嗣王朝庙,通常是向祖先神灵祷告,表白心迹,祈求保佑,同时也有对臣民的宣导作用。鉴于周成王的特殊境遇,这篇告庙之辞应有特殊的设计。
开头三句,将成王的艰难处境如实叙述,和盘托出,并强调其“嬛嬛在疚”,无依无靠。国君需要群臣,嗣王更需要群臣的支持,成王这样年幼的嗣王则尤其需要群臣的全力辅佐。强调成王的孤独无援,于示弱示困示艰难之中,隐含了驱使、鞭策群臣效力嗣王的底蕴,这一点在下面即逐步显示出来。
第四句的“皇考”指周武王。武王一生业绩辉煌卓著,诗中却一字不提,只说他“永世克孝”。为人子当尽孝;为人臣则当尽忠,其理一致,为什么不直陈其言呢?盖因在危难、困窘之际寻求援助,明令不如感化,当时周王室群臣均为武王旧臣,点出武王克尽孝道,感化之效即生。
第六句的“皇祖”指周文王,而“陟降”一语,当重在“陟”,因为成王嗣位时在朝的文王旧臣,都是文王擢拔的贤能之士,他们在文王去世之后,辅佐武王成就了灭商的伟业,此时又该辅佐成王来继业守成了。
周公是经历文、武、成三世的老臣,“自文王在时,旦为子孝,笃仁,异于群子”,又“佐武王,作《牧誓》,破殷”(《史记·鲁周公世家》),一些三世老臣如姜尚等,都长期与他共事,上述对文王、武王赞颂之语,出自他口中,自有非同寻常的号召与约束力量,穆王时太仆正伯冏作《冏命》,所说“昔在文武,聪明齐圣,小大之臣,咸怀忠良”,正可见周公的威严。
周公在其子伯禽受封于鲁后曾训戒伯禽要尊贤,说:“我,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我于天下亦不贱矣。然我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起以待士,犹恐失天下之贤人。”(《史记·鲁周公世家》)他知道自己的身份“不贱”,当然知道成王的身份更为高贵。成王为文王之孙,武王之子,血统至尊,这也几乎就是他继位时全部的政治资本,周公对此不能不充分地加以利用,以期对文王、武王感恩戴德的群臣对成王也俯首听命。因此“继序”一语出现于《周颂·闵予小子》的末句,绝非偶然,它强调成王继承的是文王、武王开创的大业,而“思不忘”对成王固然是必须兑现的誓言,对于文王、武王的旧臣,则是理所当然应尽的天职。
《周颂·闵予小子》隐含着对文王、武王旧臣效忠嗣王的要求,而在这方面,周公又是以身作则、堪称楷模的。他并没有忘记对儿子伯禽的教育与指导,用今天的话说是公私兼顾的,可他的主要精力一直集中于辅佐成王,他的主要政治业绩也在于此。这方面,《诗经》《尚书》中的许多篇章留下了可信的记录,孔子也一再表示对他的尊崇与景仰。周公与成王虽然一为臣一为君,一为辅相一为天子,但是,要了解成王时政事,却往往先要了解周公。《六经》皆史,读此篇亦可窥周初政事之一斑。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可怜我这三尺童,新遭父丧真悲痛,孤独无援忧忡忡。先父武王多英明,终身能够孝祖宗。念我先祖兴大业,任贤黜佞国运隆。我今年幼已即位,日夜勤政求成功。先王灵前发誓言,继承遗志铭心胸。
注释
闵:通“悯”,怜悯,郑笺说是“悼伤之言”。
予小子:成王自称。
小子,年少。
对先祖也可自称“小字”。
不造:不幸,不善。
此指遭周武王之丧。
嬛嬛:同“茕茕”,孤独无所依靠貌。
疚:忧伤。
於乎:同“呜呼”,表感叹。
皇考:指武王。
永世:终身。
克:能。
兹:此。
皇祖:对已故祖父的美称。
此指周文王。
陟降:上下,升降。
庭:直。
止:语气词。
夙夜:原意为早夜。
此指朝夕,日夜,即天天、时时。
敬:谨慎。
止:语助词。
皇王:这里指先代君主,兼指文王、武王。
