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激昂慷慨、同仇敌忾的战歌,表现了秦国军民团结互助、共御外侮的高昂士气和乐观精神,其独具矫健而爽朗的风格正是秦人爱国主义精神的反映。全诗共三章,采用了重章叠唱的形式,叙说着将士们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磨刀擦枪、舞戈挥戟,奔赴前线共同杀敌的英雄主义气概。
当时的秦国位于今甘肃东部及陕西一带。那里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中说秦地“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焉。”朱熹《诗集传》也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这首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确实反映了秦地人民的尚武精神。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他们就一呼百诺,紧跟出发,团结友爱,协同作战,表现出崇高无私的品质和英雄气概。
由于此诗旨在歌颂,也就是说以“美”为主,所以对秦军来说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据《左传》记载,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吴国军队攻陷楚国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于是一举击退了吴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师的时候,此诗犹如一首誓词;对士兵们来说,则又似一首动员令。
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这首诗中则以气概胜。诵读此诗,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艺术效果,第一是每章开头都采用了问答式的句法。一句“岂曰无衣”,似自责,似反问,洋溢着不可遏止的愤怒与愤慨,仿佛在人们复仇的心灵上点上一把火,于是无数战士同声响应:“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第二是语言富有强烈的动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这样的诗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称激动人心的活剧。
诗共三章,采用了重叠复沓的形式。每一章句数、字数相等,但结构的相同并不意味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而是不断递进,有所发展的。如首章结句“与子同仇”,是情绪方面的,说的是他们有共同的敌人。二章结句“与子偕作”,作是起的意思,这才是行动的开始。三章结句“与子偕行”,行训往,表明诗中的战士们将奔赴前线共同杀敌了。这种重叠复沓的形式固然受到乐曲的限制,但与舞蹈的节奏起落与回环往复也是紧密结合的,而构成诗中主旋律的则是一股战斗的激情,激情的起伏跌宕自然形成乐曲的节奏与舞蹈动作,正所谓“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礼记·乐记》)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谁说没有衣服穿?与你同穿战袍。君王出兵打仗,修整我那戈与矛,与你共同对敌。
谁说没有衣服穿?与你同穿内衣。君王出兵打仗,修整我那矛与戟,与你一起出发。
谁说没有衣服穿?与你同穿战裙。君王出兵打仗,修整甲胄与兵器,杀敌与你共前进。
注释
袍:长袍,即今之斗篷。
王:此指秦君。一说指周天子。
于:语助词。
