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写“床前帐”的咏物诗。诗的字面意思不难理解。那架随风翩翩而动的帷帐,在床前已经挂了很久。它是诗人的嫁妆之一,当年,带着它来到夫家,如今,又要带着它回到娘家。把它解下来收藏在箱子里,不知何时还能再度挂起?
语气极为平淡,自然道来,不假任何雕饰,却达成了一个情意浓厚的境界。卧室之内,心情凄苦至极的诗人,对着相伴她多年的帷帐呆呆地凝视着。这是一架华丽的帷帐,它那翩翩的动态,勾起了诗人无限的回忆。二十多年来,在这用作遮掩的帷帐之内,包孕了多少爱情蜜意!往事如烟,不堪回首。如今,主人再也不需要它了。“昔将尔同去,今将尔同归”,仿佛帷帐成了知己,诗人对它絮絮叙说着衷曲,叙说着今与昔的一切。然而这些又有何用!抛开这割不断的思绪,赶快收拾行装吧!解下帷帐仔细地叠好,连同那二十多年的情与意一并锁入了箱子里。此刻,诗人又禁不住叹息着:它什么时候能够重新被挂起来呢?
乍看起来,诗人是写对帷帐的深深同情,“缄藏箧笥里,当复何时披?”对帷帐的命运充满了忧虑。而细细想开来,这种同情与忧虑不是诗人对自己发出的吗?自己青春年华已逝,这时被丈夫抛弃,何时能得到欢乐?又到哪里去寻找欢乐?因此,诗人只能自我哀怨,借咏叹帷帐来寄托自己遭遇的不幸。
全诗运用了比兴手法,以不再被用的帷帐,象征被丈夫抛弃的诗人自己,以怨而不怒的笔调,借咏床前帷帐揭示自己的爱情悲剧,不失为一篇佳作。
此诗以赴宴者的口气写成,不仅描写了宴席的丰盛,也写出了贵族间彼此依附的关系,在表面热闹的气氛中,笼罩着一种悲观失望、及时行乐的情绪。这正是西周末年国家政治和奴隶主贵族走向衰亡的表现。
全诗三章,每章开端都写贵族们一个个戴着华贵的圆顶皮帽赴宴。一、二章中的“实维伊何”、“实维何期”,用了设问句,提人警醒,渲染了宴会前的盛况和气氛,而且表现了赴宴者精心打扮、兴高采烈的心情。第三章改用“实维在首”,写出贵族打扮起来后自我欣赏、顾影陶醉的情态。接下来,写宴会的丰盛:“尔酒既旨,尔肴既嘉”、“尔酒既旨,尔肴既时”、“尔酒既旨,尔肴既阜”,三章中只各变了一个字,反覆陈述美酒佳肴的醇香、丰盛。然后是赴宴者对同主人亲密关系的陈述,对主人的赞扬、奉承、讨好:来的都是兄弟、甥舅,根本没有外人;主人是松柏一样的高树大枝,而自已只是攀附其上的蔓生植物;没有见到主人时心里是如何的忧愁不安,见到主人后心里是如何的欢欣异常。有人说,第二章结末的“庶几有臧”还包含有希望得到厚赐之意,那么贵族们的庸俗厚颜更表露了出来。前文所谓“未见君子,忧心弈弈;既见君子,庶几说怿”,其真实含义,很值得回味。第三章“如彼雨雪,先集维霰”后,不再是前两章内容的重复。他们由今日的欢聚,想到了日后的结局。他们觉得人生如霰似雪,不知何时就会消亡。在暂时的欢乐中,不自禁地流露出一种黯淡低落的情绪。表现出一种及时行乐、消极颓废的心态,充满悲观丧气的音调。从这首诗来看,由于社会的动乱,他们虽然饮酒作乐,但仍感到自己命运的岌岌可危、朝不保夕,正表露出所谓末世之音。
