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归鸟翩翩自在飞,清晨离巢出树林。
天空辽阔任飞翔,就近歇息在云岑。
和暖春风迎面吹,掉转翅膀求遂心。
且看同伴相鸣叫,身影藏在清树荫。
注释
翼翼:形容鸟飞翔的样子,具有一种闲适从容之态。
去:离开。
之:到,往。
八表:八方以外极远的地方。泛指天地之间。
憩:休息。
云岑:高耸入云的山峰。
洽:融合,这里是“顺”的意思。
翻翮:掉转翅膀。
求心:追求所向往的。
俦:同伴。
景:同“影”,身影,指归鸟。
庇:隐藏。
清阴:指清凉树荫。
诗人所处的盛唐时代,在繁华的外衣下隐藏着政治危机:奸邪小人把持朝廷大权,纨绔子弟凭着裙带关系飞黄腾达,甚至连一些斗鸡走狗之徒也得到了君王的恩宠,身价倍增,飞扬跋扈;才俊之士却屈居下层,无人赏识。而“读书三十年”的儒生,却“腰下无尺组”,“一生自穷苦”。
王维以这首诗来借咏西施,以喻为人。《西施咏》取材于历史人物,借古讽今。诗人借西施“朝贱夕贵”,而浣纱同伴中仅她一人命运发生改变的经历,悲叹世态炎凉,抒发怀才不遇的不平与感慨;借世人只见显贵时的西施之美,表达对势利小人的嘲讽;借“朝为越溪女”的西施“暮作吴宫妃”后的骄纵,讥讽那些由于偶然机遇受到恩宠就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人;借效颦的东施,劝告世人不要为了博取别人赏识而故作姿态,弄巧成拙。
诗的开首四句,写西施有艳丽的姿色,终不能久处低微。次六句写西施一旦得到君王宠爱,就身价百倍。末了四句写姿色太差者,想效颦西施是不自量力。语虽浅显,寓意深刻。沈德潜在《唐诗别裁集》中说:“写尽炎凉人眼界,不为题缚,乃臻斯诣。”这种评价是很中肯的。
诗中前六句写景,勾画出一幅荒村落叶,山雨断桥的寂寥图景,从而反衬出好友皇甫侍御来访十分难得,表现诗人意外的惊喜。最后两句点题,谓友人和己同病相怜、互为知己。全诗写意外之喜,实含失时之悲,情融景适,余味悠长。
“荒村带返照,落叶乱纷纷。”起首二句竭力渲染深秋时节的萧瑟气氛:在荒僻的山村,一抹夕阳斜照着,树上的秋叶纷纷坠落,境界荒凉。诗人此时年逾花甲,也已到了人生的黄昏,生命的秋天。他一生坎坷,因不畏权贵,晚景凄凉,所以面对晚秋夕阳,心头自是感慨万端。秋色衰飒,落叶纷乱,是他心境不能平静的写照。首联描绘荒村返照、落叶纷纷和萧条景象,烘托了颔联友人来访的温暖和可贵。
“古道无行客,寒山独见君”则是说他望见平日无人影迹的绵远古道上,自己的友人竟然孤身来访。“古道”与“寒山”极力渲染自己居处幽僻,人迹罕至,也言门前冷落,无人造访。诗人相识虽多,如今遭逢不幸,被诬贬谪,又居处山野,古道难行,惟有皇甫侍御却不避秋寒,甘冒风霜,攀山越岭来访,一个“独”字,足显出二个相知相念的深挚情谊,显出诗人内心激荡着喜悦之情。淡笔写来,上下二句对比,更显示人事寂寥中友情的可贵。
“野桥经雨断,涧水向田分”句以野桥上承荒村,古道,又点出友人来访时的气候特征:一场秋雨之后,山野小桥被大水冲断,山涧中溪水暴涨,溢向岸边田地。
而友人却不顾山路泥泞而来,引出下边“不为怜同病,何人到白云”。诗人与皇甫侍御乃是志气相投,同病相怜。尽管诗人幽居白云深处,与世隔绝,友人依然与他心息相通。语感既有欣喜,又有感慨。喜的是友人来访,知己重逢,同时又为二人同病相怜的意遇嘘唏慨叹。
全诗表现了对友人过访的惊喜。一个“喜”字说明,好友皇甫侍御来访的深情在刘长卿的心头荡漾,涌起了无限的感激之情。诗人精于造境,诗中先写荒寒、凄寂的晚景以此表现来客之希,再写路途之难以见来客之情真。然诗中于衰败落景描写中,也写出了自己的栖隐中失意的心境与避世心态,诗人写友人独能于此中寻找自己。他仿拂已能从中体会主人这一心绪,这则突出了他们之间共同旨趣,诗人以审美的态度将这一同病相怜的心理表现极有诗意。从艺术上说,含蓄蕴藉,不着痕迹,含感激与感慨之情于言外,是这首诗的魅力所在。除此之外,诗中所绘景物荒寂凄冷,但情味恬淡,意境幽清。
