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弃妇申诉怨愤的诗。《毛诗序》说:“《日月》,卫庄姜伤己也。遭州吁之难,伤己不见答于先君,以至困穷之诗也。”朱熹《诗集传》说:“庄姜不见答于庄公,故呼日月而诉之。言日月之照临下土久矣,今乃有如是之人,而不以古道相处,是其心志回惑,亦何能有定哉?”都说此诗作于卫庄姜被庄公遗弃后,以此诗作者为卫庄姜,所指责的男子为卫庄公。而鲁诗则认为是卫宣公夫人宣姜为让自己的儿子寿继位而欲杀太子伋,寿为救伋,亦死,后人伤之,为作此诗。今人一般认为这是弃妇怨丈夫变心的诗。
诗的第一章把读者带入这样的境界:在太阳或月亮的光辉照耀下,一位妇人在她的屋旁呼日月而申诉:日月能如常地照耀大地,为何我的丈夫不能如以往一样顾念我!以后各章的第一句“日居月诸”作为起兴,还有一种陪衬的作用。日月出自东方、照临大地,是有定所,而结为夫妇的“之人”竟心志回惑,“胡能有定”。作者之所以反覆吟咏日月,正是为了陪衬其反覆强调的“胡能有定”的。
第二第三章承第一章的反覆咏叹,真是“一诉不已,乃再诉之,再诉不已,更三诉之”(方玉润《诗经原始》)。第四章沉痛已极,无可奈何,只有自呼父母而叹其生之不辰了,前面感情的回旋,到此突然一纵,扣人心弦,“埋怨父母极无理,却有至情”(牛运震《诗志》)。
诗中没有具体去描写弃妇的内心痛苦,而是着重于弃妇的心理刻画。女主人公的内心世界是很复杂的,有种被遗弃后的幽愤,指责丈夫无定止。同时她又很怀念她的丈夫,仍希望丈夫能回心转意,能够“顾”(想念)她,“报”(答理)她。理智上,她清醒地认识到丈夫“德音无良”;但情感上,她仍希望丈夫“畜我”以“卒”。朱熹《诗集传》说:“见弃如此,而犹有望之之意焉。此诗之所为厚也。”这种见弃与有望之间的矛盾,又恰恰是弃妇真实感情的流露。因此,《日月》能强烈震撼读者的心灵。延伸解析古代学者以为这是首弃妇声诉幽怨的愤诗,且很多人认定是“卫庄姜”(卫庄公夫人)感喟“州吁之难”(卫庄公庶子“公子州吁” 弑杀庄姜养子、卫桓公“姬完”的宫廷政变)的穷困诗。这种观点看似成立的理由是比较充分的,日月比喻国君与夫人,未亡人庄姜目睹宫廷剧变(卫公子州吁首开弑杀犯上之风,挑衅姬周宗法制度,被时人认为大逆不道),所以作诗追念先君亡夫,痛惜枉死的嗣君养子,哀叹自己的不良遭际但是仔细研究诗中细节,弃妇之说则疑窦颇多。尤其是抱怨父母一节,既不合于周人礼法(强调“孝悌”),也语意突兀:常人以给父母养老送终为俗,怎可颠倒要求父母终养自己?实际上结合周初历史和邶人的渊源,综合看待《国风.邶风》的低闷、忧郁风格,将这首诗同样视为殷遗怀旧的歌谣可能才更靠谱。熟悉中国上古史的研究者都知道:周朝推翻商朝后,最初的政策对亡国民众比较友好,武王君臣采取了各种措施极力安抚;后来因殷顽叛乱、周公旦才在镇压平叛后对其施以重大惩罚。如果扩大思路,将周人、商人这段恩怨变化的背景套入到《邶风.日月》篇中,则很多细节就更容易对号入座、解释通畅。日月起兴,是因为天道有恒,衬托人世容易变幻,暗喻商族亡国亡族(没有灭族,大贵族微子、萁子和其他小贵族保留了商族血脉,但纣王和武庚禄父这条主根化为浮云了)的沧海桑田悲剧。两厢难处,是当年周、商两族复杂关系的真实写照。处境飘摇窘困,是因为大叛乱后惩罚加身。作为曾经显赫、现在弱势的“殷顽”,自然会抱怨周朝,很容易将所有灾难都委过周室而不愿意深刻自省。所以诗中屡屡出现“逝不古处”、 “宁不我顾”……、 “德音无良”的抱怨,希冀处境得到改善,如此才“俾也可忘”。抱怨父母其实完全是比喻。犹如说:我们商人的祖先是天下共主,轮到我们这代人却不仅失去霸权,还因两次战败(前为武王克商的“牧野之战”,后为周公东征的二次征服),宗族亲人被离析打散、族群主体被监视居住。