序:通“绪”,事业。
思:语助词。
忘:忘记。
嗣王朝庙,通常是向祖先神灵祷告,表白心迹,祈求保佑,同时也有对臣民的宣导作用。鉴于周成王的特殊境遇,这篇告庙之辞应有特殊的设计。
开头三句,将成王的艰难处境如实叙述,和盘托出,并强调其“嬛嬛在疚”,无依无靠。国君需要群臣,嗣王更需要群臣的支持,成王这样年幼的嗣王则尤其需要群臣的全力辅佐。强调成王的孤独无援,于示弱示困示艰难之中,隐含了驱使、鞭策群臣效力嗣王的底蕴,这一点在下面即逐步显示出来。
第四句的“皇考”指周武王。武王一生业绩辉煌卓著,诗中却一字不提,只说他“永世克孝”。为人子当尽孝;为人臣则当尽忠,其理一致,为什么不直陈其言呢?盖因在危难、困窘之际寻求援助,明令不如感化,当时周王室群臣均为武王旧臣,点出武王克尽孝道,感化之效即生。
第六句的“皇祖”指周文王,而“陟降”一语,当重在“陟”,因为成王嗣位时在朝的文王旧臣,都是文王擢拔的贤能之士,他们在文王去世之后,辅佐武王成就了灭商的伟业,此时又该辅佐成王来继业守成了。
周公是经历文、武、成三世的老臣,“自文王在时,旦为子孝,笃仁,异于群子”,又“佐武王,作《牧誓》,破殷”(《史记·鲁周公世家》),一些三世老臣如姜尚等,都长期与他共事,上述对文王、武王赞颂之语,出自他口中,自有非同寻常的号召与约束力量,穆王时太仆正伯冏作《冏命》,所说“昔在文武,聪明齐圣,小大之臣,咸怀忠良”,正可见周公的威严。
周公在其子伯禽受封于鲁后曾训戒伯禽要尊贤,说:“我,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我于天下亦不贱矣。然我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起以待士,犹恐失天下之贤人。”(《史记·鲁周公世家》)他知道自己的身份“不贱”,当然知道成王的身份更为高贵。成王为文王之孙,武王之子,血统至尊,这也几乎就是他继位时全部的政治资本,周公对此不能不充分地加以利用,以期对文王、武王感恩戴德的群臣对成王也俯首听命。因此“继序”一语出现于《周颂·闵予小子》的末句,绝非偶然,它强调成王继承的是文王、武王开创的大业,而“思不忘”对成王固然是必须兑现的誓言,对于文王、武王的旧臣,则是理所当然应尽的天职。
《周颂·闵予小子》隐含着对文王、武王旧臣效忠嗣王的要求,而在这方面,周公又是以身作则、堪称楷模的。他并没有忘记对儿子伯禽的教育与指导,用今天的话说是公私兼顾的,可他的主要精力一直集中于辅佐成王,他的主要政治业绩也在于此。这方面,《诗经》《尚书》中的许多篇章留下了可信的记录,孔子也一再表示对他的尊崇与景仰。周公与成王虽然一为臣一为君,一为辅相一为天子,但是,要了解成王时政事,却往往先要了解周公。《六经》皆史,读此篇亦可窥周初政事之一斑。
此诗当作于周成王三年(公元前1041年),是周成王除武王之丧,将要执政时,朝拜于祖庙,祭告其父王周武王和祖父周文王的诗。《毛诗序》云:“《闵予小子》,嗣王朝于庙也。”《郑笺》云:“嗣王者,谓成王也。除武王之丧,将始即政,朝于庙也。”
一般认为此诗作于屈原临死前,是诗人的绝命词。此诗历述作者不能见容于时的原因与现状以及南行的心情,为自己遭遇的不幸发出了浩叹与歌唱,希望以自身肉体的死亡来震撼民心、激励君主。全诗语句简短有力,颇有气促情迫之感,反映了诗人的实际感受与心境,在情感与表达形式上与诗的内涵浑然一体。
诗篇开首先刻画诗人南行时的心情,两句极度表述忧郁、哀伤心理的诗句,一下子扣住了读者的心弦:“伤怀永哀兮”、“郁结纡轸兮”,——表明诗人在初夏时节步向南方时,悲愤的情绪已达到了难以自抑的地步。客观环境对此时人物的心绪起了极好的衬托作用——“眴兮杳杳,孔静幽默”,唯此“杳杳”“无所见”、“静默”“无所闻”,才更显出“岑僻之境,昏瞀之情”(蒋骥《山带阁注楚辞》)。
