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齐》全诗二十四句,毛传将其分为五章,前两章每章六句,后三章每章四句。郑玄作笺,将其改为四章,每章均为六句。相比较而言,毛传的划分更为合理,故后代大多从之。
首章六句,赞美了三位女性,即“周室三母”:文王祖母周姜(太姜)、文王生母大任(太任)和文王妻子大姒(太姒)。但其叙述顺序却并非按世系进行,而是先母亲,再祖母,后妻子。孙鑛对此分析道:“本重在太姒,却从太任发端,又逆推上及太姜,然后以‘嗣徽音’实之,极有波折。若顺下,便味短。”(陈子展《诗经直解》引)说此章“重在太姒”似可商榷,但言其“极有波折”尚可一听。马瑞辰对此亦曰:“按‘思齐’四句平列。首二句言大任,次二句言大姜。末二句‘大姒嗣徽音’,乃言大姒兼嗣大姜大任之德耳。古人行文自有错综,不必以思媚周姜为大任思爱大姜配大王之礼也。”(《毛诗传笺通释》)
《毛诗序》谓此诗主旨是“文王所以圣也”,孔颖达疏曰:“作《思齐》诗者,言文王所以得圣由其贤母所生。文王自天性当圣,圣亦由母大贤,故歌咏其母,言文王之圣有所以而然也。”欧阳修亦曰:“文王所以圣者,世有贤妃之助。”(《诗本义》)按此之意,文王是由于得到其母其妻之助而圣,所以此诗赞美“文王所以圣”即是赞美周室三母。但整首诗只有首章言及周室三母,其余四章片言未提,正如严粲所云:“谓文王之所以得圣由其贤母所生,止是首章之意耳。”(《诗缉》)毛传和郑笺是将首章之意作为全诗之旨了。其实此诗赞美的对象还是文王,赞美的是“文王之圣”,而非“文王之所以圣”。首章只是全诗的引子,全诗的发端,重心还在以下四章。
二章六句,包含两层意思。前三句承上而来,言文王孝敬祖先,故祖神无怨无痛,保佑文王。后三句言文王以身作则于妻子,使妻子也像自己那样为德所化;然后又作表率于兄弟,使兄弟也为德所化;最后再推及到家族邦国中去。这三句颇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意味。毛传将此章第四句“刑于寡妻”的“刑”训作“法”,郑玄笺曰:“文王以礼法接待其妻,至于宗族。”除此诗外,“刑”在《诗经》中还出现五次,共有两种解释:一为名词的“法”,一为动词的“效法”。此诗的“刑”是动词,所以还是解释“效法”为好,况且郑玄所说的“礼法”是后起的概念,恐非文王时就有。“刑于寡妻”即“效法于寡妻”,也就是“被寡妻所效法”,所以“刑”逐渐又引申为“型”,即典型、模范,此诗用的就是这个意思。
从第三章开始,每章由六句转为四句。第三章的前两句承上章的后三句而来,以文王在家庭与在宗庙为典型环境,言其处处以身作则,为人表率。后两句“不显亦临,无射亦保”进一步深化主题。“不显”一词在《诗经》中还有十一见,其中十处作“丕显”(即很显明)解,唯有《大雅·抑》“无日不显,莫予云觏”作“昏暗、不明亮”解,意即:莫说因为这里光线昏暗而无人能看见我。朱熹《诗集传》释曰:“无日此非显明之处,而莫予见也。当知鬼神之妙,无物不体,其至于是,有不可得而测者。”此诗的“不显”亦是这个意思。《诗集传》释此句曰:“不显,幽隐之处也……(文王)虽居幽隐,亦常若有临之者。”也就是说此句意谓:文王即使身处幽隐之处,亦是小心翼翼,而不为所欲为,因为他觉得再幽隐的地方也有神灵的眼睛在注视着。此处甚有后代“慎独”的意味。第四句的“无射”在《诗经》中凡三见,其他二处均作“无斁”解,此处恐亦不例外。“无斁”是无厌不倦之意。“无射亦保”的“保”即《大雅·烝民》“既明且哲,以保其身”的“保”,全句谓文王孜孜不倦地保持美好的节操。
