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坊正字剑子歌》,是李贺乃至整个中国诗歌史上的一首著名的咏剑诗。它以构思新颖、设想新奇、比喻奇异、主题深刻而著称于世。沈德潜在《唐诗别裁》中评这首诗说:“从来咏剑者只形其利,此并传其神”。这个切中肯綮的评语,为读者指出了理解这首诗的主旨。诗的写作时间,可能在入京作奉礼郎任内。“春坊正字”,唐太子宫中掌校正经史文字的官名,隶属于左春坊,所以称为“春坊正字”。“剑子”,即剑。
“先辈匣中三尺水,曾入吴潭斩龙子。”读的开头二句,直接入题,说在太子宫中担任正字老前辈的剑匣中,装着一柄光芒耀眼如三尺秋水的宝剑,它曾上山刺虎、入水斩蛟,来历不凡。“吴潭斩龙子”;暗用《世说新语》中载周处在古吴地的义兴长桥斩蛟的故事。“隙月斜明刮露寒,练带平铺吹不起。蛟胎皮志蒺藜刺,鸊鹈淬花白鹇尾”。这四句紧接着说,远远看去,这柄宝剑好似从云隙中射下来的一抹月光,寒气侵人;又像是一条平铺着的洁白的绢带。银光闪闪,老鲨鱼皮制成的剑鞘呈现出蒺藜刺般光彩艳发的花纹,剑身上涂抹着一层厚厚的鸊鹈油像雄鹇鸟的尾羽毛般锃亮,永不生锈。“蛟胎皮”,就是鲨鱼皮,有珠纹而坚硬,古代的剑鞘多用它做成。“蒺藜”,草木植物,果实圆而有刺。这里用来形容剑鞘的花纹。“鸊鹈”,水鸟名,用它的脂肪涂剑可以防锈,“淬”,是涂抹的意思。“白鹇”鸟名,似山鸡而色白,尾长三尺,这里用以形容剑的锃亮。在这六句里,诗人用“三尺水”、“隙月斜明”、“练带平铺”、“白鹇尾”等一连串的比喻,渲染宝剑的光亮,用“蒺藜刺”形容剑鞘的精美,并用周处长桥斩蛟的故事,极力赞美宝剑的不凡经历,重点在“形其利”,下面的六句则把笔力的重点转向“传其神”。“直是荆轲一片心,莫教照见春坊字。”这两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不仅精美绝伦,锋利无比,而且有一颗跳动着的心——一颗像战国时期的著名侠士荆轲那样的侠义之心,希望为国解愁、为人赴难,盼望着难能再有一试锋芒的时刻;然而它却长时间地被闲置不用,整天被佩在一个九品文官春坊正字的身上。它会感到委曲、羞愧的。所以在这里诗人呼告、祈求:不要让这柄满怀侠义之心的剑宝整天无所事事,徒然让它的光辉照映着春坊的图书文字吧!这两句是全诗承上启下的过渡句,在这两个诗句里,诗人想落天外,比喻新奇,以飞扬之笔,点燃了全诗光照之火,成为统帅全诗的灵魂,把咏剑的主题升华到了咏人的高度,它十分自然地把宝剑的被抛弃、春坊正字的大材小用和诗人的失意不遇绾合在一起,咏剑的不能尽其用,实写人的不能尽其材;剑的不遇,正是春坊正字和诗人的不遇的真实写照。咏剑是宾,咏人才是主。王琦评云:“通篇供剑以抒不遇知己之感。”可谓中的之言,接着诗人又写道:“挼丝团金悬,神光欲截兰田玉。提出西方白帝惊,嗷嗷鬼母秋郊哭。”“挼丝团金”:用金丝编制成的圆形繐子。“簏簌”(lùsú,竹字头应改为罒字头):下垂的样子。这四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虽然久遭废弃,不得其用,但它的神威却不减当年。