如果诗人在临终前的心态仅仅只停留于这种悲哀的水准上,那么,无论诗篇本身还是诗人的形象,都难以令人产生共鸣和敬慕。诗人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他没有将笔墨仅仅诉诸于个人遭遇的不幸与感伤上,而是始终同理想抱负的实现与否相联系,希冀以自身肉体的死亡来最后震撼民心、激励君主,唤起国民、国君精神上的觉醒,因而,诗篇在直抒胸臆之后,笔锋自然转到了对不能见容于时的原因与现状的叙述。
随之出现的是一系列的形象比喻:或富理性色彩——“刓方为圜”、“章画志墨”、“巧倕不斵”——以标明自己坚持直道、不随世俗浮沉的节操;或通俗生动——“玄文处幽兮,蒙瞍谓之不章”、“离娄微睇兮,瞽以为无明”、“凤皇在笯兮,鸡鹜翔舞”、“同糅玉石兮,一概而相量”、“怀瑾握瑜兮”、“邑犬之群吠兮”——用大量生活中习见的例子作譬,以显示自己崇高的志向与追求;这些比喻集中到一点,都旨在表述作者的清白、忠诚却不能见容于时,由此激发起读者的同情、理解与感慨,从而充实了作品丰厚的内在蕴含力,使之产生了强烈的感染力。正是由于有了上述一系列感情的铺垫,故而作者发抒临终前的慨叹便有了厚实的基础与前提,诗篇正文末段的“舒忧娱哀兮,限之以大故”,人们读来也便更觉悲慨而泫然了。
最后部分的“乱辞”,可以说是诗人情感达到高潮的表露。在前面历述现状、原因、心情等以后,诗人至此发出了浩叹与歌唱,它是全诗内容的总结与概括,也是诗人心声的集中倾诉。毫无疑问,在诗人看来,悲哀是悲哀,理想是理想,决不能因为自己行将死去而悲痛至放弃毕生追求的理想,唯有以己身之一死而殉崇高理想,才是最完美、最圆满的结局,人虽会死去,而理想却永远不会消亡。故而诗人最后唱道:“知死不可让,愿勿爱兮。明告君子,吾将以为类兮!”
此篇在语言上有一个十分鲜明的特点,似有别于《九章》其他篇(《橘颂》除外):全诗句子大都不长,显得简短有力,读上去颇有急促感。从首句“滔滔孟夏兮”到篇终“乱辞”,几乎大多是四言句(加“兮”字为五言),——这显然是诗人的精心设计。
作为临终前的绝命词,诗篇这样的处理,完全符合诗人的实际心境,或换言之,正因为面临自我选择的死亡,才会有气促情迫之感,而运用短促句,正是这种真切心境的实剖,既反映了此时此刻诗人的实际感受与心态,也在情感与表达形式上与诗的内涵浑然一体,从而使读者产生了强烈的共鸣。诗人高超的艺术功力与匠心于此可见一斑。
张炎词以“悲秋”见长,离愁别绪,万感情怀皆可由秋景而发。如《清平乐》(候蛩凄断)即是一首“悲秋”名作。然而他的“伤春”之作也别具一格。一“秋”一“春”,景物不同,然其抒发的情怀却是同出一源,——即伤亡国之情,感破家之痛。此词即是其“伤春”的一篇佳作。
“采芳人杳”两句,前句写春光明媚,芳红草绿,本是赏花采绿之时,然而此时却人迹杳了,昔日美景歌舞生平,人头攒动的景象一扫而空。后句由前句而发出“顿觉游情少”之感。张炎写词,写景常借故国家乡西湖之景之笔。西湖美景美不胜收,举世闻名,然而在作者眼里,由于元兵的践踏,西湖盛景已成过往云烟,人迹杳杳,游情惨淡。作者在此留下一个伏笔,不说元兵南掠,而言人杳,其中所含隐情,不言自明,非不想说,而不能说,也不必说也。承接上两句,“客里看春”两句,似乎是写后悔错过春时,未能饱览一年一度的大好春光。其实一句“客里看春”,客居异地,浪迹天涯,终年如无根之萍,因此看景只会“草草”,“被诗愁分了”,怎么会游兴满怀呢?
