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徒子”一向被作为好色之徒的代名词。便是从赋后始。其实此赋中登徒子,说他是一个谗巧小人还可,说其好色,则有些令人啼笑皆非。赋中写登徒子在楚王面前诋毁宋玉好色,宋玉则以东家邻女至美而其不动心为例说明他并不好色。又以登徒子妻其丑无比,登徒子却和她生了五个孩子,反驳说登徒子才好色。作者描写的登徒子妻岂止是丑,简直令人恶心,而登徒子“悦之”,若好色如登徒子,可称为“色盲”。其实,作者是根据《离骚》“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推而广之,目的是指斥嫉贤妒能的谗巧小人而已。同时,更是借章华大夫的“‘发乎情,止乎礼’来假以为辞,讽于淫也”(李善《文选》本赋注),曲折地表达讽谏楚王之意。
此赋写了三种对待男女关系的态度:登徒子是女人即爱;宋玉本人是矫情自高;秦章华大夫则好色而守德。作者以第二种自居,是为了反击登徒子之流,实则作者赞同的是第三种,即发乎情止乎礼,这种态度近于人性而又合乎礼制是我国古代文人大夫对待两性关系代表性的态度。和道学家或滥淫者比较,这确也是一种可取的态度。因此,古代文学作品中,时有反映。
此赋极尽刻画之形容,如:“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这种方法,继承了前人,如《诗经·卫风·硕人》:“手如柔荑 ,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只是此赋的描写更细腻更极尽刻画形容之能事。
这篇《登徒子好色赋》问世以后,登徒子便成了好色之徒的代称。然而只要细读此文,就不难发现,登徒子既不追逐美女,又从不见异思迁,始终不嫌弃他那位容貌丑陋的妻子,这实在非常难得。登徒子在夫妻生活方面感情如此专一,绝非好色之徒所能办得到的,因而有实事求是地加以澄清的必要。
宋玉此赋之所以影响巨大,主要是因为作者巧妙地运用烘托的手法描绘了一幅美女的肖像。文中有这么几句:“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这段话不但一直被后世引用,而且还有人仿效其方法写作。如乐府民歌《陌上桑》在描写采桑女罗敷的美貌时,也采用了同样的手法。诗中写道:“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着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罗敷究竟有多么美丽,诗中并没有直接描写,只写出挑担子的人撂下担子,青年人脱下帽子,农夫忘记了犁地和锄草,甚至招来家人的怨怒,就因为观赏罗敷去了。这种描写美女的手法,一直沿用至今。号称“西部歌王”的王洛滨,在创作《在那遥远的地方》一歌时,也采用了此种手法。他在歌词中是这样描写那位美貌牧羊姑娘的:“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位好姑娘,人们走过她的身旁,都要回头留恋地张望。”人们为什么要回头留恋地张望呢?就因为那位牧羊姑娘长得实在太漂亮了,乃至使作者发出了这样的感慨:“我愿变一只小羊,躺在她的身旁,每天让她用皮鞭轻轻地打在我的身上。”黄梅戏的《夫妻观灯》,也是同样。正月十五元宵夜,一对年轻夫妻去观花灯,看着看着,小伙子对周围观众不去看灯,而目不转睛地盯着她漂亮的妻子看很是不满。用此种烘托的手法去描写美女,可说已经成了一种传统的表现手法,追本溯源,盖出于宋玉的《登徒子好色赋》。
