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诗的第一、二句诗人以写实的手法描写了一位两鬓斑白的“京师旧乐工”,第三、四句诗人歌颂了老乐工不忘故国礼乐的深情。这首诗既具有缘事而发的现实性,又蕴含着作者御敌复国的心愿,思想内容深刻感人。诗人在诗中连用古代乐舞术语,表达了他的“复古之心”。
这首诗既具有缘事而发的现实性,又蕴含着作者御敌复国的心愿。虽然此诗的题注直接与乐舞有关,但诗本身却不是引导人们去观赏什么轻歌曼舞,而是启迪人们去进行历史的回顾。所以演员出场前毋庸描写“整顿衣裳起敛容”(白居易《琵琶行》)的过程,上场后观众看到和听到的也不是婆娑舞姿和婉啭歌喉,而是“紫袖当棚雪鬓凋”,原来台上是一位毛发脱落两鬓雪白的老者。题注告诉读者,“真定舞”者系“京师旧乐工”。不言而喻,京师的乐工之所以从中原来到朔方,是靖康二年(1127年)金兵攻破汴京,掠走徽钦二帝连同宗室、后妃、教坊乐工,技艺工匠等人众。无疑此诗中的“紫袖”也是“靖康之变”的受难者。从靖康二年(1127年)到范成大使金的乾道六年(1170年),已整整四十三年。当年即使是“破瓜年纪小腰身“(宋谢幼槃词)的名优达伎,至今也差不多是年近六旬的老人了。所以“雪鬓凋”即是诗笔,也是写实,很耐人寻味,感慨良深。
这里以“紫袖”代表“真定舞”者。因为中国许多诗赋中,仙女被通“紫妃”,这里以“行头”代替舞者,意为四十多年前天仙般的舞伎,如今已经鹤发凋零了。
“曾”这个副词,在这首诗中不仅表示时间,主要是使第一、第二句的意脉紧密相连,两者的主体都是“紫袖”,别看眼前台上的这位舞者鬓白发凋,当年也是上过大场面的,曾伴随着广乐和云韶翩翩起舞。广乐和云韶原是神仙和天子的音乐,如今由“虏乐”取而代之,这就意味着民族的灾难和王朝的更迭,这是作者难以忘怀和不堪忍受的国耻。此次使金就是要为民族和朝廷争一口气。所以作者的醉翁之意不在舞裙歌扇,而是无时无刻不在虑及国家的兴亡。此诗中对广乐和云韶的津津乐道,其原因正在于此。
这首绝句中最难理解的是第三句“老来未忍耆婆舞”。有一种注解说“耆婆”亦作“岐婆”,“耆婆舞”就是“胡妇”、“番婆”的“胡”舞。但根据《礼·曲礼上》和《国语·吴语》的有关记载和注释,“耆婆”就是六十岁的老婆婆,没有“胡妇”的意思,即使外来意,称其为名医,也不含贬意。上述耆婆即岐婆的解释,或许是因为耆、岐同音的缘故。联系第一句的“雪鬓凋”,追溯一下舞者的经历,再细审当句中的“未忍”二字,这样联想起杜甫《忆昔二首》其二中“宫中圣人奏云门……伤心不忍问耆旧,复恐初从乱离说”的诗句。杜甫诗中既有“云门”又有“耆旧”的用语。范成大写《真定舞》一诗时,不一定想到杜甫的这首诗,但两首诗的题旨却不无相通之处,用古人的话说: “此痛乱离而思兴复也……道路尽为豺狼,宫中不奏云门矣。乱后景象,真有不忍言者。”(仇兆鳌《杜诗详注》卷十三)在古人看来,法度及正声乐舞的存亡,关乎社稷的兴废。安史之乱后,唐朝社会豺狼当道,宫中不奏云门。为此杜甫以中兴事业望诸代宗。范成大的心情与杜甫相类似,在他使北途中,从临安至幽燕,亲眼看到“虏乐悉变中华”,这与“隆兴议和”后宋孝宗对金人处处退让、完全失去了恢复中原的锐气有关联。像杜甫期望唐代宗中兴一样,南宋朝野的抗金派人士多么希望孝宗皇帝起用抗战派收复河山、中华大地处处重奏“高平曲破”。这些话范成大自然不敢公开说出,只得象杜甫一样借盛世乐舞,寄托其婉讽之意。这是从作者方面来说。从舞者方面来说,一个年届六十的老人,本已不忍耆婆之舞,但是紧接下去第四句“黄钟”大吕的洪声促拍,恰合当年的“云门”之舞,即使老境已至、鬓发凋零,依然“尚舞高平曲破”。作者所激赏的正是“京师旧乐工”的这种不忘故国礼乐的深情。
如上所述,此诗的思想内容是相当深刻感人的,范成大在诗中罗列古代乐舞术语,借以表达他的“复古之心”。
这是一首咏史诗,题写于梁元帝萧绎所撰的《金楼子》书页之上,主要内容是抒发对梁元帝萧绎焚书之事的感慨。不过诗中所言焚书的史事是两起,这两起历史事件却不是一回事。
