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传记文,共不超过五百余字,却写出了孟德这个小人物的一生。通篇围绕着“奇”字而铺开,描绘出孟德一生的奇性、奇行和奇遇。全文用言简意赅的严谨叙述,将孟德一生描绘的真实而传神,寓教于事,授人以深刻的哲理。
本文主人公孟德,是驻在地方的禁军神勇部的一名逃兵。他的身分非常普通,但爱好却不平常。正由于这一原因,才有以下不一般的故事。从事打仗的武夫,却偏偏向往山林生活,这是难以统一的矛盾,而矛盾的冲突,自然导致事件的产生和发展。作者一开始点明孟德的身分,介绍他的特殊爱好,实际上也就将故事产生的矛盾冲突展示在人们眼前。仁宗嘉祐年间,轮到孟德所属的这支禁军去镇守秦州,这一带著名的大山很多,孟德带来了机会,这篇传记也就由此开端。
喜爱山林生活的人不在少数,但像孟德这样喜爱的却很少见:一是为此抛妻弃子,割断最难丢舍的骨肉之情;二是为此冒险逃离纪律森严的禁军,随时都有被捕处死的可能;三是进山后生存条件极差,“以其衣易一刀十饼”,刀用以护身,十块饼只能维持极短时间的生活,随之而来的将是难以解决的缺粮危险。没有非凡的决心过人的勇气以及随时都可能牺牲的心理准备,就不可能采取这样的行动;孟德能够这样做,正表现出他迥异于常人之处。作者通过以下两方面的事例,进一步描述孟德进山后所遇到的巨大困难和危险,突出地表现出孟德惊人的忍受能力,以及在面临危险时的无所畏惧的精神一是写进山后饼已食尽的情况下,饥饿使孟德只能以草根木实为食,但肠胃无法适应,又吐又泻,肚腹胀结,吃了生病,病好了再吃,最后终于养成了以草根木实为食的习惯,克服了山中无粮的威胁。
二是山中常常遇到猛兽的袭击,但都能安然无恙。孟德认为:猛兽一般能识别人的气性,在离人百步左右,先伏下来吼叫,用震撼山谷的声音吓唬;接着,奋力跳跃,张牙舞爪,做出一副吃人的姿态;最后,在离人十余步处坐坐走走,仔细观察人的反应。孟德不怕死,对猛兽的吼叫、跳扑等行动毫不在乎,猛兽也只好垂下耳朵悄悄离开。这样的情况试过多次,结果都一样。孟德进山数年,靠不怕苦、不怕死度过了重重困难,克服了许多难以想象的危险,在山中生活下去。
这近乎传奇式的经历,组成了这篇传记文中最有光彩的部分特殊的爱好,特异的行动,特大的困难,突出了孟德这一人物形象的奇异色彩,展开了富有浪漫主义气息的情节,使整篇传记故事生动、曲折,给人留下难以忘记的深刻印象。传记的后一部分,叙述孟德由山中出来,到达商州,被巡逻的士兵发现,送到商州官府,由于知商州的宋孝孙识人,把他送回秦州安置;知秦州的张方平又帮助孟德脱出兵籍,成为自由生活的老百姓;对孟德的结局作一交代,同时更增强了这一传记人物的真实性。
就此文的体裁、内容来说,自应以叙写孟德的生平经历作为重点,但就作者的深层写作动机来说,传记最后的一段议论却是最着意的笔墨,也是作者的见识超卓之处。从一般人看孟德的所作所为,只感到孟德的奇特;而苏辙却从另一角度进行评议,在他看来,孟德最主要的不是奇特,而是“有道”。世上君子因为内心有个人的打算,所以必然有所思慕和追求,也自然有所畏惧和顾忌,虽然不一定在行动上表现出来,但在面部颜色上总会有所反映,别人就会从中想法来加以对付。
与此相反,孟德心中无所顾虑、无所畏惧,这是一种博大刚强之气它虽然自己感觉不到,但会自然地流露出来,使猛兽不敢伤害。苏轼看过这篇《孟德传》后,曾写了《书子由孟德传》后》一文,认为人在不知怪惧时自有一种无形的旺盛强大的气势,形成一股令猛虎不敢伤害的力量,这也就是苏辙所说的可以“列于天地”的“道”。
第一句的散文结构是:一个被放逐之臣,从猿啼声中一路南去。“逐臣”是主语,“过”是动词。“猿声”是宾语的精简,概括了李白的两句诗:“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李白过的是巴东三峡,这个“客”过的是湘西五溪。有人说,诗句不讲语法,这是错的。诗句也有一定的语法,不过它和散文不同,为了平仄、对仗或押韵的方便,它的语法结构可以有极大程度的变易,甚至往往连动词也省掉。读诗的人,仍然应该从语法观点去推求作者的造句艺术。
第二句“回看”二字是照应上句的“过”字,这个被降谪的官员,愈走愈远,深入五溪苗家所住的区域,就不免常常回头看看来路。来路上只是一片秋草,早已望不到家乡,于是不禁泪落沾巾。下面二句说,这一段旅程尽是在寒天、暮雨、不见人迹的空山中。夜晚了,总是在苗家歇宿。“蛮”是古代汉人对少数民族的称呼。当时少数民族所住的地区,都是荒野的山区,故有“蛮荒”之称。作者设想这个“客”深入蛮荒,以蛮家为逆旅主人,是最不幸的遭遇。湘西的秋雨是整天整夜连绵不绝的,为什么作者偏说是暮雨呢?这是为了与下句挂钩,引出此“客”在暮雨中向苗家借宿的诗意。吴山民评此诗曰:“一诗酸楚,为蛮、主二字挑出。”即以为此诗末句写出了贬官的酸楚之情。这是古代汉族人对少数民族的思想感情,今天我们读此诗,就不会和古人有同感了。住在兄弟民族的家里,有什么可酸楚的呢?