“胡能有定?报我不述。”也可以顺理成章解释。中国上古传统,灭人国而不绝其祀,夏、商、周三代均遵循这条重要国际规则。传说夏后(夏朝君主的称号)册封上古著名氏族为诸侯(实际上是认可);汤王灭桀,也专门册封禹王的后人,承认各地氏族部落首领的诸侯地位(夏商封建都不是严格意义的封建制度,所谓封国其实是氏族部落或更大型的联盟而非地域国家,周朝的封建制才是真正意义的叠层封建联盟体制,周朝封国很多都是打破了血缘关系的地域型国家);武王遵守传统,册封周人认定的上迄黄帝、炎帝、下止夏禹、商汤的后裔为诸侯。只是由于武庚组织叛乱,周公才粉碎了武庚的政权,重新安排处置“殷顽民”。诗中的“报我不述”应该是指武庚政权被粉碎的事情,作者认为周朝这样处置不合古礼和惯例。对这首诗的新解属于个人的一家之说,可以存疑,也欢迎有兴趣的朋友深度研究和发掘,权当是对继承发扬我国古老的国学文化略效绵薄之力。如果新说被证明成立,那么《邶风.日月》的创作时间就不是春秋,而是远为久远的周初。这首诗文辞古朴、风格与《邶风.柏舟》雷同也就相当自然,前面仔细分析过“柏舟”、可以更肯定的说和周初的大叛乱关系密切。
《喻巴蜀檄》载《史记》卷一一七,《汉书》卷五七下,《文选》卷四四,《艺文类聚》卷五八。檄是用于声讨的一种文体。这篇文章是斥责巴蜀吏民的“罪”“过”的。文章为稳定人心,先用对外征讨的声威和虽被征招而无隐患来震动和安抚人心,为皇帝本意辩解,并分析唐蒙和地方官吏的责任;再树边民为榜样,以当官享乐传名来规范和开导百姓,并在对比中寻过责怪巴蜀吏民;最后说明作意,要求及时传达。总之,维护皇帝,斥责官吏,开导百姓,扬威以慑之,示安以慰之,示范以规之,示利以导之,寻过以责之。纵横辩说,思维产密;策略周祥,全盘平衡;运用权术,有利有节,入情入理,语言晓畅,说服力强。
从需要解决的问题来看,《喻巴蜀檄》为文其实非常为难,因为作者司马相如的使命比较麻烦。唐蒙略通西南夷乃是奉命,并且是司马相如本人所赞成的,引起巴蜀震动后,皇帝却要谴责唐蒙,并告知巴蜀百姓,唐蒙的做法并非皇帝本意。也就是说这篇文章必须顾及唐蒙、巴蜀民、皇帝三方面的意图,而又不能违背朝廷通西南夷的大政方针。司马相如的“蜀人”身份此刻并非无谓,指摘巴蜀本地凭“愚民”是唯一解开这个三重连环套的钥匙,司马相如的“蜀人”身份至少可以比“外地人”让巴蜀本地“愚民”具有更多的认同感。刘熙载《艺概》说:“相如一切文,皆善于架虚行危。”就《喻巴蜀檄》一文来说,“虚”即不在于“巴蜀民大惊恐”的事实如何,而在于如何认识;“危”即在于唐蒙、巴蜀民、皇帝三方各有道理需要平衡,如何阐述其中的轻重缓急确实非常为难。
从《喻巴蜀檄》的内容来看,指责唐蒙并非重点,宣传皇帝的本意也非重点,而指摘“巴、蜀行者”有“不忠死亡之罪”才成为重点,连带指摘这些“行者”的“父兄”以及专管教训百姓的官员有“不教诲之过”。杨升庵云“得告喻体裁,以大义令使者与蜀民两分其责”,“两分”说还未深入其内在逻辑,应当说此文是以指摘“蜀民”为主。
文章开头阐述朝廷在“边境”治理上的巨大成就和唐蒙奉使西南的必要性,这就从根本上确立了朝廷和唐蒙此次行动的正义所在,为后文指责巴蜀“行者”和巴蜀“愚民”建立一个坚实的道义基础。接着说明这次行动本“靡有兵革之事,战斗之患”,略叙事实:“今闻其乃发军兴制,惊惧子弟,忧患长老,郡又摧为转粟运输,皆非陛下之意也。”其中“惊惧、忧患”,即将抚慰巴蜀人士之意带出,却又明白将唐蒙加以指责,但仅此一笔带过,就转到总结此次出使的原意:申明“皆非陛下之意也”。