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因路遇侠者而写的赠别诗。此诗造句别致,寓意隐蔽。诗里用到了典故。“燕赵悲歌士”里用到了战国时代诸侯国的名称“燕,赵”,古时这两个战国七雄中的诸侯国出了许多勇士,因此后人就用燕赵人士指代侠士。高适有这样的诗句:“拂衣去燕赵,驱马怅不乐”,就是对燕赵刺客的悲壮大义表示同情与敬佩。最有名的荆轲刺秦王,应该是家喻户晓的故事了,而荆轲就是受燕太子丹之托入刺秦王的刺客。
“剧孟”本人是雒阳(即今天的河南洛阳东部)人,素有豪侠的名声。这里“剧孟”是用来指代洛阳的。
侠者,一般指剑客。钱起本人不是武士,因此对朋友豪侠的气概是佩服加崇敬的。诗的开头两句,用“燕赵悲歌士”,借以比拟所遇见的侠者;而“相逢剧孟家”,则是说他们两人相逢于洛阳道中。如此写来,极为切合侠者身份。后面两句,是说相逢时彼此倾心交谈,可是太阳又快要落山了,只好恋恋不舍地分手而别了。这既抒发了作者心中的不平,也表露了对侠士的倾慕之情。
此诗一开始就把心里的赞美写了出来,朋友被他称赞为燕赵豪侠,可见钱起的坦率。对“寸心言不尽”,可以理解为这是文人与武士间的区别造成得欲言又止,意犹未尽。最后写到落日,其实有诗人对朋友的一丝担忧(因为夕阳这个素材在文学作品里一般来说终归没有朝阳那么热烈积极),剑客的前路定是有坎坷的。当然也可以这样理解:为分别而相聚的诗人与侠者,终究要分道扬镳了,太阳都落山了,像在催促他们,尽管依依不舍,但是天下无不散的筵席。这份感情被描述得真是格外珍贵。
钱起的朋友中有名诗人王维、裴迪等,本人是大历才子,认识的人一定很多。这里的侠者,在他应该是与众不同的尤为记忆深刻的一位朋友。钱起自己如果“言不尽”了,那么这离别的感伤是非常浓烈的。这是赠别的作品,不过诗里字字句句都是浓情,这样的编辑确实算得上体格新奇,这和一般人比较起来率意得多。高仲武说钱起诗风“体格新奇,理致清赡”。“理致清赡”这个特点其实表现在“前路日将斜”里,将诗意很好得放开,使读者有思索的余地。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赵、燕两地多慷慨悲歌的侠士,今天我们相逢于侠士剧孟的故乡洛阳。
心中悲壮不平之事向你诉说不完,无奈太阳西斜,只好再次分手而去。
注释
燕赵:古时燕、赵两个国出了许多勇士,因此后人就用燕赵人士指代侠士。
剧孟:剧孟:汉代著名的侠士,洛阳人,素有豪侠的名声。杜甫有诗句:“剧孟七国畏,马卿四赋良”,说得就是剧孟武艺的高强。这里“剧孟”是用来指代洛阳的。
寸心:心中。
这是一首因路遇侠者而写的赠别诗。此诗赵句别致,寓意隐蔽。诗里用了了典故。“燕赵悲歌士”里用了了战国时代诸侯国的名称“燕,赵”,古时这两个战国七雄中的诸侯国出了许多勇士,因此后人就用燕赵人士人代侠士。高适有这样的诗句:“拂衣去燕赵,驱马怅不乐”,就是对燕赵刺客的悲壮大义表示同情与敬佩。最有名的荆轲刺秦王,应该是家喻户晓的故事了,而荆轲就是受燕太子丹之托入刺秦王的刺客。
“剧孟”本人是雒阳(即今天的河南洛阳东部)人,素有豪侠的名声。这里“剧孟”是用来人代洛阳的。
侠者,一般人剑客。钱起本人不是武士,因此对朋友豪侠的气概是佩服加崇敬的。诗的开头两句,用“燕赵悲歌士”,借以比的所遇见的侠者;而“相逢剧孟家”,则是说他们两人相逢于洛阳道中。如此写来,极为切合侠者身份。后面两句,是说相逢时彼此倾心交谈,可是太阳又快要落山了,只好恋恋不舍地分手而别了。这既抒发了作者心中的不平,也表露了对侠士的倾慕之情。
