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说:“诗本性情。若系真诗,则一读其诗,而其人性情,人眼便见。”(明·江盈科《雪涛诗评》)这首词正是如此,它首先展现了一位潇洒闲适、任真自然、不拘形迹的词人自我形象。这位刚从繁冗的官场生活中解组而投入大自然怀抱的词人,其心情是愉悦的“初脱尘劳”已流露出对官场的厌倦和离开之后如释重负的感受;而凭窗倚栏,细观峰峦,由朝至暮。看尽明暗变化,不仅表达了词人对大自然的喜爱,同时也表现了其凝神专注之态和闲适自得的雅致。
“看尽昏朝”,就宛如李白“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的境界,这里不仅是写山,更是衬人。正因为词人观察得入微,故能有“夜山低,晴山近,晓山高”的感觉。这三句是前面“看”的注脚。夜黑山影模糊,故有低感;晴天山色明朗,所以觉得如在目前;清晨霞映云绕,因此给人高感。其实还可补充一点,这三句不仅写出了山,也写出了观山的人。词人那种悠然心会、神与物游的情趣,也是在“看”中隐约可见。
下片词人的自我形象表现得更直接、更突出。他得闲即出,遇村辄饮。“醉模糊”逼真地描绘出酩酊醉态,而且这三字是下片的关目,以下便由此生发。因为醉,忘怀了一切羁绊,更显出任真自适的个性。“信手挥毫”三句,表现了他毫无拘束,纵横骋才的创作特征,他挥毫只是为了抒发性灵,哪管什么风骚之旨。最后三句既是其优游生活的简要概括,也是他思想志趣、情感性格的集中反映。
“乐因循”,说明他纯任自然;“能潦倒”,表现他自甘淡泊,“也消摇”,传达出他对闲适自在生活自得其乐的态度。“乐”、“能”、“也”充分地展示了他的情操。据《金史·许古传》载:“古性嗜酒,老而未衰,每乘舟出村落间,留饮或十数日不归。……平生好为诗及书。”可见此词确是他个性的真实写照。至于他为什么会表现出这样一种超然物外的思想情绪,这实在和他身处日益衰落的金末季世及其仕途多舛有关。
其次就艺术特色看,信手挥洒,凝练自然,是这首词较突出的特点。无论写景抒情,均是“信手挥毫”,表现得流利畅达、无拘无碍。
全词从入山、观山和诗酒生活逐层写来,都如清泉自然涌出,似不经意而出,一切都十分明朗真率。然而这信手挥毫又决非不加提炼、失于浅俗。相反,作者在用语上颇注意凝练。如“爽气飘萧”四字,就概括出秋日山中的总印象和观感;“夜山低”三句则更是异常准确精练地描绘出不同时刻、不同条件下的山的特色;而下阕的“乐”、“能”、“也”三字也用得恰切精妙。看来作者在看似不经意中颇多锤炼。这种雕饰而归于自然的艺术境界,说明许古确有很高的艺术修养。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萧瑟的秋风吹入鸣皋脱中,凉爽的月夜飘扬着悠扬的箫声,脱去了那身肮脏的官服,刚刚离开混浊不堪的官场中,凭窗遥望远脱景色尽收眼底,朝晖夕暗气象万千变化无穷,夜晚暮色朦胧笼罩大地脱峰仿佛变低,晴日明丽一望无际仿佛脱峰只在眼前,清早晨雾散去朝阳仿佛从脱顶升起,脱峰显得更加挺拔高峻。
细细地计算一下,悠闲无事曾经喝了多少村民的美酒,沉醉后模模糊糊,信手挥毫挥发着诗情,随意信笔而写,管什么体裁格式平仄押韵,乐得这样长期寄情脱水,能够忍受寂寞贫穷,也算逍遥自在快乐万分!
