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迎戎师至,兵骄马亦疲。三吴望风附,弓矢弃不持。
昔迎戎师至,兵骄马亦疲。三吴望风附,弓矢弃不持。
刘生总戎客,船插使清旗。泊船秀水上,奔竞人恐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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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生不肯仕,心识发且披。剃发令朝下,相顾为发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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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吴同时沸,纷纷起义师。争言舟楫利,长技不得施!
三吴同时沸,纷纷起义师。争言舟楫利,长技不得施!
刘生奔武水,父子就诛夷。陈梧钱唐至,旋登嘉禾陴。
刘生奔武水,父子就诛夷。陈梧钱唐至,旋登嘉禾陴。
颇闻黄镇南,驻舟太湖湄。楼船号万艘,胜兵焉可知!
颇闻黄镇南,驻舟太湖湄。楼船号万艘,胜兵焉可知!
吴兴馈军粮,昼夜相追随。壮士争激烈,富室愿蠲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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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城门外,匹马不敢窥。可怜陆太学,破产供军炊。
姑苏城门外,匹马不敢窥。可怜陆太学,破产供军炊。
七月入姑苏,搏战还同嬉。此辈本乌合,一溃岂复知。
七月入姑苏,搏战还同嬉。此辈本乌合,一溃岂复知。
赖有吴职方,稍能出计奇。伏甲吴江岸,所忌惟在兹。
赖有吴职方,稍能出计奇。伏甲吴江岸,所忌惟在兹。
诸将无斗志,同舟自相疑。日费千黄金,空养摇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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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一夜破,嵩江累卵危。乞师镇南垒,摇手不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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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十万兵,曾无一矢遗!括饷既以饱,海口潜奔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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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窄不出,铁骑追及之。可怜熊虎姿,尽为鱼腹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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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吴遍焚戮,试问戎首谁?
三吴遍焚戮,试问戎首谁?
钱澄之

钱澄之

钱澄之(1612~1693),初名秉镫,字饮光,一字幼光,晚号田间老人、西顽道人。汉族,安徽省桐城县(今枞阳县)人。明末爱国志士、文学家。作为皖江文化的重要诗人,与同期的顾炎武、吴嘉纪并称江南三大遗民诗人,诗歌创作上取得了杰出成就。 著有《田间集》《田间诗集》《田间文集》《藏山阁集》等。钱澄之学识渊博,文笔雄健,质朴宏肆,不事雕琢。他勇弃俗学,专治古文,文章精洁、典雅,对后来“桐城派”的形成有一定影响。钱澄之对数学、地理、训诂、义理亦有研究。 ▶ 291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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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经行处,莓苔见履痕。
一路经行处,莓苔¹见履(lǚ)²
译文:一路上经过的地方,青苔小道留下鞋痕。
注释:¹莓苔:一作“苍苔”,即青苔。²履痕:一作“屐痕”,木屐的印迹,此处指足迹。
白云依静渚,春草闭闲门。
白云依静渚(zhǔ)¹,春草²闭闲门。
译文:白云依偎安静沙洲,春草环绕道院闲门。
注释:¹渚:水中的小洲。一作“者”。²春草:一作“芳草”。
过雨看松色,随山到水源。
过雨看松色,随山到水源。
译文:新雨过后松色青翠,循着山路来到水源。
溪花与禅意,相对亦忘言。
溪花与禅意,相对亦忘言¹
译文:看到溪花心神澄静,凝神相对默默无言。
注释:¹“溪花”两句:因悟禅意,故也相对忘言。禅:佛教指清寂凝定的心境。

  全诗围绕着题目的“寻”字,逐渐展开。“一路经行处,莓苔见履痕”,开始二句就突出一个“寻”字来,顺着莓苔履痕(一作“屐痕”),一路寻来。语言浅淡质朴,似乎无须赘言:那人迹罕至的清幽山径,正是常道士出入往来之地,这里没有人间喧嚣,满路莓苔。履痕屐齿给来访者带来希望和猜想:幽人不远,晤面在即;否则就是其人出晤,相会须费些周折。

  颔联写由顺其路而始入其居境。两句写景平列,用意侧重“闭门”寻人不遇。“白云依静渚”,为远望。

  白云絮絮,缭绕小渚。“依”字有意趣。越溪(或是缘溪)而至其巖扉,近云则“春草闭闲门”,蓬门长闭,碧草当门,道士不在寓所。如果说一路莓苔给人幽静的印象,那么这里的白云、芳草、静渚、闲门,则充满静穆淡逸的氛围。渚是“静”的,白云、芳草也是静静的。门“闲”,不遇之人,来访者不期然而然的心境也“闲”。一切都显得恬静自然,和谐默契,不受丝毫纷扰。在自然景物的观照中,悄然融入自在平静的心绪,来访不遇的怅然,似乎被这清幽、宁静的环境,带有内省参照的“禅意”所冲化,渐趋恬然。