此诗一开始就把心里的赞美写了出来,朋友被他称赞为燕赵豪侠,可见钱起的坦率。对“寸心言不尽”,可以理解为这是文人与武士间的区别赵成得欲言又止,意犹未尽。最后写了落日,其实有诗人对朋友的一丝担忧(因为夕阳这个素材在文学作品里一般来说终归没有朝阳那么热烈积极),剑客的前路定是有坎坷的。当然也可以这样理解:为分别而相聚的诗人与侠者,终究要分道扬镳了,太阳都落山了,像在催促他们,尽管依依不舍,但是天下无不散的筵席。这份感情被描述得真是格外珍贵。
钱起的朋友中有名诗人王维、裴迪等,本人是大历才子,认识的人一定很多。这里的侠者,在他应该是与众不同的尤为记忆深刻的一位朋友。钱起自己如果“言不尽”了,那么这离别的感伤是非常浓烈的。这是赠别的作品,不过诗里字字句句都是浓情,这样的编辑确实算得上体格新奇,这和一般人比较起来率意得多。高仲武说钱起诗风“体格新奇,理致清赡”。“理致清赡”这个特点其实表现在“前路日将斜”里,将诗意很好得放开,使读者有思索的余地。
本诗可分为五段。第一段写天马的神峻,诗人以此来比喻自己非凡的才能。头一句首写出天马的不凡来历。天马并非产于中土,传说天马出产在西域月支国的山洞中。月支、大宛等国,俱在新疆伊犁河和苏联伊塞克湖一带,故在汉人的眼中,那就是“西极”。这匹天马的背上的毛色就象虎皮的花纹一样,它长着飞龙的翅膀,形象更加神奇。接着,诗人描写天马驰奔的神姿:它嘶声响彻青云,跑起来鬃毛象绿发一样飘荡;它的双目之上兰筋突起,权骨奇异,飞奔起来霎时间就不见了踪影。它从神话中的昆仑山上腾跃而起,跨越了西极的千山万水,四蹄生风,无一闪失。它飞奔的神速简直令人不敢相信。鸡鸣时它还在北方的燕地(北京、河北、辽宁一带)刷洗鬃毛、下午申时(约为三、四点钟)已经奔驰到南方的越地(浙江地区),在那里安详地吃草。它奔走的速度真如电闪流星,一闪即过,使人们来不及看清它的身影,它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这里诗人以描写天马的神异来喻自己的卓越才能。对于自已的才能,李白一向是非常自负的,甚至于在不了解他的人看来,简直是说大话。而了解他的人,都称他有王霸之才,堪为帝王之佐。
第二段,写天马也曾有过“跃天衢”、“照皇都”的得意时刻。以此来比喻他在天宝初在长安待诏供奉翰林的一段宠遇。在天马得意的时期,它仰头呼啸,扬蹄飞奔,象飞龙似的。它的眼睛象长庚星一样的明亮,它的胸脯,两块肌肉鼓鼓的,象一双鸭子一样丰满,扫尾迅似流星,昂头犹如乌鹰,口喷红光,膊出汗血,是何等的骏健精神。它曾和天子御厩中的龙马一起在长安的大道上并驾齐驱,头上的金羁络头套在月一样丰满的两颊上,金光闪耀,影照皇都。它逸然自得,威风凛凛,声传九州。一时间,它的身价倍增,即使是白璧如山,价值连城也换不去这匹天马。再回头瞧瞧那古代曾名贵一时的骏骥紫燕,相比之下,那紫燕竟笨得象条驴!诗人天宝初年的恩宠和身价,就是透过这样的描绘给反射出来的。
第三段写天马被丢弃冷落的情状。它虽然依恋君王的车驾,不忍离去,但是已得不到君王的爱怜,只好腾跃惊矫,四方奔驰。象浮云一样飘荡万里。回首遥望天门,再也逢遇不到象寒风子那样识马的人,会用它这匹周穆王的千里马“逸景”的后代。天马的这种遭遇与李白逐出长安后的情况,何其相似。
第四段写天马的晚年。它拉着盐车,仰望青天,那天上的白云是多么悠闲自在,它自己却忍辱负重,向着陡峭的山坂攀登,真象是倒行逆施一样困难。抬头看,前面的丘陵连绵,道路遥远而没有尽头。红日西坠,天色渐晚。它想起了古代的伯乐,曾经抚摸着蹄折胫断的骏马,哀伤它少尽其力,老了而被弃。这匹遭难的天马,正象征着李白晚年因永王事件而遭难的悲惨处境。