兴师:起兵。
同仇:共同对敌。
泽:通“襗”,内衣,如今之汗衫。
戟:古代一种合戈、矛为一体的长柄兵器。
作:起。
裳:下衣,此指战裙。
甲兵:铠甲与兵器。
行:往。
这是一首激昂慷慨、同仇敌忾的战歌,表现了秦国军民团结互助、共御外侮的高昂士气和乐观精神,其独具矫健而爽朗的风格正是秦人爱国主义精神的反映。全诗共三章,采用了重章叠唱的形式,叙说着将士们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磨刀擦枪、舞戈挥戟,奔赴前线共同杀敌的英雄主义气概。
当时的秦国位于今甘肃东部及陕西一带。那里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中说秦地“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焉。”朱熹《诗集传》也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这首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确实反映了秦地人民的尚武精神。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他们就一呼百诺,紧跟出发,团结友爱,协同作战,表现出崇高无私的品质和英雄气概。
由于此诗旨在歌颂,也就是说以“美”为主,所以对秦军来说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据《左传》记载,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吴国军队攻陷楚国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于是一举击退了吴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师的时候,此诗犹如一首誓词;对士兵们来说,则又似一首动员令。
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这首诗中则以气概胜。诵读此诗,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艺术效果,第一是每章开头都采用了问答式的句法。一句“岂曰无衣”,似自责,似反问,洋溢着不可遏止的愤怒与愤慨,仿佛在人们复仇的心灵上点上一把火,于是无数战士同声响应:“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第二是语言富有强烈的动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这样的诗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称激动人心的活剧。
诗共三章,采用了重叠复沓的形式。每一章句数、字数相等,但结构的相同并不意味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而是不断递进,有所发展的。如首章结句“与子同仇”,是情绪方面的,说的是他们有共同的敌人。二章结句“与子偕作”,作是起的意思,这才是行动的开始。三章结句“与子偕行”,行训往,表明诗中的战士们将奔赴前线共同杀敌了。这种重叠复沓的形式固然受到乐曲的限制,但与舞蹈的节奏起落与回环往复也是紧密结合的,而构成诗中主旋律的则是一股战斗的激情,激情的起伏跌宕自然形成乐曲的节奏与舞蹈动作,正所谓“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礼记·乐记》)
在《诗经》大量的战争题材作品中,《秦风·无衣》一诗以其高亢的精神境界和独特的表现方式受到人们的重视。然而,由于作品的创作年代久远,文字叙述简略,故而后代对于它的时代背景、写作旨意产生种种推测。大致说来,主要有三种意见:第一,认为《秦风·无衣》是讽刺秦君穷兵黩武、崇尚军力的作品,如《毛诗序》说:“《无衣》,刺用兵也,秦人刺其君好攻战,亟用兵而不与民同欲焉。”第二,认为《秦风·无衣》乃是秦哀公应楚臣申包胥之请,出兵救楚抗吴而作,是哀公征召秦民从军,士卒相约之歌;第三,认为《秦风·无衣》是秦人攻逐犬戎时,兵士间团结友爱、同仇敌忾、偕作并行、准备抵御外侮的歌声。
