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句的两个比喻总体的概括了全诗意旨,那瓶沉簪折正是女子遭遣弃命运的写照。次三句写女子年少时的美貌殊姿,以相识之前的欢悦与相识后四句横遭不幸的痛苦相对比。再下写女子以身相许,决然私奔的过程,表现了痴情女子的天真和纯洁及为情所动的真实形态。之后的五句叙述私奔带来的屈辱和痛苦。“聘则为妻奔是妾”表达了没有经过礼法嘉许的结合,即使相爱情深也不能得到他人的认可。女子愤然出走,然而天地茫茫,已经无处可归。诗末两句凄凉悱恻,是对后世痴情女子的警策,也是女子自身屈辱悲愤的呐喊。“痴情女子负心汉,教人如何不悲伤。”
“到君家舍五六年,君家大人频有言“。好好的良家女子,只因为随爱人私奔,便从此失去了为人妻的资格。”聘则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苹蘩。”侍奉公丈夫五六年之久,都换不来男家人的认可,她没有资格参与家族祭祀,她生的儿子也算不得夫家首选的继承人。这位重自尊的女性,终于决定离开这个家庭。一个追求真正爱情的弱女子是难以与强大的封建礼教相抗争的。在那个时代,像这样一个自主追求真正爱情的女子,不但在夫家会受到歧视,就是回到娘家,也会被自己的父母弟妹所鄙弃,她会被看成败坏门风的不祥之物。残酷的封建礼教就是这样直接摧残着人们的身心。因此诗人最后感叹说:“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将身轻许人。”看似劝戒,实为叹息,诗人对诗中主人公的同情远远超过了他的劝戒。诗歌的基调因之也变得深沉且凝重。
此诗的最大成就在于成功地塑造了一个单纯、美丽、多情的女子形象。除结尾外,整篇作品都是一个不幸女子的内心独白。刻画她的美丽不是通过自我欣赏而是借他人口中说出,手法颇高妙。“知君断肠共君语”,“感君松柏化为心”、“暗合双鬟逐君去”等语,刻画少女,贴切自然,充分表现出女主人公的单纯、多情。开头以银瓶、玉簪隐喻美丽的少女,新颖别致,托此以起兴,与下文衔接自然。结尾仅言她出门后没有去处,不进一步描写悲剧的结局,余韵深长,发人深省。
在这首中长篇叙事诗中,诗人用凝练的语句表现了一私奔女子的悲哀。《礼记》:“奔者为妾,父母国人皆贱之”。它在题材上与古乐府中的弃妇诗类同,但其风格与情调与传统之作多有不同。从内容上看,全诗所表现的生活现象带有中唐都市生活的色彩,女子能有这样的机会与男子交往并能私奔,这在当时其他人的作品中也有所表现,这是唐人都市生活中特有的一个现象。唐朝的商业生活给青年男女的交往带来了一定自由,但传统的礼教观念却扼杀了他们追求幸福的权利,并制造了一些悲剧,而在这一悲剧中女子更是一个更大有受害者。诗人取材典型,对扼杀人性的礼教提出了批判。对不幸的女子表示了同情。其中对礼与情之间矛盾的表现体现了中唐士人的思想个性。其次在艺术表现上诗人也体现了中唐文人的叙事艺术的水平,诗人以女子之口叙述他们相识、私奔以及产生矛盾的整个过程,情节完整生动,极具戏剧性。诗人着重交代矛盾的原因,细致描写女子被弃后的心理, 突出故事的悲剧性与抒情性。诗人便就这种“奔者为妾”的社会现状写了这首长诗。同时,也表达了告诫女子不要轻易与人私奔之情。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从井底用丝绳向上拉起银瓶,银瓶快上来了丝绳却断掉了。
在石头上磨玉做的簪子,玉簪快要磨成却从中间折断。
银瓶沉入井底玉簪折断又能如何呢?就像如今我和君的离别。
回想起往日在家还是闺秀之时,人们都说(我)举动之间都有美丽的影姿。
头发梳成美丽的发髻如同秋蝉之翼,将双眉化成如同远山一般缠绵婉转。
笑着和(侍婢)嬉戏大笑相伴在后花园,这个时候我还没有和君相识呢。
我玩弄靠着矮墙青梅树的枝桠,君骑着白马立在垂杨边上。
我在墙头你在马上遥相对望,一看见君就知道已经有断肠的相思。
知道君断肠的相思想要和君倾诉,君将手指向了南山的松柏树。
