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雁的诗通常借秋雁南飞的形象,抒发在北方的游子对南方家乡的怀念,以及对北方艰苦环境的厌倦。这首诗却相反,塞北虽苦,但终究是故土。这首诗构思别具一格,主题更上一层楼。
诗歌首句从春到衡阳切入,语气中充满欢欣。诗人一开章就说“春风一夜到衡阳”,仿佛“一夜”之间就可以完成从冬到春的岁序交替。乍看起来,好像有悖于常理,仔细一琢磨,这洋溢着人们对暖风乍至、大地春回的轻松喜悦之情,也从侧面反映了雁儿正久久地等待着春天的到来,因而对此特别敏感,暖风初至,便喜不自胜。
第二句“楚水燕山万里长”,在春暖花开的季节,大雁并不是因此赢得舒缓喘息的时机,而是产生急切离开的归念,忖量着“楚水燕山”的漫漫征程,准备立刻从楚水之畔飞回燕山之旁。这一层跳跃,写出大雁归心的急切,可说是“闻风而动”,绝无犹豫。“楚”,当然是指大雁生活的南方;“燕”,却是寒冷的北国,山水互文见义,正说明从南到北,这中间,要经历千山万水。“万里长”显示了大雁征程的遥远。而此时的江南,春色佳丽,正好流连。对此,人们心头困惑自然转化为对大雁的质疑,不但诗人要“怪”,连读者也要“怪”。
后两句当然是大雁的回答“莫怪春来便归去,江南虽好是他乡。”诗人用托物咏怀的手法,借春雁的口吻表达强烈的思乡情感,当然是可以理解的;可是王恭是福建闽侯县人,江南本来就是他的故乡,他却说“江南虽好是他乡”,由此看来,诗中的“楚水”、“江南”并非确指某个地域或方位,只不过是一种借代性的语句,指的是享受荣华富贵的朝堂。因而本诗的主题不是表现对故乡的执着的爱,而是表现了诗人想辞官归隐、遁迹林泉,寻找自己精神憩息的家园,也表现了诗人不愿为官,愿过渔樵隐逸生活的意趣。
本诗独特之处,在于它的取向不同,不写秋雁南归,寄托羁宦北方的士大夫对南方乡土的思念,而是写春雁,在春风吹到衡阳时,不计从“楚水”到“燕山”的“万里”之遥、程途之苦,坚决要回艰苦的北方去。诗旨不在于区别南北地域,而重在表现不留恋温柔富贵的官场,甘愿终老田园过吟啸自得的清高日子。
诗歌四句的结构,从弃优就劣这一违背常情的举动,引出疑问,而后归结到全诗的中心,有助于将主题表现得更鲜明,艺术手法上从反常突出正常,在引起惊诧后再以拟人的口吻亮底,加强了艺术效果。
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
“高阁客竟去,小园花乱飞。”首联是说,高阁上的游客已经竞相离去;小园的春花已经随风飘零纷纷乱飞。
诗一开始便写落花景象,前人称赞它发端“超忽”。其实,“小园花乱飞”一句不过是人皆可道之景,手法平平,并不新奇;妙就妙在首联两句之间的联系。落花是一种自然现象,和客人来去本无必然的联系,但诗人却说花是因为客人去了才“乱飞”,这样一来,连落花也看作有情的了。这种因果关系的描写颇出人意表,却又在情理之中。落花虽然早有,客人在时却浑然不觉,待到人去楼空,客散园寂,孤独惆怅之情袭上心头,诗人这才注意到满园缤纷的绿花,而且生出同病相怜的情思。两句诗不单写花,也兼写人,含蓄蕴藉,耐人寻味。
“参差连曲陌,迢递送斜晖。”颔联是说,花影参差迷离接连着弯弯小径,远望落花回舞映着斜阳的余晖。
三四两句承上,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进一步描写落花乱飞的具体情状。“参差”句从空间着眼,写落花飘拂纷飞,连结曲陌;“迢递”句从时间着笔,写落花连绵不断,无尽无休。诗人是立于高阁向下俯视,所以园内景象尽收眼底。这两句对落花的本身描绘显得很客观,但对“斜晖”的点染却透露出作者的内心并不平静。此时此刻,在他眼前出现的落花和斜晖已经不是常人眼里的自然现象,而是同人一样充满感情,具有生命的事物,它们像是在同自己十分美好的青春和年华告别。诗人十分敏感的捕捉住这富有特征的景象,使整个画面笼罩在沉重暗淡的色调里,透出了诗人心灵的伤感和悲哀。
“肠断未忍扫,眼穿仍欲归。”颈联是说,我的肝肠欲断不忍把落红扫去;望眼欲穿盼来春天却匆匆回归。
五、六句在前面描写的基础上,直接抒发了诗人的情感。这里的“肠断未忍扫”,就不单是一般的怜花惜花之情,而是断肠人又逢落花,自然倍觉伤情。“眼穿仍欲归”一句写出诗人的痴情和执着,他望眼欲穿,巴望花不要再落,却事与愿违,枝上残留的花朵越来越稀疏。
“芳心向春尽,所得是沾衣。”尾联是说,爱花惜花自然要埋怨春天去得太早,春尽花谢所得的只是落泪沾衣。花朵用生命装点了春天,无私的奉献出自己的一片芳心,最终却落得个凋零残破、沾人衣裾的凄凉结局。这又不是诗人自身的写照吗?诗人素怀壮志,极欲见用于世,却屡遭挫折,报效无门,所得只有悲苦失望,泪落沾衣而已。末二句,语意双关,低回凄婉,感慨无限。
全诗纯用白描,而落花与惜花者之神情全出,在淡淡的背景下,稀疏的笔意中,表达了诗人细致微妙的情思,把个落花季节写得愁肠寸断。不难看出,它已不是见花落泪、春归伤情的一般伤情诗了,而是比平常的伤春诗有更多的意蕴,更丰富的内涵。诗借对落花命运的怜惜,表现了诗人对一切美好事物被摧残的深深惋惜;诗人的一腔幽怨、缕缕情思在对落花深情的怜惜中含蓄婉转地透出,可谓情深韵美。诗的首尾两联,更是既得落花神韵,又意在言外地传达出诗人的情思。
诗歌是回顾漫长的文化积淀过程,首先从花开到花落,这自然界的演变过程。诗歌同人世的沧桑变换,荣枯无常,生涯浮沉的规律相契合。这从而成为生命盛衰的象征,富于哲理意味。其次花性柔弱,花开有时。自然是人类永远的认识对象和审美对象。诗人通过对花落表达出诗人身世坎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