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即兴诗,写雨后漫步花园所见的衰败景象。诗中摄取的景物很简单,也很平常,但平中见奇,饶有诗趣。
第一句“雨前初见花间蕊”。蕊(读rǔ),花心。这句是倒叙,作者追忆雨前的花园景象,意思是说:下雨之前,花儿刚刚开放。“初见”二字,表明诗人还没有来得及仔细欣赏,刚刚见到花开,天就下起雨来了,只好躲进屋中,等待雨晴,这两个字写出诗人赏花不成的遗憾心情。
第二句“雨后全无叶底花”。这句写眼前景象。意思是说:不料久雨过后,连一朵花也见不到了,全在雨水中凋谢了。“全无叶底花”,这几个字内容丰富。一、写出明处的花全被雨水打落了。二、写出诗人不甘罢休,拨开花叶,想找到藏在叶底的没受雨淋的花来,可见赏花之心多么热切。三、“写出连叶底的花也“全无”一朵,整个花园一片浓绿,锦色全无,这是多么令人失望、令人惆怅啊!
第三句“蜂蝶纷纷过墙去”。这句写到蜜蜂和蝴蝶的失望。蜜蜂和蝴蝶也是喜花爱花的,它们在久雨中好不容易盼到天晴,兴冲冲地飞到诗人的庭院,结果大失所望,不得已纷纷飞过墙头而去。现在,不但花儿没了,蜂蝶也走光了,诗人的庭院真是寂寞极了,诗人的心也是伤感极了。这句通过描写蜂蝶的飞走,加深了抒情的意味,使惜春气氛更加浓重了。
第四句“却疑春色在邻家”。这句是写诗人的心理,紧承上句写来。诗人看到蜜蜂和蝴蝶纷纷越墙而去,内心忽然产生一线光明,他不禁猜想:莫非春色还保留在邻家吗!不然的话,蜂蝶怎么飞过去了呢?如果是这样该有多好,自己便可以追随蜂蝶,前去欣赏了。作者内心伤春惜春的心情和眼前自然景象巧妙接合,既赋予蜜蜂蝴蝶以人格精神,又暗暗流露作者的内心感触,两者神态、心理写得活灵活现。其中,“却疑春色在邻家”,可谓神来之笔,造语奇峰突起,而又浑然天成,令人顿时耳目一新。这一句是全篇精髓,起了点铁成金、化腐朽为神奇的作用,经它点化,小园、蜂蝶、春色,一齐焕发出异样神采,妙趣横生。古人谓“诗贵活句”(吴乔《围炉诗话》),就是指这种最能表达诗人独特感受的新鲜生动的诗句。
这首七言绝句,精巧地选择雨晴后的景物,来进行生动的描绘,表达了作者的惜春之情。
《春坊正字剑子歌》,是李贺乃至整个中国诗歌史上的一首著名的咏剑诗。它以构思新颖、设想新奇、比喻奇异、主题深刻而著称于世。沈德潜在《唐诗别裁》中评这首诗说:“从来咏剑者只形其利,此并传其神”。这个切中肯綮的评语,为读者指出了理解这首诗的主旨。诗的写作时间,可能在入京作奉礼郎任内。“春坊正字”,唐太子宫中掌校正经史文字的官名,隶属于左春坊,所以称为“春坊正字”。“剑子”,即剑。
“先辈匣中三尺水,曾入吴潭斩龙子。”读的开头二句,直接入题,说在太子宫中担任正字老前辈的剑匣中,装着一柄光芒耀眼如三尺秋水的宝剑,它曾上山刺虎、入水斩蛟,来历不凡。“吴潭斩龙子”;暗用《世说新语》中载周处在古吴地的义兴长桥斩蛟的故事。“隙月斜明刮露寒,练带平铺吹不起。蛟胎皮志蒺藜刺,鸊鹈淬花白鹇尾”。这四句紧接着说,远远看去,这柄宝剑好似从云隙中射下来的一抹月光,寒气侵人;又像是一条平铺着的洁白的绢带。银光闪闪,老鲨鱼皮制成的剑鞘呈现出蒺藜刺般光彩艳发的花纹,剑身上涂抹着一层厚厚的鸊鹈油像雄鹇鸟的尾羽毛般锃亮,永不生锈。“蛟胎皮”,就是鲨鱼皮,有珠纹而坚硬,古代的剑鞘多用它做成。“蒺藜”,草木植物,果实圆而有刺。这里用来形容剑鞘的花纹。“鸊鹈”,水鸟名,用它的脂肪涂剑可以防锈,“淬”,是涂抹的意思。“白鹇”鸟名,似山鸡而色白,尾长三尺,这里用以形容剑的锃亮。在这六句里,诗人用“三尺水”、“隙月斜明”、“练带平铺”、“白鹇尾”等一连串的比喻,渲染宝剑的光亮,用“蒺藜刺”形容剑鞘的精美,并用周处长桥斩蛟的故事,极力赞美宝剑的不凡经历,重点在“形其利”,下面的六句则把笔力的重点转向“传其神”。