“去年燕子”两句,借写燕子把上文欲说而未忍多说的话,又进一步做了一点吐露。前后联系在一起,才能更深入体会词人的处境。张炎身世前文已知,其国破家亡却经常或被政治逼迫北上大都,或因生活所迫,居无家所,家无常址,如同飞燕一样羁泊无定,浪荡天涯。“去年燕子天涯,今年燕子谁家?”短短两句话,道出作者说不出痛苦情思,其情切切,其感深深。最后两句“三月休听夜雨,如今不是催花。”“夜雨”指使“流水落花春去也”(南唐李后主《浪淘沙》)的夜雨,不是早春细雨,而是暮春急雨。“催花”不是催促花开而是“摧花折叶”的摧残花草。此时雨却不是催花的媒剂,而是葬送春花的急雨。一“雨”双关,透出家国身世之痛。
此词最突出的就是对比、比兴。物是人非的强烈对比渗透其中,借“燕子”比喻自己飘荡无依,借“夜雨”比喻摧花折绿的残暴的元兵。写作之中由景到人,由人到物,由物到情,层层深入,又层层翻新。有人评价说:“羁泊之怀,托诸燕子;易代之悲,托诸夜雨,深人无浅语也。”
此篇与其说是思夫词,不如说是思妇词。词上片写春天夜晚的景象;下片写春之归去无留意,过渡处一气流贯,不着痕迹。此词表面全是写景,但联系明朝将亡的形势,细味“辞却江南三月,何处梦堪温”诸句,工丽婉曲,语极含蓄,当是有所寄托。
上阙写日落黄昏,晚鸦投林,余晖即将收尽,唯有“一枝花影”依稀可见。“送”字含脉脉惜别之情。“春归”三句,情致更深一层。一夕春晖收去,而整个春三月也即消逝,春之去意已决,纵有道道“重门”也难以将其阻拦。宋人诗有“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叶绍翁《游园不值》)之句,说春来关不住,此则云“一枝花影送黄昏。”
于是“春归不阻重门”,说春去关不住,情致何其哀婉。春归匆匆,要做什么,是寻找好梦,这是女主人的猜测,“何处”是提出疑问,挑明了说,就是并无欢乐之梦可以重温,没有必要辞别江南,仍是留春之语。而“何处”句,又可解为抒情主人公之自问自伤,嗟叹春已归去,而已有鸳梦亦何堪重温。但春执意要走,“阶前新绿”虽有勃勃生机,但也只能“空锁芳尘”,留不住坚决归去的春天,这可苦了闺中人了,她无伴无侣,只得凄然苦对一片伤心碧。至此,文情由惜春转为怨春。
下阙继续写春之归去无留意,过渡处一气流贯,不着痕迹。“随风曳云”二句,写春之踪迹来去自由,随风带云,轻快之极,却不假不恋人间华美的物事如“兰棹朱轮”等等,总见其无情。但偏偏在梧桐枝上留下三分春色,“碧梧栖老凤凰枝”(唐杜甫《秋兴》其八),这可怜的三分芳意,也将片刻即逝,非但不足以慰藉人情,反而更惹人怅恨。春似有情而实无情。以下文情又作一折,感谢明月“多情”,怜悯愁人,和她为伴,“明宵还照旧钗痕”但又冠一“恐”字,将信将疑,也许“皓魄”和春一样,会将她抛撇。“望”字则点出所思在远方。末二句以写景作结,一片混茫,无限情思。闺中人以春拟人,与春对话,丝丝缕缕,曲曲折折,抽绎出幽思深情。词人体情入微,唯至情之人,有此至情之词。
