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朱元璋(1328年10月21日—1398年6月24日),字国瑞, 原名朱重八、朱兴宗,出生于濠州(今安徽凤阳)钟离太平乡孤庄村。明朝开国皇帝(1368年—1398年在位),年号“洪武”。元璋在位期间,政治上,强化中央集权 ,废除丞相和行中书省,设三司分掌地方权力,严惩贪官和不法勋贵 ;军事上,实施卫所制度;经济上,大搞移民屯田和军屯,兴修水利,减免税负,丈量全国土地,清查户口等;文化上,紧抓教育,大兴科举,建立国子监培养人才 ;对外关系上,确立“不征之国”。在他的统治下,社会生产逐渐恢复和发展,史称“洪武之治”。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朱元璋病逝,享年七十一岁,谥号“开天行道肇纪立极大圣至神仁文义武俊德成功高皇帝”,庙号太祖,葬于明孝陵。传位太孙朱允炆。 ▶ 146篇诗文
按周时庙制,太祖居中,左昭右穆,文王为穆,则武王为昭,故称昭考。因此,“载见辟王”的辟王便是成王。“载”训始,助祭诸侯的朝见则在成王即位之时。成王是由周公辅佐即位的,只是名义或形式上的君主,实权则掌握在摄政的周公之手,诸侯助祭的隆重仪式当亦是周公一手策划安排,其用意自然是让成王牢记先王遗训,继承并光大先王遗业。周公极尽摄政之职,时时注意对成王的规劝乃至管教,《尚书》中的一篇《无逸》便是明证。诸侯“曰求厥章”,恐怕年幼的成王也无法应付,只能由周公作出权威性的答复。旧说《周礼》为周公所作,法度典章他当了然于胸。如此看来,《周颂·载见》的祭祀对象与《周颂·雝》不同,祭祀时的背景也大不一样。《诗经传说汇纂》所说“一以显耆定之大烈弥光,一以彰万国之欢心如一”的祭祀目的,便道出了成王新即位的时局特点与急务。
和《周颂·雝》所描写的“肃肃”“穆穆”的神态不同,《周颂·载见》重点在于描写助祭诸侯来朝的队伍,朱熹评之曰“赋”也。诗中“龙旂阳阳”四句,确实具有赋的铺叙特点:鲜明的旗帜飘扬,铃声连续不断响成一片,马匹也装饰得金碧辉煌,热烈隆重的气氛,浩大磅礴的气势,有声有色;八方汇集,分明是对周王室权威的臣服与敬意。周颂中的许多祭祀诗,是只求道出目的,不惜屡用套语,丝毫不考虑文学性的,而《周颂·载见》却安排了极为生动的铺叙,在一般说来枯燥乏味的颂诗中令人刮目相看。这也足以说明,在有助于实现政治目的的情况下,统治者不仅不排斥,而且会充分调动积极的文学手段。
诗的后半部分,奉献祭品,祈求福佑,纯属祭祀诗的惯用套路,本无须赘辞,但其中“烈文辟公”一句颇值得注意。在诗的结尾用诸侯压轴,这与成王的新即位,而且是年幼的君王即位有关。古代归根结蒂是人治社会:就臣子而言,先王驾驭得了他,他服先王,但未必即如服先王一般无二地服新主;就新主而言,也可能会一朝天子一朝臣。因此,在最高统治者更换之时,臣下的离心与疑虑往往是同时并存,且成为政局动荡的因素。诗中赞扬诸侯,委以辅佐重任,寄以厚望,便是打消诸侯的疑虑,防止其离心,达到稳定政局的目的。可见,《周颂·载见》始以诸侯,结以诸侯,助祭诸侯在诗中成了着墨最多的主人公,实在并非出于偶然。