感受到君心就如松柏化成,暗想着要结起双鬟随君离去。
随着君到家里五六,君的父母常常有话告诉我。
经过正式行聘的才是正妻,私奔的是妾室,没有资格参与家族祭祀。
终于知道君的家是不能够住下去的,可是奈何离开家门却没有去处。
难道我没有父母高堂?我的家乡也都是亲人。
因为和君私奔所以很久不与家乡通消息,如今悲愤羞愧无法归乡。
对君而言不过一天的姻缘,却耽误了我一生的幸福。
以我的经历告诉那些小人家痴情的女儿,千万要慎重不要将终生轻易许人。
注释
引:拉起,提起。
银瓶:珍贵器具。喻美好的少女。
殊:美好。
娟:美好。
宛转:轻细弯曲状。
蛾:代指蝉翼。
远山色:形容女子眉黛如远山的颜色。
青梅竹马:指两小无猜的亲密。墙头马上遥相顾。
语:告诉、倾诉。
合双鬟:古少女发式为双鬟,结婚后即合二为一。
大人:指男方父母。
聘则为妻:指经过正式行聘手续的女子才能为正妻,正妻可以主祭。
奔:私奔。
妾:偏室。
不谌主祀:不能作为主祭人。
蘋蘩:两种可供食用的水草,古代常用于祭祀。
高堂:指父母。
潜来:偷偷来,私奔。
痴小:指痴情而年少的少女。
这首诗约于公元838年由白居易所作。在封建社会中,淫奔往往是一种自由恋爱的大胆行动,为习俗所不容,为舆论所不许。诗人因对此社会现实与习俗无奈和为表达淫奔后被抛弃的不幸的女子表示了同情而作此诗,同时也表达了告诫女子不要轻易与人私奔之情。
前三句的两个比喻总体的概括了全诗意旨,那瓶沉簪折正是女子遭遣弃命运的写照。次三句写女子年少时的美貌殊姿,以相识之前的欢悦与相识后四句横遭不幸的痛苦相对比。再下写女子以身相许,决然私奔的过程,表现了痴情女子的天真和纯洁及为情所动的真实形态。之后的五句叙述私奔带来的屈辱和痛苦。“聘则为妻奔是妾”表达了没有经过礼法嘉许的结合,即使相爱情深也不能得到他人的认可。女子愤然出走,然而天地茫茫,已经无处可归。诗末两句凄凉悱恻,是对后世痴情女子的警策,也是女子自身屈辱悲愤的呐喊。“痴情女子负心汉,教人如何不悲伤。”
“到君家舍五六年,君家大人频有言“。好好的良家女子,只因为随爱人私奔,便从此失去了为人妻的资格。”聘则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苹蘩。”侍奉公丈夫五六年之久,都换不来男家人的认可,她没有资格参与家族祭祀,她生的儿子也算不得夫家首选的继承人。这位重自尊的女性,终于决定离开这个家庭。一个追求真正爱情的弱女子是难以与强大的封建礼教相抗争的。在那个时代,像这样一个自主追求真正爱情的女子,不但在夫家会受到歧视,就是回到娘家,也会被自己的父母弟妹所鄙弃,她会被看成败坏门风的不祥之物。残酷的封建礼教就是这样直接摧残着人们的身心。因此诗人最后感叹说:“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将身轻许人。”看似劝戒,实为叹息,诗人对诗中主人公的同情远远超过了他的劝戒。诗歌的基调因之也变得深沉且凝重。
此诗的最大成就在于成功地塑造了一个单纯、美丽、多情的女子形象。除结尾外,整篇作品都是一个不幸女子的内心独白。刻画她的美丽不是通过自我欣赏而是借他人口中说出,手法颇高妙。“知君断肠共君语”,“感君松柏化为心”、“暗合双鬟逐君去”等语,刻画少女,贴切自然,充分表现出女主人公的单纯、多情。开头以银瓶、玉簪隐喻美丽的少女,新颖别致,托此以起兴,与下文衔接自然。结尾仅言她出门后没有去处,不进一步描写悲剧的结局,余韵深长,发人深省。