据今人考证,秦襄公七年(周幽王十一年,公元前771年),周王室内讧,导致戎族入侵,攻进镐京,周王朝土地大部沦陷,秦国靠近王畿,与周王室休戚相关,遂奋起反抗。此诗似在这一背景下产生。
“渔父”之咏,篇数很多,古往今来,不可胜数。其中最著名、最有代表性的作品,当推唐人张志和的《渔父》(西塞山前白鹭飞)与柳宗元的《江雪》(千山鸟飞绝)。“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其声情舒缓平和,如行云流水,表现了作者的如野鹤闲云,与世无争。“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其声情孤傲冷峻,表现了作者的愤世嫉俗。然而“出世”也罢,“入世”也罢,他们笔下的“渔父”都是自我形象的外在表现,这一点是共同的。
起句“海滨蓑笠叟”五字,点出地点和人物。
“驼背曲,鹤形臞”二句承上,以三字短联具体刻画出“渔父”形象:其背既曲如驼,其躯又瘦似鹤。活脱脱地表现出一干瘪老儿,颇有调侃的意味。接着,词人又郑重其辞地宣布道:“定不是凡人,——古来贤哲,多隐于渔!”“任公子,龙伯氏,思量来岛大上钩鱼;又说巨吞饵,牵翻员峤方壶。”任公子是什么人呢?先秦寓言中之钓于海者也。据说他特制一竿大钓长绳,以五十头牛为饵,踞坐会稽山顶,投竿东海水中,钓得大鱼,切片晒干,令那浙江以东、苍梧(山名,即九嶷山,在今湖南宁远县境)以北广大地区的居民吃了个够。
龙伯氏又是什么人呢?他也是古代神话中之钓于海者也。相传渤海之东不知其几亿万里处有五座神山,曰岱舆、员峤、方壶、瀛洲、蓬莱,浮于海面,随潮水动荡不已。天帝恐其漂往西极,使岛上群仙流离失所,就命令十五头巨轮番负载之。不料龙伯国有巨人一钩连钓六而去,以致岱舆、员峤二山竟沉入海底。常言道:“没有金刚钻,敢揽瓷器活?”这老儿若非任公子、龙伯氏一流人物,又岂敢到海边来看上了如海岛大的鱼要它上钩?——以此知其“定不是凡人”也。这段词写得似庄似谑,能令人肃然起敬,能令公莞尔一笑,精采之至。
上阕已揭出“古之贤哲,多隐于渔”的命题,而历史上第一个以渔隐名世的贤哲,非西周那位“直钩钓国”的姜太公莫属,故拈出他来作为典型。“磻溪老子雪眉须,肘后有丹书。”磻溪,在今陕西宝鸡市东南,源出南山兹谷,北流入渭水,相传是姜太公当年垂钓之处。肘后,是随身的意思。古人随身携带书籍,每悬于肘后,故云。丹书,即古史传说中之“天书”,字色赤红,故名。这二句说太公垂钓磻溪之时,年虽老迈,须眉皆白,却熟谙上古帝王之道,有王佐之术。“被西伯载归,营丘茅土,牧野檀车。”西伯,即周文王。文王出猎,偶遇太公垂钓于渭北,交谈之下,大为敬服,遂“载与俱归”,立为国师。文王死后,太公辅佐武王,誓师牧野(在今河南淇县西南),讨伐纣王,灭商建周,以开国之功封于营丘(在今山东淄博市北)。三句高度概括了太公一生之出处大节:遭遇文王、伐纣、受封。按太公负不世之才,立非常之勋,位极人臣,名垂青史,其事迹代表着旧时代知识分子个人价值最完满的实现;这种实现固有赖于个人的主观努力,但也离不开文王对他的赏识与重用。“若使当时身不遇,老了英雄!”即此之谓也。因而,作为一个历史人物的典型形象,在姜太公的身上,积淀了千百年来绝大多数士子们主客观双向之梦想与追求。由此,读者不难感受到,词中所幻想出的这个海滨钓叟无非是历代寒士们的化身,他们渴望有朝一日被封建帝王慧眼识英雄,以至飞荡腾达,为王者师,为王者友。但无情的历史事实证明,这样的机会凤毛麟角,因此,作者一声断喝:醒来吧、小心“钓竿拂着珊瑚。”似这等好事,世上已很久不曾有过了,请问您还呆坐在长满苔藓之石矶上等候谁哩?只怕等到瞌睡虫上来,连手中渔竿也拿不稳了,看扫着海里的珊瑚礁罢!写着写着,上阕幽默之风又重现了。