注释
行香子:词牌名。双调小令,六十六字。
鸣皋:山名,在今河南嵩县东北。
挂衣冠:指辞官归隐。
尘劳:人世间的烦劳,此指官场的应酬。
岩岫:山洞,山穴。
醪:酒酿,此处指酿酒之处。
陶写:即写作。
风骚:此处指诗文的讽怨寄托,亦即其政教功利。
乐因循:意为安于山水之乐。
能潦倒:意为甘于淡泊寂寞。
古人说:“诗本性情。若系真诗,则一读其诗,而其人性情,人眼便见。”(明·江盈科《雪涛诗评》)这首词正是如此,它首先展现了一位潇洒闲适、任真自然、不拘形迹的词人自我形象。这位刚从繁冗的官场生活中解组而投入大自然怀抱的词人,其心情是愉悦的“初脱尘劳”已流露出对官场的厌倦和离开之后如释重负的感受;而凭窗倚栏,细观峰峦,由朝至暮。看尽明暗变化,不仅表达了词人对大自然的喜爱,同时也表现了其凝神专注之态和闲适自得的雅致。
“看尽昏朝”,就宛如李白“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的境界,这里不仅是写山,更是衬人。正因为词人观察得入微,故能有“夜山低,晴山近,晓山高”的感觉。这三句是前面“看”的注脚。夜黑山影模糊,故有低感;晴天山色明朗,所以觉得如在目前;清晨霞映云绕,因此给人高感。其实还可补充一点,这三句不仅写出了山,也写出了观山的人。词人那种悠然心会、神与物游的情趣,也是在“看”中隐约可见。
下片词人的自我形象表现得更直接、更突出。他得闲即出,遇村辄饮。“醉模糊”逼真地描绘出酩酊醉态,而且这三字是下片的关目,以下便由此生发。因为醉,忘怀了一切羁绊,更显出任真自适的个性。“信手挥毫”三句,表现了他毫无拘束,纵横骋才的创作特征,他挥毫只是为了抒发性灵,哪管什么风骚之旨。最后三句既是其优游生活的简要概括,也是他思想志趣、情感性格的集中反映。
“乐因循”,说明他纯任自然;“能潦倒”,表现他自甘淡泊,“也消摇”,传达出他对闲适自在生活自得其乐的态度。“乐”、“能”、“也”充分地展示了他的情操。据《金史·许古传》载:“古性嗜酒,老而未衰,每乘舟出村落间,留饮或十数日不归。……平生好为诗及书。”可见此词确是他个性的真实写照。至于他为什么会表现出这样一种超然物外的思想情绪,这实在和他身处日益衰落的金末季世及其仕途多舛有关。
其次就艺术特色看,信手挥洒,凝练自然,是这首词较突出的特点。无论写景抒情,均是“信手挥毫”,表现得流利畅达、无拘无碍。
全词从入山、观山和诗酒生活逐层写来,都如清泉自然涌出,似不经意而出,一切都十分明朗真率。然而这信手挥毫又决非不加提炼、失于浅俗。相反,作者在用语上颇注意凝练。如“爽气飘萧”四字,就概括出秋日山中的总印象和观感;“夜山低”三句则更是异常准确精练地描绘出不同时刻、不同条件下的山的特色;而下阕的“乐”、“能”、“也”三字也用得恰切精妙。看来作者在看似不经意中颇多锤炼。这种雕饰而归于自然的艺术境界,说明许古确有很高的艺术修养。
许古是金代中后期的谏官,明昌五年(1194)举进士,曾任左拾遗、监察御史、右司谏等职,多所补陈。后辞官归居,隐于伊阳(伊水之北)。这首词是他从官场返归山林时所作。
南唐后主的这种词,都是短幅的小令,况且明白如话,不待讲析,自然易晓。他所“依靠”的,不是粉饰装做,扭捏以为态,雕琢以为工,这些在他都无意为之;所凭的只是一片强烈直爽的情性。其笔亦天然流丽,如不用力,只是随手抒写。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起笔“林花”,但不是重点,重点却是“谢了春红,太匆匆”:林花凋谢,遍地落红。花开花落几时许?春去太匆匆。无奈啊,娇艳的花儿怎么能经得起那朝来的寒雨晚来凄风?春季是最美好的季节,“春红”是最美好的物品,“红”最美丽的颜色。这样美好的事物突然间竟自“谢了”,而且是“太匆匆”,多么令人惋惜感叹!以“春红”二字代花,乃至极美好可爱之花,既是修饰,更是艺术;随手拈来,直写事物,乃天巧人工之笔。