在这首中长篇叙事诗中,诗人用凝练的语句表现了一私奔女子的悲哀。《礼记》:“奔者为妾,父母国人皆贱之”。它在题材上与古乐府中的弃妇诗类同,但其风格与情调与传统之作多有不同。从内容上看,全诗所表现的生活现象带有中唐都市生活的色彩,女子能有这样的机会与男子交往并能私奔,这在当时其他人的作品中也有所表现,这是唐人都市生活中特有的一个现象。唐朝的商业生活给青年男女的交往带来了一定自由,但传统的礼教观念却扼杀了他们追求幸福的权利,并制造了一些悲剧,而在这一悲剧中女子更是一个更大有受害者。诗人取材典型,对扼杀人性的礼教提出了批判。对不幸的女子表示了同情。其中对礼与情之间矛盾的表现体现了中唐士人的思想个性。其次在艺术表现上诗人也体现了中唐文人的叙事艺术的水平,诗人以女子之口叙述他们相识、私奔以及产生矛盾的整个过程,情节完整生动,极具戏剧性。诗人着重交代矛盾的原因,细致描写女子被弃后的心理, 突出故事的悲剧性与抒情性。诗人便就这种“奔者为妾”的社会现状写了这首长诗。同时,也表达了告诫女子不要轻易与人私奔之情。
《运命论》开篇即云:“夫治乱,运也;……成时者运也。”李康认为,国家的安定与动乱,在于命运;个人的困厄与显达,在于天命;地位的尊贵与卑贱,取决时运。这一部分是全文的总纲。李康认为,明君遇贤臣,国运兴;贤臣逢明君,身名显,而君臣相遇,皆在其时。为了说透彻这一论点,他征引了大量的正面、反面的史实,反复论述命运对人的影响,甚至说“屈原以时沉湘,贾谊以时发愤”,都是因为没有参透命运,不懂“乐天知命”的道理。
“圣人”与“小人”对待命运态度不同,李康认为,圣人时所以成为圣人,在于他能够乐天知命,所以遭受穷厄时运而无怨恨,居重任时地而不疑心,其“身可抑,运不可屈”;“位可排,名不可夺”。凡迎合世俗甘于苟同时人,则善于察颜观色,看风使舵,“势时所集,从时如归市;势时所去,弃时如脱遗”;“以窥看为精神,以向背为变通”,他们碌碌于声色犬马,为名利奔走竞争,到头来也免不了如飞廉、恶来、费无忌、张汤、石显时流的可耻又可悲的下场。从这一点上说,命运对于每一个人又都是公平的。
最后,李康谈到了圣人时立德。立德是一个人心性的功夫,所以不见得“必须贵”、“必须势”、“必须富”。天地最大的德性是生长万物,圣人最大的宝贝是帝王时位,如何守住王位叫仁,如何禁人为非叫义。所以古代称王的人,用一人治理天下,而不是拿天下去奉养一人。古代做官的人,以官来推行君臣时道,不因名利而贪图官爵。古代的君子,以得天下不能治理为耻,不以能治理而没有得到为耻。
《运命论》在理论意义上与王充的《逢遇》、《累害》等篇宣传命定论的命意相同,然统观全文,实为慷慨发愤时作。文章处处言命,然主旨却不在谈命,而是借题发挥,抨击官场、世情的种种丑恶。其后刘孝标作《辨命论》,引申李康时说,语意则更为愤激。
《运命论》是一篇洋洋洒洒的大文章,内容繁富,思想复杂。文中的一些具体譬喻、分析,似不无可取时处;但总体的立论,却不无偏颇。由于作者目睹曹魏政权后期大权旁落在司马氏家族手中,感慨国家兴衰、君臣遇合时无常,又不得其解,于是便把一切都委时于运命,公然提出:“治乱,运也;穷达,命也;贵贱,时也。”认为这种“运”是无法改变的,个人的出处穷达贵贱都是受个人命运的“命”与时代命运的“时”摆布的。为了证明这点,他列举了许多历史上正反面的人事,如“百里奚在虞而虞亡,在秦而秦霸,非不才于虞而才子秦也”;张良在圮上受书后,以《太公兵法》游说群雄,没人明白,等到遭遇汉高祖,则每言必听,常用其策,“非张良时拙说于陈项而巧言于沛公也”,这都是运命使然。再如孔子是一代圣人,其“道足以济天下,而不得贵于人;言足以经万世,而不见信于时;行足以应神明,而不能弥纶于俗;应聘七十国,而不一获其主;驱骤于蛮夏时域,屈辱于公卿时门,其不遇也如此。”反而德行不如孔子的子思与子夏,却势动人主,风光一时,这就是命运所注定的。
《运命论》是用骈文笔法写成的政论文,其辞采时精美,语言时整齐,音声时讲究,典故时宏富,庶几可谓是一篇十分成熟的骈体文,它对后期骈文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这首诗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自首句到“吏能”句,是讥时,讥刺宋神宗,王安石对外开边,对内变法,本想富国强兵,结果事与愿违。神宗即位不久,鉴于宋王朝同辽国和西夏的屈辱和约,有增强兵备,“鞭笞四夷”之意,先后对西夏和南方少数民族用兵,故此诗前八句首先讥刺开边。