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是一首送别之作,因为友人军职升迁是一件大喜事,所以此词全无哀婉伤感之情,通篇都是对友人的赞扬与鼓励,只是最后提醒友人不要忘记知音好友,一点即止。
上片写战争过去,人们的战争,敌情观念薄弱了,“髭胡膏血”都被汉水洗净了,这是一句反义用语,道出了作者心里的不平。接着用“人尽说”回忆王君的“归时英烈”。下片的过片与上片的开头遥相照应。既然没有战争了,刀剑就应入库了。腰间剑,聊弹铗;尊中酒,堪为别——前两句由友人写到自己,以战国时的冯谖为喻,表达作者勇无所施、报国无门的愤懑。后两句表达自己对送行友人的歉意,言自己无物可送,只能用杯子之酒为别去的朋友送行。
况故人新拥、汉坛旌节——“汉坛”,汉高祖刘邦曾在汉中筑坛拜韩信为大将。这两句言朋友官职地位之重,言外之意,朋友处此重位,定能像当年的韩信一样一展抱负,发挥自己的才能,为国立功。马革裹尸当自誓,蛾眉伐性休重说。——这两句承上,前句用东汉马援之典。后句化用枚乘《七发》中“皓齿蛾眉,命曰伐性之斧”语句,是说贪恋女色,必当自残生命。词人认为男儿应当立誓以马革裹尸死在沙场而还,至于那些沉溺酒色自戕生命之行再也休提,以此激励友人要以杀敌报国为务,勿沉溺于男女私情而堕了青云之志。
但从今,记取楚台风,裴台月。——引用战国宋玉和东晋庾亮的典故。以此劝诫友人:不要忘记咱们在楚楼、裴台吟风赏月的这段友谊。全词激昂沉郁,愤懑与不平隐含在曲折之中。
此诗开篇把自己滞迹他乡的寂寞苦涩写得十分深刻,结尾处又给人一种以沉重的压抑感。全诗写出了沉思追忆和忆后重又回到现实时的自我嘲笑,蕴含着无穷的悲怆感慨和不尽的凄苦况味,写情切挚,寄慨深远。
诗人作诗,如果是思想感情的自然发泄,总是先有诗,然后有题目,题目是全诗内容的概括。这首诗的题目是“除夜宿石头驿”,可知诗的内容主要是“除夜”和“夜宿”。夜宿的地点是“石头驿”,可知是在旅途中夜宿。
“旅馆谁相问,寒灯独可亲”写明了一个孤独的旅客夜宿在旅馆中。接着用第二联“一年将尽夜,万里未归人”补充说明这个“夜”是“除夜”,这个“人”是离家很远的人。
“寥落悲前事,支离笑此身。”转写这个“人”大年夜独宿在旅馆中的思想感情。“寥落悲前事”是说过去的一切事情,也就是种种生话遭遇,都是非常寂寞,非常失意,只会引起悲感。“支离笑此身”是说现在这个漂泊天涯的躯体,又如此之支离可笑。上句回想过去,没有得意事可供现在愉快地回忆;下句是自怜,现在已没有壮健的躯体能忍受流浪的生活。
第四句紧紧地承接上句。“愁颜与衰鬓”就是“此身”的“支离”形状。这样一个既忧愁,又衰老的旅客,独宿在旅馆里,明日又将逢到春天,真不知今后的命运如何。“明日又逢春”这一句,有两个意义:第一,它的作用是点明题目,结束全诗。今晚是除夕,明天是新年初一,春季的第一天。写的是明日,意义却在今夕。第二,作者用了一个“又”字,其思想基础是对于“逢春”并没有多大乐观的希望。年年逢春,年年仍然在漂泊中,而到了明天,又是一年的春天了。这一句底下,作者还有许多话没有说出来,给读者留下思考的空间。这就是所谓“馀味”。
宋人姜夔在他的《白石道人诗说》中曾谈到诗语以有含蓄为贵,他说:“诗贵含蓄,东坡云:‘言有尽而意无穷者,天下之至言也。’山谷尤谨于此,清庙之瑟,一唱三叹,远矣哉。后之学诗者,可不务乎?若句中无馀字,篇中无长语,非善之善者也,句中有馀味,篇中有馀意,善之善者也。”
可知最好的诗,必须做到句有馀味,编有馀意,总起来说,就是不可把话说尽,要留有让读者思考的馀地。作诗者固然要达到这样一种艺术高度,读诗者也需要具备一种探索馀味、馀意的高度欣赏力。
这首诗,一向被认为是唐人五律中的著名作品。其所以著名,完全是由于颔联“一年将尽夜,万里未归人”。历代以来,到年三十还住宿在旅馆里的人,总会感伤地朗诵这两句,以为诗人已代他形象地说出了寥落支离的情绪。因此,这两句诗成为唐诗中的名句。虽然这两句诗并不是戴叔伦的创作成果,而是化用了梁武帝《冬歌》“一年漏将尽,万里人未归”诗句,但是他换了两句的结构,强调了“夜”和“人”,放在他这首诗中,有了创新,就成为警句。
作者开篇描写雄狐对伴侣的渴望,用意在于影射齐襄公对文姜的觊觎之心。作者以南山和雄狐起兴,展示出一种高远深邃的画面:山高树茂,急切的雄狐四处穿梭,叫声连连。不仅把诗的背景拉得极其宏大,让人感到诗作肯定包含丰富的所指,又将齐襄公渴切的思想状态描摹殆尽,让其丑恶嘴脸暴露无遗。章末,又用反问进行了讽刺:“既然已经出嫁了,为什么还对那段私情念念不忘呢?”即是在问文姜,也是在问齐襄公,一箭双雕,意味深长。
第二章还是诉说前事,但在表达上更进一步。作者影射齐襄公和文姜乱伦的无耻行为时,从寻常事物人手,描述鞋子、帽带都必须搭配成双,借以说明世人都各有明确的配偶,所指明确而又表达隐晦,既达到讽刺对象的效果,又显得不露端倪一后半部分与第一章相似,使情感力度得到更深一步加强。
第三、四章转换角度,发表对鲁桓公的议论:作者成功运用“兴”的手法,以种麻前先整理田地、砍柴前要先准备刀斧这些日常劳动中的必然性,来说明娶妻必须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再进一层针砭实际,说明桓公既已明媒正娶了文姜,而又无法做文姜的主。放任她回娘家私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都被搁浅、践踏,显得庸弱无能,文姜的无视礼法、胡作非为也跃然于纸上。
这首诗的风格同《诗经》十五国风中的绝大部分作品一样,是一首群众创作的民歌,其特点也是每一章节除少数词语略作更换外,基本的语词句法都是相同的,特别是每章的最后二句,句法语气完全一样,只有一二个字的变化,其含义也相似或相近。这正是便于反覆咏唱,易于记忆吟诵,寓意比较单纯的民歌式作品。此外,从这首诗里,也反映了男女婚姻必须通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样的封建礼教,早在二三千年以前就已经深入人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