作者以花比喻一切美好的事物(当然也包括人的美好生命),这就具有更丰富的内容。“谢了”二字中所表现的惋惜感叹之情本已十分强烈,然犹嫌言不尽意,复又于其后加上“太匆匆”三字着力形容,使惋惜感叹之情更加突出。一个“太”字,责怨甚也。在后主看来,好端端的一个“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的南唐之匆匆衰败,顷刻灭亡,不正象林花之突然凋谢吗?这林花的形象中,深深寄托着失家亡国的悲伤。短短的六个字中,包容着极深广的内容。这便是所谓取一于万而涵盖万有。杜甫《曲江》“风飘万点正愁人”,晏殊《破阵子》“荷花落尽红英”,表现的都是对有情之生命面临衰败之际的哀惋感叹之情,但都没有后主这句的感情深厚。此处的“春红”二字己远为下片的“胭脂”作根,相互照应。时序推迁,林花凋谢,这本是有情之生命的必然,“春红”自然衰谢,虽是可惜,尚可开解,如今却“太匆匆”地遭到“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风刀霜剑”的不断摧残,于是寄予了愤慨的责怨。《红楼梦》里林黛玉的《葬花词》中写道:“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和后主的这句词描写的情景十分相似。“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这个九字长句道出了林花匆匆凋谢的原因;“朝”与“晚”、“雨”与“风”的对举,极尽朝风暮雨摧残施虐的无可抗争之悲绪;也抒发出了(对“物”、“我”一体的)哀叹!“无奈”二字进一步表显出人们无力回天任风雨,只有“无可奈何花落去”无能为力的怨恨愤慨了。
下片写惜春、恋春、恋春红,叹不能再复重。人生长恨有如水长东。“胭脂泪,留人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风雨后满地的落红,像是美人脸上和着胭脂流淌的眼泪;见花泪,人心碎,悲伤凄惜心迷醉;相问何时能重会?叹,人生从来遗憾多,恰似长江东逝水!面对美好事物之殒落,而又爱莫能助,其情该是何等痛苦难堪。所以接着便由写花的零落,转到写人思想感情之痛苦。“胭脂泪”是说飘落遍地的红花,被夹着晚风吹来的寒雨打湿,犹如美人伤心之极而合着胭脂滴下的血泪。“胭脂泪”三字是用拟人手法由花转入写人的交接点。胭脂,是林花着雨的鲜艳颜色,它指代的是美好的花,象喻的是美好的人生,美好的事物。泪,就花而言,是“梨花一枝春带雨”的“雨”;就人而言,是“感时花溅泪”的“泪”。花之雨滴犹人之泪点,人之泪点犹花之雨滴。雨泪交流,物我同一,不知何者为物,何者为我,何者为雨,何者为泪,其状物抒情真是传神入妙。词人赋予“谢了春红”的“林花”以“泪”,就使其人格化了,这“泪”既是“林花”哀伤自己匆匆凋谢的眼泪,也是词人自己的惜红伤春之泪,当然,这一切都是以词人自己的生活经历为基础的。——是词人有感于昔日的帝王生活,在那“朝来寒雨晚来风”的袭击下,——在宋兵的刀枪威逼下,过早的被断送,因而流下伤心之泪。这“胭脂泪”就是“以血书着”!“胭脂泪”三字,异样哀艳,尤宜着眼。这是援于杜甫“林花着雨胭脂湿”的名句。以“泪”代“湿”,于是便青出于蓝,而大胜于蓝,便使全幅因此一字而生色无限。“相留醉”三字,含蓄蕴藉,情意婉转。不仅是写人与花互相留恋到了如痴如醉的情境;更是写见林花遭风雨的无情摧残、匆匆掉落惨景后的悲伤凄惜之甚,心如迷醉的情状。“无可奈何花落去”,春归去,人将亡;正如后主的自叹:“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泪”字神奇,“醉”亦神奇。此醉,非陶醉之俗义,盖悲伤凄惜之甚,心如迷醉也。“几时重?”落花有意,然而风雨无情,美景难再。“破镜不重照,落花难上枝。”“此恨绵绵无绝期!”