为了铸造铜制虎符,调发军队。已“椎破(以椎击破)铜山”,大量采铜,可见征调军队之多,这是夸张的写法;但熙宁七年(1074)九月置三十七将,皆给虎符,则史有明文记载;这一年八月遣内侍征调民车以备边,十一月又令军器监制造战车,“伐木作车轴”也是事实;取鼍皮以张战鼓,虽史无明文,但征集牛皮以供军用却与此相似。而这一切征调,谁也不敢怠慢,否则就有资斧(利斧)之诛。苏轼并不反对抵抗辽国和西夏,他青年时代就表示要“与虏试周旋”(《和子由苦寒见寄》),就在写这首诗前不久还表示“圣朝若用西凉簿,白羽就能效一挥”(《祭常山回小猎》);但是,他反对“首开边隙”,反对为此而开矿、置将、伐木、取鼍,加重百姓负担,闹得鸡犬不宁。
“保甲”四句是讥刺新法的。“团未遍”,写保甲法因遭到一些老百姓的抵制(有人为了不作保丁而截指断腕),还未完全组织起来。“方田”写方田均税法,丈量土地,均定献税,引起民间诉讼纷纭。“手实”写令民自报土地财产,作为征税根据,“尺椽寸土,检括无余”(《宋史·吕惠卿传》),这就是“抉剔根株穷脉缕”的具体内容。“诏书”二句是对第一部分的小结。这些诏书表现了宋神宗对民间疾苦有深厚的哀怜同情之心,但这些新法一个接一个地颁布,事目繁多,吏能浅薄,并未取得实效。纪昀称这两句是“诗人之笔”,意思是说它怨而不怒,哀而不伤,没有把矛头直接指向皇帝。但却深刻地揭示了宋神宗、王安石的主观愿望同客观效果的矛盾。
第二部分自“平生”句至“更望”句,是自嘲。熙宁二年(1069),苏辙因反对王安石变法而罢制置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神宗问王安石:“苏轼如何,可使代辙否?”王安石不赞成,认为他们兄弟“学本流俗”。“众里笙竽”,即《韩非子·内储说》所载滥竽充数一典的活用。第二部分的前四句是说:他早被王安石判为“学本流俗”,像滥竽充数一样,平庸得无可比拟;现在突然要他担任密州知州,作地方长官,独奏一曲,这就像要南郭先生单独吹竽一样,怎么吹得好呢?这是从主观上说的,接着又以“况”字领起,进一步讲客观上的困难:密州仍然旱灾、蝗灾不断,老百姓饿得以草木泥土充饥,作为知州的诗人自己也“斋厨索然,不堪其优,日与通守刘君廷式,循古城废圃,求杞菊食之”,过着“揽草木以诳口”的生活(《后杞菊斌》),更谈不上置酒宴、赏舞听歌了。“红裙踏筵舞”,是从韩愈《感春》“艳姬踏筵舞,清眸刺剑戟”句化出。
“故人”句至末句为诗的最后一部分,是答“故人”(刘孝叔),戏语连篇,尤为曲折多姿。当时,已经提举崇禧观,过着隐居生活的刘孝叔多次寄书劝苏轼“当归”。苏轼同朋友开玩笑说:他虽“学本流俗”,是“众里笙竽”,但总比那些盗食太仓之粟的雀鼠即贪官污吏好得多。他们都做得官,却要他像南朝陶弘景那样脱朝服挂神武门,辞官不干了。这既回答了故人“当归”之劝,又嘲笑了当时一些无能的官吏。接着他称颂刘孝叔在朝直言敢谏,有补于世,及见朝廷遗使(冠盖)扰民,就立即自请提举宫观,归隐湖山;但“小隐隐陵薮,大隐隐朝市”(晋代王康琚《反招隐诗》),要过隐士生活也不一定非弃官不可。这样既赞美了刘孝叔的“高踪”,又为他暂不归隐作了辩护。最后又转圆说,前一年相聚时已闻其道之大略,他定将弃官,到刘孝叔处完成这段学业,只怕俗缘未尽,未必能睹刘孝叔之大道。或进或退,他正惶惶不定,有望故人教以安心之法。据《景德传灯录》载,慧可对达摩说:“我心未宁,乞师与安。”达摩说:“吾与安心竟。”末句即用这一佛典。
