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在杜甫的五言诗里,这是一首代表作。公元755年(天宝十四载),安史之乱的消息尚未传到长安,然而诗人在长安往奉先县途中的见闻和感受,已经显示出社会动乱的端倪,所以诗中有“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氛,这显示出了诗人敏锐的观察力。
原诗五百字,可分为三大段。开头至“放歌破愁绝”为第一段。这一段千回百折,层层如剥蕉心,出语的自然圆转。
杜甫旧宅在长安城南,所以自称杜陵布衣。“老大意转拙”,如同俗语说“越活越回去了”。说“笨拙”,是指诗人偏要去自比稷与契这两位虞舜的贤臣,志向过于迂阔,肯定是会失败的。濩落,即廓落,大而无当,空廓而无用之意。“居然成濩落”,意思是果然失败了。契阔,即辛苦。诗人明知一定要失败,却甘心辛勤到老。这六句是一层意思,诗人自嘲中带有幽愤,下边更逼进了一步。人虽已老了,却还没死,只要还未盖棺,就须努力,仍有志愿通达的一天,口气是非常坚决的。孟子说:“禹思天下有溺者,犹己溺之也,稷思天下有饥者,犹己饥之也,是以若是其急也。”杜甫自比稷契,所以说“穷年忧黎元”,尽他自己的一生,与万民同哀乐,衷肠热烈如此,所以为同学老先生们所笑。他却毫不在乎,只是格外慷慨悲歌。诗到这里总为一小段,下文便转了意思。
隐逸本为士大夫们所崇尚。杜甫说:“我难道真的这样傻,不想潇洒山林,度过时光吗?无奈生逢尧舜之君,不忍走开罢了。”从这里又转出一层意思:“生在尧舜一般的盛世,当然人才济济,难道少你一人不得吗?构造廊庙都是槃槃大才,原不少我这样一个人,但我却偏要挨上来。”诗人像这样讲,说不上什么原故,只是一种脾气性情罢了,好比向日葵老跟着太阳转。忠君爱国发乎天性,固然很好,不过却也有一层意思必须找补的。诗人想:“世人会不会觉得自己过于热中功名,奔走利禄?”所以接下去写道:为个人利益着想的人,像蚂蚁似的能够经营自己的巢穴;他却偏要向沧海的巨鲸看齐,以至于把生计都给耽搁了。诗人虽有用世之心,可是因为羞于干谒,一直以来都是辛辛苦苦,埋没风尘。
下面又反接找补。上文说“身逢尧舜君,不忍便永诀”,意思是:“尧舜之世,何尝没有隐逸避世的,例如许由、巢父。巢父、许由是高尚的君子,我虽自愧不如,却也不能改变我的操行。”这两句一句一折。既不能高攀稷契,亦不屑俯就利禄,又不忍像巢父、许由那样跳出圈子去逃避现实,只好饮酒赋诗。沉醉或能忘忧,放歌聊可破闷。诗酒流连,好像都很风雅,其实是不得已而为之。诗篇开首到此,进退曲折,尽情抒怀,诗人热烈的衷肠非常真实。
第二段从“岁暮百草零”至“惆怅难再述”。这一段,记叙、描写、议论并用。首六句叙上路情形,在初冬十月、十一月之交,半夜动身,清早过骊山,玄宗和贵妃正在华清宫。“蚩尤”两句的旧注多有错误。蚩尤曾经作雾,即用作“雾”的代语,下面说“塞寒空”即是雾。在这里,只见雾塞寒空,雾重故地滑。温泉蒸气郁勃,羽林军校往来如织。骊宫冬晓,气象万千。寥寥数笔,写出了真正的华清宫。“君臣留难娱,乐动殷胶葛”两句亦即白居易《长恨歌》所说的“骊宫高处入青云,仙乐风飘处处闻”。说“君臣留欢娱”,轻轻点过,却把唐玄宗一起拉到浑水里去。上文所谓“尧舜之君”,不过是诗人说说好听,遮遮世人眼罢了。
“彤庭”四句,沉痛极了。一丝一缕都出于女工之手,朝廷却用横暴鞭挞的方式攫夺来。然后皇帝再分赏群臣,叫他们好好地为朝廷效力。群臣如果忽视了这个道理,辜负国恩,就等于白扔了。然而王公大臣却都是如此,诗人心中根本不能平静。“臣如忽至理,君岂弃此物”,句中“如”、“岂”两个虚词,一进一退,逼问有力。百姓已痛苦不堪,而朝廷之上却挤满了这班贪婪庸鄙、毫无心肝的家伙,国事的危险如同千钧一发,仁人的心应该是会战栗的。