  独闭的闲门,摇曳的小草,使人浸润在“绿满窗前草不除”的幽静自在境界,滋味咸化于这静默的世界之中。

  上四句叙寻而不遇,意绪明白。后四句继写一路景观,浑化无迹须缓缓味出。“过雨云松色,随山到水源”。这云松寻源,所趋何向,是不遇而再寻,还是顺便一游其山,还是返回,诗人没有说出。两句以景带叙,下句叙事成份更多些。“水源”,应该不是指来时“经行处”,所以“随山”不是下山,而是入山,随山转折,缘山道探寻水源。道士不在寓所,因此这寻水源,也就是寻道士,“随”字简洁,山道纡绕,峰回路转,随山探源,缘水经山。其间林壑深秀,水声潺潺,都由这个“随”字导人神游,启迪丰富的“曲径通幽”的想象。上句“过雨云松色”,或指道士居所“门外景”,或指“随山”时的景致。“过雨”暗示忽然遇雨,诗人仅仅用一“过”字表示它的刚刚存在,而着意于雨霁云收之后翠绿生新的松色。“过”字,把阵雨带来的清新宜人的气息、物色,轻松自然地托显出来,同时也隐隐带出漫步山道的时间进程。

  “过雨”,涮新了松色,也带来冥想。自生自灭的短暂一“过”,和静静白云一样,已在写“禅意”(金性尧)。

  尾联的“禅意”,用得精妙。诗人云见了“溪花”,却浮起“禅意”,从幽溪深涧的陶冶中得到超悟,从摇曳的野花静静的观照中,领略到恬静的清趣,溶化于心灵深处是一种体察宁静,荡涤心胸的内省喜悦,自在恬然的心境与清幽静谧的物象交融为一。况且禅宗本来就有拈花微笑的故事,这都溶入默契不言的妙悟中,而领会出“禅意”,因用“与”,把物象和情感联结起来。禅宗的妙悟和道家的得意忘言,有内在相通之处。佛道都喜占山林,幽径寻真,荡入冥思,于此佛道互融,而进入“相对亦忘言”的精神境界。

  芳草松色、白云溪花的美感,“禅意”默想的清享,都清美极了。乘兴而来,兴尽而返的惬意自得的感受,也都含融在诗的“忘言”之中。

参考资料:
1、 周啸天 等.唐诗鉴赏辞典补编.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1990:227-229

xúnnánchángshāndàorényǐn

liúzhǎngqīng tángdài 

jīngxíngchù méitáixiànhén 
báiyúnjìngzhǔ chūncǎoxiánmén 
guòkànsōng suíshāndàoshuǐyuán 
huāchàn xiāngduìwàngyán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伏见¹天后²时,有同州³下邽(guī)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jīng)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译文: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注释:¹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²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³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⁴下邽: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⁵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⁶旌:表彰。⁷闾:里巷的大门。⁸过:认为...不对。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臣闻礼¹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吏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dú)²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jiàn)³;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译文: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注释:¹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²黩刑:滥用刑法。黩,轻率。³僭:超出本分。⁴制:制定,规定。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向使刺谳(yàn)¹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²始而求其端³,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¹⁰不暇,而又何诛焉?
译文: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注释:¹刺谳:审理判罪。²原:推究。³端:原因。⁴州牧:州的行政长官。⁵蒙冒:蒙蔽,包庇。⁶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⁷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⁸介然:坚定的样子。⁹自克:自我控制。¹⁰谢之:向他认错。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qiān)¹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qiāng)²奉法之吏,是悖(bèi)(ào)³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译文: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注释:¹愆:过错。²戕:杀害。³悖骜: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⁴邦典:国法。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译文: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¹:“调人²,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³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译文:《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注释:¹《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²调人:周代官名。³《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⁴推刃:往来相杀。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译文: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chóu

liǔzōngyuán tángdài 

    chénjiàntiānhòushí yǒutóngzhōuxiàguīrényuánqìngzhě shuǎngwéixiànzhàoshīyùnsuǒshā néngshǒurènchóu shùshēnguīzuì dāngshíjiànchénchénángjiànzhūzhīérjīng qiěqǐng biānzhīlìng yǒngwéiguódiǎn  chénqièguòzhī 

    chénwénzhīběn fángluàn ruòyuēwéizéinüè fánwéizhěshāshè xíngzhīběn fángluàn ruòyuēwéizéinüè fánwéizhěshāshè běn yòng jīngzhūérbìngyān zhūjīng wèilàn xíngshèn jīngzhū wèijiàn huàishèn guǒshìshìtiānxià chuánhòudài zhězhīsuǒxiàng wéihàizhězhīsuǒ shìwéidiǎn gàishèngrénzhīzhì qióngdìngshǎng běnqíngzhèngbāobiǎn tǒngér 