这是一首七古。范梈说:“七言古诗······须是波澜开合,如江海之波,一波未平,一波复起。又如兵家之阵,方以为正,又复为奇,方以为奇,忽复为正,奇正出入,变化不可纪极。”(见《仇注杜诗》卷一引)苏轼这篇七古就具有上述特点。第一部分讥刺新法,语言相当尖锐,却以“诏书”二句收住,揭露既深刻,又不失诗人忠厚之旨。然后顺手拈出王安石对他的职责,转入自嘲,转得既陡峭又自然。既是流俗、滥竿,就难于胜任独当一面的知州,何况又是灾伤连年的地方。苏轼的话看似自谦,实际却回驳了“流俗”的指责。时局和他的处境既是这样艰难,原本应接受故人“当归”的劝告,但作者却一波三折地反复申诉“未肯衣冠挂神武”,这就是“变化不可纪极”,这就是“东坡诗推倒扶起,无施不可。”(刘熙载《艺概》卷二)苏轼诗长于比喻,这首也不例外,如以“纷如雨”喻诉讼之多,以“抉剔根株穷脉缕”喻“手实之祸,下及鸡豚”,以白羽喻白云等。特别是“平生所学”四句,纪昀特别称许说:“妙于用比,便不露激讦之气。前人立比体,原为一种难着语处开法门。”这四句本来牢骚甚重,但由作者以“众里笙竽”坐实“流俗”的指责,以“独奏凤将雏”比喻任知州,反而显得风趣、幽默,“不露激讦之气”了。
这是一首赞美诸侯公子的诗。但这公子究竟是作为商纣“西伯”的文王之子,还是爵封“鲁公”的周公旦之子,抑或是一般的贵族公子,就不得而知了。按朱熹《诗集传》“文王后妃德修于身,而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故诗人以‘麟之趾’兴公之子”的解说看,似指周文王的“子孙”而言;但《毛诗序》则有“《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之说。既为“衰世”,就非必定为文王或周公之子了。
赞美贵族公子,而以“麟”起兴,这在今天的读者,或许会感到奇怪,但在古代却是一桩异常庄重和动情的事。所谓“麟”,其实就是糜,鹿之一种而已。不过古代传说中的“麟”,却非同寻常:据汉刘向《说苑》称,“麒麟,麕身牛尾,圜头一角,含信怀义,音中律吕,步中规矩,择土而践,彬彬然动则有容仪”;《春秋感应符》更发挥“一角”之义曰:“麟一角,明海内共一主也。”《荀子》亦云:“古之王者,其政好生恶杀,麟在郊野。”大抵是一种兆示“天下太平”的仁义之兽。所以后儒赞先王之圣明,则眉飞色舞于“麒麟在圃,鸾凤来仪”;孔子生春秋乱世,则为鲁哀公之“获麟”而泣,以为麟出非时也。
明白了“麟”在古人心目中的尊崇地位,即可把握此诗所传达的热烈赞美之情了。首章以“麟之趾”引出“振振公子”,正如两幅美好画面的化出和叠印:眼间刚出现那“不践生草、不履生虫”的仁兽麒麟,悠闲地行走在绿野翠林,却又恍然流动,化作了一位仁厚(“振振”)公子,在麒麟的幻影中微笑走来。仁兽麒麟与仁厚公子,由此交相辉映,令人油然升起一股不可按抑的赞叹之情。于是“于嗟麟兮”的赞语,便带着全部热情冲口而出,刹那间振响了短短的诗行。二、三两章各改动二字,其含义并没有多大变化:由“麟”之趾,赞到“之定”、“之角”,是对仁兽麒麟赞美的复沓;至于“公子”、“公姓”、“公族”的变化,则正如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所说,“此诗公姓犹言公子,特变文以协韵耳。公族与公姓亦同义”。如此三章回旋往复,眼前是麒麟、公子形象的不断交替闪现,耳际是“于嗟麟兮”赞美之声的不断激扬回荡。视觉意象和听觉效果的交汇,经了叠章的反覆唱叹,所造出的正是这样一种兴奋、热烈的画意和诗情。
前文说到这是一首赞美贵族公子的诗,似乎已没有异议。但它究竟歌唱于何种场合,实在又很难判明。方玉润以为此乃“美公族龙种尽非常人也”(《诗经原始》),大抵为庆贺贵族生子的赞美诗,似乎较近原意。古代的王公贵族,总要自夸其身世尊崇不同凡俗,所以他们的后代,也定是“龙种”、“麟子”。这首诗用于恭贺贵族得子的场合,大约正能满足那些王公大人的虚荣、自尊之心。然而,自从卑贱如陈胜、吴广这样的氓隶之徒,曾喊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不平之语揭竿而起以后,凡俗之家便也有了愿得“麟子”的希冀。在这样的背景上反观“麟之趾”,则能与仁兽麒麟媲美,而可热情赞美的,就决非只有“公族”、“公姓”了——既然有不少贵族“龙种”,最终被历史证明只是王冠落地的不肖“跳蚤”;那么凡俗之家,就也能崛起叱咤风云的一代“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