“况闻”以下更进了一步。“闻”者虚拟之词,宫禁事秘,不敢说一定。不但文武百官如此,“中枢”、“大内”的情形也不会比他们好一些,或者还要更加厉害。诗人听说大内的奇珍异宝都已进了贵戚豪门,这应当是指杨国忠之流。“中堂”两句,写美人如玉,被烟雾般的轻纱笼着,暗指虢国夫人、杨玉环,这种攻击法,一步逼紧一步,离唐玄宗只隔一层薄纸了。
诗中不宜再尖锐地说下去,所以转入平铺。“煖客”以下四句两联,十字作对,称之为隔句对或者扇面对,调子相当地纡缓。因意味太严重了,不能不借藻色音声的曼妙渲染一番,稍稍冲淡。其实,纡缓中又暗蓄进逼之势。貂鼠裘,驼蹄羹,霜橙香橘,各种珍品尽情享受,酒肉凡品,不须爱惜。在这里,本来文势稍宽平了一点儿,诗人又紧接着大声疾呼:“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一句也不肯放松,一笔也不肯落平。这是传诵千古的名句。表面上一往高歌,暗地里却结上启下,令读者不觉,《杜诗镜铨》里评价说“拍到路上无痕”,讲得很对。骊山宫装点得像仙界一般,而宫门之外即有路倒尸。咫尺之间,荣枯差别这样大,那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了。诗人不能再说,亦无须再说了。在这儿打住,是很恰当的。
第三段从“北辕就泾渭”至末尾。全篇从诗人自己忧念家国说起,最后又以他自己的境遇联系时局作为总结。“咏怀”两字通贯全篇。
“群冰”以下八句,叙述路上情形。首句有“群冰”、“群水”的异文。仇兆鳌注:“群水或作群冰,非。此时正冬,冰凌未解也。”这一说法不妥,这首诗大约作于十月下旬,不必拘泥于隆冬时节。作群冰,诗意自惬。虽然冬天很寒冷,但高处的水流激湍,水还没有冻结。下文“高崒兀”、“声窸窣”,作“冰”更好。这八句,句句写实,只有“疑是崆峒来,恐触天柱折”两句,用共工氏怒触不周山的典故,暗示时势的严重。
接着写到家并抒发感慨。一进门,就听见家人在号啕大哭,这是非常戏剧化的。“幼子饿已卒”,“无食致夭折”,景况是凄惨的。“吾宁舍一哀”,用《礼记·檀弓》记孔子的话:“遇于一哀而出涕,予恶夫涕之无从也。”“舍”字有割舍放弃的意思,这里的意思是:“我能够勉强达观自遣,但邻里且为之呜咽,况做父亲的人让儿子生生的饿死,岂不惭愧。时节过了秋收,粮食原不该缺乏,穷人可还不免有仓皇挨饿的。像自己这样,总算很苦的了。”诗人当时不一定非常困苦,因为他大小总是个官儿,照例可以免租税和兵役的,但他尚且狼狈得如此,那么一般平民扰乱不安的情况,就要远远胜过他了。弱者填沟壑,强者想造反,都是一定的。诗人想起世上有很多失业之徒,久役不归的兵士,那些武行脚色已都扎扮好了,只等上场锣响,便要真杀真砍,大乱的来临已迫在眉睫,他的忧愁从中而来,不可断绝,犹如与终南山齐高,与大海一样茫茫无际。表面看来,似乎穷人发痴,痴人说梦,但实际上过不了多久,安史之乱一爆发,渔阳鼙鼓就揭天而来了,这也正体现了诗人的真知灼见。
这一段文字仿佛闲叙家常,不很用力,却自然而然地于不知不觉中已总结了全诗,极其神妙。结尾最难,必须结束得住,方才是一篇完整的诗。诗人的思想方式无非是“推己及人”,并没有什么神秘。他结合自己的生活,推想到社会群体;从万民的哀乐,来推定一国的兴衰,句句都是真知灼见,都会应验的。以作品内容而论,杜甫的诗是一代史诗,即使是论事,他的诗也是可以供千秋万代的后世加以鉴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