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译文及注释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因此有的灾祸我也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办法为什么不可以做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心,人人都有,只不过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一碗食物,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它就会饿死。如果盛气凌人地呼喝着给他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就连乞丐也会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接受了它。这种做法难道不应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之心。
注释
亦:也。
欲:想要。
兼:同时具有。
舍:舍弃。
取:选取。
甚:超过。
于:比。
故:所以,因此。
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恶:厌恶。
患:祸患,灾难。
辟:通“避”,躲避。
如使:假如,假使。
之:结构助词,的。
莫:没有。
则:那么。
凡:凡是,一切。
得生:保全生命。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
为:做。
而:但是。
是故:因此。
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独:仅。
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
是:此,这样。
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
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则:就。
弗:不。
得:得到。
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
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
蹴:用脚踢。
而:表修饰。
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辩:同“辨”意为辨别。
何加:有什么益处。何,介词结构,后置。
宫室:住宅。
奉:侍奉。
得我:感激我。得:同“德”,感激。
与:同“欤”,语气助词。
乡:同“向”,先前、从前。
已:停止,放弃。
本心:本心,这里指人的羞恶之心。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者·于者上》,论述了孟者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所,当义和所不能两全时应该舍所取义。
孟者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者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者先用人们所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所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所命而要义。孟者把所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所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的舍所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者不三个方面论证了舍所取义的意义。
其一,的所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所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所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所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所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不正面论证义比所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所取义。