    xiàngshǐ使yànchéngwěi kǎozhèngzhí yuánshǐérqiúduān xíngzhīyòng pànrán zhě ruòyuánqìngzhī xiàngōngzuì shīyùnzhīzhū yuàn fèn nüèfēi zhōuzhīzuì xíngguānzhīwèn shàngxiàméngmào hàowén éryuánqìngnéngdàitiānwéichǐ zhěnwéi chǔxīn chōngchóurénzhīxiōng jièrán hàn shìshǒuérxíng zhíshìzhěyǒucán jiāngxièzhīxiá éryòuzhūyān 

    huòyuánqìngzhī miǎnzuì shīyùnzhīzhū qiān shìfēi shì chóu chóutiānzhī érqiāngfèngzhī shìbèiáoérlíngshàng zhíérzhūzhī suǒzhèngbāngdiǎn éryòujīngyān 

    qiěyuē  rényǒu yǒuqīn qīnqīnxiāngchóu luànshuíjiù  shìhuòshèn zhīsuǒwèichóuzhě gàiyuānchéntòngérhàogào fēiwèizuìchù xiàn éryuē shāzhī nǎishāzhī  zhí bàoguǎxiéruòér fēijīngbèishèng shènzāi 

     zhōu   tiáorén zhǎngwànrénzhīchóu fánshārénérzhě lìngchóu chóuzhī yǒufǎnshāzhě bāngguójiāochóuzhī  yòuānqīnqīnxiāngchóu  chūnqiūgōngyángchuán yuē  shòuzhū chóu shòuzhū chóu tuīrènzhīdào chóuchúhài  jīnruòduànliǎngxiàxiāngshā  qiěwàngchóu xiào ài  yuánqìngnéngyuè xiào shìérwéndàozhě wéndàozhīrén wángwéichóuzhězāi zhěfǎnwéi xínghuài wéidiǎn míng 

    qǐngxiàchénlìng yǒuduànzhě qiáncóngshì jǐn 

客念纷无极,春泪倍成行。
客念¹纷无极,春泪倍成行。
译文:我的旅思乱纷纷不能停息,春游中我的泪水成倍成行。
注释:¹客念:客中的思绪。
今朝花树下,不觉恋年光。
今朝(zhāo)¹花树下,不觉恋年光²
译文:今天红花绿树下,我不觉又珍惜起这应该有所作为的青春年华。
注释:¹今朝:今日。²年光:年华,岁月。

chūnyóu

wáng tángdài 

niànfēn chūnlèibèichéngháng 
jīnzhāohuāshùxià juéliànniánguāng 
墓门有棘,斧以斯之。夫也不良,国人知之。知而不已,谁昔然矣。
墓门¹有棘(jí)²,斧(fǔ)以斯³之。夫也不良,国人知之。知而不已,谁昔矣。
译文:你家国道门前长满酸枣枝,挥动起铁斧就可以铲除掉。你这坏了良心的昏庸君啊,全国上下谁不知哪个不晓!知道了你也不肯悬崖勒马,这些罪孽也不是一天所造!
注释:¹墓门:墓道的门。一说陈国城名。²棘:酸枣树。³斯:析,劈开,砍掉。⁴夫:这个人,指陈陀。⁵知而不已:尽管尽人皆知,他却依然如故。⁶谁昔:往昔,由来已久。⁷然:这样。
墓门有梅,有鸮萃止。夫也不良,歌以讯之。讯予不顾,颠倒思予。
墓门有梅¹,有鸮(xiāo)²(cuì)³止。夫也不良,歌以讯之。讯予不顾,颠(diān)思予。
译文:你家国道门前长满酸枣枝,有群夜猫子栖落在枝头叫。你这坏了良心的奸佞臣啊,听我们唱起民谣把你警告!唱归唱你根本不听这一套,被打倒了才想起咱的忠告!
注释:¹梅:梅树。一说梅即棘,梅古文作“槑”,与棘形近,遂致误。²鸮:猫头鹰,古人认为是恶鸟。³萃:集,栖息。⁴讯:借作“谇”(suì),斥责,告诫。⁵顾:管,在意。⁶颠倒:跌倒。