文章记叙了五岁小儿秃秃惨死于父亲孙齐之手的原因和改葬过程,严厉谴责了禽兽不如的司法官孙齐,同时也暴露了封建社会法律政令的本质。文章于琐屑记载中,刻画了官吏的丑恶灵魂,形象逼真,语言生动。
作者善于通过人物的行为、语言来揭示人物的精神世界。先看孙齐的婚姻行为,他是先娶杜氏,留在家乡,而后又假称未婚,骗娶了周氏,去蜀上任。真相大白后,纠纷一场。前车之覆未远,又故恶重演,独自去休宁上任,又纳娼妓陈氏。这些都说明孙齐是个奸诈好色、无信无义之徒。再看孙齐的言论,被骗的周氏不甘心继续保持这种尴尬的婚姻局面,决心与孙齐断绝关系。孙齐急了,说:“我为你赶走元配杜氏”,也不顾及“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的圣人之训,剪断头发发誓。这番“情义”也真打动了周氏。但是后来,这些话也都不算数了。他回家休假,连见见周氏都不提了,还派人偷走了周氏所生的儿子。周氏远去任所找他,他竟是亲手“捽挽置庑下”。捽挽,连拉带拽,可见其凶暴。孙齐还拿出一个假的契约,说:“你不过是个婢佣,怎么敢这样闹!”古语说:“听其言而观其行。”作者让人物语言在人物行为的陪衬下,深刻地揭示了人物的精神面貌,使读者看到了孙齐阴险奸诈的性格。“虎毒不食子”,言畜类之残暴者也具备亲子间的基本道德。但孙齐则不然,为了怕官府戳穿他诬妻为佣的丑行,竟不惜残忍地杀害了亲生儿子,毁灭证据,保全自己。作者对于杀儿过程中,孙齐及其帮凶陈氏的动作写得十分仔细:“扼其喉”、“引儿足”、“倒持之”、“抑其首”,这些行为描写,更加暴露出他们的阴毒残忍。作者让事实来说话,他对人物的臧否,主要是通过人物自身的行为刻画出来的。
作者实录了封建官场的黑暗内幕,语虽平钝,但深蕴着批判的锋芒。在周氏几次告状中,孙齐先是能够“赀谢得释”,后来“辨于州,不直。周氏诉于江西转运使,不听。”封建社会里,官吏贪脏枉法,官官相护,老百姓到难以伸冤。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作者特别指出主人公孙齐“明法”,而其授职亦屡为各州“司法”。“明法”、“司法”而“犯法”,可见官吏的佞巧无信。结尾的议论也深化了主题。作者以对比议论手法一扬一抑,欲擒故纵。先言人区别于禽兽,是为一扬,一纵,既而,又言禽兽不伤亲子,“如齐何议焉?”言外之意,孙齐禽兽不如,是为一抑一擒,鞭辟入里。
这是一篇记实性的叙事散文,它记叙了五岁小儿秃秃惨遭生父庶母残酷杀害的故事。这篇作品很像短篇小说。情节曲折,叙速简洁,在不长的篇幅中把一桩惨案的来龙去脉交代得清楚明白。人物鲜明,无论是灭绝人性弃妻杀子狡诈残忍的孙齐,还是始而被骗,继而遭弃,坚持上诉斗争的周氏,都跃然纸上。作者以精炼的笔墨,抓住细节,着力刻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