古时的春秋季节有两次例行的祭祀土神的日子,分别叫作春社和秋社。此诗写了鹅湖山下的一个村庄社日里的欢乐景象,描绘出一幅富庶、兴旺的江南农村风俗画。全诗虽没有一字正面描写社日的情景,却表达出了社日的热闹欢快,角度巧妙,匠心独运。
“鹅湖山下稻粱肥,豚栅鸡栖半掩扉。”诗的一开始不写“社日”的题面,却从村居风光写起。鹅湖山这地名本身很诱人,湖的名字使人想到鹅鸭成群,鱼虾满塘,一派山明水秀的南方农村风光。春社时属仲春,田里庄稼丰收在望,村外风光如此迷人,而村内到处是一片富裕的景象,猪满圈,鸡栖埘,联系第一句描写,描绘出五谷丰登、六畜兴旺的景象。只字未提作社的事,先就写出了节日的喜庆气氛。
这两句也没有写到村居的人,“半掩扉”三字暗示村民都不在家,门儿都半掩着。古人常用“夜不闭户”表示环境的太平安宁,“半掩”而不上锁,可见民风淳厚,丰年富足,这个细节描写是极有表现力的。同时,它又暗示出村民家家参加社日,巧妙地将诗意向后联过渡。
后两句写“社日”正题。诗人没有就作社表演热闹场面着笔,却写社散后的景象。“桑柘影斜”,夕阳西下,树影在地越来越长,说明天色将晚。古代习惯,祭社之处必植树。所谓“故园乔木”,即指社树,它象征乡里,故受人崇拜。其中桑、梓二木即古人常用为社树的树种。此诗的“桑柘”紧扣社日,即此之谓,可见笔无旁鹜。同时,村里植有“桑柘”,说明养蚕也搞得不错。遣词用语体现出诗人的艺术匠心。
春社散后,人声渐少,到处都可以看到喝得醉醺醺的村民,被家人邻里搀扶着回家。“家家”是夸张说法,说明醉倒情形之普遍。诗未写社日的热闹与欢乐场面,却选取高潮之后渐归宁静的这样一个尾声来表现它,是颇为别致的。它的暗示性很强,读者通过这个尾声,会自然联想到作社、观社的全过程。“醉人”这个细节可以使人联想到村民观社的兴高采烈,畅怀大饮,而这种欣喜之情又是与丰收分不开的。
此诗不写正面写侧面,通过富有典型意义和形象暗示作用的生活细节写社日景象,笔墨极省,反映的内容却极为丰富。这种含蓄的表现手法,与绝句短小体裁极为适应,使人读后不觉其短,回味深长。当然,在封建社会,农民的生活一般不可能像此诗所写的那样好,诗人把田家生活作了“桃花源”式的美化。但也应看到,在自然灾害减少、农业丰收的情况下,农民过节时显得快活,也是很自然的。这首诗表达了诗人对乡村农民的赞赏与热爱之情。
词的上片写“老大逢春”的情绪。开拍三句,写春社时节,风和日暖,春光明媚,清波悠远,杨柳依依,青草繁茂。这是芳春景色,生趣盎然,令人振奋。然而词人却恰恰相反,精神并不蓣奋,甚至情绪消沉。原因是:“老大逢春,情绪有谁知。”“逢春”是触媒,“老大”才是根源。此时的词人已是古稀老人,青春已被岁月消磨殆尽,生机活力正被衰老蚕食着,“老大”落寞伤感的情绪,当然只有自己知道,别人是无法理解的。心境如此,所处的环境又是“竹箔四垂,庭院静,次独处,燕双飞”。竹帘四垂,言与外界隔绝,很少有人来往,故庭院里十分寂静。后两句意从五代翁宏诗“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宫词》)化出,言词人独处其间,只有那忙着筑巢的春燕双双飞出飞进。这里情中写景,以景衬情。用双飞之燕衬独处之人,足见其孤独寂寞;以动衬静,愈见境静,映衬出其心境之落寞凄凉。