有学者认为这首诗与《雅》诗中的某些揭露贵族腐朽和社会弊端的讽谕诗并不是一回事。所谓讽谕诗,乃是有政治远见和正义感的贵族文人,对社会问题所作的有意揭露,是感时抒愤之作。而这首诗却是一首沉湎于享乐生活的宴饮作乐之歌。所以,朱熹所谓“燕兄弟亲戚之诗”,是此诗作者之本义;而《诗序》的讽刺之说,则是读者所感受领悟到的诗义。作者未必然,读者未必不然,诗的形象所蕴含的意义,确乎大于作诗者的主观思想。这首诗在艺术技巧上也有一定的特点。如诗的开头,三章皆用问答句来表达。三章中间为了强调与主人关系的密切,采用了反问句式。从而使诗歌在表现上较为灵活,加深了读者的印象。另外,诗中还用了女萝攀缘松柏、人生短暂如雪如霰等比喻,增加了形象性。
这首诗虽然只有短短的四句,却使用了两个典故,因此显得比较深奥难懂。第一个典故跟汉朝的贾谊有关。贾谊是雒阳(今河南洛阳)人,生活在公元前200—168年之间。据《史记·贾谊传》记载:贾谊才十八岁时,就因为能够写诗做文章而著名。后来被河南太守吴治平推荐给汉文帝刘恒,二十多岁就成了博士,并在一年之内被破格提拔为太中大夫(相当于现在的司局级干部)。本来深受文帝的器重,打算给他授予公卿的职位,但由于不少高官的反对与毁谤,汉文帝逐渐疏远了他,将他贬为长沙王的老师。贾谊经过湘江时,写了一篇吊唁屈原的诗词,借屈原被谗言所害放逐到江南来比喻自己。他在长沙滞留了四年多的时间,还算幸运,终于被文帝想起来了,急忙派人把他征召回京城。入朝觐见时,文帝正坐在宣室之中,品尝祭神之后剩余下来的肉,因为对鬼神的事情有不少疑问,所以向他请教有关鬼神和幸福吉祥的缘故。贾谊于是非常详细地解说了为什么会这样的原因,此后,汉文帝拜贾谊为梁怀王的老师,并经常向他询问国家大事方面的得失。梁怀王刘胜,是文帝最喜爱的小儿子,爱好读书,没过几年,因为骑马时不小心摔死了。贾谊觉得没有尽到自己当老师的责任,常常流泪哭泣,伤心过度,第二年也死了。他死的时候,只有三十三岁。
第二个典故跟汉朝的太史公司马迁一家有关。据《史记·太史公自序》记载: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从公元前140年开始,就在汉武帝刘彻的朝中担任太史,对“阴阳、儒、墨、名、法、道德”等六家的学说,都颇有研究,精通四书、五经和六艺,常有“治民、治天下”的夙愿。到公元前110年时,汉武帝采纳大臣的建议,去泰山封禅。司马迁的父亲身为太史,被迫滞留在周南,无法跟随天子前往泰山,参与封禅盛典,悲愤而死。临终前曾抓住司马迁的手,流着泪嘱咐他:“天子去泰山封禅,我不能随同前往,这是我的命运不好。我死了之后,你必定接任太史的官职;身为太史,不要忘记我所想写的论著和文稿。”过了三年,司马迁果然当上了太史令,博览国家的藏书,秉承父亲的遗愿,潜心修史。公元前99年,他因为替李陵投降匈奴辩解,被关进狱中,受了腐刑。出狱后当上了中书令,虽然历经磨难,他却无怨无悔地发愤著述,终于在公元前91年编写完成了我国第一部通史,即《史记》。全书共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记述了从黄帝到汉武帝太初元年约三千年的历史,是中国古代历史的伟大总结。
柳宗元的《闻籍田有感》,第一句是写公元810年(元和五年)旧历十月,唐宪宗李纯传旨,次年的正月十六日,要去东郊举行祭拜大典,命令有关部门的官吏撰写典仪方面的文稿。任务繁重,时间却又非常紧迫。第二句是写柳宗元自认为才华出众,而且有过这方面的经历,完全能够承担如此重任,但因为滞留在永州,就像当年西汉时期被贬到长沙的贾谊,没法参与这种重大的祭典活动。