词的上片,描叙以珍贵的酒器敬劝王仲翁酒,突出友情重于‘‘琉璃”。“海南奇宝,铸出团团如栲栳”,特写琉璃酒器的奇、贵、精、大。“奇”在于它五光十色:赤、白、黑、黄、青、绿、缥、绀、红、紫;“贵”在于它是从海的南部传来的“宝”物;“精”在于它系以液态非金属材料浇“铸”而成的;“大”在于它形异团团,大如“栲栳”。奇贵精大综合体现了“琉璃”酒杯所含的份量,即具有较高的美学欣赏价值和礼仪象征性价值。词人重于友谊和真情可见一斑。“曾到昆仑,乞得山头玉女盆”,又进一层地渲染东坡对王仲翁的珍贵友情。这种酒杯曾经海上丝绸之路流人昆仑岛,将海外和海内连成一片,它的意义不亚于从华山索取明星玉女的洗头盆那样珍重。东坡将自己与王仲翁置身于仙境中,仙山上,浴仙盆,玉女间,服玉浆,生活够理想化、浪漫化了。尤其盆水“碧绿澄沏”可谓他们友情纯洁的象征。从上可以窥见词人晚年仍向往着复朝的美好前景。
词的下片,以因果之笔,描绘王仲翁狂饮之雄姿,从而进一步祝愿王健康长寿。“绛州王老,百岁痴顽推不倒”,人贵养身有道。深红色的儋州土地是荒漠贫瘠的典型表现。竟然出现了百岁老人王仲翁。他的养身之道在于“痴”和“顽”,即不问世事和苦练身体。于是他筋骨强壮,无论什么去颠仆他、推搡他,他是巍然而不倒的。这是极为可贵的财富,词人或许从中获得比“琉璃”杯还珍贵的教益。“海口如门,一派黄流已电奔”,王仲翁的狂饮雄风令人生畏。正因为他“痴顽推不倒”,所以他才有“海口”般的酒量,“门”窗般的胆量,“黄流”下肚如同“电奔”,且是“一派”,好一个“一派黄流”的老年狂,但愿王仲翁永葆青春,健康长寿。“海口”、“门”、“派”和“电奔”四个比喻夸张词,巧妙组合,一幅《老翁狂饮图》栩栩如生地呈现于读者面前,令人产生轻松、痛快之感。词人语言艺术的魅力就在于此。
全词,截取劝酒时出现的两个镜头,一是大琉璃酒杯,一是王仲翁狂欢,侧面反映了词人与朋友的友谊和真情是何种的珍贵与纯洁。大概是酒逢知己千杯少,从词轻快、诙谐、戏谑的语调中,摸到了词人此时醉以忘神、乐而忘忧、旷达天真心灵的脉搏。
、 此诗开头两句写自己胸怀壮志,寻找救国救民的革命真理。接着四句转入正题,就日俄战争图抒发感慨。最后两句表示诗人不惜牺牲生命,誓将用鲜血拯救祖国于水深火热之中的决心。全诗篇幅不长,却情辞激越,令人为之动容。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秋瑾在浙江绍兴起义,失败后不幸被捕,在绍兴轩亭口英勇就义,她以自己的热血履行了自己的誓言。
这是一首七言律诗。首联大气磅礴,展现出意气风发的诗人主体形象。颔联点出观图之事,从而引发对日俄横行东北的极大愤恨。干宝《搜神记》说,汉武帝开凿昆明池,挖到深处全是灰墨,问学识渊博的东方朔是怎么回事,东方朔说要西域人才知道。到了东汉明帝时,西域有道人来,问道人,回答是:圣经上说,天地大劫将尽,着劫烧,灰墨便是劫烧的余灰。这里借指战火的灰烬,说岂能把大好河山给人作战场,遭受战火的破坏。这两句写忧国怀抱,渴望有救国的志士能出现,也含有以出群之才自期的意思。颈联两句充分表现诗人的忧国之情,并由忧国而思济世。尾联表达愿为祖国而抛头颅洒热血的崇高志向。
全篇所写,都是忧国的思想和救时的抱负,充满动人的爱国激情。语言朴素自然,直抒胸臆,不假雕饰,“忍看”“拚将”“须把”等词语的运用,将悲愤而激昂的感情,表达得淋漓尽致,劲健有力。全诗语言浅显明快,风格刚健豪放。情愫真率,披襟见怀;字重千钧,力能扛鼎。一腔豪气喷薄而出,丝毫不见女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