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送别诗。诗中首先抒发了自己的观点,“我觉秋兴逸,谁云秋兴悲?”一扫悲秋的传统。接着写出了秋天的种种景色。最后两句表达了与杜、范二人分别的惆怅心情,反映出感情的深厚。全诗寓情于景,语言自然流畅,层次分明,风格明快。
诗一开头紧扣题中“秋日”,抒发时令感受。自宋玉在《九辩》中以“悲哉秋之为气也”句开篇,后来的文人墨客都是一片悲秋之声,李白却偏说“我觉秋兴逸”,格调高昂,不同凡响。“我觉”“谁云”都带有强烈的主观抒情色彩,富有李白的艺术个性;两名对照鲜明,反衬出诗人的豪情逸致。一、二句定下基调,别宴的帷幕便徐徐拉开。
三、四两句写别宴的具体时间和场景:傍晚,绵延的群山带走了落日;尧祠亭上下,清澈的水流同万里晴空相映成趣。诗人抓住群山、落日、水流、晴空等景物,赋予自己的想象,用“将”“与”二字把它们连成一体,即使这些自然景色获得了个性和活力,为首句的“秋兴逸”作注脚,又进一步烘托了诗人欢乐的心情。接着,正面描写别宴:席上已摆好玉落美酒,主宾们已止步下马,有的正在安置马匹休息,有的解下衣带挂在横生的树枝上,大家开怀畅饮,并且歌唱的歌唱,奏曲的奏曲,欢快的乐曲声疾风似地飘荡在尧祠亭的四周,响彻云霄。诗人的感情同各种富有特征的物件、动作和音响效果等交融在一起,气氛一句比一句浓烈,感情一层比一层推进,表现出诗人和友人们异乎寻常的乐观、旷达,一扫一般送别诗那种常见的哀婉、悲切之情,而显得热烈、奔放。
宴席到这时,已是高潮。接着描述送别的时间和景色:时近黄昏,白云飘向碧海,大雁从晴空飞逝。这两句既同“山将落日去,水与晴空宜”相照应,又隐隐衬托出诗人和友人们临别之际相依相恋的深厚情宜。宴席从高潮自然过渡到尾声。最后,全诗以“相失各万里,茫然空尔思”作结,酒酣席散,各奔一方,留下的是无尽的离情别绪。
李白这首诗,既是送别,又是抒情,把主观的情感融注到被描写的各种对象之中,语言自然而夸张,层次分明而有节奏。尤其可贵的是,诗的格调高昂、明快、豪放,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
此诗既是诗人为自己的诗集题记,又是赠友之作,而且是“戏赠”,即兼有与友人戏谑的意思。全诗八句,诗人首先举出自己全部诗作中最有名气、流传最广的代表作,表明自己的创作用心。先列出长篇叙事诗《长恨歌》,强调其情感文采;再列出讽喻组诗《秦中吟》,强调其社会价值:接近《诗经》之“正声”。白居易特意列举出了自己的这些作品,意在表明自己的以诗歌干预现实的思想和自己成功的实践。
诗第三、四两句下,诗人曾分别自注:“元九向江陵日,尝以拙诗一轴赠行,自是格变。”又注:“李二十尝自负歌行,近见余乐府五十首,默然心伏。”元稹写诗乃受到白居易的启发,李绅、白居易同作乐府,但白居易的新乐府诗,后来居上,令李绅自叹弗如,这里称元稹为“老元”,称李绅为“短李”,又故称曰“偷”、曰“伏”,都朋友之间的戏辞,由此也可见元、李、白三诗人之间的亲密无间的关系。诗中接着写“世间富贵应无分,身后文章合有名”这是诗人结合自己命运遭际的牢骚话。他说:世上富贵人人所羡,但我却命中无份,看来只有身后的文名,聊可自慰了。这里虽有对自己诗才的自许,但也蕴含着不平和辛酸。白居易后来在与遭谗被贬的好友刘禹锡会面时,曾即席赋诗相赠,其中有诗云:“诗称国手徒为尔,命压人头不奈何。举眼风光长寂寞,满朝官职独蹉跎。”这虽是就诗人刘禹锡的遭遇说的,但也是发诗人自己的心声。最后,诗人更以故做自傲的语气,夸饰自己新编诗集后的得意心情。