第三句写贾谊后来终于被汉文帝重新起用,而自己满腹的学问和才识,却不能展示在皇帝的面前。第四句写柳宗元以司马谈来比喻自己,因为无缘参与这种规模宏大且相当隆重的庆典,心情非常难受。他特别希望能够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将自己写成的典仪文稿,送到唐宪宗的手里,以便引起重视和青睐,但又没有真正能够信任与委托的人,帮助自己实现这种愿望。
柳宗元在公元803年,进入朝廷,担任监察御史里行,“里行”是见习的意思,大约相当于现在的监察部的部长助理,曾经主持过祭祀之类的事情。过了一年多,即公元805年的四、五月,他又被提升为礼部员外郎,专门掌管礼仪、享祭、贡举之类事情。从诗中所引用的两个典故,不难看出柳宗元那种跃跃欲试、极愿为国分挑重任的积极进取精神;同时,也夹杂着对朝廷不辨忠奸、排斥贤德人士的做法深表遗憾与忧愤的苦闷心态。
早期的词,词牌往往也就是题目。它兼具两个作用:确定音乐上的曲调,一般也限定了词的创作内容。张泌的《胡蝶儿》便有这一特点。开篇两句即紧扣题目,前三字完全重复题目字面,可说是特例。审视题旨,词应该描绘胡蝶的形神姿态,这两句偏不作摹写语,而用叙述的方法,但却把胡蝶翩翩飞动的轻盈形象活灵活现地写出来了。关键是“晚春时”三字起到了极好的作用。它虽只点明特定的时节,却可以让我们想象出繁花如锦,草木丰茂,莺歌燕舞的暮春三月的风光。胡蝶正是在这时出现,驾东风,采花粉,扇起它灵巧的双翅,又给春天增添了新的活力和气息。接着,诗人撇下胡蝶,运转笔锋写人。“阿娇初著淡黄衣,倚窗学画伊。”阿娇,汉武帝陈皇后的小名,后用以代称少女。陶宗仪《辍耕录》“关中以女儿为阿娇”可证。这少女被翩翩飞舞的胡蝶所吸引,凭倚着疏窗,手挥彩笔为它真。这对上文摹写胡蝶具有充实深化的作用,更好地表现了纷飞的胡蝶非常惹人喜爱,以至少女捃摭入画。这两句写少女也是十分工致的。晚春是春夏更替的季节,人感受到新季节的来临,带着欣喜的心情送旧迎新,换装是自然的事。“初著淡黄衣”,不仅说出了这些变化,而且刻划了少女美丽动人,充满青春活力的形象。“倚窗”的情态更描写出了少女凭窗握管的风姿。前人说:“阿娇二句妩媚。”(旧题汤显祖《花间集评》)是很有见地的。
换头就少女“学画”运笔“还似花间见,双双对对飞”,画出的胡蝶栩栩如生,妙通造化,犹如真的胡蝶一样。“双双对对”既同字重叠,又近义词反复,强调了所画胡蝶的特点。古代诗词中,写蜂蝶成双成对的情景,往往是表现男女相恩相爱的感情。词中的少女这么爱画双蝶,透露了她内心的感情活动。她触景生情,借物寓情,一种热切的怀春感情涌起。眼前数不清的双蝶可说是冶游酣畅,春情骆荡,而少女的心事毕竟虚幻成空,这就引起了她的伤心。“无端和泪湿胭脂,惹教双翅垂。”她泪下滂沱,沾湿了脸上的胭脂,真是伤心透了。这似乎感染了胡蝶,惹得它们双翅下垂,不再翩翩飞动,同情少女的悲伤。作者不直写主人公心情沮丧,致使她笔下的胡蝶失却了写真的生气,而说胡蝶灵犀一点,关怀同情人,极为深刻地表现了人的感情的婉曲、细腻。
这首词,写得切题但又不粘题,既写真胡蝶,也写画的胡蝶,真假不辨,玲线透脱,还关合着作画少女的情感,表现了深致、凄婉的心理活动。词虽属小令,气势却一波三折,极富变化。词的语言浅近通俗,颇具民间词的特色,而表情达意,则很含蓄蕴藉,隽永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