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您带着皇家的使节到东南方去(福建在金陵的东南方),看您乘坐的四匹马拉的车子光彩满路,应该相信这是七闽大地还有福星要来到。能看到春天院子里的小草长出来、娇丽的秋阳长久地照在古老的榕树上我就心满意足了。要问在哪里才能看到我封侯拜相的记载,恐怕要到蓬莱仙岛去问那些仙人了。
想想还是好笑,现在我功未成人却已经老了,空有国恨家仇萦绕在胸。记得我已经远离朝廷十年了,早已厌倦了领兵打仗的那些事.像我们这种有抗金之志的人却不被人所用,那些空言金人不足患的又都是如浮萍一样随波逐流的家伙。我现在只想寻找一些好的词语来答谢您的新词,羞见那些拿着优厚的酬劳却不为国分忧的人。
注释
驷马:指显贵者所乘的驾四匹马的高车。表示地位显赫。
七闽:指远古时期生活在福建及毗邻地区的七个闽越部落,后因称福建为闽。
萦:围绕;缠绕。
旌纛:大旗。亦泛指旗帜。 犹尊驾。
辛弃疾(1140年5月28日-1207年10月3日),原字坦夫,后改字幼安,中年后别号稼轩,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今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南宋官员、将领、文学家,豪放派词人,有“词中之龙”之称。与苏轼合称“苏辛”,与李清照并称“济南二安”。辛弃疾出生时,中原已为金兵所占。21岁参加抗金义军,不久归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一生力主抗金。曾上《美芹十论》与《九议》,条陈战守之策。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后被弹劾落职,退隐江西带湖。 ▶ 828篇诗文
杜牧过金谷园,即景生情,写下了这首咏春吊古之作。面对荒园,首先浮现在诗人脑海的是金谷园繁华的往事,随着芳香的尘屑消散无踪。“繁华事散逐香尘”这一句蕴藏了多少感慨。王嘉《拾遗记》谓:“石季伦(崇)屑沉水之香如尘末,布象床上,使所爱者践之,无迹者赐以真珠。”此即石崇当年奢靡生活之一斑。“香尘”细微飘忽,去之迅速而无影无踪。金谷园的繁华,石崇的豪富,绿珠的香消玉殒,亦如香尘飘去,云烟过眼,不过一时而已。正如苏东坡诗云:“事如春梦了无痕”。可叹,亦可悲,还是观赏废园中的景色吧:“流水无情草自春”。水,指东南流经金谷园的金水。不管人世间的沧桑,流水照样潺湲,春草依然碧绿,它们对人事的种种变迁,似乎毫无感触。这是写景,更是写情,尤其是“草自春”的“自”字,与杜甫《蜀相》中“映阶碧草自春色”的“自”字用法相似。
傍晚,正当诗人对着流水和春草遐想的时候,忽然东风送来鸟儿的叫声。春日鸟鸣,本是令人心旷神怡的赏心乐事。但是此时红日西斜,夜色将临;此地是荒芜的名园,再加上傍晚时分略带凉意的春风,在沉溺于吊古之情的诗人耳中,鸟鸣就显得凄哀悲切,如怨如慕,仿佛在表露今昔之感。日暮、东风、啼鸟,本是春天的一般景象,着一“怨”字,就蒙上了一层凄凉感伤的色彩。此时此刻,一片片惹人感伤的落花又映入诗人的眼帘。诗人把特定地点(金谷园)落花飘然下坠的形象,与曾在此处发生过的绿珠坠楼而死联想到一起,寄寓了无限情思。一个“犹”字渗透着诗人很多追念、怜惜之情。绿珠,作为权贵们的玩物,她为石崇而死是毫无价值的,但她的不能自主的命运正是同落花一样令人可怜。诗人的这一联想,不仅是“坠楼”与“落花”外观上有可比之处,而且揭示了绿珠这个人和“花”在命运上有相通之处。比喻贴切自然,意味隽永。
一般怀古抒情的绝句,都是前两句写景,后两句抒情。这首诗则是句句写景,景中寓情,四句蝉联而下,浑然一体。
全诗可分为三段,“朝发邺都桥”到“将定一举勋”为第一段,诗中歌颂了“带甲千万人”、“将定一举勋”为统一而战的战争,作者漫步河提之上,眼望着严整的军旅和无数的战船,心中充满着必胜的信念。
“筹策运帷幄”到“微画无所陈”为第二段,该段歌颂了曹操的智勇,同时又为自己在统帅运策帷幄,指挥若定之际,不能替曹操出谋献策而惭愧。
剩下四句为第三段,作者表明他要向许历一样,不惜自身微薄之力,也要决心竭诚尽力投入征战。
全诗格调激昂浑厚,有声威有其实,也有情感的波动。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