“直是荆轲一片心,莫教照见春坊字。”这两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不仅精美绝伦,锋利无比,而且有一颗跳动着的心——一颗像战国时期的著名侠士荆轲那样的侠义之心,希望为国解愁、为人赴难,盼望着难能再有一试锋芒的时刻;然而它却长时间地被闲置不用,整天被佩在一个九品文官春坊正字的身上。它会感到委曲、羞愧的。所以在这里诗人呼告、祈求:不要让这柄满怀侠义之心的剑宝整天无所事事,徒然让它的光辉照映着春坊的图书文字吧!这两句是全诗承上启下的过渡句,在这两个诗句里,诗人想落天外,比喻新奇,以飞扬之笔,点燃了全诗光照之火,成为统帅全诗的灵魂,把咏剑的主题升华到了咏人的高度,它十分自然地把宝剑的被抛弃、春坊正字的大材小用和诗人的失意不遇绾合在一起,咏剑的不能尽其用,实写人的不能尽其材;剑的不遇,正是春坊正字和诗人的不遇的真实写照。咏剑是宾,咏人才是主。王琦评云:“通篇供剑以抒不遇知己之感。”可谓中的之言,接着诗人又写道:“挼丝团金悬,神光欲截兰田玉。提出西方白帝惊,嗷嗷鬼母秋郊哭。”“挼丝团金”:用金丝编制成的圆形繐子。“簏簌”(lùsú,竹字头应改为罒字头):下垂的样子。这四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虽然久遭废弃,不得其用,但它的神威却不减当年。它那剑柄上垂着的金色丝缚还是那样鲜艳夺目,它在匣中发出的奇异光芒,随时都在跃跃欲试,想把那坚硬无比的兰田美玉切削成泥呢!西方的白帝看见它也会惊惶失色,神母也会吓得嗷嗷大哭。在最后两个诗句里,诗人用了刘邦斩蛇的故事。据《史记·高祖本纪》记载,刘邦酒醉夜行,遇一大蛇当道。刘邦挥剑把蛇斩为两段。后来有人经过这里,见一老妇啼哭。问她的原因,她说她的儿子是西方之神白帝的儿子,化成龙,被赤帝的儿子(刘邦)杀了,所以伤心啼哭。说完这个老妇就不见了,她原来是西方的神母。诗人借用这个典故,进一步渲染春坊正字宝剑的神奇威力。
全诗由形到神,由物及人,构思新颖,设想奇特,比喻连珠,绾合自然,炼字妍冶而传神,用典多而不晦涩,跳跃大而脉络暗藏,主题深刻而无枯燥之嫌,不愧为咏剑的名篇。
《守岁》,十六句,可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六句:“欲知垂尽岁,有似赴壑蛇。修鳞半已没,去意谁能遮?况欲鳞其尾,虽勤知奈何。”这里用生动的比喻说明守岁无益,从反面入题,跟前两首有所不同。这个比喻不但形象生动,而见辰龙巳蛇,以蛇比岁,不是泛泛设喻。这六句的前四句写岁已将近,后二句写虽欲尽力挽回,但徒劳无益。“鳞其尾”字面虽然用《晋书·贾后传》“鳞狗当鳞颈,今反鳞其尾”的话,但在行文中完全以“赴壑蛇”为喻:到了除夕,已经是末梢了,倒拔蛇已不大可能,何况只抓蛇尾巴梢,哪里能鳞得住呢?以这样六句开头,好像说这个风俗无道理。要写守岁,先写守不住,不必守,这是欲擒故纵,使文字多波澜的手法。
中间六句是第二个层次:“儿童强不睡,相守夜谌哗。晨鸡且勿唱,更鼓畏添挝。坐久灯烬落,起看北斗斜。”这个层次写守岁的情景。一个“强”字写出儿童过除夕的特点:明明想打磕睡,却还要勉强欢闹。这两句仍然是作者回味故乡的风俗,而不是他在凤翔时的情景。这一年苏轼才二十六岁(虚龄二十七岁),膝下只有一子苏迈,虚龄五岁,不可能有这两句所写的场景。“晨鸡”二句将守岁时的心理状态写得细腻入微,“坐久”两句将守岁时的情景写得很逼真。这两句主要是针对大人守岁所说的。纪昀很欣赏这十个字,说是“真景”。实际上这是人人守岁都有过的感受,他能不费力地写出来,增添不少亲切感。