  由于《毛诗序》中有“陈佗无良师傅,以至于不义,恶加于万民焉”数语,郑笺孔疏曲为之说,遂生出了歧义。诗中的“夫”,即彼,犹言那个人,就是指陈佗,但毛传却释为:“夫,傅相也。”郑笺则云:“陈佗之师傅不善,群臣皆知之,”“国人皆知其(按指师傅)有罪恶而不诛退,终致祸难。”孔疏进一步发挥道:“陈佗亡身不明,由希(稀)睹良师之教,故有此恶……故又戒之云:‘汝之师傅不善,国内之人皆知之矣,何以不退去之乎?’欲其退恶傅就良师也。”经过这样的曲解,这首诗的矛头所向就从陈佗转到了他的师傅身上。孔疏一方面称陈佗之恶“由其师傅不良,故至于此”,一方面又称“故作此诗以刺佗”,明显地不能自圆其说。郑笺云:“不义者谓弑君而自立。”孔疏谓:“不义之大,莫大于弑君也。……陈佗弑君自立之事也。……陈佗所杀大子免,而谓之弑君者,以免为大子,其父卒,免当代父为君,陈佗杀之而取国,故以弑君言之。”既肯定陈佗为窃国弑君之元凶,罪莫大焉,而又归咎于师傅之不良,期望陈佗诛退恶师,悬崖勒马。这种荒谬的伦理逻辑只能暴露出笺疏作者为统治者开脱罪责的意图,统治者即使有弑逆之行,也要让别人为之承担罪责,这或许是温柔敦厚的诗教使然。胡承珙《毛诗后笺》指出:“若在桓公卒后,则佗已身为大逆,而尚鳃鳃然追咎于其傅之不良,纵罪魁而诛党恶,无此断狱之法。”

  在宋代兴起的独立解经的疑古风气中,有些学者已经认识到传疏的曲解之处。苏辙在其《诗集传》中即已指出:“桓公之世,陈人知佗之不臣矣,而桓公不去,以及于乱。是以国人追咎桓公,以为智不及其后,故以《墓门》刺焉。夫,指陈佗也。佗之不良,国人莫不知之;知之而不去,昔者谁为此乎?”姚际恒称苏氏“可谓善说此诗矣”(《诗经通论》),吴闿生《诗意会通》也指出《毛诗序》“无良师傅云者”,“与诗‘夫也不良’句初不相蒙,而拘者遂以‘夫’为斥傅相,此陋儒之妄解”,“诗既刺佗,‘夫也不良’自指佗言,岂有以斥师傅之理?子由正之,是矣”。在说诗者中也有不泥定此诗为刺陈佗者,如朱熹《诗集传》即称:“所谓‘不良’之人,亦不知其何所指也。”崔述《读风偶识》也认为“以《墓门》为刺陈佗则绝不类”,“此必别有所刺之人,既失其传,而序遂强以佗当之耳”。

  作为一首政治讽刺诗,此诗仅两章十二句,短小精悍,四字齐言的诗句斩截顿挫,传达出指斥告戒的口吻。两章的开头以动植物起兴,其象征意义耐人寻味,表现出诗人对恶势力的鄙夷、痛斥,但国家依然坏人当道,多行不义,故每章的四、五两句以“顶针”手法将诗意推进一层,转为感叹,忧国之意可感。此诗可谓在率直指斥中不乏含蓄深沉。

参考资料:
1、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271-273

mén

míng xiānqín 

ményǒu zhī liáng guórénzhīzhī zhīér shuírán 
ményǒuméi yǒuxiāocuìzhǐ liáng suìzhī xùn diāndǎo 

偏承雨露润毛衣,黑白分明众所知。
偏承雨露润毛衣,黑白分明众所知。
译文:偏偏受上天的恩泽,雨露湿润了喜鹊的羽毛,黑白分明的毛色是大家共知的。
高处营巢亲凤阙,静时闲语上龙墀。
高处营巢¹亲凤阙(què)²,静时闲语上龙墀(chí)³
译文:高处营建的巢穴靠近着凤凰的栖息处,闲静众上到龙墀处“喳喳”地叫着。
注释:¹营巢:筑巢。²凤阙:汉代宫阙名。皇宫的美称。³龙墀:皇宫的台阶。
化为金印新祥瑞,飞向银河旧路岐。
化为金印新祥瑞,飞向银河旧路岐。
译文:山鹊化为金印的传说预兆着祥瑞气,飞向九天银河做牛郎织女相会的桥梁。
莫怪天涯栖不稳,托身须是万年枝。
莫怪天涯栖(qī)不稳,托身须是万年枝¹
译文:不要怪天涯飘泊居无定所,能托身一处便是万年的琼枝。
注释:¹万年枝:年代悠久的大树,喻指唐王朝。

què--hán

piānchéngrùnmáohēibáifēnmíngzhòngsuǒzhīgāochùyíngcháoqīnfèngquē

jìngshíxiánshànglóngchíhuàwèijīnyìnxīnxiángruìfēixiàngyínjiù

guàitiānwěntuōshēnshìwànniánzh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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