它那剑柄上垂着的金色丝缚还是那样鲜艳夺目,它在匣中发出的奇异光芒,随时都在跃跃欲试,想把那坚硬无比的兰田美玉切削成泥呢!西方的白帝看见它也会惊惶失色,神母也会吓得嗷嗷大哭。在最后两个诗句里,诗人用了刘邦斩蛇的故事。据《史记·高祖本纪》记载,刘邦酒醉夜行,遇一大蛇当道。刘邦挥剑把蛇斩为两段。后来有人经过这里,见一老妇啼哭。问她的原因,她说她的儿子是西方之神白帝的儿子,化成龙,被赤帝的儿子(刘邦)杀了,所以伤心啼哭。说完这个老妇就不见了,她原来是西方的神母。诗人借用这个典故,进一步渲染春坊正字宝剑的神奇威力。
全诗由形到神,由物及人,构思新颖,设想奇特,比喻连珠,绾合自然,炼字妍冶而传神,用典多而不晦涩,跳跃大而脉络暗藏,主题深刻而无枯燥之嫌,不愧为咏剑的名篇。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在太子宫中担任正字老前辈的剑匣中,装着一柄光芒耀眼如三尺秋水的宝剑,它曾上山刺虎、入水斩蛟,来历不凡。
远远看去,这柄宝剑好似从云隙中射下来的一抹月光,寒气侵人;又像是一条平铺着的洁白的绢带。
银光闪闪,老鲨鱼皮制成的剑鞘呈现出蒺藜刺般光彩艳发的花纹,剑身上涂抹着一层厚厚的鸊鹈油像雄鹇鸟的尾羽毛般锃亮,永不生锈。
这柄宝剑不仅精美绝伦,锋利无比,而且有一颗像战国时期的著名侠士荆轲那样的侠义之心,分分明明照映着春坊的图书文字。
它那剑柄上垂着的金色丝缚还是那样鲜艳夺目,它在匣中发出的奇异光芒,随时都在跃跃欲试,想把那坚硬无比的兰田美玉切削成泥呢!
西方的白帝看见它也会惊惶失色,神母也会吓得嗷嗷大哭。
注释
先辈:指春坊正字。
三尺水:三尺剑。
吴潭斩龙子:西晋周处在义兴(江苏宜兴)斩蛟龙除害的故事。
隙月:缝隙中的月光。比喻剑。
练带:白色的绢带。剑光像白色的绢带。比喻剑很重。
蛟胎:沙鱼皮做的剑鞘。蛟胎皮,就是鲨鱼皮,有珠纹而坚硬,古代的剑鞘多用它做成。
蒺藜:草木植物,果实圆而有刺。这里用来形容剑鞘的花纹。
鸊鹈:水鸟名,用它的脂肪涂剑可以防锈。
淬:涂抹的意思。
白鹇:鸟名,似山鸡而色白,尾长三尺,这里用以形容剑的锃亮。
荆轲:战国时卫国人,曾刺杀秦始皇。
挼丝团金:用金丝编制成的圆形繐子。
簏簌:下垂的样子。
蓝田玉:蓝田的美玉。
西方白帝:神话中西方的神。
鬼母秋郊哭:《史记·高祖本纪》:刘邦酒醉夜行,挥剑斩杀了拦路的大蛇,后来见一老母哭泣,自称我的儿子是西方白帝子,现在被赤帝子杀了。
《春坊正字剑子歌》,是李贺乃至整个中国诗歌史上的一首著名的咏剑诗。它以构思新颖、设想新奇、比喻奇异、主题深刻而著称于世。沈德潜在《唐诗别裁》中评这首诗说:“从来咏剑者只形其利,此并传其神”。这个切中肯綮的评语,为读者指出了理解这首诗的主旨。诗的写作时间,可能在入京作奉礼郎任内。“春坊正字”,唐太子宫中掌校正经史文字的官名,隶属于左春坊,所以称为“春坊正字”。“剑子”,即剑。