最后四句是第三个层次:“明年岂无年?心事恐蹉跎。努力尽今夕,少年犹可夸。”这个层次与开头第一个层次的欲擒故纵相对照,表明守岁有理,应该爱惜将逝的时光。正面交代应该守岁到除夕尽头。结尾两句化用白居易“犹有夸张少年处”,意在勉励苏辙。苏辙在京师侍奉父亲,苏轼希望两地守岁,共惜年华。这个结句含有积极奋发的意味,是点睛之笔,使全诗精神陡然振起。
苏轼的《守岁》,诗意明白易懂,旨在勉励自己惜时如金。作者用形象的蛇蜕皮喻时间不可留,暗示要自始至终抓紧时间做事,免得时间过半,虽勤也难补于事。努力应从今日始,不要让志向抱负付诸东流。
《毛诗序》说此诗“刺幽王也,民人劳苦,孝子不得终养尔”,只有最后一句是中的之言,至于“刺幽王,民人劳苦”云云,正如欧阳修所说“非诗人本意”(《诗本义》),诗人所抒发的只是不能终养父母的痛极之情。
此诗六章,似是悼念父母的祭歌,分三层意思:首两章是第一层,写父母生养“我”辛苦劳累。头两句以比引出,诗人见蒿与蔚,却错当莪,于是心有所动,遂以为比。莪香美可食用,并且环根丛生,故又名抱娘蒿,喻人成材且孝顺;而蒿与蔚,皆散生,蒿粗恶不可食用,蔚既不能食用又结子,故称牡蒿,蒿、蔚喻不成材且不能尽孝。诗人有感于此,借以自责不成材又不能终养尽孝。后两句承此思言及父母养大自己不易,费心劳力,吃尽苦头。中间两章是第二层,写儿子失去双亲的痛苦和父母对儿子的深爱。第三章头两句以瓶喻父母,以罍喻子。因瓶从罍中汲水,瓶空是罍无储水可汲,所以为耻,用以比喻子无以赡养父母,没有尽到应有的孝心而感到羞耻。句中设喻是取瓶罍相资之意,非取大小之义。“鲜民”以下六句诉述失去父母后的孤身生活与感情折磨。汉乐府诗《孤儿行》说“居生不乐,不如早去从地下黄泉”,那是受到兄嫂虐待产生的想法,而此诗悲叹孤苦伶仃,无所依傍,痛不欲生,完全是出于对父母的亲情。诗人与父母相依为命,失去父母,没有了家庭的温暖,以至于有家好像无家。曹粹中说:“以无怙恃,故谓之鲜民。孝子出必告,反必面,今出而无所告,故衔恤。上堂人室而不见,故靡至也。”(转引自戴震《毛诗补传》)理解颇有参考价值。第四章前六句一一叙述父母对“我”的养育抚爱,这是把首两章说的“劬劳”、“劳瘁”具体化。诗人一连用了生、鞠、拊、畜、长、育、顾、复、腹九个动词和九个“我”字,语拙情真,言直意切,絮絮叨叨,不厌其烦,声促调急,确如哭诉一般。如果借现代京剧唱词“声声泪,字字血”来形容,那是最恰切不过了。这章最后两句,诗人因不得奉养父母,报大恩于万一,痛极而归咎于天,责其变化无常,夺去父母生命,致使“我”欲报不能!后两章第三层正承此而来,抒写遭遇不幸。头两句诗人以眼见的南山艰危难越,耳闻的飙风呼啸扑来起兴,创造了困厄危艰、肃杀悲凉的气氛,象征自己遭遇父母双亡的巨痛与凄凉,也是诗人悲怆伤痛心情的外化。四个入声字重叠:烈烈、发发、律律、弗弗,加重了哀思,读来如呜咽一般。后两句是无可奈何的怨嗟。
赋比兴交替使用是此诗写作一大特色。三种表现方法灵活运用,前后呼应,抒情起伏跌宕,回旋往复,传达孤子哀伤情思,可谓珠落玉盘,运转自如,艺术感染力强烈。《晋书·孝友传》载王裒因痛父无罪处死,隐居教授,“及读《诗》至‘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未尝不三复流涕,门人受业者并废《蓼莪》之篇”;又《齐书·高逸传》载顾欢在天台山授徒,因“早孤,每读《诗》至‘哀哀父母’,辄执书恸泣,学者由是废《蓼莪》”,类似记载尚有,不必枚举。子女赡养父母,孝敬父母,本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之一,实际也应该是人类社会的道德义务,而此诗则是以充沛情感表现这一美德最早的文学作品,对后世影响极大,不仅在诗文赋中常有引用,甚至在朝廷下的诏书中也屡屡言及。《诗经》这部典籍对民族心理、民族精神形成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