从写作背景来看,诗人在这首诗中所蕴含的感情是复杂的,表面上是自矜自许,是对自己文章的夸耀,是对友人的戏谑,但实质上充满不平、辛酸和自嘲,当然也不乏对自己才能的自豪。从整个诗的风格来看,可以说是亦庄亦谐,名曰“题卷”,而不拘泥于记事;称为“戏赠”,并不仅是戏言。全诗对仗工整,一气呵成,寓深意于轻松调侃之中,既诙谐幽默,又耐人寻味。
这首诗托物言志,以红梅傲然挺立的品格,抒发了自己达观超脱的襟怀和不愿随波逐流的傲骨。
首联用拟人化的手法描写红梅迟开的原因。诗人抓住红梅不畏严寒,在百花过后的冬季才开放这一特点,把红梅比拟为一位内心世界感情十分丰富细腻的美人,它迟迟开放的原因,是因为”怕愁贪睡”,它为什么而怕愁贪睡呢?是因为担心自己象冰一样晶莹美丽的容貌,会不合世俗的时尚,因而以致于而怕愁贪睡;因此它想用贪睡来摆脱忧愁,所以才不与其它百花一样同时开放,而是”独开迟”。因为害怕忧愁而贪恋睡觉,所以才迟迟地独自开放,这都是因为担心自己玉洁冰清的美丽容貌会不合时宜的缘故啊。
颔联则是说在诗人心中,梅一般是玉洁冰清的白色,偶然出现浅浅的象桃杏般的红色,这是红梅因 “怕”、“恐”,而故意妆扮出的一种从众的姿态。所以,一个“故”字,表明红梅之所以如此,是有一种被迫的意味在内,是为了和谐入俗的缘故。然而红梅不畏霜雪的本质是不会因此改变的。梅花毕竟是梅花,依然保存其特有的品格:“尚余”二字用得绝妙,既无心显露,又无可掩饰。在诗人心中,梅就是梅,无论妆成何色,与“桃杏”截然不同。颔联两句将迟起美人与梅融为一体,可见诗人咏物本领之高妙。虽然故意妆扮出了一点浅浅粉红般的桃杏颜色,但是红梅的枝条还是保持了经受霜雪考验后孤独而细瘦劲挺的姿态。
颈联对红梅的内心世界作了进一步的深入探究。意思是梅花外表上虽然呈现出了粉红的桃杏色,但那不过是它刚喝过酒,是“酒晕”浮上了“玉肌”的缘故。因为梅花的内心是喜寒的,它的本质是高洁的。“未肯”,二字表示出了梅的孤傲品格。己经适应了寒冷的心,不愿意随着春天的到来而展示自己的美态;显露出来的一点点浅红的桃杏色,那只不过是酒后泛起的红晕无来由表露在美人玉脂般的面容上罢了。
尾联中“绿叶与青枝”:苏轼《志林》卷十说:若石曼卿《红梅》诗云:“认桃无绿叶,辨杏有青枝”,此至陋语,盖村学究体也。”苏轼的意思是批评石曼卿的《红梅》诗,只从“无绿叶”和“有青枝”这一点上来,分辨红梅与桃,杏的区别,确实太简单、太乏味了。这是专求形似,而没有抓住红梅的神韵所在,所以苏轼讥之为“至陋”的“村学究体”。尾联是诗人对前人写梅花的误区发议论。认为认识梅花须从梅花独有的“梅格”,即喜寒凌霜的内在品格或内在精神,来品评。老诗人不懂得梅花的品格所在;怎么能够只从外表有无绿叶与青枝来分辫梅花和桃杏呢?