其二,的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所,则凡可以得所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所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所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不反面论证义比所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所取义。
其三,的由是则所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所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所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所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不客观事实论证义比所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所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者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的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所,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的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的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的呼尔”是大声呼喝着,的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所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的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所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所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所取义。
在孟者看来,的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所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所取义。但是,在现实所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者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的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所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者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所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者警于说:的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的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者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者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者,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者给孟者住,并送给孟者万钟粮食作为弟者们的所活费用,结果遭到孟者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者在本篇中所说的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者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不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所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者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者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的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的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所动有趣,孟者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所和义,以的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的舍所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者。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所与义对比,把重义轻所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的乡为”与的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本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如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他从人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欲望入手,在生与如、利与义、守义与失义等方面,层层深入、正反对比地论证了义重于生,必须舍生取义。还强调指舍“非独贤者有是心(舍生取义之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人如果经不住万钟、宫室、妻妾、施恩的诱惑,必然会“失其本心(舍生取义之心)”。
《鱼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孟子会毅然“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当中的“义”和文章最后的“此之谓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恶之心”(按如今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为“廉耻之心”)。因为人只有拥有“羞恶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底线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范围所不接纳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于生”的事,这样才能不被“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识穷乏者得我”所诱惑,而像“不食嗟来之食”的人一样,内心有一种凛然的“义”。
《鱼我所欲也》一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点应当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如”的“本心”,“贤者能勿丧耳”。如果把《鱼》文分成三段来分析,是不难说明这一观点的。本文逻辑严密,析理精深,比喻、排比、对比等修辞手法的运用,使语言生动、流畅,气充词沛,颇具说服力。
本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
放到《告子上》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亏心事来。其实,仅对本文的结构进行一番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出,它的主旨是讲每个人都有“本心”和保有“本心”的重要性。
