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草》是杨基的代表作,写于南京。融融春辉,激起了诗人对生命意义的沉思。却又寓情于景,自然流出,不着痕迹。
首联“嫩绿柔香远更浓,春来无处不茸茸”,以写实领起,春天来了,到处是一片葱茏的绿色。柔嫩的芳草,散发出阵阵清香,沁人肺腑。极目眺望,只见越往远处,草色越是浓密,仿佛整个宇宙都浸透了浓浓的春意。此时此地,游子的心情又是如何呢?
颔联“六朝旧恨斜阳里,南浦新愁细雨中”,翻空。写出两种不同的愁滋味。上句有芳草斜阳想起六朝旧恨,与唐代诗人韦庄的名句“江雨霏霏江草齐,六朝如梦鸟空啼”(《台城》)出于同一机抒。下句由细雨春草想起南浦伤别。这两句一句吊古,一句伤别,情景不同,却都是因春草惹起的愁思,隐含了诗人对人生的感慨,立意恰与李白《忆秦娥》同。
“近水欲迷歌扇绿,隔花偏衬舞裙红”颈联回想到眼前景物,在迷离的草色中,我们仍可看出六朝烟花歌舞的痕迹。在诗人眼里,水边的春草和野花似乎都变成了当年的歌扇和舞裙,当年的歌扇和舞裙又化作了今日的春草和野花。历史与现实奇妙地交织在一起,构成一部梦幻般的图画。
“平川十里人归晚,无数牛羊一笛风”,结尾两句翻出新意,平川十里,牧入暮归,在茫茫的草色中,只见无数牛羊在慢慢蠕动,晚风习习,传来一阵阵悠扬的笛声。六朝旧梦已完全隐去,代之而起的是一幅充满了田园气息的牧人晚归图。
从整体上了。这首诗以春草为题,借题发挥,写出了诗人对生命意义哲理性审视,以及他对理想生活方式的朦胧追求,同时,又笔笔紧扣主题,几乎每一句都有春草的风情在摇曳,意境隽永,余韵不绝,不失为写景咏物诗中的珍品。
《孔子世家赞》开篇借用《诗经·车舝》里的两句诗,云:巍峨的高山可以仰望,宽广的大道可以行走。自己虽然不能到达那里,但心中对它却充满向往。——使人可望而不可即,这是太史公对孔子的总体评价。这种评价,很容易使人想起颜回、子贡等人对孔子的看法。颜回曾经感慨:“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子贡则说:其他贤人仅如丘岭,而孔子则如日、月,世人无法逾越。夫子仿佛数仞宫墙,不得其门而入,则无以发现其内部的富丽和华美。非深知孔子,不能有此种决断。
赞语又云:“余读孔氏书,想见其为人。”对于司马迁来说,读孔子书即如面对孔子本人。读其谈坟羊、楛矢,可以见其渊博;读其意欲“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可以见其风雅;读其“以不义之富且贵为天边之浮云”,可以见其闲淡;读其“席不正,不坐”、“割不正,不食”,可以见其整饬赞语用一个“读”字、一个“想”字,传达出作者对孔子人格的深深憧憬。“读”乃是投入地读,“想”乃是深情地想。尽管从时间上说,司马迁与孔子相差几百年,但从精神上说,司马迁与孔子之间却似乎没有丝毫间隔。司马迁尝云: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自孔子卒,至今又五百岁矣。司马迁似乎认定要做孔子第二。他创作《史记》五十余万言,其本意正在于继承孔子之《春秋》赞语接下来说:“适鲁,观仲尼庙堂、车服、礼器,诸生以时习礼其家。余低回留之,不能去云。”仲尼虽逝,然其遗物依然,其遗教犹在司马迁面对这一切,恍若重逢故人,不忍离去。一“低回留之”,一“不能去云”,写出了作者眷眷的深情。
然而,生死是最最真实的问题,人鬼殊途是最最真实的分离。孔子那“太山坏乎,梁柱摧乎,哲人萎乎”的悲歌,早已成为司马迁深志不忘的绝响司马迁意识到:恰恰是一个人在后世影响的大小,增损着其生命本身的意义。天下君王、贤人众矣,他们生前的荣耀与其自身的生命一起完结;孔子身为平民百姓,可其思想学说在后世却一直广为流传,从天子王侯到其他所有研究六经的人,都以孔子的学说为准则。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司马迁给孔子无以复加的赞誉,即孔子“可谓至圣矣”。
赞语开篇以总评揭出自己对孔子的无限景仰;继而从遗书、遗物、遗教三个方面,极言自己对孔子的向往;结篇再以总评写自己对孔子的崇奉。前一总评,主要是立足于孔子与作者自身的比照,主要从作者自身的感情落笔,因此显得亲切;后一总评,主要是立足于孔子与天子、王侯以及后世儒家学者的比照,主要从孔子的历史影响着墨,因此显得得体。二者相互映衬,而各有韵味。另外,赞语第一层主要是描写,第二层主要是叙事,第三层主要是议论。但描写含情,叙事含情,议论亦含情。读之,觉字里行间,深情无限。
诗文每章的头两句是起兴,当是诗人所见。
下两章“束刍”、“束楚”同“束薪”。又参星黄昏后始见于西方天空。故知“绸缪束薪,三星在天”两句点明了婚事及婚礼时间。“在天”与下两章“在隅”、“在户”是以三星移动表示时间推移,“隅”指东南角,“在隅”表示“夜久矣”,“在户”则指“至夜半”。
三章合起来可知婚礼进行时间——即从黄昏至半夜。后四句是以玩笑的话来调侃这对新婚夫妇:“今夕何夕,见此良人(粲者)。子兮子兮,如此良人(粲者)何!”问他或她在这千金一刻的良宵,见着自己的心上人,将是如何亲昵对方,尽情享受这幸福的初婚的欢乐。语言活脱风趣,极富有生活气息。其中特别是“今夕何夕”之问,含蓄而俏皮,表现出由于一时惊喜,竟至忘乎所以,连日子也记不起的极兴奋的心理状态,对后世影响颇大,诗人往往借以表达突如其来的欢愉之情,特别是男女之间的情爱。
此诗每小节的后四句颇值得玩味,诗人以平淡之语,写常见之事,抒普通之情,却使人感到神情逼真,似乎身临其境,亲见其人,领受到闹新房的欢乐滋味,见到了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丽的新娘,以及陶醉于幸福之中几至忘乎所以的新郎。这充分显示了民间诗人的创造力。
从整体上看这首诗好像洞房花烛夜新婚夫妻在逗趣,具有祝福调侃的意味,非常温馨、甜蜜。在这千金一刻的良宵,见着自己的心上人,将如何尽情享受这新婚的欢乐。语言活脱风趣,极富有生活气息。特别是 “今夕何夕”之问,含蓄而俏皮,表现出由于一时惊喜,竟至忘乎所以,连日子也记不起了的心理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