行文至此,似乎出使的任务就完成了,但仅如此,“略通夜郎西僰”的任务就难于继续进行了,既然“陛下即位,存抚天下,辑安中国“,“不顺者已诛,而为善者未赏,故遣中郎将往宾之”,所以,唐蒙又无可厚非,指责”巴蜀民大惊恐“就势所必然,并称扬“夫边郡之士”与之相对:“当行者或亡逃自贼杀,亦非人臣之节也。”“夫边郡之士”“肝脑涂中原,膏液润野草而不辞”,“计深虑远,急国家之难,而乐尽人臣之道也。”他们是“贤人君子”,而这些“自贼杀,或亡逃抵诛”的“行者”及其“父兄”乃“寡廉鲜耻”,“为天下笑”,有“不忠死亡之罪”“教诲之过”,措辞极为严厉。然后再次重申“陛下”之德为“患使者有司之若彼,悼不肖愚民之如此”,阐明自己的任务为“遗信使晓喻百姓以发卒之事”。最后要求巴蜀各级官员务必传达给“远所溪谷山泽之民”,“使咸知陛下之意”。以“通西南夷”为根本、为标准,在这个前提下阐述评论各方意见功过,这应当是司马相如完成使命唯一的途径,也是《喻巴蜀檄》必然的结构方式。
全文五百六十余字,严正精悍、周详晓畅,深得文体之要,完全合乎《文心雕龙》对檄文的所下的定义:“檄者,皦也。宣露于外,皦然明白也。凡檄之大体,故其植义扬辞,务在刚健。插羽以示迅,不可使辞缓;露板以宣众,不可使义隐。必事昭而理辨,气盛而辞断,此其要也。若曲趣密巧,无所取才矣。”指摘“巴蜀愚民”的语气极为严厉,命令太守传檄,语气也十分果决,都是为了檄文“故其植义扬辞,务在刚健。插羽以示迅,不可使辞缓”的目的。为了达到“曒然明白”的效果,全文未用一个典故,语词和其它几篇比较也不甚考究,如设问对答结构、联边字等皆未使用,应当是考虑”远所溪谷山泽之民””遍闻”的需要,即“露板以宣众,不可使义隐”。为了达到“气盛而辞断”的效果,司马相如使用了大量的骈偶、铺陈、押韵的辞赋方法。骈偶方面,文中仅完全对偶语句就达二百八十余字,大致占全文一半字数;铺陈方面,在“边境”“边郡之士”两个关节处铺陈共计二百七十余字,约占全文一半篇幅;押韵方面,文中大部分句子押韵,押韵密度和《子虚上林赋》等散体赋押韵密度相差不远。骈偶、铺陈、押韵成为这篇文章主要的修辞手段。明代张溥说司马相如“抑其文,皆赋流也”,即主要体现在骈偶、铺陈、押韵这三方面,也是其文章华丽的根源所在。
作为古代流传至今的第一篇成篇檄文,《喻巴蜀檄》具有檄文的基本特点,又保持着司马相如文章整饰华丽的一贯风格,在写作技巧上对后世有多方面的借鉴作用。
《拟行路难·其六》 鉴赏
这首诗也是反映的仕途失意与坎坷。和《拟行路难·泻水置平地》相比,表现形式上纯用赋体,抒述情怀似亦更为直切。
全诗分三层。前四句集中写自己仕宦生涯中倍受摧抑的悲愤心情。一上来先刻画愤激的神态,从“不能食”、“拔剑击柱”、“长叹息”这样三个紧相连结的行为动作中,充分展示了内心的愤懑不平。诗篇这一开头劈空而来,犹如巨石投江,轰地激起百丈波澜,一下子抓住了读者的关注。接着便叙说愤激的内容,从“蹀躞”、“垂羽翼”的形象化比喻中,表明了自己在重重束缚下有志难伸、有怀难展的处境。再联想到生命短促、岁月不居,更叫人心焦神躁,急迫难忍。整个心情的表达,都采取十分亢奋的语调;反问句式的运用,也加强了语言的感情色彩。
中间六句是个转折。退一步着想,既然在政治上不能有所作为,不如丢开自己的志向,罢官回家休息,还得与亲人朝夕团聚,共叙天伦之乐。于是适当铺写了家庭日常生活的场景,虽则寥寥几笔,却见得情趣盎然,跟前述官场生活的苦厄与不自由,构成了强烈的反差。当然,这里写的不必尽是事实,也可能为诗人想象之辞。如果根据这几句话,径自考断此诗作于诗人三十来岁一度辞官之时,不免过于拘泥。