过片三字的三叠句,前二句换仄韵,后一句归原韵,紧接一个九字的长句,有韵律,节奏感强,别有风致。“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也是运用叠字衔联法。前六字写“恨”,后三字写“水”。啊,“人生长恨”之绵绵无期,犹如那滔滔滚滚东流的江水,无穷无尽、无止无休。“东”字与前面的红、匆、风、重等字谐韵,字韵响亮,节奏感强,在句式结构上,它与上片末句同为连贯的二四三式的九字长句,它的感情凝重而又一以贯之,犹如突然决堤的汹涌奔流的江水,这是词人肺腑中倾泻而出的感情激流,这是词人深深的哀叹!上片的“朝来”、“晚来”与下片的“长恨”、“长东”,前后呼应更增其异曲而同工之妙,即加倍具有强烈的感染力量。
过片三字句三叠句,前二句换暗韵仄韵,后一句归原韵,别有风致。但“胭脂泪”三字,异样哀艳,尤宜着眼。于是让人们想到杜甫的名句“林花着雨胭脂湿”(《曲江对雨》),此乃南唐后主也熟读杜诗之证也。后主分明从杜少陵的“林花”而来,而且因朝来寒“雨”竟使“胭脂”尽“湿”,其思路十分清楚,但是假若后主在过片竟也写下“胭脂湿”三个大字,便成了老大一个笨伯,鹦鹉学舌,难有意味。他毕竟是艺苑才人,他将杜句加以消化,提炼,只运化了三字而换了一个“泪”字来代“湿”,于是便青出于蓝,而大胜于蓝,便觉全幅因此一字而生色无限。
“泪”字已是神奇,但“醉”亦非趁韵谐音的妄下之字。此醉,非陶醉俗义,盖悲伤凄惜之甚,心如迷醉也。
末句略如上片歇拍长句,也是运用叠字衔联法:“朝来”“晚来”,“长恨”,“长东”,前后呼应更增其异曲而同工之妙,即加倍具有强烈的感染力量。顾随先生论后主,以为“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其美中不足在“恰似”,盖明喻不如暗喻,一语道破“如”“似”,意味便浅。按这种说法,则“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恰好免去此一微疵,使尽泯“比喻”之迹,而笔致转高一层矣。学文者于此,宜自寻味,美意不留,芳华难驻,此恨无穷,而无情东逝之水,不舍昼夜,“淘尽”之悲,苏轼亦云,只是表现之风格手法不同,非真有异也。
这首诗是范成大送周必大归故里庐陵之作。该诗的首联以比喻双关的手法,写周必大飘然出朝,连夜乘船而归,突出他飘逸不群、洒脱不羁的襟怀。颔联说退隐高名是皇帝给的,并非臣子所愿,不过身退倒也使人欢欣喜悦,这就把讽刺矛头直接指向了皇帝。颈联忆当年结交,哭明日分别。尾联在后会难期的痛苦中,以年纪未老相安慰,意为来日方长,总会相见。这首诗秀整精严,情随事出,笔致苍凉动人。
首联起兴,暗含辞归之意,带起全诗,既写周必大归家时的情景,又隐含着对周必大的评价。黄鹄在此句中既可喻指周子充,又可指他回家时所乘的船。九关在此句中即指天宫,亦指京城,二者皆一语双关,体现了对周必大人品的赞誉。 “江船载月”句,颇具诗情画意。由于日夜兼程,明月也会和友人同船而行,陪伴着友人一同回还。这样,在漫长的征途上,友人也会少了许多寂寞和惆怅。此种描写,一反多数送别诗那种消沉凄苦之情,给友人以安慰和鼓舞,寄寓着宽解“奉祠”故里的朋友的情意。
颔联紧承前联而来,正面写辞官归去之事。并对此发表看法,进一步对友人做劝慰,分析和希望兼有。诗句的内容仍紧扣着“奉祠”这个中心。诗中“孤臣”与“壮士”皆指周必大。历来引退被看作邀取高洁之名的举动,但友人这一次却非本人所愿,一切皆由朝政不纲、谗佞之臣竞用所致。友人的心愿是为国效力而非邀此高名,这样的名声愈高,而君主的过失也就会愈重。反诘句的使用,使语气更加强烈,对友人遭遇的不平以及对朝政的委婉指责都可从中悟出。