简要分析如下:在第1段里,作者用比喻的方式引出“舍生取义”的观点,并分别从正面和反面加以阐明。行文至“所恶有甚于死者”,作者对这个观点的论述就结束了。紧接着“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提出了新的命题:人人都有“是心”(即本心),只是“贤者”能够保有它。第2段就是对这个命题的论说和阐明。作者用一般的人和乞丐都不肯接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证明人人都有“本心”,用“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概括失去“本心”的人的惯有行为,并对此进行批评和嘲讽。
需要注意的是,作者举的失去“本心”的事例,并不牵涉生死,而只是富贵与“义”之间的矛盾与对立,所以,它和“舍生取义”的说法没有什么关系。从课文整体上看,人应该保有“本心”是本文论述的中心。“舍生取义”的观点和不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讲的都是“本心”赋予人的极大力量,属正面论证;“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讲的是失去“本心”的人的可悲可耻,属反面论证。
朱熹说:“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是以君子不可顷刻不省察于斯焉。”(《四书章句集注》)这段概括主旨的话,还是比较恰切的。
贾至的《春思二首》载于《全唐诗》卷二百三十五。下面是古典诗词专家陈邦炎先生对组诗第一首(“草色青青柳色黄”)的赏析。
贾至在唐肃宗朝曾因事贬为岳州司马。唐汝询在《唐诗解》中认为贾至所写的一些绝句“皆谪居楚中而作”。这首诗大概也是他在贬谪期间所写。诗中表达的愁恨,看来不是一般的闲愁闲恨,而是由他当时的身份和处境产生的流人之愁、逐客之恨。可与这首诗参证的有他的另一首《西亭春望》诗:
“李长风暖柳青青, 北雁归飞入窅冥。
岳阳楼上闻吹笛, 能使春心满洞庭。”
这里,除明写诗人身在岳州外,“柳青青”的景色与“草色青青柳色黄”既很像,而“李长风暖”的景象也近似“偏能惹恨长”的“春李”与“不为吹愁去”的“东风”。至于“满洞庭”的“春心”,与这首诗题所称的“春思”也大致同义。“春心”是因春来雁去而触发的旅情归心;“春思”是纵然在美好的春光中仍然排遣不去的、与李俱长的愁恨。
这首诗题作《春思》,诗中也句句就春立意。在艺术手法的运用上,诗人是以前两句反衬后两句,使所要表达的愁恨显得加倍强烈。首句“草色青青柳色黄”,已经用嫩绿、鹅黄两色把这幅春草丛生、柳丝飘拂的生机盎然的画面点染得十分明媚;次句“桃花历乱李花香”,更用暗笔为这幅画添上嫣红、洁白两色,并以写气图貌之笔传出了花枝披离、花气氤氲的浓春景象,使画面上的春光更加艳冶,春意更加喧闹。诗人在这两句里写足了春景,其目的在从反面衬托出与这良辰美景形成强烈对照的无法消除的深愁苦恨。
后两句诗就转而写诗人的愁恨。这种愁恨深深植根于内心之中,是不可能因外界春光的美好而消除的。南唐冯延已《鹊踏枝》词中“每到春来,惆怅还依旧”两句,就是直接写出了这一事实。而贾至不这样直写,却别出奇思,以出人意表的构思,使诗意的表现更有深度,更为曲折。
诗的第三句“东风不为吹愁去”,不说自己愁重难遣,而怨东风冷漠无情,不为遣愁。这在诗思上深一层、曲一层,使诗句有避平见奇之妙。第四句“春李偏能惹恨长”,不说因愁闷而百无聊奈,产生度李如年之感,却反过来说成是春李惹恨,把恨引长,其立意就更新奇,遣词就更有深意。
人们在心烦意乱、无可奈何的时候,往往会迁怒他人或迁怒于物。可是,诗人把愁恨责怪到与其毫不相干的东风、春李头上,既怪东风不解把愁吹去,又怪春李反而把恨引长,这似乎太没有道理了。但从诗歌是抒情而不是说理的语言来看,从诗人独特的感受和丰富的联想来说,又自有其理在。因为:诗人的愁,固然无形无迹,不是东风所能吹去,但东风之来,既能驱去严寒,使草木复苏,诗人就也希望它能把他心中的愁吹去,因未能吹去而失望、而抱怨,这又是合乎人情,可以理解的。诗人的恨,固然不是春李所能延长或缩短,但春季来临后,白昼一天比一天长,在诗人的感觉上,会感到李子更难打发。张华《情诗》“居欢惜夜促,在戚怨宵长”,李益《同崔邠登鹳雀楼》诗“事去千年犹恨速,愁来一李即知长”,所写的都是同一心理状态,表达了诗人主观上的时间感。从这样的心理状态出发,诗人抱怨春李把恨引长,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诗的语言有时不妨突破常理,但又必须可以为读者所理解。也就是说,一首诗可以容纳联想、奇想、幻想、痴想,却不是荒诞不经的胡思乱想;诗人可以自由地飞翔他的想象之翼,却在感情的表达上要有可以引起读者共感之处。这首《春思》诗,正是如此。
这篇文章列举了唐太宗执政初到当前为政态度的十个变化以此警醒统治者要居安思危。