“先辈匣中三尺水,曾入吴潭斩龙子。”读的开头二句,直接入题,说在太子宫中担任正字老前辈的剑匣中,装着一柄光芒耀眼如三尺秋水的宝剑,它曾上山刺虎、入水斩蛟,来历不凡。“吴潭斩龙子”;暗用《世说新语》中载周处在古吴地的义兴长桥斩蛟的故事。“隙月斜明刮露寒,练带平铺吹不起。蛟胎皮志蒺藜刺,鸊鹈淬花白鹇尾”。这四句紧接着说,远远看去,这柄宝剑好似从云隙中射下来的一抹月光,寒气侵人;又像是一条平铺着的洁白的绢带。银光闪闪,老鲨鱼皮制成的剑鞘呈现出蒺藜刺般光彩艳发的花纹,剑身上涂抹着一层厚厚的鸊鹈油像雄鹇鸟的尾羽毛般锃亮,永不生锈。“蛟胎皮”,就是鲨鱼皮,有珠纹而坚硬,古代的剑鞘多用它做成。“蒺藜”,草木植物,果实圆而有刺。这里用来形容剑鞘的花纹。“鸊鹈”,水鸟名,用它的脂肪涂剑可以防锈,“淬”,是涂抹的意思。“白鹇”鸟名,似山鸡而色白,尾长三尺,这里用以形容剑的锃亮。在这六句里,诗人用“三尺水”、“隙月斜明”、“练带平铺”、“白鹇尾”等一连串的比喻,渲染宝剑的光亮,用“蒺藜刺”形容剑鞘的精美,并用周处长桥斩蛟的故事,极力赞美宝剑的不凡经历,重点在“形其利”,下面的六句则把笔力的重点转向“传其神”。“直是荆轲一片心,莫教照见春坊字。”这两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不仅精美绝伦,锋利无比,而且有一颗跳动着的心——一颗像战国时期的著名侠士荆轲那样的侠义之心,希望为国解愁、为人赴难,盼望着难能再有一试锋芒的时刻;然而它却长时间地被闲置不用,整天被佩在一个九品文官春坊正字的身上。它会感到委曲、羞愧的。所以在这里诗人呼告、祈求:不要让这柄满怀侠义之心的剑宝整天无所事事,徒然让它的光辉照映着春坊的图书文字吧!这两句是全诗承上启下的过渡句,在这两个诗句里,诗人想落天外,比喻新奇,以飞扬之笔,点燃了全诗光照之火,成为统帅全诗的灵魂,把咏剑的主题升华到了咏人的高度,它十分自然地把宝剑的被抛弃、春坊正字的大材小用和诗人的失意不遇绾合在一起,咏剑的不能尽其用,实写人的不能尽其材;剑的不遇,正是春坊正字和诗人的不遇的真实写照。咏剑是宾,咏人才是主。王琦评云:“通篇供剑以抒不遇知己之感。”可谓中的之言,接着诗人又写道:“挼丝团金悬,神光欲截兰田玉。提出西方白帝惊,嗷嗷鬼母秋郊哭。”“挼丝团金”:用金丝编制成的圆形繐子。“簏簌”(lùsú,竹字头应改为罒字头):下垂的样子。这四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虽然久遭废弃,不得其用,但它的神威却不减当年。它那剑柄上垂着的金色丝缚还是那样鲜艳夺目,它在匣中发出的奇异光芒,随时都在跃跃欲试,想把那坚硬无比的兰田美玉切削成泥呢!西方的白帝看见它也会惊惶失色,神母也会吓得嗷嗷大哭。在最后两个诗句里,诗人用了刘邦斩蛇的故事。据《史记·高祖本纪》记载,刘邦酒醉夜行,遇一大蛇当道。刘邦挥剑把蛇斩为两段。后来有人经过这里,见一老妇啼哭。问她的原因,她说她的儿子是西方之神白帝的儿子,化成龙,被赤帝的儿子(刘邦)杀了,所以伤心啼哭。说完这个老妇就不见了,她原来是西方的神母。诗人借用这个典故,进一步渲染春坊正字宝剑的神奇威力。