下句“身退聊开壮士颜”,由黄庭坚《谢何十三送蟹》诗中点化而来,诗中云: “风味可解壮士颜。”此句是说不“身退”,职务在身,而无法尽责,就会心怀惭愧,不可能“开颜”了。 如今你虽然是奉祠还乡,但就此脱离了纷繁多变的官宦生涯,得以和家人共享天伦之乐,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更何况大丈夫能伸能屈,来日方长,以后再出山完全有这个可能。那么,这一次你就暂且高兴一番吧。诗句虽脱胎于前人,但用在此处贴切自然,毫无拼凑之嫌。
颈联抒写情谊,形成转折,转入对周必大友情的追忆及后事的预料。“倾盖当年真旦暮”,这句是说回想当年诗人与周必大初见就情投意合,长为知已,这一切好像在朝夕之间、如同昨日才发生一样。而明天则“沾巾明日有河山”,从此一别河山险阻,情长莫及,想起这些就不由得使人泪落湿巾。诗人从回顾“当年”与瞻望“明日”落笔,把痛惜“当年”相处之日短,憾恨“明日”、“河山”之远隔这两种不同的感情融汇在一联之中,两相对照,由此而强调出自己与周必大情谊之深厚。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川》有“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之句,范成大借用此意,以“沾巾”隐指相别。
“沾巾明日有河山”即在感叹从此相别,一在临安,一在庐陵,河山远隔,再见日难,挚友相思,情何以堪。这样,范成大与友人意趣相投。情深谊长,相送惜别之情,就在这忆昔思别之中,得到了巧妙的发挥。作为律诗,颈联必须用对仗,此联也是一样,且对仗工整平稳。如“倾盖”对“沾巾”、“当年”对“明日”、“真”对“有”,都是工对,而“旦"和“暮”、“河”和“山”则都是句中自对,然后在上下句中“旦暮”对“河山”。本来“旦暮”属于名词中的时间类, “河山”属于名词中的地理类,两者相对,不算工对,但由于它们都已在句中自对,所以也就是工对了。
尾联紧承颈联,进一步抒发诗人自己的感慨,表共勉之意,归结全诗。这两句是说,如今二人相对,值得欣慰的是,我们的鬓角都还未染上白色,但再会之日或迟或早却难以预料了。到那时,不要说我们时值暮年,就是生生死死也恐怕说不上来了。“后期”用了白居易《祭中书韦相公文》: “灵鹫山中,既同前会;兜率天上。岂无后期?”的典故。尾联第一句表面上虽是说重逢之期难以逆料,但观石湖本意,则希望曾觌一类小人即遭远斥,刚正之士再为重用,自己与朋友也可很快重逢的心意,自是再明白不过了。末句说犹堪喜慰者,相互皆属年青,来日方长,正宜好自珍重。石湖以此解慰朋友。并示共勉之意。
末尾四句,一气呵成,情深意切,读来催人泪下。这里边既有对挚友之情、离别之苦的倾诉,也有对家国前途、个人命运的忧患,流畅自然的笔调,将各种复杂的情感宣泄得淋漓尽致,悲则悲矣,但悲之有物,非无病呻吟,毫无做作之态。诗以情动人,在这里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综观全诗,这首诗从多方面写送别,诗中有对辞官归去的故友的宽解,有对品格刚正的友人的赞赏,有对朋友间探厚情谊的抒写,有安慰朋友的表达,内涵极为丰富,却又自始至终地围绕着诗题展开。写送别情意真挚动人,但绝不落凄切缠绵的俗套,情感显得豁达慷慨,深沉而爽朗。诗为七律,格律谨严,对仗工整,无华丽堆砌之辞藻,而具清丽雅逸的情致。人评石湖诗,说其七律“极有樊川(杜牧)英爽俊逸之风”,这首送别诗正显示了石湖律诗精雅温润的特色。
开头四句,便有许多精彩。欲写夜宿,先说朝游,笔调来得舒缓。劈头而下、突兀而起,也是一种写法,但那比较适合激烈冲荡的情绪。像这诗要表达幽深情趣,便需缓缓引入。好似游山先渡水,才觉得味道悠长。但前二句不仅是个入题的铺垫,也是诗情的动因。“朝搴苑中兰”,语出《离骚》“朝搴阰之木兰兮”。兰是美好事物的象征,恐怕它在霜露中凋残,而采摘把玩,这是隐喻的写法,包涵着珍惜具有才智和美德的生命的意味。谢灵运是一个非常自负的人,贬出永嘉,辞官暂隐,在于他是很难接受的人生挫折,难免有才智之士不能为世所容的怨艾与自怜,这情绪便在“朝搴苑中兰”的形象中表现出来。因此乃有暮宿石上、流连光华的举动。倘无前二句,全诗就变单薄了。后二句中,“云际宿”一则略带夸张地写出石门别墅所在之高,又暗用《九歌·少司命》“夕宿兮帝郊,君谁须(待)兮云之际”诗意,透出孤独无侣、似有所待的怅惘。归结到“弄此石上月”,一个高洁多情,极富美感的形象。“石上月”不是天上月,那是流动着的如水如雾的一片,那是轻柔宛曼的乐章。石的清凉,诗人的忧郁,都写在这音乐中了。