此篇的命意,由于作者以“渔父词”题篇,词中又从头到尾都是在嘲弄一位妄想做姜太公第二的海滨钓叟,粗读之下,很容易使人得出其讽刺对象即为此渔翁所代表的怀才不遇人物的结论。这不能不说是一中错觉。其实,“世间久无是事”即点明,它的矛头,分明是冲着当代乃至前世不知多少代以来一切高高在上、不思求贤的封建统治者们来的。以积极的浪漫主义的形式表现一定批判性的现实主义的内容,滑稽家之辞不同于寻常打油之辞,于此词可知。
此诗内容可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开头的六句,为作者对二疏实现“功成者自去”之目标的积极评价;第二部分是继之的八句,是作者根据史实描写二疏辞官回到乡里的场面;第三部分开头八句笔法一转,描写二疏归乡后所过的自由自在的日子,以及他们不屑于“近务”而每日邀请在一起饮宴的情景,接着告诫亲族不要过分关注钱财之事,最后以二疏所奉行的“道”经过时间的洗礼仍闪耀着光辉作结。
此诗在陶渊明的作品中不算很重要,但仍大有意味。诗的写法基本是敷衍史传,这本是咏史诗的老传统,自班固《咏史》以下,作品指不胜屈,陶渊明的高明之处在于“据事直书,而寄托之意自见”。当然,陶渊明也有自己的选择和重点,他固然关注二疏的功成身退,似有自喻之意,而重点并不在此,诗中尤其强调的是疏广“放意乐馀年”,不让子女当“啃老族”——这也曲折地表达了他本人的人生态度。
诗中写得最传神的是“促席延故老,挥觞道平素。问金终寄心,清言晓未悟”这四句。疏广之“问金”是为了“寄心”,不同于一般的查账,他的意思一时未被其族人理解,因此有必要“清言晓未悟”。“问金”,即指《问书·疏广传》所载:“数问其家金馀尚有几所。”查询还剩下多少钱,是为了把它花光。此事最能表现疏广的风流旷达与深谋远虑。金钱在实际生活中大有作用,关键要看怎么弄钱、怎么花钱。疏广的那一大笔钱来自皇家的恩赐,来路是光明正大、完全合法的,不打算留给子女,则是怕他们因此而损志、益过——他为下一代考虑得很深远。陶渊明最重视的正是疏广拿来开导未觉悟者的那十六字“清言”。
陶渊明也是不忌讳谈钱的,据《宋书》本传载,陶渊明很明确地“谓亲朋曰:‘聊欲弦歌,以为三径之资,可乎?’执事者闻之,以为彭泽令”。归隐也得有一定的本钱。他在《归去来兮辞》的序里说过,到彭泽去当县令,就是想弄点“公田之利”来喝酒,说法比较风雅,而不讳言过日子要花钱。然而他同疏广一样,也不打算给子女留下多少钱——事实上他也没有什么钱,想通这样的道理就显得更为必要。
其实,在陶渊明之前,西晋诗人张协已先写过一首咏二疏的《咏史》诗:“昔在西京时,朝野多欢娱。蔼蔼东门外,群公祖二疏。朱轩曜京城,供帐临长衢。达人知止足,遗荣忽如无。抽簪解朝衣,散发归海隅。行人为陨涕,贤哉此丈夫!挥金乐当年,岁暮不留储。顾谓四座宾,多财为累愚。清风激万代,名与天壤俱。咄此蝉冕客,君绅宜见书。”张协也是根据《问书·疏广传》加以敷衍,他也关注到“多财为累愚”这样的道理,内容与陶诗大同小异;但二者之间尚有细微的差别。一是张诗多有教训别人的气味,与陶渊明的读书得间、与古人共鸣有所不同;二是张诗大抵平均使用力量,完全按史传材料敷衍,看不出独特的心得和立言的重点。当然,张协是很优秀的诗人,其人被钟嵘的《诗品》列入上品,称为“旷代之高手”,他这首诗曾被收入萧统的《文选》,但其水平离陶渊明的《咏二疏》尚有一定的差距。
这是一首记叙出游欢宴的诗。
诗人详略得当,取舍适宜,重点放在欢宴卜,切合题目。首联就直接点题。三、四句意境开阔,气势雄浑,写美酒沁人心脾,用“熏”点出香味醇正浓厚,弥漫不散;写松涛阵阵,用“韵野弦”,形容纯乎天籁,美妙绝伦。虽雕琢但恰到好处,而且充满浩大的气势,这正是王勃诗歌的特点。五、六句从细处落笔,描写“垂叶”、“落花”的动态之美,写得逼真细腻,情趣盎然,自有其可取之处。尾联,诗人的目光定格在云雾中的山峦上,迷蒙而又含蓄,仿佛此次欢宴并没有结束,也不会结束,意味深长。
诗人通过对山间兰气,林里松声,垂叶影飘,落花香度,林塘晚色,重岩夕烟等等的描绘,赞颂了圣泉的秀丽景色。全诗情调欢畅,对仗工整,用字典雅秀丽,音节婉转流畅。
此文以陈胜、吴广的活动为线索,详细地记述了陈胜起义的全过程。
