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友人赴边,这是高适边塞诗中常见题材。本首诗中陈述董判官胸怀良策,仗剑出京,辞亲赴边御敌,诗人祝愿他要经得起边关的雨雪风尘之苦,为保卫边疆贡献计策,奋不顾身。诗人一生常以“万里不惜死”,“临戎觉命轻”的志向鞭策督促自己,随时准备为祖国贡献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此诗一扫缠绵之词,立意高远,出语豪迈,具有强烈的献身精神。
首联的诗句突出了友人即将踏上远行的事实。“倚剑”这两个词成为关键词汇,它不仅使“行迈”和“别交情”之情既具悲切又彰显豪壮,还含蓄地传达了友人是从军出征的身份,说明了友人远行离亲之由是因为要守卫边疆。“行迈”之中,已隐隐透露出旅途的漫长遥远;而“别亲”更凸显出内心的留恋之情。然而,“倚剑”这个词语的运用,不仅把这次别离与投身军旅紧密联系起来,同时也赋予了离别远行一种慷慨坚定的氛围。
次联写友人赴边作判官,供职幕府,将军以主人身份盛待才子。这两句承接首联,预言友人此次赴边,可充分发挥出自己的文才,必受主将的赏识,而得真诚接待。如诗人在《别冯判官》一诗中所写道的:“才子方为客,将军正渴贤,遥知幕府下,书记日翩翩。”董判官以才子之能,投奔渴贤之将军,必以其翩翩之姿,得意于将军幕府。诗人在这里预见友人赴任的情景,流露出对友人的羡慕之情。这不仅是对友人赴边的期许,也是对董判官的赞美和鼓励。
颈联仍承上两句设想友人赴边途中的情景。先“近关”,再“出塞”,紧扣“行迈”,具体写出路途遥远;“多雨雪”,“有风尘”,遥领末句,如实描绘边塞苦寒。可见旅途之苦辛。诗人多次出塞,对边地苦寒有切身体验,曾不止一次在诗中提到。如“关山唯一道,雨雪近三边”(《别冯判官》),如“莫言关塞极,云雪尚漫漫”(《使青夷军入居庸三首》),如“北使径大寒,关山饶苦辛”(《答侯少府》)等等。因而“近关多雨雪,出塞有风尘”两句并非夸张之笔,不过是实写关塞景物,从而逼出诗的结尾两句:“长策须当用,男儿莫顾身”。
尾联勉励友人莫畏艰辛,要经得住雨雪风尘之苦,为保卫边防贡献良策,为祖国立功奋不顾身。莫顾一身,施展长策,立功边陲,是一种先抑后扬的笔法,使诗歌顿生波澜。“男儿莫顾身”是对友人的慰勉,但也反映了诗人自己立功边塞的愿望和为国事献身的精神,以高昂的情调回答开头“行迈”的问题,结束全诗,使作品显得气势流畅,格调雄健,毫无一般送别诗的儿女离别之态。
这首诗描写郑氏东亭周围美好的秋色,虽是秋图,却一片生机。前六句写亭前美景,后二句写游罢晚归。全诗移情于景,借景抒怀,自有诗家所特有的含蓄而蕴藉。
诗的首联、颔联,借华亭翠微,借秋日清晖,借崩石山树,借清涟“水衣”等,一抒心中块垒。只是对这信息量颇大的众多景物,杜甫并未以“列锦式”静态呈现,而是用“入”“乱”“欹”“曳”四个动词嵌入其中。妙用动词,以一系列贴切精妙的动词,化静为动,点染激活,颇能体现杜甫炼字的功力。
颈联“紫鳞冲岸欹,苍隼护巢归”,“冲岸”已经写出写出鱼的跳突排涌,还意犹未尽,再以“欹”写其活泼跳脱;“护巢”写出鸟的疾飞急赴,再继之以“归”点出其归心似箭。写鱼写鸟,均用两动词勾勒点染,表现出杜甫笔力不同寻常——“下笔如有神”。而尾联写诗人于黄昏策马奔驰:“残云傍马飞”,一“傍”一“飞”,则写意般描绘出马逐云飞的高超意境。把一路驰骋中观山看水、逸兴遄飞的快意之感表现得淋漓尽致。
著数动词,曲尽其妙——“此诗家练字法也。”《重题郑氏东亭》作为杜甫的又一首“快诗”,除了诗中所蕴涵的深沉思致,于写景会意中,善用动词而境界全出。这足以证明彼时杜甫,诗才已脱颖而出。
这是一首激昂慷慨、同仇敌忾的战歌,表现了秦国军民团结互助、共御外侮的高昂士气和乐观精神,其独具矫健而爽朗的风格正是秦人爱国主义精神的反映。全诗共三章,采用了重章叠唱的形式,叙说着将士们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磨刀擦枪、舞戈挥戟,奔赴前线共同杀敌的英雄主义气概。
当时的秦国位于今甘肃东部及陕西一带。那里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中说秦地“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焉。”朱熹《诗集传》也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这首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确实反映了秦地人民的尚武精神。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他们就一呼百诺,紧跟出发,团结友爱,协同作战,表现出崇高无私的品质和英雄气概。
由于此诗旨在歌颂,也就是说以“美”为主,所以对秦军来说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据《左传》记载,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吴国军队攻陷楚国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于是一举击退了吴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师的时候,此诗犹如一首誓词;对士兵们来说,则又似一首动员令。
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这首诗中则以气概胜。诵读此诗,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艺术效果,第一是每章开头都采用了问答式的句法。一句“岂曰无衣”,似自责,似反问,洋溢着不可遏止的愤怒与愤慨,仿佛在人们复仇的心灵上点上一把火,于是无数战士同声响应:“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第二是语言富有强烈的动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这样的诗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称激动人心的活剧。
诗共三章,采用了重叠复沓的形式。每一章句数、字数相等,但结构的相同并不意味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而是不断递进,有所发展的。如首章结句“与子同仇”,是情绪方面的,说的是他们有共同的敌人。二章结句“与子偕作”,作是起的意思,这才是行动的开始。三章结句“与子偕行”,行训往,表明诗中的战士们将奔赴前线共同杀敌了。这种重叠复沓的形式固然受到乐曲的限制,但与舞蹈的节奏起落与回环往复也是紧密结合的,而构成诗中主旋律的则是一股战斗的激情,激情的起伏跌宕自然形成乐曲的节奏与舞蹈动作,正所谓“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礼记·乐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