焚书之事,历来最为士人所痛心。书是人类经验认识的结晶,是知识的储藏,是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得以沿袭的重要载体是属于人类的财富。焚书之事并不始于秦始皇,焚书之事在秦之后也屡屡有之。不过,秦始皇的焚书无疑是中国历史上影响最大的焚书事件,以至于遮掩了其他的焚书之事。如果就书籍而言,秦始皇的焚书所造成的损失却未必大于梁元帝萧绎的焚书。秦始皇焚书影响之大,一是由于是统一政权所采取的大规模行动,地域之广,涉及的人群之多,与此前的六国焚书相比,影响自然不可同日而语;二是秦始皇的焚书是以国家法令的形式实行,若有违抗,国家就有严厉的惩处,充分表现了专制政权的粗暴与专横。但是,秦始皇的焚书却并非是“尽焚其书”,而是有选择性的焚书。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始皇帝三十四年(前213),为了钳制士人的政治批评,确定皇帝“别黑白而定一尊”的绝对权威,李斯建议:“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秦始皇批曰:“可。”这段文字说得很清楚,在这一次禁焚书籍的政治举措中,有实际的生活功用的“医药卜筮种树之书”不在被禁焚之列,有关社会治理的法令之书也不在被禁焚之列,被禁被焚的是那些会启示人的思想、带动人的思考的书籍,一是史书,二是战国以来的以儒学典籍为首的诸子之书。而这两类书籍的被焚也规定了范围:史书中要焚毁的是非秦国的历史之书,也就是说,只许保留秦的记忆,借此以构建秦之统一天下的历史合理性;诸子之书则禁止在民间流传。朝廷中的博士之官要备皇帝的顾问,要参与政治的决策,仍然需要广泛的知识,故皇家图书馆中收藏的“《诗》、《书》、百家语”不在禁焚之列。因此,秦始皇的焚书是为了在民间实行禁学而愚民的政策,行为虽严酷,焚毁的书籍种类与范围都是有限的。
梁元帝萧绎的焚书就不同了。萧绎自幼好学,酷爱读书,手不释卷,甚至在患眼疾时也是如此。他在一眼失明之后,不便执卷而读,就安排了专人为他朗读,以代自读。而且是每晚五人轮流值班,通宵达旦,诵读不歇。萧绎涉猎甚广,颇以学问自许,曾言:“我韬于文士,愧于武夫。”(《南史》卷八)又在《金楼子序》中说:“窃重管夷吾之雅谈,诸葛孔明之宏论,足以言人世,足以陈政术,窃有慕焉。”他以管仲、诸葛亮为期许,自信有治国平天下之才,而将书籍视为知识与智慧的宝库。因为爱书,故收藏丰富。萧绎在江陵藏书之多,有十四万卷之巨。这里有他的收藏,还有从金陵运来的历代皇家藏书,不仅是经、史、子、集俱全,儒、道释、仙兼备,而且多是珍本。这十四万卷图书是自秦汉以来数百年的精神财富又历尽战乱之后的珍藏。当西魏攻破江陵之夕,萧绎将这批珍藏一炬焚之,又将自己的佩剑在柱上砍折,自叹曰:“文武之道,今夜尽矣!”不将珍藏留于敌人,在萧绎,这是血与泪的共泣,是悲与愤的并发。但看他焚书与折剑,有用则珍藏,无用则焚毁,十四万卷历代珍藏与一把佩剑一样,都不过是他个人的私产。萧绎虽然爱书,却并不尊重文化知识的历史公有性。这样的焚书,对文化传承带来的破坏就要远胜于秦始皇的焚书。
李煜此诗正是着眼于萧绎与秦始皇两件焚书事件的区别而发表感慨。前二句以书卷的华丽装饰与“火烧”对比,说萧绎曾有感于荆州焚书而使王粲作品仅存一篇,但是当他自己焚书之时,却连王粲仅存的一篇也一同焚毁了。这是以沉重的感慨来印证序文中两次出现的“尽焚其书”。后二句说即使酷烈的秦始皇,当年也是有选择性的焚书,民间书籍虽然无存,宫廷典籍尚可流传,因此后人才有可能读到“遗篇”。相比于萧绎行为的绝对与自私,秦始皇的焚书可以说是网开一面,对书籍的文化价值有手下留情之意。这层意思以反问出之,与前二句写萧绎事不仅有对比的效果,也加强了语气,对萧绎之举深感痛心。
古人素来有谶语一说,即本来是偶尔言之的事情,最后却成了事实,仿佛冥冥之中有命运之神在聆听与拨弄,人则“不幸而言中”。李煜就萧绎焚书而作的历史批评,表达了他对书籍价值的认识与珍惜,也见出他有超越一己之私的历史识见。可是当北宋攻破金陵城池之际,他却将南唐三代君主所收藏的典籍字画同样付于火烛,这首诗在某种程度上因此而具有谶语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