《陈涉世家》一文在写作上按事件的发展顺序记事。写起义过程,先写起义的原因和起义前的谋划,再写起义的爆发和发展,直至政权的建立,脉络非常清晰。在记述中,则采取了先因后果的写法。写起义的动机,则先写暴秦的严刑峻法;写起义的发生,则又先写将尉的残酷等等。都入情入理,有力地突出了起义的正义性。文中还通过典型细节的描写,对起义的过程、浩大的声势以及起义领袖的精神面貌,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展现,从而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此文生动地记述了从大泽乡起义到张楚政权建立这一段历史进程,再现了陈胜、吴广两位起义领袖的英雄本色。陈胜有很高的阶级觉悟,并且怀有“鸿鹄之志”。这表现在佣耕时与同伴的对话中,表现在并杀两尉之后面对徒属所作的讲演中,尤其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话语,是对封建世袭制度的有力否定和批判。正是由于他富有远见,他的话具有鼓动性,才能收到徒属皆日“敬受命”的效果。作为起义领袖,陈胜和吴广都能审时度势、机智果断,为起义作出周密的谋划和部署。
“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是陈涉等人起义的直接原因。面临必死处境时,陈胜和吴广当机立断,密谋起义,决心率众闯出一条生路来,说明他们对起义的时机把握得很好。二人密谋中,陈胜对时局作了精辟的分析,把握了“天下苦秦久矣”这一社会背景。在这种分析的基础上,决定打出公子扶苏和项燕的旗号——因为“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项燕数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或以为死,或以为亡”,提出这一口号,则“宜多应者”。他们在卜者启发下,精心策划丹书鱼腹和篝火狐鸣两件“灵异”事件,骗过了其他戍卒的耳目。他们合演的杀将尉的双簧戏,成功地点燃了起义的导火线,这些都能说明他们善于谋划。
后文中的“诸郡县,苦秦吏者”照应上文“天下苦秦久矣”,“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涉”与上文“宜多应者”相呼应,这两句话的前后照应说明了陈胜的分析完全正确,体现了他洞察时局的能力。也正是陈涉这种谋划、洞察的能力,才造成起义一呼百应,并迅速遍及全国局面。
陈胜、吴广在密谋起义之时曾找人算卦,后来又在卜者暗示下演出了丹书和狐鸣两出骗局。这种为推翻一个政权而造舆论的骗术,在中国历史的改朝换代关头屡见不鲜。当广大群众畏天命的意识很浓厚的时候,举事者想要“威众”,以种种骗术把自己表现成受命于天的超人是最取巧、最见效的手法。然而,陈胜、吴广自己并不迷信天命,“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才是他们的真实思想。作者司马迁更在记叙陈胜、吴广行卜时,特意点破“卜者知其指意”,既“知其指意”,则“足下事皆成,有功”云云,至于“卜之鬼乎”,分明是在参与密谋。《陈涉世家》在行文中使此类骗术昭然若揭,《高祖本纪》中对刘邦制造的斩蛇之类的神话也持保留态度,这都体现了司马迁进步的的历史观。
两个将尉在大泽乡起义中并没有过失,他们和吴广的一场冲突是起义领袖预谋的,但最终仍不免一死。这是因为他们是秦王朝势力的代表人物,在残酷的阶级斗争面前,充当了起义军的对立面,故难逃成为牺牲品的命运。攻下蕲县这第一个县城后,陈胜和吴广及时派葛婴带领人马到蕲县以东开辟新战场,以便迅速打开局面,同时不失时机地立国称王,建立起农民政权。这些都说明他们在起义初期战略战术运用得当,成功地担当了领袖的责任。陈胜在战斗中披坚执锐、身先士卒,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这些都是领袖人物不可或缺的素质,在陈胜、吴广身上明显地体现出来。
上述人物性格特点是通过具体事件或细节的记叙表现出来的,不难看出,《史记》在为一个个历史人物立传时,不仅记录其生平大端,而且注意揭示人物的精神风貌,同时展示与人物活动相关的背景、环境,从而再现当时社会生活的真实画面,这正是《史记》文学性的主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