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散文用人物传记的形式写毛笔的制作、使用和日久头秃被主人所废弃,因此摹拟史传笔法。全文一共是五个自然段,可分为三个部分。一二段为第一部分,写毛颖的家世。三四段为第二部分,通过毛颖被皇帝重用与抛弃,这样亲疏各别的对比,深刻阐明:皇帝寡情,对待百姓不过是利用而已。第五段为第三部分,是作者对毛颖以俘虏身份进见,受到重用,最后被弃置这一事实发表议论。这篇散文运用语意双关、寄托象征的方法,具有言在此而意在彼的特点,意在言外,耐人咀嚼。
第一部分,写毛颖的家世。第一段,先叙毛颖祖先明际,封于卯地,死后为十二属相,次叙敌人月宫、齐东郭馈被害,如同史传叙述先世。第二段借秦始皇大将蒙恬围猎献俘,隐喻聚毛制笔。“遂猎,围毛氏之族,拔其豪,载颖而归,献俘于章台宫,聚其族而加束缚焉。秦始皇使恬赐汤沐,而封诸管城,号曰管城子,日见亲宠任事。”处处双关毛笔。
第二部分,第三段写毛笔因有广泛功用,得到人人的喜爱和皇帝的重用。叙毛颖得到宠幸,“与上益狎”的情况,作为下面被抛弃的反衬。第四段,写毛颖因“上见其发秃,又所摹画不能称上意”,而遭皇帝揶揄,并受到“不复召”的冷遇。
第三部分,模仿《史记》“太史公曰”评价毛颖的历史功绩,对其遭到疏远抒发感叹。是作者对毛颖以俘虏身份进见,受到重用,最后被弃置这一事实发表议论,尖锐地指出:“秦真少恩哉!”篇末点睛,一针见血。
这篇文章以事件进行谋篇,三部分紧密联系,一气贯注,但中间峰峦迭起。如毛颖祖先的一支遭覆灭之灾,毛兔家族交了厄运,接着蒙恬将军“载颖而归”,毛颖成了俘虏,不料秦始皇“赐之汤沐”,毛颖得到了封爵,“日见亲宠任事”,情况发生剧变。毛颖的命运由逆境往顺境转化,此后,愈见发达,君臣、国人,无不喜爱,毛颖达到了事业的峰巅,但一次偶然的机会,毛颖免冠谢皇帝,暴露了自己的缺点,便被皇帝弃之不用。这是文章的一大转折,既是寓言的高潮,亦是它的结局。这个结局是带悲剧性的,它犀利而深刻地道破了皇帝的本质。行文至此,本可收束,但“太史公曰”一段议论阐发了寓言的含意,使主题愈益深化。如此转折变化,曲尽其妙。
这篇散文在写作手法上颇具特色。
首先,这篇散文的构思新颖奇特。作者别开生面,采用寓言文体,选取众所熟知的毛笔作为主角,用拟人手法,并仿照《史记》人物传记的体例宋写,化对具体事物的客观说明为对人物身世的生动描述,寓作者之意于“毛颖”的具有传奇色彩的遭遇之中。读者读完全篇,“毛颖”的生动形象仿佛浮现于眼前。散文同其他体裁的文学作品一样,其艺术上的可贵之处,首先当推形象之创造。本文即以此构思,激活全篇,使之生动活泼,精彩动人。
其次,在表达方法上,文中有对毛颖身世、遭遇的叙述,情节生动、曲折,宛如小说。也有关于兔子,毛笔的知识性说明,使读者在饶有兴趣的阅读中增加见闻。其间还穿插一些神话、传闻,增加了文章的可读性、趣味性。结尾处仿《史记》手法,言微而意重,使读者读罢犹不能释手,似有余音不绝于耳。
总之,文章是将叙述、说明、议论、抒情巧妙地融合在一起,使整篇文章既锚落有致,富于变化,又做到章法谨严,进退有度。第三,作者行文无拘无束,自然流畅,语言富创造性。作者在文中继承和发扬了先秦西汉散文语言的优秀传统, 自然而无堆砌浮艳之风,多用双关语、谐音语,幽默诙谐,妙趣横生,使读者在轻松会意的微笑中为作者的机智所折服,并由此而产生共鸣。作者圆熟的语言能力,也加强了文章的感染力。
这首诗写的是诗人在长安城中看到了往日娇生惯养的黄金之躯的王公贵族的子孙们在安史叛军占领长安城之后的凄惨遭遇。
诗中情感十分复杂,既有“龙种自与常人殊”的庸俗忠君思想,又有对处于特殊历史境况下“但道困苦乞为奴”的弱者的悲悯之情。联系杜甫平常对锦衣玉食的纨挎子弟的厌恶情绪看,此际应是出于一种人道的同情。
原来居住在华堂高殿中的王孙贵族们已经纷纷逃出长安,“走避胡”,一路逃亡出去。“金鞭断折九马死”,慌忙的逃命,以至于把金子装饰的马鞭都打断了、打死了九匹马,这是一种夸张,说明奔逃时候的惶恐之状,而且他们在逃跑的时候因为特别急、特别快,以至于他们自己的孩子都没有能够完全带走,所以就有一些“可怜王孙泣路隅”,因为失去了父母,被父母遗弃在长安城中,在路边哭泣。杜甫问这些王孙们,“问之不肯道姓名,但道困苦乞为奴”,这些昔日的王公贵族的子孙们不敢说出自己的姓名,生怕被胡兵知道被抓去做俘虏,只是告诉诗人他现在是困苦交加,哪怕做别人家的奴仆也心甘情愿,只要能够活命。再看他身上已经百日窜荆棘,身上无有完肌肤,这个孩子已经在荆棘中躲藏了好多天了,身上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了,到处都是伤。但就是这样,诗人还是要安慰这些孩子们,让他们善保千金躯,相信唐兵一定会打回来的。长安城里的王气依然存在,国家不会亡。那种昔日的繁华一定会再回来。可见杜甫虽然身处乱中,身作长安,仍然心系国家,仍然充满了必胜的信心,而且诗人在长安城里虽然被封锁在长安城中,但是诗人仍然通过不同的渠道很多关系关心着当时战争的时局。