全诗由形到神,由物及人,构思新颖,设想奇特,比喻连珠,绾合自然,炼字妍冶而传神,用典多而不晦涩,跳跃大而脉络暗藏,主题深刻而无枯燥之嫌,不愧为咏剑的名篇。
李贺曾赴京都长安做从九品小官奉礼郎,官职底下,俸禄微薄,备感压抑,却又毫无迁调的希望。此诗的写作时间,可能就在入京作奉礼郎任内,在元和四年(809年)至七年(812年)之间。
这首写景的小令情致幽深,气势浩大,颇值得玩味。
起笔直写月光,与题目相照应,“玉华寒,冰壶冻”,垂虹桥上的月色皎洁明净,清寒得如同盛满冰水的壶。开头两句以“冰壶”来比喻月色,生动传神地表现出月色的皎洁清亮。“云间玉兔,水面苍龙”,月光的清辉洒满大地,抬头仰望天空,看到的是一轮明月在云间游走;低头远望大地,看到垂虹桥如长龙一般盘踞在吴江上。相传,生活在月中的嫦娥有一只玉兔,此处用“玉兔”代指明月,将明月在云间出没的姿态表现得淋漓尽致。而将垂虹桥比作“水面苍龙”,则将垂虹桥盘踞水上,似要腾空而起的雄伟气势写尽。
时隐时现的明月和有腾空之势的垂虹桥共同构成了一幅迷离梦幻的图画。接着,诗人将视线由景物转到人身上。在月色朦胧的垂虹桥上,游人雅兴大发,“酒一樽,琴三弄”,饮酒弄琴,不亦乐乎。
江天壮阔,月色朦胧,游人把酒望月,已至微醺,如此良辰美景,诗人仿佛看到水边的仙女踏着凌波微步,款款而来,倚在栏杆上任凭天风吹拂着面颊,“嗅起凌波仙人梦,倚阑干满面天风。”曹植曾在《洛神赋》中说洛神“凌波微步”,“罗袜生尘”,飘然而至。此处的“凌波仙人”指的自然就是洛神。此处引入“洛神”这一形象除了为月夜的垂虹桥披上一层神秘梦幻的面纱之外,也更加凸显出了月色之美和琴音之妙,迷人的景色和音乐甚至将仙女都吸引来了。“天风”二字除了形象地写出了风的宜人之外,也使整个环境显得更加神秘缥缈。“仙人”和“天风”给予读者无穷无尽的想象空间,平添了整支曲子的意蕴。
面对辽阔的江天,诗人神清气爽,思绪纷飞。站在垂虹桥上,任微风轻轻吹拂着身体,凭栏远望,目之所及,只见“楼台远近,乾坤表里,江汉西东”,远处近处灯光摇曳,尽是楼台殿阁,江天一色,烟波浩渺,天地分外辽阔,浩瀚的江水从面前奔涌而过。末尾三句以大笔肆意泼墨,描绘出一幅天地壮阔、浩瀚无涯的雄伟画面。此处虽用笔粗放,但是感情却深邃沉挚,天地无涯人却终要面对各式各样的限制。结尾似戛然而止,语虽尽而意未绝,引人深思。
陈子昂的《春夜别友人》共两首,这是第一首。约作于公元684年(武则天光宅元年)春。时年二十六岁的陈子昂离开家乡四川射洪,奔赴东都洛阳,准备向朝廷上书,求取功名。临行前,友人设宴欢送他。席间,友人的一片真情触发了作者胸中的诗潮。旋即写成这首离别之作。
这首律诗一开头便写别筵将尽,分手在即的撩人心绪和寂静状态。作者抓住这一时刻的心理状态作为诗意的起点,径直但却自然地进入感情的高潮,情怀颇为深挚。“银烛吐青烟”,着一“吐”字,使人想见离人相对无言,怅然无绪,目光只是凝视着银烛的青烟出神的神情。“金樽对绮筵”,用一“对”字,其意是面对华筵,除却频举金樽“劝君更尽一杯酒”的意绪而外,再也没有什么可以勉强相慰的话了。此中境界,于沉静之中更见别意的深沉。
