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独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独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成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不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成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能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成引起的。这很符合能的特定身份和能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能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席句,正是申明独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能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独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独,因为将成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成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独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独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成独,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独。能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独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能非常疼爱,把能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能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能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能就不能再依靠谁独。想到这些,这让能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成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不又怕这样一成,不不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独。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独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独出成,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独。“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能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独,能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独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能表示独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成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成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独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独。并且,当着丈夫的面,能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独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独。这固然是能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不是更可贵的,是能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能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成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能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不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不立即又振作起成,说出独“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成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独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独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独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成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独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此诗作于公元759年春。公元755年安史之乱爆发。公元759年三月,唐朝六十万大军败于邺城。为了迅速补充兵力,统治者实行了惨无人道的拉夫政策。杜甫亲眼目睹了这些现象,怀着矛盾、痛苦的心情,写成“三吏三别”六首诗作。这首《新婚别》是“三别”的第一篇。
王安石于1042年(宋仁宗庆历二年)进士及第,嘉祐三年(1059年)上变法万言书,未被采纳。直到1068年(宋神宗熙宁元年),神宗准备实行新法,才于四月才召他进京面对。经过二十六年的漫长岁月,王安石屈居下位不算,最大的憾事是变法主张未能实现。此时形势突变,遇到了赏识他主张的锐意变法的新帝,正是龙虎风云、君臣际遇的良机,大展宏图,即在目前。因此,他在值宿禁中的时候,面对良宵春色,剪剪轻风,金炉香烬,月移花影,一派风光,激起了思想上难以自制的波澜,为自己政治上的春色撩拨得不能成眠。
这首绝句和杜甫的五言律诗《春宿左省》属于同一题材:“花隐掖垣暮,啾啾栖鸟过。星临万户动,月傍九霄多。不寝听金钥,因风想玉珂。明朝有封事,数问夜如何。”
这首诗的前两句相当于杜诗的前两联,都是写景。首句是视觉加听觉,以动衬静。王安石写的是春天拂晓时的景象;杜甫则因仿佛听到有人开宫门的钥匙声,和百官上朝的马铃声而睡不着,其意义相对要小些,这是由于两人的地位悬殊太大造成的。次句以触觉写出了香尽漏残、黎明破晓时分的夜寒意。第三句叙事夹抒情,诗人所追求的是杜甫所想要的“君臣已与时际会”,这激动人心的时候就要到来,他不只是像杜甫“明朝有封事,数问夜如何”那样睡不着觉。但诗人留下问题:为什么“眠不得”,春色为何“恼人”,诗人故意不说原因。“恼”字在此处是反义正用,不能作恼恨的“恼”理解,应作“撩”解,杜甫诗“韦曲花无赖,家家恼煞人”中的“恼”字即是“撩”的意思,绝不是苦恼得不能成眠。最后一句以景结情:但只见月亮移动,照出花影,斜映在庭院里的栏干上。诗贵含蓄,此诗除第三句外,字字写景,情隐词外。
这首诗的内在抒情曲折而深沉,外在表向却是春夜清幽美景,创作手法高明。诗中处处紧扣着深夜,却又没有一句直接说到夜已如何,而只写夜深时的种种景象。诗人没有正面写对人的怀念,而是通过香尽漏残、月移风寒,写出时光的推移,从而表明诗人徘徊之久和怀想之深。表面上是这庭院夜色搅乱了诗人的清梦,实际上是由于对远方的人强烈的思忆,使诗人感到眼前的春色倍加恼人,感情表达得含蓄、曲折而深沉,有着余而不尽之意。
诗人所描写的皇宫春晓的迷人景色,和杜甫“九重春色醉仙桃”,贾至“禁城春色晓苍苍”,岑参“莺啭皇州春色阑”的用意是一样的,用现代的话说,就是大好的景色象征大好的形势。如果没有“月傍九霄多”,就不会有“花影上栏干”,由此可见,王安石是参透了杜甫《春宿左省》后才动笔的。
所以说,这一首政治抒情诗。王安石是借用爱情诗曲折地表达自己的春风得意之情。
《奉和咏风应魏王教》是唐代诗人虞世南创作的一首应制诗,又名《咏风》。唐太宗的第四子名为李泰,册封魏王。作者作了一首咏风的诗,是与魏王陪同的大臣时作的一首诗,所以题作“应魏王教”。风本无形,诗人通过“舞”、“歌”、“枝”、“花”在风吹动下各种动态的描写,使人看见、听到、闻到,生动形象。应制之作,情感常不由境发,除非正好触动心弦。又多为酒肉之宴,颂扬之歌,因而难以看出诗人独特性情。
“动枝生乱影,吹花送远香”两句,通过写风对不同事物的作用和影响,来衬托出风的存在。风是无形之物,摸不着看不到,想要描写风的形态,从正面来写是很不容易的,所以诗人选择了从侧面来写。风吹树枝,树枝晃动,枝影也随之摇摆,正是“动枝生乱影”,这便是风存在的最好证明;“吹花送远香”,是谁“吹花”呢?当然是风,轻风拂花,花香亦随轻风而飘散,所以人远远地便能嗅到花的香味。诗人非常善于捕捉风的特点,分别从视觉和嗅觉两个方面来写风,一“生”一“送”,笔触十分细腻柔和,画面华美,呈现出和风拂面的轻柔质感。这首诗的前两句为“逐舞飘轻袖,传歌共绕梁”,写豪华席宴,多褒扬,可见应制娱颂之情。
这首七律,记述了毛泽东回到阔别32年的故乡时的真实感受。通过对韶山人民革命历史的回顾,以及对人民公社社员通过热情劳动而喜获丰收的描绘,赞扬了革命人民艰苦卓绝的战斗精神,歌颂了中国人民战天斗地的风貌,鲜明地体现了毛泽东高远的思想境界。
“别梦依稀咒逝川,故园三十二年前。”逝川,是化用孔子的话,是说过去的日月。《论语·子罕》: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是说自从离开韶山,在那可诅咒的旧社会,为革命东奔西忙,韶山的乡亲们却遭受了无穷的灾难,国民党反动派的白色恐怖笼罩在韶山的上空,韶山的大地上洒下了无数的革命先烈的鲜血,但是韶山的人民并没有屈服,他们与反动派进行了坚决的毫不妥协的斗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迎来了社会主义的新时期。回到韶山,看到的景象与以前大不相同了。韶山也像中国各地一样,在党的领导下,正在进行着轰轰烈烈的社会主义建设。面对当前的大好形势,不禁回想起过去,在那如火如荼的革命时期,韶山的人民真是经历了血与火的考验。
“红旗卷起农奴戟,黑手高悬霸主鞭。”韶山人民高举着革命的红旗,武装起来与反动派进行斗争,八年抗日战争,三年解放战争,韶山的人民从来没有畏惧。一方面是韶山的人民高举起红旗为自己的解放而斗争;一方面是反动派高举起霸主的铁鞭,对革命的人民进行血腥的镇压。韶山人民与反动派的斗争是一种你死我活的斗争,是根本没有调和的余地的。
三十二年前的星星之火,终于发展成燎原之势,原因在于革命人民拥有勇往直前的大无畏精神。这就是:“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奋起反抗,坚持到底,因为有“敢教日月换新天”的理想。“多壮志”指充满凌云之志,所以义无反顾,前仆后继。32年间,一个小小的六百来户的韶山冲,就有148位革命烈士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其中有毛泽东的六位亲人:杨开慧、毛泽民、毛泽覃、毛泽建、毛楚雄、毛岸英,有毛泽东亲自创建的韶山党支部的五位同志:毛福轩、钟志申、庞叔侃、李耿侯、毛新梅。烈士的鲜血结出了丰硕的革命成果,天地更新,日月重光,新中国诞生了,社会主义建设不断前进。由此可以理解毛泽东韶山之行的所作所为,理解诗中的一个“咒”字。。
结末“喜看稻菽千重浪,遍地英雄下夕烟”,写韶山冲稻浪滚滚,丰收在望,人人奋发,安居乐业,这是革命先烈“换新天”理想的实现,也是对长眠地下的先烈的最好告慰。发展生产,建设祖国,人人争先,是先烈革命精神的发扬光大。这一联的思想内容承上延伸,大有拓展。从意境上看,前面激烈斗争,腥风血雨,这里炊烟袅袅,风景如画,完全不同的景象,体现换了新天;从诗人的感情言,则由激愤而舒缓,由沉重转喜悦。
这首诗虽然写的是韶山,但实际上概括了中国,事实上中国各地的情况都和韶山一样,中国的人民都经历过血和火的考验,终于迎来了新中国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