下片写人的活动。换头“怯寒未敢试春衣”与上片“老大逢春”相应,丝丝人扣:因“老大”而“怯寒”;因“逢春”尚寒而“未敢试春衣”。这里既写出了年届七十、年迈体衰之老人对节候的切身感受,也暗寓着主人公的情绪低落,真实入情。正因为如此,在春社这个游览踏青的大好时节,这位老人却“踏青时, 懒追随”。一个“懒”字,刻画出老人力不从心、意懒心灰的情态和无可奈何的心情。那么,老人来打发这个“家家扶得醉人归”的春社节日的作法是:“野蔌山杀,村酿可从宜”。即是说,只要有点山野风味的酒食就可以了。这里作者强调的是:蔌以“野”、骰以“山”、酿(酒)以“村”为宜。 用字准确,既有聊遣愁怀的一面,也有追求雅趣的一面,疏淡别致。煞拍三句,以描述人的心态作结:“不向花边拚一醉,花不语,笑人痴”。已经有了野蔌、山骰、村酒,老人本想”酩酊酬佳节”,独坐“花边拚醉”,只是担心“花不语,笑人痴”,而只好作罢。可见作者人老心不老,犹想学少年的情怀。着直表心迹,振起全篇。
这首词体现词人“惟婉转妩媚为善”的词作主张,景中见情,情中写景,情景交融。写出“老大逢春”的种种心态和微妙的“情绪”,真实生动而富有情趣。在遣词用字上颇具匠心。如开篇连用“渺渺”、“晖晖”、“依依”、“离离”四个叠字句,渲染春光;“野”、“山”、“村”字都移易不得,具见精神。又有频用前人的诗句,化繁为简,意蕴不减。结拍用拟人手法,化无情为有情,妙趣横生,余味隽永。
这是一首咏物言志诗,所咏的对象是龙泉宝剑。据传龙泉宝剑是吴国干将和越国欧冶子二人,用昆吾所产精矿,冶炼多年而铸成,备受时人赞赏。但后来沦落埋没在丰城的一个古牢狱的废墟下,直到晋朝宰相张华夜观天象,发现在斗宿、牛宿之间有紫气上冲于天,后经雷焕判断是“宝剑之精上彻于天”,这才重新被发掘出来。这首诗就是化用上述传说,借歌咏龙泉剑以寄托自己的理想和抱负,抒发不遇的感慨。
诗人用古代造就的宝剑比喻当时沦没的人才,贴切而易晓。从托物言志看,诗的开头借干将铸剑故事以喻自己素质优秀,陶冶不光;其次赞美宝剑的形制和品格,以自显其一表人材,风华并茂;再次称道宝剑在太平年代虽乏用武之地,也曾为君子佩用,助英雄行侠,以显示自己操守端正,行为侠义;最后用宝剑沦落的故事,以自信终究不会埋没,吐露不平。作者这番夫子自道,理直气壮地表明着:人才早已造就,存在,起过作用,可惜被埋没了,必须正视这一现实,应当珍惜、辨识、发现人才,把埋没的人才挖掘出来。这就是它的主题思想,也是它的社会意义。在封建社会,面对至高至尊的皇帝,敢于写出这样寓意显豁、思想尖锐、态度严正的诗歌,其见识、胆略、豪气是可贵可敬的。对压抑于下层的士子有激发感奋的作用。这首诗的意义和影响由此,成功也由此。
张说评述郭震“文章有逸气,为世所重”。所谓“逸气”,即指其作品气势不羁,风格豪放。《古剑篇》的艺术特点,正如此评,其突出处恰在气势和风格。由于这诗是借咏剑以发议论,吐不平,因而求鲜明,任奔放,不求技巧,不受拘束。诗人所注重的是比喻贴切,意思显豁,主题明确。诗中虽然化用传说,不乏想象,颇有夸张,富于浪漫色彩。例如赞美宝剑冶炼,称道宝剑品格,形容宝剑埋没等,都有想象和夸张。但是,笔触所到,议论即见,形象鲜明,思想犀利,感情奔放,气势充沛,往往从剑中见人,达到见人而略剑的艺术效果。实际上,这首诗在艺术上的成就,主要不在形式技巧,而在丰满地表现出诗人的形象,体现为一种典型,一种精神,因而能打动人。“文以气为主”,“风格即人”,此诗可作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