颔联“离堂思琴瑟,别路绕山川”,“琴瑟”指朋友宴会之乐,源出《小雅·鹿鸣》“我有嘉宾,鼓琴鼓瑟”,是借用丝弦乐器演奏时音韵谐调来比拟情谊深厚的意思。“山川”表示道路遥远,与“琴瑟”作为对仗,相形之下,不由使人泛起内心的波澜:“离堂”把臂,伤“琴瑟”之分离;“别路”迢遥,恨“山川”之缭绕。这两句着意写出了离情的缠绵,令人感慨唏嘘。
颈联“明月堂高树,长河没晓天”,承上文写把臂送行,从室内转到户外的所见。这时候,高高的树荫遮掩了西向低沉的明月;耿耿的长河淹没在破晓的曙光中。这里一个“堂”字,一个“没”字,表明时光催人离别,不为离人暂停须臾,难舍难分时刻终于到来了。
结尾两句写目送友人沿着这条悠悠无尽的洛阳古道踽踽而去,不由兴起不知何年何月再能相聚之感。末句着一“何”字,强调后会难期,流露了离人之间的堂堂哀愁。
这首诗中作者没有套用长吁短叹的哀伤语句,却在沉静之中见深挚的情愫。而要达到这样的境界,应不温不火。“火”则悲吟太过而感情浅露;“温”则缺乏蕴藉而情致不深。此诗写离情别绪意态从容而颇合体度,有如琵琶弦上的淙淙清音,气象至为雍雅,不作哀声而多幽深的情思。
此诗通篇畅达优美,除了开头一联因场面描写之需而适当选用华丽辞藻外,其余用语都不加藻饰,平淡自然。他所追求的乃是整首诗的深厚和雅。清人纪昀说得好:“此种诗当于神骨气脉之间得其雄厚之味,若逐句拆开,即不得其佳处。如但摹其声调,亦落空腔”。再有,此诗虽写眼前景,心中情,却有所继承和借鉴。有人指出,它“从小谢《离夜》一首脱化来”。《离夜》即谢朓《离夜同江丞王常侍作》,也是写一次夜宴。两相比较可知,陈诗在章法、用语等方面都明显受了谢诗影响。但陈子昂并没有简单地模拟前人,而是有所创新。谢诗较直露和简洁,陈诗则婉转而细腻,在结构上更善于回环曲折地精心布局,情和景的安排上,先以秾丽之笔铺写宴会之盛,次以婉曲之调传达离别之愁,再以宏大的时空背景烘托出宴会之久与友谊之长,最后以展望征途来结束全篇,层次分明。通篇情景合一,从优美的意象描写中自然地流露感情。胜于一般的离别之作。
袁公
比较自负,问题刁钻。如「孤往者尝为邺令,正行此事。不知卿家君法孤,孤法卿父?」这个问题很难回答,稍微不慎则颜面尽失,想是袁公并非真正想知道是谁学了谁,而是有意为难陈元方。
元方
机智应变。如「周公、孔子,异世而出,周旋动静,万里如一。周公不师孔子,孔子亦不师周公。」 如此巧妙回答,既照顾了对方的尊严,又保住了自己的体面,不卑不亢落落大方,不损人也不损己,想袁公听了,定会暗暗点头称奇。
首联“溪边石蟹小如钱,喜见轮囷赤玉盘”,写蝤蛑之大。梭子蟹是蟹类中之大者,比河蟹大得多。为了说明蝤蛑之大,先说溪蟹之小:小溪小沟里的石蟹,是路人常常见到的,它形体很小,小得像一枚钱币。然而,蝤蛑煮熟了,端上桌,它屈曲着,犹如一只赤玉的盘子。“赤玉”喻其色,“盘”喻其大,因为是“轮囷”蟠屈着的,故以圆“盘”来比喻就显得十分贴切。又对照又比喻又描绘,把“喜见”的感情色彩突现了出来:哇,多大的蝤蛑呵,它团缩着,好像一只赤色的玉盘!