韩翃所作七言绝句不多,但大多是佳作,胡应麟最称赏韩翃的七绝,他在《诗薮》内篇中举出“青楼不闭葳蕤锁,绿水回通宛转桥”、“玉勒乍回初喷沫,金鞭欲下不成嘶”、“急管昼催平乐洒,春衣夜宿杜陵花”、“晓月暂飞千树里,秋河隔在数峰西”等五六联,以为是“全首高华明秀,而古意内含,非初非盛,直是梁陈妙语,行以唐调耳”。他又举出“柴门流水依然在,一路寒山万木中”、“寒天暮雨空山里,几处蛮家是主人”这二联,以为“自是钱、刘格,虽众所共称,非其至也”。这一段评论,反映出胡应麟所喜爱的是秾丽的句子。骨子里仍是梁陈宫体,风格却是唐诗。这种诗句之所以“非初非盛”,因为初唐则还没有唐调,盛唐则已排除宫体。而在中唐诗人,渐渐地又在唐调中纳入宫体诗的题材,成为一种秾艳的律诗。这个倾向,发展到晚唐的李商隐,温飞卿而达到了极度。至于“柴门流水”、“寒天暮雨”这样的句子,还是清淡一派,属于钱起、郎士元的家数,而且还不是其中最好的,所以胡应麟似乎不很喜欢。
王维这首为贾至《早朝大明宫》而写的和作,利用细节描写和场景渲染,写出了大明宫早朝时庄严华贵的气氛,别具艺术特色。
诗一开头,诗人就选择了“报晓”和“进翠云裘”两个细节,显示了宫廷中庄严、肃穆的特点,给早朝制造气氛。古代宫中,于天将亮时,有头戴红巾的卫士,于朱雀门外高声喊叫,以警百官,称为“鸡人”。“晓筹”即更筹,是夜间计时的竹签。这里以“鸡人”送“晓筹”报晓,突出了宫中的“肃静”。尚衣局是专门掌管皇帝衣服的。“翠云裘”是绣有彩饰的皮衣。“进”字前着一“方”字,表现宫中官员各遵职守,工作有条不紊。
中间四句正面写早朝。诗人以概括叙述和具体描写,表现场面的宏伟庄严和帝王的尊贵。层层叠叠的宫殿大门如九重天门,迤逦打开,深邃伟丽;万国的使节拜倒丹墀,朝见天子,威武庄严。以九天阊阖喻天子住处,大笔勾勒了“早朝”图的背景,气势非凡。“宫殿”即题中的大明宫,唐代亦称蓬莱宫,因宫后蓬莱池得名,是皇帝接受朝见的地方。“万国衣冠拜冕旒”,标志大唐鼎盛的气象。“冕旒”本是皇帝戴的帽子,此代指皇帝。在“万国衣冠”之后着一“拜”字,利用数量上众与寡、位置上卑与尊的对比,突出了大唐帝国的威仪,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真实的历史背景。
如果说颔联是从大处着笔,那么颈联则是从细处落墨。大处见气魄,细处显尊严,两者互相补充,相得益彰。作者于大中见小,于小中见大,给人一种亲临其境的真实感。“仙掌”是形状如扇的仪仗,用以挡风遮日。日光才临,仙掌即动,“临”和“动”,关联得十分紧密,充分显示皇帝的骄贵。“衮龙”亦称“龙衮”,是皇帝的龙袍。“傍”字写飘忽的轻烟,颇见情态。“香烟”照应贾至诗中的“衣冠身惹御炉香”。贾至诗以沾沐皇恩为意,故以“身惹御炉香”为荣;王维诗以帝王之尊为内容,故着“欲傍”为依附之意。作者通过仙掌挡日、香烟缭绕制造了一种皇庭特有的雍容华贵氛围。
结尾两句又关照贾至的“共沐恩波凤池里,朝朝染翰侍君王。”贾至时任中书舍人,其职责是给皇帝起草诏书文件,所以说“朝朝染翰侍君王”,归结到中书舍人的职责。王维的和诗也说,“朝罢”之后,皇帝自然会有事诏告,所以贾至要到中书省的所在地凤池去用五色纸起草诏书了。“佩声”,是以身上佩带的饰物发出的声音代人,这里即代指贾至。不言人而言“佩声”,于“佩声”中藏人的行动,使“归”字产生具体生动的效果。
这首诗写了早朝前、早朝中、早朝后三个阶段,写出了大明宫早朝的气氛和皇帝的威仪,同时,还暗示了贾至的受重用和得意。这首和诗不和其韵,只和其意,雍容伟丽,造语堂皇,格调十分谐和。明代胡震亨《唐音癸签》说:“盛唐人和诗不和韵”,于此可窥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