将四句诗连贯起来,可以发现一、三句同二、四句,均是松散的隔句对。“朝搴”与“瞑还”对应,时间趋近;“畏彼”与“弄此”对应,方位趋近。你单是读,未必要多想什么,自会觉得有一种风姿、一种韵调轻轻摇曳、回环飘荡而来,恰与月华的流动重合。总之,这四句诗的语言具有相当丰富而又完整统一的功能,是真正的诗歌语言。
接着四句,是对夜景的欣赏。——但又很难说是夜“景”,很难说是“欣赏”。这是用听觉在感受夜,并由感受而渐渐潜入自然的深处。张玉谷《古诗赏析》说:“中四即所闻写景,不以目治,而以耳治,是夜宿神理。”这“神理”指什么,他却没有讲清楚。首先应该说,夜景不是不能用目光观赏,也不是不能写好,古诗中不乏这样的例子。但描绘视界中的夜景,非着力不可,人和自然容易处在分离的状态,其效果与此诗所追求的效果是不一样的。
先看前二句:鸟的鸣叫声渐渐低落、渐渐稀少,最后成为偶尔一二声的啁啾,于是意识到它们已在林中栖息,夜越来越深;而在沉静之中,时时又传来簌簌的落叶声,于是知道山中又起了夜风。这二句已经很好地写出了山夜的气氛。因为声音是变动着的,时生时消,起伏不定,它比山林沟壑等固定的形体更能体现山夜的情趣,体现万物在根本的虚寂中运化的节律。这也许就是张玉谷所说的“夜宿神理”吧。
但后二句却是更深入的体验。这二句互文见意,是说夜中“异音”、“殊响”一起来到耳边,听来都是清亮悠扬的声调。所谓“异音”、“殊响”究竟是从哪里来的。是鸟儿的鸣叫,枯叶的飘落,还是不息的山溪,断续的虫吟。什么都是,什么也都不是。诗人称那些声音为“异音”、“殊响”的时候,已经不是说声音本身,而是声音引起的人的奇异感觉。正因为这是一种感觉,那些声音也被改变了,放大了,成为“俱清越”的音调。换句话说,在诗人凝神静听山夜中各种声响的时候,那些声响唤起了人心深处的某种幻觉;以这幻觉感受那些声响,它们也变得与平时不同。这样,似乎在人的生命的深处与自然的深处形成某种神秘的沟通。确实,人们对人和自然,都有许多说不清楚的东西,因而常常凭借着神秘的感受力去体验自然。像谢灵运这样敏锐的诗人,他的体验也比常人来得丰富。
按照通常的写法,谢灵运的诗在描摹景物之后,总有一段哲理性的议论。此诗的最后四句收结,却不是如此。他只是感叹:如此美妙的秋夜,却无人能够欣赏,我也就无从向谁夸美这杯中的好酒了。言外之意,是说世人多庸俗,缺乏高逸情趣,难与自己同游。最后两句仍是用《九歌·少司命》诗意,原诗说:“与汝沐兮咸池,晞汝发兮阳之阿。望美人兮未来,临风怳兮浩歌。”谢灵运心中盼望的“美人”终究不会来到,这只是白白地等待,直到太阳出来,晒干我的头发罢了。这里面其实有双重的内涵:一方面,谢灵运确实希望有志同道合、情趣相通的朋友与自己共赏这秋夜景色;另一方面,绝景独游,无人为侣,恰恰显示了自己不与凡俗同流的品格,表达出孤独高傲、睥睨一世的心情。以谢灵运的性格而言,后者是更重要的。
魏晋南朝,是一个自我意识觉醒和强化的时代。而自我意识加强的必然结果,就是孤独感的产生和强化。于是,投向自然,谋求个人与自然的沟通,又成为从孤独感中解脱出来的途径之一。谢灵运这首诗,就是把孤独感,以及孤独中人与自然的感通和追求志同道合者的情绪,构造成美好的意境。尽管他的其它山水诗也有类似的表现,但都比不上这首诗单纯而优美。所以,在诗史上,这也是一首很有意义的作品。它可以说明:诗歌是怎样随着人的感情生活的丰富复杂化而变得丰富复杂起来的。
