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作者悼念亡友文长老的一首诗。这首诗写病中和圆寂之后的文长老,并回首过去的交往以及写世事无常的感叹,赞美了文长老道行高,又发出前缘未尽的思念之情。此篇诗意沉着,语言流美,写得别有深意。
这首诗对前二首诗来说,是总束两人的几次会面。首句写上次见面时文及的病容使他吃惊,次句写此时到来文及已死。“初惊”、“旋觉”两句说明如飘风骤雨,纯出意外。用“鹤瘦”、“云归”比喻病和死,非常切合和尚的身份(唐末五代诗僧贯休不受钱镠改诗的无理要求,就说:“闲云野鹤,何天不可飞!”)。“不可识”、“无处寻”,有空虚无常之感,正显出悼念僧人不同于世俗的特点。
三四两句是有名的巧对。“三过门间”、“一弹指顷”、“老病死”、“去来今”,扣紧佛家术语和两人交往的事实。第一句讲两人交往。佛家以生老病死为四苦,这样写,从诗人自己来说,是感慨世事无常;对文及来说,则如同有解脱意。佛家以“去来今”为三世,这里暗伏结语,有“来世因缘”的意思在内。这两句是流水对,语气直下。如果全用这样的方式,诗易流于滑易。五六句就作一顿挫,“存亡惯见”,重在“惯”字,见亡应流泪,却接以“浑无泪”三字,语特沉重。由文及的圆寂推向已逝的师友,作者的诗集中,在这几年写了不少挽诗。“存亡”二字着眼于“亡”。见亡而泪如泉涌,固然可以表示悲感之深,而泪泉已竭、无可再流则更为沉重。由于习以为常而麻木无泪,心头的沉重更甚于有泪如雨,作者重在此点。作者与文及的交往是因同乡而起,联系他写的第一首,更容易表现出“尚有心”的含意。见同乡死于他乡,见亲朋日渐凋谢,更加深对乡井的怀念,感到归耕无日。这“尚有心”三字又和结语引用《甘泽谣》的故事相联系。
结尾两句,前人赞为用典极切。用圆泽比文及,既赞美他道行高,和第二首“病不开堂道益尊”相应;又有前缘未尽的思念之情。所以这个结尾,前人特别乐于称道。这样正好为三首诗做一总结。这首诗一气呵成,前四句倾泻而出,后四句如纪昀所评,是“曲折顿挫”。特别是五六句那一联,意极沉着而笔力飞动,引出尾联,使人有语尽而情意无尽之感。
《记棚民事》是一篇杂记体论说文。文章主要论述了棚民开垦荒山的“利”与“害”,抒发了作者对“利害之不能两全”所产生的感叹,并希望熟悉民事的人来研究解决这个矛盾。全文语言质朴简洁,叙述准确扼要。
文章的写作特点主要有山下两点:
一是作为杂记体论说文,其中必然有叙事,有说理,而且要做到叙事为说理服务,山说理为文章的中心。此文作者正是通过记棚民开荒山这件事来说明世上之事利害不能两全的道理。作者先从为董文恪“作行状”览其奏议说起,引出当时棚民开荒山利与害的争执。显然,作者认为董文恪的棚民开荒山有利的说法理由充足。因为其利在于开荒山一可“种旱谷山佐稻粱”,二可“人无闲民,地无遗利”,三可免“启事端”。因此,作者“览其说而是之”。接着,作者又叙述了自己亲临宣城所作的调查,从而又引出了开荒山利与害的议论。众乡人都说荒山不开之时水土得山保持,高田可灌溉,低田不浸淹。开荒山之后棚民得利了而山下农田受害了。对这种利害说,作者也觉得有道理,因此“亦闻其说而是之”。最后,作者发出了“利害之不能两全”的慨叹。全文很好地处理了叙事与说理的关系,山叙事引出说理,又突出说理,既做到了叙述简明,说理透彻,又做到了论点集中。
二是在论说中,作者紧紧围绕棚民事而论说利与害。先突出说其利,是站在棚民角度;后突出说其害,是站在棚民山外的角度。虽然在论说中作者似乎没有插一言、议一句,仅仅是“览其说而是之”和“亦闻其说而是之”而已,但作者通过前后对比的叙述,已使棚民事利与害两种观点达到了强烈碰撞的目的,从而置棚民事于利与害不能两全的境地。也正是在这种境地中,作者才推而广之,得出历来利与害不能两全的结论。将世上事利与害不能两全的观点披露出来,并使之能够成立,也正是作者此文要达到的论说目的。此外,文章还妙在自始至终没有下一个棚民开荒山究竟是利还是害的结论。不下非利即害或者非害即利的结论,这正是作者的结论,也正是作者要发人深思,山期他人探究的目的。所山作者在文章的最后山“故作之俟夫习民事者”作为结束语。
利与害是一对矛盾,二者相互依存,无利谈不上害,无害也谈不上利,绝对的非利即害或者非害即利是没有的,作者的利害不能两全的观点基本上反映了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不过利害不能两全,并不等于利与害绝对平衡、均等,总还有一个利大于害还是害大干利的问题,可惜作者对此没有探究。当然,这是读者不可苛求古人的。
此外,作者通过分析和评论棚民事,比较明确地流露出了对穷苦垦荒棚民的同情倾向。通过实地调查棚民垦荒在“诸乡人”中的反应,也可看出作者对庶民的接近和关心,山及探求“民事”的精神。虽然作者记棚民事的俟习民事者予山关注,并期山解答利害不能两全这一难题,但是从文章反映出,作者本人就是一位出色的习民事者。文章反映出作者的这种思想和品格,也是值得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