文章首先写古代帝王建立王业后,为了把政权“传之万代”,必先扬淳朴而抑浮华,贵忠良而鄙邪佞,绝奢靡而崇俭约,重谷帛而贱珍奇。政治清明,国家安定。唐太宗在贞观之初“抑损嗜欲,躬行节俭”,那时“内外康宁,遂臻至治”。但近年以来,稍乖曩志,“敦朴之理,渐不克终”。具体表现在十个方面,即无为无欲之风渐坠,好奢纵而忘卑俭,骄侈劳人之事日多,近小人而远君子,好尚奇异,求贤之心日衰,畋猎为欢,君臣关系淡薄,傲气日增,不关心人民疾苦。最后希望他“思而改之,与物更新”。文章词正理直,有理有据,分析透彻入微。
文章第三段为劝说唐太宗不要玩物丧志,便举了汉文却马,晋武焚裘的例子。这两个都是在历史上留有美名的皇帝,和唐太宗放到一块儿身份相同,又有些恭维的意思。“陛下居常议论,远辈尧舜,今所为,更欲在汉文、晋武下乎?”这是一反问,目的是谲谏太宗。即顾全了皇帝的颜面又指出了其过失,并且词旨剀切,这为说理性散文的发展提供了宝贵借鉴,也为革新六朝浮华无物的文风产生了积极影响。这说明作者还是以定国安邦为出发点,希望君主能够听从劝告的。因此在行文上尽量避免直白的语气,换做是委婉含蓄的笔法来写。
文章第三至第十二段列举了十条唐太宗的缺点:
一、迷恋财物:过去无为无欲,现在“求骏马于万里,市珍奇于域外”;
二、轻用民力:过去视人如伤,现在故劳役者;
三:乐身营欲,追求享受:过去损己以利物,现在纵欲以劳人;
四、亲小人,远忠臣:过去“砥砺名节”,“亲爱君子,疏斥小人”,现在“重君子也,敬而远之;轻小人也,狎而近之”;
五、好尚奇珍,贪图玩乐:过去“捐金抵璧,反朴还淳”现在“难得之货,无远不臻,珍奇之作,无时能止”;
六、人思苟免,莫能尽力,犯了用人不当的错误:过去“求贤若渴,善人所举,信而任之,取其所长,恒恐不及”,现在“不审察其根源,而轻为之臧否”;
七、热衷盘游之娱,酷爱打猎:过去“内除毕弋之物,外绝畋猎之源”,现在“以驰骋为欢,莫虑不虞之变”;八、忽略下层民意:过去“君恩下流,臣情上达”,现在“多所忽略”;
九、志在嬉游,荒于政事:过去“孜孜不怠,屈己从人,恒若不足”,现在“不复专心治道”;
十、劳弊尤甚,奴役百姓:过去“矜育之怀”,现在“疲于徭役”。
以上十条,款款是针对唐太宗失德之处拟定的,一言以蔽之就是:“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这十条建议或意见并没有完全将唐太宗这些年的励精图治全盘否定。虽然小有微疵,但瑕不掩瑜,要不然太宗皇帝也不会“录付史司,冀千载之下识君臣之义”了,后来还“赐征黄金十斤,厩马二匹”并说这篇文章是“词强理直”(《贞观政要·慎终》),从这些举动上看唐太宗还是听进去了魏征的意见。文中像“自古以来,未有由百姓逸乐而致倾败者也”、“近之则不见其非,远之则莫知其是”、“君子之怀,蹈仁义而弘大德;小人之性,好谗佞以为身谋”等等都是作者精心提炼出来可供帝王资政的治世格言。
文章开篇正面阐述帝王之道,在于先淳朴而抑浮华,贵忠良而鄙邪佞,绝奢靡而崇俭约,重谷帛而贱珍奇。指出唐太宗开业之初能抑损嗜欲,躬行节俭,许之以仁义之道和俭约之志,近年来德音在耳而行事已乖。接着归纳出他渐不克终的十条:求马市珍、滥用人力、纵欲拒谏、远君子近小人、好尚奢靡、轻为臧否、嗜好田猎、脱离群众、乐极志满、劳扰百姓。在每一条中都将早年的太宗同晚年的太宗对比,委婉恳切地让太宗知道自己逐渐在向可怕的方面转变。文章条分缕析、词旨剀切,气势雄骏,连太宗也“深觉词强理直”(《贞观政要》)。
螺川即螺山,委宛如螺,在江西吉安县北十里,南临赣江,是个美丽的地方。这首五律是抒写秋日清晨离别螺川的情景,诗人融情入景,描景成画,在清峭的意境中充溢着豪情别绪。
首联,月落时分,群山披上晓色,山野空旷,遥闻城楼上的鼓角鸣声划破夜空后又呈现清晨的宁静,写欲发未发时的螺川风光,一切是那么恬静自然,含蓄地为后文写离情别意打下基础。
颔联写登上小舟始发时的感受。俯视那长流不断的赣江水,仿佛是要将自己从一个梦乡流入另一个梦乡;那划动的短棹仿佛是在拨动水中残存的星光倒影。江水、木桨都是摸得着的实体,梦境、星影却是空幻、浮动的,在实词虚词之间嵌上动词“流”“拨”组合成一幅星晨行舟图,不仅似闻夜行船声,还因虚实相辅扩大了意境,产生了联想。“梦”“星”既说明行舟时辰之早,又体现了诗人是在睡意蒙眬中就离别螺川的,含义颇丰。
颈联承上联更扩大视野,放眼天际水涯,写舟中远视的赣江秋晓。鸥雁本生活水边,用以明特定环境,“露湿”“天光”点特定时间——秋露朝湿,晨光见晓。“鸥衣白”“雁字青”突出秋江早晨空气的清新爽朗。水天一色,鸥驻雁飞,小舟荡漾,构成一幅淡墨水彩画,既开阔明晰又潇洒飘逸。再细嚼“鸥衣”湿、“雁字”青,又似暗藏惜别之情。
尾联,船行回首望,只见水天苍茫,辽远无边,螺山已似海岳之中一座小小的孤亭,船越行越快,越显山小如孤亭,让人联想到送别的长亭,螺山亭亭玉立目送行舟,其楚楚依人,看似写景,实为抒情,写出了螺山为之送行之意及诗人对螺山的依恋之情。把离别之后的孤寂情感表现得更深沉,更深厚。
此诗前二章以鸳鸯起兴,后二章以马起兴。鸳鸯是成双成对的鸟,马和亲迎之礼有关,故可以认为这是一首同婚姻有关的诗歌。前二章赞美男女双方才貌匹配,爱情忠贞;后二章祝福其生活富足美满。