颔联“半壳含黄宜点酒,两螯斫雪劝加餐”,写蝤蛑之美。打开蝤蛑的背壳,澄黄澄黄的,此时酒兴就来了;斫出大螯的肉,雪白雪白的,此时饭量就增加了。“半壳含黄”,即蟹黄占满背壳;“两螯斫雪”,即螯肉斫下如雪。这一联里的“雪”字,是从语言矿藏里提炼出来的绝妙字眼,从历来的咏蟹诗看,常常比喻为“玉”(杨万里:“酥片满螯凝作玉”;张未:“螯肥白玉香”),东坡则喻为“雪”,而且与“斫”字结合,更显一种动态的美,斫螯,酥片,如雪,构成了特殊的美不可言的意境,美到什么地步?似乎在催人喝酒、劝人加餐。
颈联“蛮珍海错闻名久,怪雨腥风入坐寒”,是写蝤蛑之名。南蛮之地,沿海一带,海汇万类,品种繁多,然而,对于蝤蛑这一款,却早就知道了,是一种珍品,是一种佳肴,如今品尝,名不虚传,的确为一款美味。这一天吃蝤蛑,下着怪雨,刮着腥风,入坐的时候感到了一种寒意,在如此季节和气候里,对这一餐留下了尤其难忘的印象。主观感受是:以前闻名久,现在印象深。从又一个侧面夸赞了蝤蛑。
尾联“堪笑吴兴馋太守,一诗换得两尖团”,写诗人之馋。诗人苏轼与丁公默,同科进士,友谊甚笃,又沾亲带故,交情更深,诗作往还本是平常之事。这次,苏轼寄诗丁公默,丁却送来了蝤蛑,于是,诙谐幽默的苏轼竞说成了由于自己的“馋”,是用“诗”换来了“蝤蛑”。苏轼走南闯北、奔东跑西,吃过不少方物,很多是他激赏的,比如江瑶柱、河豚鱼之类,却从未用过“馋”字,唯对蝤蛑,竟自称馋太守、以诗换蝤蛑,可见,苏轼对蝤蛑之大、之美,食蟹之乐、之趣,倍加青睐,给予一份特别的评价。
苏轼反复说过,“我生涉世本为口”、“自笑生平为当然,他不是一个糊口充饥的人,而是一个口感如尺、秤的美食家,于此,世问才有所谓东坡肉、东坡饼、东匀经过他品评的蝤蛑、河豚也有了在食界不可动摇的地家都说苏轼是个“开派”者,诗开了“苏黄(庭坚)”派,“苏辛(弃疾)”派,散文是唐宋八大家之一,书法是宋家之一,那么,从对食物品鉴的角度看,他又是个独占开派鉴赏家。
该诗是杜甫往牛头山拜访鹤林禅师后,下山回望的记述。
“牛头见鹤林,梯径绕幽林。”诗人拜见禅师后,感觉到禅机深奥高妙,犹如上山来的山经,盘旋曲折,穿云绕雾,难见真面目。描写牛头寺的景色,表示诗人对禅居生活及心境的向往。
“春色浮天外,天河宿殿阴。”待诗人更上一层楼,顿觉所要寻者,原来睹面就是。浮动在远山上的春景、晚上的银河,无一不是。在这里,衲子们不舍夜昼,布道传灯,向往那黄金敷地的琉璃世界。至此,诗人法喜充满,禅悦遍布。
“传灯无白日,布地有黄金。”诗人接着感叹传播佛法并不容易,但禅师仍然慈悲传法。
“休作狂歌老,回看不住心。”理解到此,诗人对佛法与鹤林禅师充满了尊敬和感激之情,但也不执着于此,所以说“回看不住心”。是啊,如此清修净境,诗人很向往之。诗人年纪也大了,不适合再作狂吟之事了,是该收收心,静心下来好好修心养性了。其实,收住自己的妄心而安住清凉界也会更加自在。
杜甫写有禅诗数十首,中多论禅礼佛之句。从此可看出杜甫于佛法确有所得,领会《金刚经》“应无所往,而生其心”的义理。从他的一生虽困苦不堪,但始终“哀而不伤”的中庸境界来看,诗人的确是从佛法中得到了利益,同时也表现出诗人心系禅悦的心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