公元743年(唐天宝二年),李白在翰林。唐玄宗无意重用他,更加上杨贵妃、高力士、张垍等屡进谗言。于是,他初到长安怀抱的希望终于破灭,打算离开长安。这首诗正作于此时。
诗的开头,点明送别的地点。“长安青绮门”,是东去的行人辞别京城的起点,自然会使诗人想起种瓜的召平;再往前走,便是折柳分袂的灞桥。这个地方原本就蕴蓄着历史的感慨,加上酒店里胡姬殷勤招呼,举杯在手,更觉得思绪万千,别情无极。在朋友临当上马,相别即在顷刻之际,诗人含蓄地倾诉了他的肺腑之言:“风吹芳兰折,日没鸟雀喧。”这表面上是写诗人眼前容易看到的景物,但实际上是暗喻心中难以表达的感情。芳兰摧折,贤能之士偏偏遭遇不幸;鸟雀喧嚣,奸佞之臣得志猖狂;风吹、日没,则是政治黑暗,国势渐衰的写照。在知友临别之际,诗人道出这么两句,彼此的心中都很了然,而却包含着很深广的忧愤。现实既是如此,诗人是这样来考虑他们彼此的出处行藏:“举手指飞鸿,此情难具论。”手指飞鸿,并不一定是送别时实有的景象,也是暗喻心中所要表达的意思。“鸿飞冥冥,弋人何慕焉”(扬雄《法言·问明篇》)。像鸿鸟一样高飞,离开长安,固然是对政治污浊的深恶痛绝,同时也还有出于实际的全身远祸的考虑。“同归无早晚,颍水有清源”,表明两人对现实的认识很清醒,归趋也正相同。“颍水有清源”,既是地理的,是归隐之地;又是历史的,更符合归隐之情。历史上,著名隐士许由的事迹影响长远,也正似颍水的清源不竭。这也就暗含着对裴十八归隐的赞赏和慰藉。
这个诗题下的两首诗,虽可相对独立,但就思想内容而言,前一首要有后一首才更高,后一首则必须有前一首才完足。如果诗意仅止于同归颍水,追踪许由,那还只是一般诗人的手笔,而到了第二首把诗意翻进一层,才是李白所独到的境界。第二首起句便好:“君思颍水绿,忽复归嵩岑。”前一句的意思是:“您想念着碧绿清澄的颍水。”这一句把归隐的愿望写得十分形象,抽象的思想、意念化成了具体的、美好的、能够感触的形象。“忽复归嵩岑”,“忽复”两字表现出人的个性和情态,十分洒落、爽快,看淡功名富贵尽在不言之中了。“归时莫洗耳,为我洗其心。洗心得真情,洗耳徒买名。”许由洗耳的典故,用得灵活入妙。诗人在这里把许由这位上古的高士,临时拉来指桑骂槐,这是因为唐代以隐居为手段达到向上爬的目的之人,大有人在。李白很鄙视这种假隐士,所以他说不洗心而只洗耳,是矫情作伪,欺世盗名。诗人认为不论是进是退,是隐居还是出世,只有真正有经世济民的抱负和才干的人,才是超越流俗的大贤。李白平生最仰慕的古人之一谢安,正是这种典型。“谢公终一起,相与济苍生。”末句是诗人与友人临别赠言,相互劝勉、慰藉之词,洋溢着积极向上的精神。
王夫之在《唐诗评选》中说这首诗:“只写送别事,托体高,著笔平。”所谓“托体高”,就是说这首诗以立意取胜;“著笔平”,也就是用语朴实。这种写法,质朴自然,不加以藻饰,直抒胸臆,是汉魏风骨的继承。它不在于一字一句的奇警,而在于全篇的浑成,即全篇作为一个整体,铸成一个完整的艺术形象,使读者想象和体会到诗人的胸襟气度、思想感情。由于诗的概括力很强,把丰富的思想感情紧缩在具体的形象之中,所以内容上十分有味。这首诗,决不是那些用词雕琢、一味铺陈语言的作品所能比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