此诗一、二章以鸳鸯匹鸟兴夫妇爱慕之情。两章描绘了一对五彩缤纷的鸳鸯,拍动着羽毛绚丽的翅膀,双双飞翔在辽阔的天空,雌雄相伴,两情相依,情有独钟,心有所许,多么美妙的时刻,多么美好的图画!在遭到捕猎的危险时刻,仍然成双成对,忠贞不渝,并不是大难临头各自飞。从同甘到共苦两种境遇的转变,进一步展现了鸳鸯高洁的品格,挖掘了鸳鸯的典型的独特的禀性,较好地运用了象征的艺术手法,为后面对人物的抒写做了充分的准备。在第二章中,诗人抓住鸳鸯小憩时的一个细节,描摹入微,观察至细。在芳草萋萋的小坝上,一对鸳鸯相依相偎,红艳的嘴巴插入左边的翅膀,闭目养神,恬静悠闲,如一幅明丽淡雅的江南水墨风景图,满含着对美好生活的深深眷恋与无限追求。这二章一动一静,描摹毕肖,既是对今后婚姻生活的象征性写照,也是对婚姻的主观要求和美好希望。生活之中,欢乐与痛苦必然并存,既有甜蜜的欣悦,也有凄苦的哀愁,但只要双方心心相印、相濡以沫,苦乐之中就都有幸福在,即无所畏惧。诗人以鸳鸯比喻夫妻,贴切自然,易于引起欣赏者的共鸣,其形象逐渐积淀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原型,为后世所普遍接受。
诗的第三、四章以摧秣乘马,兴结婚亲迎之礼,充满了对婚后生活的美好憧憬。抓住迎亲所用的厩中肥马这一典型细节,引发人对婚礼情景的丰富联想:隆重、热烈、喜庆;并且厩有肥马也反映着生活的富足。这都含蓄地暗示了婚姻美好的客观条件:男女般配,郎才女貌,感情专一,家产丰裕;反映了诗人的婚姻价值观念,也是对理想人生、美好人生的由衷礼赞。
这套曲子是关汉卿散曲的代表作。全曲以生动活泼的比喻,写书会才人的品行才华,具有民间曲词那种辛辣恣肆和诙谐滑稽的风格。“我是个蒸不烂、煮不熟、捶不匾、炒不爆、响珰珰一粒铜豌豆。”这正是关汉卿坚韧、顽强性格的自画像。正是这样的性格,使他能够终身不渝地从事杂剧创作,写出一篇篇的伟大作品。白朴的词和曲,则是另一种风格。他一般注意意境,能和谐地借景描物来衬托人物心理。虽然不少作品也是表现闺怨哀愁,但很少当时散曲中轻佻庸俗的通病,文字清丽,颇有诗意。
依照曲文看,这首套曲当作于中年以后,当其时,元蒙贵族对汉族士人歧视,战乱造成人们生活的颠簸,加之科举的废置,又堵塞了仕途,因而元初大部分知识分子都怀才不遇,“沉抑下僚”,落到了“八娼九儒十丐”的地步。在文人群体内部急遽分化之际,关汉卿却选择了自己独立的生活方式;尤其是岁月沧桑的磨炼,勾栏生活的体验,使他养成了一种愈显成熟的个性,那就是能够突破“求仕”、“归隐”这两种传统文人生活模式的藩篱;那就是敢于将一个活生生的人与整个封建规范相颉颃的凛然正气;那也就是体现了“天地开辟,亘古及今,自有不死之鬼在”(钟嗣成《录鬼簿序》)的一种新的人生意识。正是在这首套曲中,诗人的笔触将读者带进了这样意蕴深广的心灵世界。
在首曲〔一枝花〕中,诗人以浓烈的色彩渲染了“折花攀花”、“眠花卧花”的风流浪子和浪漫生活。“攀出墙朵朵花,折临路枝枝花”,句中的“出墙花”与“临路花”均暗指妓女,“攀花折花”,则是指为世俗所不齿的追欢狎妓,诗人有意识地将它毫无遮掩地萦于笔端,恰恰是体现了他对封建规范的蔑视和对生活的玩世不恭。因此,诗人在首曲短短九句诗中,竟一口气连用了六个“花”、“花”。“花攀红蕊嫩,花折翠条柔”——这是说:攀花折花要攀嫩的红蕊、折柔的翠条。
“凭着我折花攀花手,直煞得花残花败休”。——这是显示他的风月手段。勾栏妓院中浪漫放纵的生活情趣,其间不免流露了一些市井的不良习气,诗人的这种情调实质上是对世俗观念的嘲讽和自由生活的肯定。“浪子风流”,便是他对自我所作的评语。“浪子”,这种本是放荡不羁的形象,在此更带有一种不甘屈辱和我行我素的意味,因而结句写道:“半生来折花攀花,一世里眠花卧花”。“半生来”,是对诗人自己“偶倡优而不辞”(《元曲选序》)生涯的概括;“一世里”,则是表示了他将在一生中的着意追求。
随着曲牌的转换,“序曲”中低回的音调顿时变得清晰明朗,格调高昂:“我是个普天下郎君领袖,盖世界浪子班头”。“郎君”、“浪子”一般指混迹于娼妓间的花花公子。而世俗观念正是以之为贬,对与歌妓为伍的书会才人视为非类。关汉卿却反贬为褒,背其道而行之,偏以“郎君领袖”、“浪子班头”自居。不难发现,在这貌似诙谐佻达中,也分明流露出一种对黑暗现实的嘲谑和对自我存在价值的高扬。然而现实中的非人遭遇,毕竟也曾产生过“十分酒十分悲怨”(《新水令》),所以才“愿朱颜不改常依旧,花中消遣,酒内忘忧”。但一旦陶醉在自由欢乐的生活气氛中时,“分茶攧竹,打马藏阄,五音六律滑熟”,顿时又感到“甚闲愁到我心头?”接着,诗人以三个连环句尽情地表现了风月场中的各种生活,以及由此而发的满足和自幸:我曾与歌女作伴,妆台前拨弄着筝弦,会意的欢笑,使我们舒心地倚在那屏风上;我曾与丽人作伴,携着那洁白的手真感到心甜,我们并肩登上高楼,那是多么喜气洋洋;我曾与舞女作伴,一曲《金镂衣》真动人心肠,我捧起了酒杯,杯中斟满了美酒佳酿。诗中,作者有意选择了循环往复的叙述形式,热情洋溢地展示那种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情趣,从而显示出他那极其鲜明的人生态度。