最后一段,写天马希望能够遇到象田子方这样的仁人,同情它、起用它。田子方是战国时的仁人。一次,田子方在路上遇见了一个人赶着一匹老马,问他要干什么,那人回答说,这是他主人家的一匹马,因老而无用,要牵出去卖掉。田子方说:“少尽其力而老去其身,仁者不为也。”就掏钱将这匹马买下了。李白所需要的正是这种同情和理解。若不被理解和同情,其实就是有昆仑山上的琼草玉禾,也不能疗救自己的痛苦,这匹天马的遭遇,就象是五月的桂枝遭到了意外的严霜摧打,它有着无限的冤屈私不平。它希望有象田子方这样的识才仁人,能够把自己献给穆天子。虽然老了,已不能驾车奔驰,但是,在王母娘娘的瑶池盛会上,当一名舞马总还是可以的。严霜五月”说的是战国时邹衍的故事。邹衍奉事燕惠王,竭尽忠诚,反被小人谗毁,被关进监狱,他仰天大哭,感动了苍天,夏天五月竟下了一场严霜。在这里,李白用以说明自己被系狱流放是冤枉的,他象这匹天马一样。伏枥衔冤摧两眉”。唐玄宗时,宫中常有马戏,舞马立于台上,按着音乐节奏进退起卧,抬起前腿为君王祝寿。这里是说,如今我老了,尽管不堪大用,但是做一名宫廷文学侍臣,为国家朝廷献出些绵薄之力还是可以的。
李白一生可以说是与王侯权贵、世俗礼教相斗争、相对立的。但是,他也有妥协的一面。马克思评价歌德时说,他是一个一伟大的诗人,同时身上也有德国庸人的气味。同理,对李白的评价也适用。读者不能因他有过对统治者抱有幻想以及对功名有所追求留连而否定他对统治者反抗精神的一面。相反,通过李白在高压的痛苦下,使得他的灵魂发生扭曲的悲剧中,读者可以看到封建社会的黑暗势力对一个天才的心灵和肉体的摧残,从而更加理解诗人痛苦的心灵,更加痛恨这个不合理的社会。此诗既是咏天马,也是喻李白自己,二者浑然一体,声情并茂,表现了李白的二重性格,是一首成功的咏物诗。
虽然在通常情况下,集思广益,从善如流,往往能在做事时有事半功倍,锦上添花的效果.但如果不经思考就接受别人的意见,连旁人的“馊主意”也言听计从,结果只能像那个笨人一样赔了骆驼又折了瓮。
世上不可能有那种“既杀驼,而复破瓮”的傻子,但思想方法呆板,机械的人是不少的。
以譬喻的手段,来使人们获得无上的智慧,这是《百喻经》的根本所在。譬喻的形式就好像用来裹药的树叶,当人有病时,就取出药来用,而自然地将裹药用的叶子扔掉。所以有智慧的人读了这部书,应当抛开譬喻故事的形式,抓住其中所蕴含的意义。这个故事就启示我们:凡事要认真思考,仔细研究,不能因小失大,更不能盲目听从他人的建议。
这首诗可谓古代最早的一首抒发亡国之恨的抒情诗,作者就是勾践的妻子,越国战败后沦为吴国奴婢,境遇悲惨,更加显得字字血泪,发人深思。
其历史背景是:公元前496年,吴王阖闾派兵攻打越国,但被越国击败,阖闾也伤重身亡。两年后阖闾的儿子夫差率兵击败越国,越王勾践被押送到吴国做奴隶,勾践忍辱负重伺候吴王三年后,夫差才对他消除戒心并把他送回越国。
这首诗的可取之处有三:
一是运用了比拟手法,将入侵的敌军比作凶恶的猛禽,以猛禽的种种动作比喻占领军横征暴敛,肆意掠夺的狂妄气焰,十分贴切形象。
二是尽情抒发了作为国王和王后亡国,并沦为人臣奴婢的极度悲愤,和对故国家乡的无尽思念,读来催人泪下。
三是作品的思想性。作者在诗中反复诘问自己何罪之有,到死也想不通一个相夫教子的妇道人家无辜受累的道理。数千年来,亡国奴的境遇都是极为凄惨的,无论是尊贵国王还是不参与政事的王后王妃,形同砧板之肉,集人宰割,甚至成为敌国宴席上名副其实的美餐。这种株连无辜的史实司空见惯,毫无争辩余地,似乎无需深思。而勾践夫人却质问苍天自己何罪之有?为何无辜遭到天谴?为何被逼离乡背井,无辜受尽人间苦难?作者的反复诘问反映出朴素的人道主义思想,难能可贵。南唐后主李煜写过很多抒发亡国之恨的名篇词作,汉末女学者蔡文姬也有过类似经历,她的《胡笳十八拍》和《悲愤诗》都未显示出勾践夫人如此朦胧的人道主义思想。作为一个弱女子,即使是贵为王后,对于历史的急剧变化,终究是无能为力的,也不可能提出更为深刻的思想体系,但是勾践夫人的历史悲哀是数千年来亡国女人的悲剧缩影,千古悲愤,呼唤千年,不失为一种超越时代的意识,震撼心灵的控诉。