在唐代人的观念里,从二韵到一百二十韵的五言或七言诗,只要平仄粘缀,词性、句法都成对仗,就都是律诗,一概称为五律或七律。二韵四句的称为绝句。绝句也是律诗,故又称“小律诗”。六韵以上的称为大律诗。宋元以后,绝句不属于律诗。“五律”、“七律”这两个名词仅指四韵八句的诗。于是,有必要绐六韵以上的律诗另外定一个名目,“排律”这个名词是在这样的需要下产生的。它有方便处,也未必“有害于诗”。
唐中宗李显,在一个正月三十日到昆明池去游玩,高兴地做了一首诗,命令随从的官员们大家和他一首。当时有一百多人做了诗。宋之问这首诗是被评为最好的作品。题目“奉和”,这个“奉”字,如果按照它的本义来讲,就是“捧”字。意思是双手捧了皇帝的原作,照样也做一首,但现在,它已成为恭敬的礼貌词,如“奉答”、“奉命”、“奉询”等等。
许多人用同一题目做诗,第一个人做的第一首诗,称为“首唱”;大家跟着做,称为“和”。这整个赛诗的行动,称为“唱和”。和诗也有几种不同的情况。用同样的题目,同样的诗体,但不用同样的韵脚,这是“和诗”。题目、诗体、韵脚,全都与原唱一样,这是“和韵”。在唐代,“和”与“和韵”,意义不同。宋元以后,凡是和诗都必须用原韵,于是“和”与“和韵”就没有区别了。
晦日是每月最后一日。大月是三十日,小月是二十九日。前面不标明月份,就是正月晦日。唐代的礼俗,以正月晦日、上巳和重阳定为三大节日。在这三天,公私休假,官吏和人民都郊游宴乐。到了宋代,这种风俗已不行了,所以宋代以后的诗中,见不到晦日游宴的题目。
“幸”是一个封建政治动词。皇帝到了什么地方,就说是“幸某处”,因为这是某处的荣幸。皇帝在某一位妃子的屋里歇宿,就说是“幸某妃”,因为这是某妃的荣幸。
昆明池在汉长安城西南,原是汉武帝所开,以训练水军的。在唐代,成为一个名胜的游览区。
“应制”也是一个封建政治语词。皇帝的命令,称为“制”或“诏”。其书面文件称为“制书”或“诏书”。唐初几位皇帝都能作诗,他常常在令节宴会的时候作诗首唱,命诸大臣和作,因此,初唐诗人集中有不少“应制”或“应诏”的诗。题目用“奉和”或“奉和圣制”的,表示皇帝自己先作了一首,有“和”当然必须先有“唱”。题目有“应制”而没有“奉和”的,表示奉皇帝之命而作,但皇帝自己并没有作。例如宋之问有一首《幸少林寺应制》,是他随从武后游幸少林寺,奉命而作。因为武后没有作诗,故只有“应制”而不是“和”。应制诗也有限制定韵脚的,例如宋之问有《九月晦上阳宫侍宴应制得林字》一诗,是九月晦日武后在上阳宫设宴,命大臣各作一诗,每人分配到一个韵脚,宋之问得到“林”字,他的诗就必须用“林”字韵。
“应诏”和“应制”本来没有区别,但武则天规定用“制”字,不用“诏”字,故武后以后都用“应制”而不用“应诏”。奉皇后,太子的命令,称为“应令”,例如李百药有一首《奉和初春出游应令》,这是随从皇太子初春出游,太子作了一首诗,命大家和作。还有用“应教”的,那是奉诸王之命而作。例如虞世南有一首《奉和咏风应魏王教》。太宗的第四子李泰,封为魏王,他作了一首咏风的诗,请陪同的大臣也作一首,所以题作“应魏王教”。还有一首诗题为《初晴应教》,就不知道是应那一位王子的教了。
“应制”、“应令”、“应教”诗,总称为“应制诗”。这种诗大多是五言四韵的五律,或六韵至十二韵的长律,偶尔也有绝句。由于这是君臣之间的文字酬答,措辞立意,必须顾到许多方面。要选择美丽吉祥的辞藻,要有颂扬、祝贺、箴规的意义,要声调响亮,要对仗精工,要有富贵气象,切忌寒酸相。这样,它就成为一种典型的宫廷文学。唐代诗人官位高的,差不多人人有这种诗。后世皇帝爱好文学者少,自己能作诗的更少,这种君臣唱和的风气就衰歇了。