作者在诗中极言王子王孙在战乱中颠沛流离,遭受种种苦楚,既寄予了深深的同情,又含蓄地规劝统治者应居安思危,不可一味贪图享乐,致使子孙也无法遮顾,可悲可叹。
全诗词色古泽,气魄宏大。写景写情,皆诗人所目睹耳闻,亲身感受,因而情真意切。荡人胸怀,叙事明净利索,语气真实亲切。写同情处见其神,写对话处见其情,写议论处见其真,写希望处见其切。杜诗之所以称“诗史”者,盖在于此也。
唐代是中国诗歌文化发展的巅峰,不论是从诗人规模还是作品质量上,再没有哪个时期能望其项背。这一时期,诗歌理论发展也达到了一个巅峰,司空图的《二十四诗品》便是其中的代表作,这部着重探讨诗歌美学问题的理论著作也成了中国文学史上的经典名篇。
《含蓄》一则是《二十四诗品》的第十一品,是全书最具文采的篇章之一,向来为人所称道。既名曰“含蓄”,下笔就不能太露骨,提出要“不著一字,尽得风流”。作诗也好,行文也罢,神韵首先是摆在第一位的,就是要让读者品出“韵外之致”和“味外之旨”来。紧接着,为具体阐述这种思想,作者首先举了个例子,“语不涉难,已不堪忧”:在措辞上没有苦大仇深的句子,但蕴含在字间的忧患就足以让人唏嘘不已,以文已尽而意有余,回味无穷为上。
第二段是在第一段基础上的递进,主要是想说明含蓄所要达到的境界,“是有真宰,与之难浮”。所谓的“真宰”语出《庄子•齐物论》,即指万物运行的内在规律,在此则是指作品的内容和情感。含蓄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根据作品的“难浮”而“与之”,须得自然。如酒之溢出于器,虽已积满,而仍不休;抑如花之将绽,遇有秋寒之气,则必放慢其速,含而不露。这两个比喻,不仅切合命题,而且给人以美的享受,所以说这则很有文采。
文到第三段而境界始大,空中之尘、海中之沤,无穷无尽,而诗人只要取其九牛之一毛,也就理解他们的特质了。进而以一驭万,笼天地于形内,挫万物于笔端。而末句之“万取一收”与首句“不著一字,尽得风流”这一纲领性判断相照应,这也正是一种含蓄的笔法。
时值盛夏,诗人落第还乡,虽然早早就起床,却直到中午才出门。“树夹炎风路,行人正午稀。”首联描写天气、时间和地点,作者屡次落第,自觉无颜面对熟人,于是就在正午时出发。虽然汗流浃背,却少了一些烦恼。
多年在外流浪,虽然非常想家,但是仕途上没有着落,诗人觉得愧对家人,于是能拖就拖,一来是省些盘缠,二来也因为交通不便,最主要的是怕听到父母唠叨,更怕看妻子脸色。可是他现在确实感到累了,也就无所顾忌了。
诗人不顾炎热,一路跋涉,终于走到一处林荫茂密的地方,便想喘口气。“初蝉数声起,戏蝶一团飞。”蝉儿在枝间肆无忌惮地鸣叫,仿佛希望尽情地释放自己的激情,根本不管外界的感受。蝴蝶在阳光下闪亮着翅膀,同伴之间也任意地戏耍,毫不在意旁边有人在注视着它们。
热风扑面、蝉声鸣噪,作者以景衬情, 却彰显出内心的愁闷。诗人在心中默想,若是回到童年时光,自己一定会爬到树上,或是追赶蝴蝶。而如今他只会旁观,而且更感到孤寂。
作者心情低落,看见眼前的景象,也觉得无比怅惘,“日色欺清镜,槐膏点白衣。”这里采用拟人手法,作者用一个“欺”字,传达出内心的真实感受。日光照射到水面,诗人却感到刺眼,仿佛太阳也欺人太甚。其实都是自己情感的投射,因为落第而感到不悦,于是看什么东西都不顺眼。
“槐膏”二字,照应首句中的“炎”字,也委婉地展现出诗人对于这样的天气叫苦不迭,加上人生到了低谷,几乎就快挺不住了。
前三联写景,尾联抒发感慨,“无成归故里,自觉少光辉。”作者直抒胸臆,前后相承,水到渠成地抒发了情感。“归故里”三字,进行了概括,交代了这些都是作者夏日归途所见之景。
诗人并非要强,古代书生除了参加科举,没有别的出路。而贫寒之家为了改变命运,省吃俭用,也让学子感受到巨大的压力,唯有金榜题名、仕途成功,才能对得住全家人的辛苦付出。所以“少光辉”三字,看似轻描淡写,实际上却饱含了辛酸和泪水。
诗人李廓名不经转,几乎没有人听说过,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似乎也是司空见惯,可是这首诗却道出了很多寒士的悲凉心境。诗人孟郊若不是感到进士及第太不容易,也不会一日看尽长安花。而诗鬼李贺也因为未能如愿,才一直闷闷不乐,最后悲惨的结局也令人唏嘘。
作者在这首诗中将议论、描写、抒情、叙事紧密结合,并交替使用这几种表达方式,既呈现了形象的画面,又含蓄地表达了凄楚的心境,不愧为唐诗中的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