然而,闲居家园毕竟是不得已的做法,并不符合作者一贯企求伸展抱负的本意,自亦不可能真正解决其思想上的矛盾。故而结末两句又由宁静的家庭生活的叙写,一跃而为牢骚愁怨的迸发。这两句诗表面上引证古圣贤的贫贱以自嘲自解,实质上是将个人的失意扩大、深化到整个历史的层面——怀才不遇并非个别人的现象,而是自古皆然,连大圣大贤在所不免,这足以证明现实生活本身的不合理。于是诗篇的主旨便由抒写个人失意情怀,提升到了揭发、控诉时世不公道的新的高度,这是一次有重大意义的升华。还可注意的是,诗篇终了用“孤且直”三个字,具体点明了像作者一类的志士才人坎坷凛冽、抱恨终身的社会根源。所谓“孤”,就是指的“孤门细族”(亦称“寒门庶族”),这是跟当时占统治地位的“世家大族”相对讲的一个社会阶层。六朝门阀制度盛行,世族垄断政权,寒门士子很少有仕进升迁的机会。出身孤寒,又以“直”道相标榜,自然为世所不容了。钟嵘《诗品》慨叹其“才秀人微,故取湮当代”,是完全有根据的。他的诗里不时迸响着的那种近乎绝望的抗争与哀叹之音,也不难于此得到解答。
前面说过,同为诗人抗议人生的哀歌,此诗较之《拟行路难·泻水置平地》的正言若反、半吐半吞,写法上要直露得多,但此诗也并非一泻到底。起调的高亢,转为中间的平和,再翻出结语的峭拔,照样是有张有弛,波澜顿挫。音节安排上由开首时七言长调为主,过渡到中间行云流水式的五言短句,而继以奇峰突出的两个长句作收煞,其节奏的高下抗坠也正相应于情感旋律的变化。所以两首杂言体乐府仍有许多共同之处。再进一步,拿这两首感愤言志之作,来同前面那些借思妇口吻言情的篇什相比较,风格上又有不少异同。前诗婉曲达意,这里直抒胸臆;前诗节拍舒徐,这里律动紧促;前诗情辞华美,这里文气朴拙——随物赋形,各有胜境。不过无论哪一类题材,都能显现出作者特有的那种奇思焕发、笔力健劲的色调,这正是鲍照诗歌最能打动人心的所在。《南史》本传用“遒丽”二字评论他的乐府创作,后来也以“俊逸”概括其诗风,其实“俊”和“丽”还只标示出它的体貌,“逸”和“遒”才真正摄得它的神理。从鲍照的“俊逸”到的“飘逸”,是有着一脉相承的关系的。
全诗前句谆谆教诲,年轻时不要怕经历辛苦磨难,只有这样才能为终身事业打下基础;后句是危言警示,不要在怠惰中浪费光阴,说明了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辩证道理。这首诗语言上通俗浅近,平易自然,通读全诗,没有一难解字句,质朴之至,仿佛从诗人心中自然流出,毫无半点雕琢痕迹。
首联先叙静子虽未入仕却能于世道纷乱之时谨守礼道,勤奋修业。诗人以此来刻画书堂主人独特的精神风貌,赞美之情溢于言表。他信守儒家尊奉的道德规范,重视修身立德,“家山虽在干戈地”,仍要“常修礼乐风”。对比之中既明弟静的勤勉好学,更显其卓然的高洁品格。
颈联则由人写到书堂之景:窗外绿竹摇曳,影入书案,远处泉水潺潺,流入砚池。视觉与听觉相结合,我们可以想见其弟静伏案苦读、砚池墨耕的情形。
尾联是对静子的劝勉之辞,劝弟静莫荒废时光、学业。
这首诗语言上通俗浅近,平易自然,通读全诗,没有一难解字句,质朴之至,仿佛从诗人心中自然流出,毫无半点雕琢痕迹,令你不能不佩服诗人的艺术之高超。这是就全篇来说的,若就其佳句来说,真如行山阴道上,令人应接不暇。“窗竹影摇书案上,野泉声人砚池中”,写景诗句诗情画意,情景交融,却又自然晓畅。同时,这首诗的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体现的是杜荀鹤的一个显著艺术特征。杜荀鹤是唐末时一位著名的现实主义诗人,他诗学杜甫、白居易,以揭露弊政,反映民生疾苦为宗旨,注重弘扬现实主义的优良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