为皇帝晦日游昆明池而作诗,题材中主要部分当然是皇帝、晦日、昆明池三项。宋之问这首诗就使用了与此三者有关的典故。第一联是先叙述这件事:春天参与了灵池上的宴会,池边设置了帐殿。灵池、沧波,都是指昆明池。第二联描写乘船在昆明池中游览:船划过了石鲸,好象从北斗星和牵牛星之间回来。昆明池有石刻鲸鱼,又有牵牛织女的石像立于池之东西,使池水仿佛象银河。槎,就是船。第三联就得照顾晦日:这个节日是正月三十日,春气还没有到来,只是暗暗地催杨柳发芽。据说,唐尧的时候,阶下生了一株草,每月一日开始长出一片荚来,到月半共长了十五荚。以后每日落去一荚,月大则荚都落尽,月小则留一荚,焦而不落。这一荚称为蓂。后世诗文家就用“蓂”字代替荚。此诗说“蓂全落”,可知是三十日。于是,这一联诗,就扣住了正月晦日。第四联要扣住昆明池。他说象北海那样茫茫无涯的水中,正好看落日的景色;看到池底的黑泥,便想到这是劫火烧馀的残灰。这两句用的都是昆明池的典故。当年汉武帝开凿此池,取象北海(溟,即北海)。在池底掘得黑灰,以问东方朔。东方朔说:天地大劫将尽,就会发生大火,把一切东西都烧光,叫做劫火。这是劫火后遗留下来的残灰。第五联就转到皇帝。周武王建设了镐京(今陕西长安),与群臣宴饮。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君臣宴会的故事。汉武帝曾和他的大臣们乘船泛游于汾水之上,自己作了《秋风辞》这首著名的歌。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君臣游乐唱和的故事。宋之问就很适当地用这两个典故组织了两句诗,顺便歌颂了李显为汉武、周王。镐饮是周武王的事,但这一联诗中不能以“周武”对“汉武”,于是只好硬派作周文王的事了。最后一联是结束,应当使皇帝、晦日、昆明池三者都有交代。宋之问又用了一个汉武帝的故事。据说汉武帝曾救过一条大鱼,后来在昆明池旁得到一双夜光珠,是大鱼报恩献给他的。于是这一联诗就说:不怕三十夜没有月亮,自然会有报恩的夜光珠进来的。
这是一首描写贵族欣赏音乐会发念古幽情的小诗。诗人是在淮水之旁或三洲之上欣赏了这场美妙的音乐会。他听到了演奏编钟,锵锵作响;淮河之水,奔腾浩荡。但诗人在此时忧心且伤感起来,原来他怀念那些古代的好人君子,而对当今世风日下颇为不满。
连续三章都是反复表达此种情绪,诗人的道德感、责任感和忧患意识非常强。一场音乐会激起了他的思古之幽情。
最后一章,诗人完全沉浸在这美妙的音乐会里了:编钟鸣响,琴瑟和谐,笙磬同音,相继演奏雅乐南乐,加之排箫乐舞,有条不紊。令人读之,有如置身其中,身临其境。
此诗记录了钟、鼓、琴、瑟、笙、磬、雅、南、籥等多种乐器共同演奏的场面。前三章写耳闻钟鼓铿锵,面对滔滔流泻的淮水,不禁悲从中来,忧思萦怀,于是想到了“淑人君子”。对他的美德懿行心向往之。卒章描写钟鼓齐鸣、琴瑟和谐的美妙乐境。如果透过字面上的这些意思来探究其深层的涵义,则会令人感到无从索解,因而朱熹在《诗集传》中也只能说:“此诗之义未详”,“此诗之义有不可知者。”
其实诗人是有感而发的,这种感慨折射出他对国运、时代的忧思。从诗的卒章来看,他所听到的不是一般的音乐,而是“雅”“南”之类的周朝之乐,这些音乐与周朝的辉煌历史联系在一起。诗人身处国运衰微的末世,听到这种盛世之音,自然会感慨今昔,悲从中来,从而会有追慕昔贤之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