“胜败兵家事不期,包羞忍耻是男儿。”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胜败这种事是兵家难以预料的事,但是能够忍受失败和耻辱才是男儿。
首句直截了当的指出胜败乃兵家常事这一普通常识,并暗示关键在于如何对待的问题,为以下做好铺垫。“事不期”,是说胜败的事,不能预料。此句强调指出只有“包羞忍辱”,才是“男儿”。项羽遭到挫折便灰心丧气,含羞自刎,怎么算得上真正的“男儿”呢?“男儿”二字,令人联想到自诩为力能拔山,气可盖世的西楚霸王,直到临死,还未找到自己失败的原因,只是归咎于“时不利”而羞愤自杀,实在有愧于他的“英雄”称号。
“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小诗的后两句是说,江东的子弟大多是才能出众的人,如项羽愿返江东可能卷土重来。
第三句“江东子弟多才俊”,是对亭长建议“江东虽小,地方千里,众数十万人,亦足王也”的艺术概括。人们历来欣赏“无面见江东父老”一语,认为表现了他的气节。其实这恰好反映了他的刚愎自用,听不进亭长的忠言。他错过了韩信,气死了范增,确是愚蠢得可笑。然而在这最后关头,如果他能面对现实,“包羞忍耻”,采纳忠言,重返江东,再整旗鼓,则胜负之数,或未易量。这就又落脚到了末句。
“卷土重来未可知”,是全诗最得力的句子。它的意思是说,如果能做到这样,还是大有可为的;可惜的是项羽却不肯放下架子而自刎了。这样就为上面一、二句提供了有力的依据。而这样急转直下,一气呵成,令人想见“江东子弟”“卷土从来”的情状,是颇有气势的。同时在惋惜、批评、讽刺之余,又表明了“败不馁”的道理,也是很有积极意义的。
此诗与《赤壁》诗一样,议论战争成败之理,提出自己对历史上已有结局的战争的假设性推想。首句言胜败乃兵家常事。次句批评项羽胸襟不够宽广,缺乏大将气度。三四句设想项羽假如回江东重整旗鼓,说不定就可以卷土重来。这句有对项羽负气自刎的惋惜,但主要的意思却是批评他不善于把握机遇,不善于听取别人的建议,不善于得人、用人。司马迁曾以史家眼光批评项羽“天亡我,非战之罪”的执迷不悟。杜牧则以兵家的眼光论成败由人之理。二人都注重人事,但司马迁是总结已然之教训,强调其必败之原因;杜牧则是假想未然之机会,强调兵家须有远见卓识和不屈不挠的意志。
议论不落传统窠臼,是杜牧咏史诗的特色。诸如“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赤壁》),“南军不袒左边袖,四老安刘是灭刘”(《题商山四皓庙》),都是反说其事,笔调都与这首类似。人们之所以喜欢这些诗,是因为他标新立异,也说明历史是复杂的,从多维的角度来看,有许多所谓定论是值得商榷的。宋人胡仔在《苕溪渔隐丛话》中谓这首诗:“好异而畔于理。······项羽以八千人渡江,败亡之余,无一还者,其失人心为甚,谁肯复附之?其不能卷土从来,决矣。”其实从历史的观点来看,胡氏的指责不为无由。人们之所以喜欢这首诗,主要是这首诗借题发挥,宣扬百折不饶的精神,是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