正因此,当有人劝慰他“老也、暂休”时,诗人便断然予以否定:“占排场风月功名首,更玲珑又剔透。”“占排场”,这是宋元时对戏曲、技艺演出的特殊称谓。显然,关汉卿把“占排场”视作“风月功名”之首,已经不是指追欢狎妓之类过头话,而是严肃地将“编杂剧,撰词曲”作为自己的事业和理想。也正基于此,他才“更玲珑又剔透”,才表露出誓不伏(服)老的决心。但是,人不服老,毕竟渐老,因而〔隔尾〕中“子弟每”两句,就隐隐地流露出一丝淡淡的感伤,“子弟每是个茅草冈、沙土窝初生的兔羔儿,乍向围场(打猎的地方,此指妓院)上走”,而“我”已是“经笼罩、受索网”的“苍翎毛(青苍的羽毛,足见毛色之老)老野鸡”。然而,这瞬间的哀意又很快随着情感的冲动而烟消云散,这一切不过是些“窝弓冷箭蜡枪头”,诗人并“不曾落人后”,因而虽说道“‘人到中年万事休’,我怎肯虚度了春秋?”——再次表达了诗人珍惜时光并甘愿为理想献身的坚定信念。
前三支曲在情感的骚动中只体现了诗人的外在心态,在〔尾〕曲中,那种“浪子”的情绪就达到了高潮,诗人内在的精神力量逼人而来:“我是个蒸不烂、煮不熟、捶不匾、炒不爆、响珰珰一粒铜豌豆”。“铜豌豆”原系元代妓院对老狎客的切口,但此处诗人巧妙地使用双关语,以五串形容植物之豆的衬字来修饰“铜豌豆”,从而赋予了它以坚韧不屈、与世抗争的特性。运用这种手法,显得豪放泼辣,准确表现出“铜豌豆”的性格。而这些长句,实际上又以排列有序的一连串三字短句组成,从而给人以长短结合舒卷自如的感觉。在这一气直下的五串衬字中,体现了一种为世不容而来的焦躁和不屈,喷射出一种与传统规范相撞击的愤怒与不满。当人在现实的摧残和压抑下,诗人对自身的憧憬又难免转为一种悲凉、无奈的意绪。“谁教你”三字典型地表现了关汉卿对风流子弟也是对自己落入妓院“锦套头”(陷阱、圈套)的同情而催发出的一种痛苦的抽搐。这里,关汉卿身上显示出一种精神:对自由的执着,对人生的追求,他的愤怒,他的挣扎,他的嘻笑,也正是这种九死而不悔精神的回荡。正由于诗人对黑暗社会现实的强烈不满,正由于他对统治阶级的坚决不合作态度,关汉卿才用极端的语言来夸示他那完全市民化了书会才人的全部生活:“我也会围棋、会蹴鞠、会打围、会插科、会歌舞、会吹弹、会咽作、会吟诗、会双陆”。在这大胆又略带夸饰的笔调中,在这才情、诸艺的铺陈中,实际上深蕴一种豪情,一种在封建观念压抑下对个人智慧和力量的自信。至此,诗人的笔锋又一转,在豪情的基础上全曲的情感基调也达到了最强音:“你便是落了我牙,歪了我嘴,瘸了我腿,折了我手,天赐与我这几般儿歹症候,尚兀自(还自)不肯休!则除是阎王亲自唤,神鬼自来勾,三魂归地府,七魄丧冥幽(阴间)天哪,那其间才不向烟花路儿上走!”既然他有了坚定的人生信念,就敢于藐视一切痛苦乃至死亡;既然生命属于人自身,那么就应该按自己的理想完成人生,坚定地“向烟花路儿上走”。这种对人生永恒价值的追求,对把死亡看作生命意义终结的否定,正是诗中诙谐乐观的精神力量所在。
在艺术上,这首散曲最大的特点就是大量地添加衬字,娴熟地运用排比句、连环句,造成一种气韵镗鞳的艺术感染力。譬如〔尾〕曲中“你便是落了我牙”一句,那向前流泻的一组组衬字很自然地引起情感上激越的节奏,急促粗犷,铿锵有声,有力地表现出诗人向“烟花路儿上走”的坚韧决心。增加衬字,突破了词的字数限制,使得曲调的字数可以随着旋律的往复而自由伸缩增减,较好地解决了诗的字数整齐单调与乐的节奏、旋律繁复变化之间的矛盾。同时,衬字还具有让语言口语化、通俗化,并使曲意诙谐活泼、穷形尽相的作用。全曲一气直下,然又几见波折,三支曲牌中“暂休”、“万事休”等情绪沉思处,也往往是行文顿挫腾挪、劲气暗转处,读来如睹三峡击浪之状,浑有一种雄健豪宕、富于韵律的美感。
这一套散曲既反映了关汉卿经常流连于市井和青楼的生活面貌,同时又以“风流浪子”的自夸,成为叛逆封建社会价值系统的大胆宣言。对于士大夫的传统分明带有“挑衅”的意味。这种人生选择固然是特定的历史环境所致,但关汉卿的自述中充满昂扬、诙谐的情调,较之习惯于依附政治权力的士人心理来说,这种热爱自由的精神是非常可贵的。关汉卿不仅是一个“风流浪子”而已。他一方面主张”人生贵适意”,主张及时享乐,同时又表现出对社会的强烈关怀,对于社会中弱小的受压迫者的同情和赞颂,这和许多具有官员身份的文人出于政治责任感所表现出的同情人民的态度有很大不同,在这里很少有理念的成分,而更多地包含着个人在社会中的切身感受,出自内心深处的真实情感。此曲重彩浓墨,层层晕染,集中而又夸张地塑造了“浪子”的形象,这形象之中固然有关氏本人的影子,也可视作以关氏为代表的书会才人精神面貌的写照。当然,曲中刻意渲染的玩世不恭游戏人生的态度并不可取,结合元代特定的历史环境来看,不难发现,在这一“浪子”的形象身上所体现的对传统文人道德规范的叛逆精神、任性所为无所顾忌的个体生命意识,以及不屈不挠顽强抗争的意志,实际上是向市民意识、市民文化认同的新型文人人格的一种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