”的功德。正因为酿酒、饮酒是人类认识自然、改造社会、求生存求发展的一种高级意识形态的历史活动,唯有酒是中国源远流长的文化发展的酵酶,唯有酒中人方能领略其中的韵味,所以东坡才写出如此真情实感、意境高超的词章来。
这首仿乐府诗,写了两个天真活泼的牧童在共同放牧、追逐嬉戏中的喜悦和与牛相依相傍的关系,以及由此形成的对牛的感情,同时在结尾也表现出作者对于苛税的不满之情。这首诗写景物细致入微,新颖逼真,崇尚写实,抒情含蓄蕴藉,韵味深长。
诗借牧童口吻展开。几个农家孩子同去放牛,他们边放牧边调笑,一边指认着各自的牛:角最弯的是你家的,尾巴没几根毛的是我家的……他们“短笛无腔信口吹”,摇着长鞭,在田头地角赶着牛儿找草吃。太阳落山了,别让牛群跑得太累,近处没有好草,别叫牛群吃不饱。该怎么放牧,这些孩子全知道。牛吃饱了,骑在牛背上唱歌;牛要反刍,就坐在牛身边歇一歇;晚上回到家,还要靠在牛身旁躺一躺。牧牛的孩子与牛有这么深厚的情谊,因为牛是农家宝,垦荒耕种要靠它,牵挽载重也靠它。农民都不感激牛、珍惜牛。农家孩子如此爱牛亲牛,高启非常理解,写来真实可信,情趣盎然。想来,诗人“少年习耕锄”的时候,也是曾有过一段牧牛爱牛的亲身体验的。
倘若诗只写到这里就结束,那内容就失诸单薄了。高启给它安排了一个更深的层次:末二句由牧牛之乐转为牧牛之忧,揭出农民最大的隐忧来,那就是“输租”。繁重的苛捐杂税,会逼得农民卖牛抵债。这个严峻的现实,甚至在天真烂漫的农家孩子心里,也投下了沉重的阴影。这最后两句诗,是画龙点睛之笔,足章明志,有发人深省的力量。
这首诗有意不用典,不藻饰,以求得内容和形式的和谐统一。前八句写牧牛之乐,是欲抑而先扬;后两句点出牧牛之忧,是先扬之后抑。抑扬对比,颇见匠心。诗人要表达对农家的同情和关怀,对黑暗现实的不满与鞭挞,捉笔为诗,却不假论辩,而用牧童爱牛亲牛的形象画面来道出,显得不空洞,不枯燥,不说教,小中见大,真切感人,在平实中兼见艺术构思的新颖。
这首诗前两句将黄河的浊浪排天,以天上盼银河倒泻陪衬,极力描写它的险恶;后两句说人情的险恶更有甚于黄河浊浪,所以不应说黄河是畏途。这首诗运用反衬的手法极写对社会人生的认识,十分深刻,含感时伤世之情,发穷愁孤愤之音,诗格老成,笔力劲健。
前两句说人们一旦来到那一泻千里、气势磅礴的黄河岸边时,就不免被它那“倒泻银河”的神秘传说吓住。对这种瞻前顾后、畏首畏尾的人,诗人是非常蔑视的。自然,横渡黄河是有一定危险的,但也只不过是承受“须臾”的“掀天浊浪”而已。在永恒的时间和空同里,人的生命也正如激流险峰中的一叶小舟:当生活的巨浪铺天盖地砸下来时,没人能够事先预见,也没人能知道这灾难会延续到何时。宋琬曾是位少有方名的诗人,早年便高中进士,为官时也颇多惠政,深得人民爱戴。却不想被人诬陷,以至于“立逮下狱”,“并系妻子”,在拘囚的三年中,又险遭不测之祸。这就难怪他会借“渡黄河”之题,发出“人间更有风涛险”的沉重叹息了。
后两句写黄河汹涌奔腾,古人不知其发源地,认为是天上的银河倒翻下来的,故有“黄河之水天上来”之说。它有掀天的浪涛,但是要渡过去也用不了多长时间,惊涛骇浪的风险很短暂,一般都能渡过。真正的风险却是在人间。一般人在险恶的人间,习惯了尔虞我诈、勾心斗角、豺狼横行、暗无天日、伤天害理、良心灭绝的生活,还不曾觉察到它的险恶,反而说黄河的险风恶浪才是最可怕的,不敢渡过。
宋琬认为诗人处穷困之境,心怀“幽忧”之情,自易“悲歌慷慨”。(《董阆石诗序》)黄河本是自然界之险途,但无论其“倒泻银河”也好,“掀天浊浪”也罢,在诗人眼中,与人生道路之充满尔虞我诈,相互倾轧相比,都微不足道。诗人以反衬的手法极写其对社会人生的认识,十分深刻,含感时伤世之情,发穷愁孤愤之音,诗格老成,笔力劲健,可见其诗风之一个侧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