高适在仕途辉煌时,曾官至淮南、西川节度使,封渤海县侯,诗名远播。一些优秀的边塞诗赞扬了边防将士的斗志,歌颂了他们以身殉国杀敌立功的豪情,不仅形象生动而且充满了乐观情绪和爱国主义精神,表现出高适的为国“万里不惜死,一朝得成功”的政治抱负。但是他在少年时,相当落魄,其诗歌大多感慨怀才不遇,仕途失意。这首诗则写于未入仕途之时。
“尚有绨袍赠,应怜范叔寒。”这两句歌咏历史上范睢的一段故事。诗中的“尚有”,还有;“绨袍”,用一种比绸子厚实、粗糙的纺织品做成的袍子。“范叔”,指范睢。范睢字叔,故称。《史记·范睢蔡泽列传》记载:战国时范睢事魏大夫须贾,因随须贾出使齐国,齐王赐他金十金和牛酒。须贾怀疑范睢通齐,告诉魏相。魏相派人凌辱范睢,几欲置之死地。范睢装死得以逃到秦国,游说秦昭王获得成功,被拜为相,封于应(今河南省宝丰西南),称“应侯”。“范睢既相秦,秦号曰‘张禄’,而魏不知,以为范睢已死久矣。魏闻秦且东伐韩、魏,魏使须贾于秦。范睢闻之,为微行,敝衣间步之邸,见须贾。须贾见之而惊曰:“范叔固无恙乎!”范睢曰:‘然。’须贾笑曰:‘范叔有说于秦邪?’曰:‘不也。睢前日得过于魏相,故亡逃至此,安敢说乎!’须贾曰:‘今叔何事?’范睢曰:‘臣为人庸赁。’须贾意哀之,留与坐饮食,曰:‘范叔一寒如此哉!’乃取其一绨袍以赐之。”后须贾知范睢已为秦相,前往谢罪,范睢没有处死他,说:“然公之所以得无死者,以绨袍恋恋,有故人之意,故释公。”放须贾回魏国。诗中的“寒”,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寒冷,而应有贫寒、穷困潦倒的意思;“尚有”与“应怜”相连接,说明须贾虽然曾得罪于范睢,差一点置范睢于死地,但他对故人还有一点同情、怜悯之心,这是非常可贵的。也就是这样的同情、怜悯之情,救了他的命。这说明,为人不可太势利,太刻薄,要宽容,要大度。
“不知天下士,犹作布衣看。”这两句写须贾并不知道范睢已贵为秦相,还把他当成平民看待。诗人在这里是在借题发挥,意在讽刺须贾徒有怜寒之意而无识才之眼,竟然把身为秦相,把天下所重的范睢看成是布衣寒士,实在可悲可叹。诗中的“天下士”,即国士,杰出的人才。“布衣”,代指平民。古时一般平民穿布衣。平心而论,这两句议论与须贾不识范睢为宰相相衔接,有些牵强附会。范睢被魏相羞辱、鞭挞后,世人都以为魂归地府了;须贾使齐,要拜见的是秦相张禄,不可能知道范睢改名换姓。范睢布衣往见须贾,装作一副穷酸相,没有人会把他与威风八面的秦相张禄联系在一起。因此,说须贾不识国士,不以国士待之,是有些强人所难;而须贾在那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留他吃饭,赠以衣服,应当说是做得不错的,说明他的人性没有完全泯灭,这与他当初向魏相报告范睢受齐人之金,范睢受到凌辱,奄奄一息,而他不加丝毫劝阻相比,不知要胜过多少倍。也正因为如此,范睢才留他性命,让他回国。但是,诗人是有感而发,向诗人这两句中所说的现象,在当时的社会中比比皆是,诗人少年落魄,晚年才发迹,少年时虽然没有范睢那样的遭受奇耻大辱,但也没有少遭达官贵人的白眼和冷嘲热讽,没有人在他没有发迹的时候把他当作人才来看。因此诗人借范睢之事批判了这种糟蹋人才、埋没人才的社会现象;同时,也间接地表明,自己要做一个“天下士”,要成为国家有用的人才,让世人刮目相看。
这首诗叙事和议论结合,充满情感。诗人在诗中发古之幽情,给人一种强烈的感受,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诗中几个连接词的运用也恰到好处,上两句的“尚有”、“应怜”,写出须贾赠袍时的那种怜悯心态,并不以为范睢能够发迹,更没有看出范睢已经发迹,看出须贾只是一个平庸之人;下两句的“不知”、“犹作”,看上去是心平气和借事说事,而实际上是充满激情,对这种把人不当人看待的社会现象深恶痛绝,同时心高气傲,让世人为之瞻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