如果说第三章言文王“修身”的话,那么最后两章就是“治国”了,所以方玉润说:“末二章承上‘家邦’推广言之。”(《诗经原始》)第四章的前两句“肆戎疾不殄,烈假不瑕”,谓文王好善修德,所以天下太平,外无西戎之患,内无病灾之忧。诸家有关“瑕”、“殄”二字的解释五花八门,繁不胜繁。其实这二字意义相近,《尚书·康诰》有“不汝瑕殄”,“瑕”“殄”并称,孔安国传曰:“我不汝罪过,不绝亡汝。”可见二字均有伤害、灭绝之义。第四章后两句“不闻亦式,不谏亦入”各家的解释亦是五花八门,越说越糊涂,还是《诗集传》说得最简单明了:“虽事之无所前闻者,而亦无不合于法度。虽无谏诤之者,而亦未尝不入于善。”
最后一章不难理解,主要讲文王勤于培养人才,只是最后一句“誉髦斯士”,稍有争议。高亨《诗经今注》说:“‘誉髦斯士’,当作‘誉斯髦士’,‘斯髦’二字传写误倒。《小雅·甫田》:‘燕我髦士。’《大雅·棫朴》:‘髦士攸宜。’都是髦士连文,可证。”其实不必这样推断。“誉”是好的意思,“髦”是俊的意思,在此均用作动词,“誉髦斯士”就是“以斯士为誉髦”。
薛瑄说:“《思齐》一诗,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备焉。”(见《传说汇纂》)确实,它反映出传统道德在文王身上的完满体现。
这是一篇题画之作。诗人借对六朝古都金陵的感慨,抒发对晚唐现实的忧虑。
开篇便是望中之景。“曾伴浮云归晚翠,犹陪落日泛秋声。”当是秋风凄厉、秋叶凋零、秋虫哀鸣、秋水惨淡的交响。浮云归于暮山,将是白日的结束,落日悬浮于秋声,亦是一年的残景。凄凉的日之暮、岁之暮的景象,没能使诗人规避,反倒令他入迷。曾伴,犹陪,说明不是瞬间一瞥,不是短暂凭栏,更是痴痴地望着,一直追随着浮云走向消失的轨迹,久久陪伴着为秋声笼罩着的即将沉没的落日。这些常人不愿看、不忍看、更不敢久看的衰图残景,诗人却着魔般的沉浸其中,是反常的,也是耐人寻味的。
结合诗题标示的地点,联系三、四句吐露的心境,便知诗人有着难以言说的伤心在。浅层次讲是直面残秋薄暮的感伤,这一中国文人的习惯心理在敏感而哀乐过人的诗人身上更为突出深层次讲,是异质同构的彻悟触动的哀痛。此地曾是南朝六代建都之地。当年金陵,佳丽所萃,而今唯有废墟残景;追昔抚今,宦官专权、藩镇割据、战乱不已的晚唐王朝,不也危机四伏、摇摇欲坠。诗人悟出。历史上六个小朝廷昏庸无道的短命亡国。现实中晚唐王朝无可挽回地衰败下去,不也和自然的浮云落日一样。都是走向总崩溃的末日。这里确乎有异质同构的关系在。自然、历史和社会的种种悲慨涌上心头,笼罩天地,拂逆不去,浓得化不开,语言便显得笨拙无用,只有眼前景象才能诉说和接纳心中无限事了。但人与自然只能是心有灵犀的默契,不能表情达意的对话。再说,望中晚景可诉诸画笔,人尽可识,而自己久久郁积于心的伤感何由表现。世间无限丹青手,一片伤心画不成。”这是痛苦的呐喊,也是寂寞的呐喊。因为无论延请多少画师,都无法描绘出诗人难以排遣的伤心。“赖是丹青不能画,画成应遣一生愁”,然而终究画不成,诗人只能是“此恨绵绵无绝期”了。
本诗前二句在对浮云、晚翠等自然景象的描绘中,展示故都盛衰无常,隐含唐王朝正是国运陵夷之时。结尾两句,追昔抚今,百端交集,预感到唐王朝危机四伏,却无可挽回。诗人为此倍感苦恼,却又无能为力,只能将这种潜在危机归结为“一片伤心”,而这又是丹青妙手所无法表述出来的。诗婉转沉著,感慨遥深。
此诗明显是李白赐金还山回到山东单父(现单县)所作,当时杜甫高适与他一同来到这里,当然是李白请客,唐玄宗刚刚给了他不少黄金,沿途也收了不少馈赠,除掉给济州道士们的钱,估计还有不少赢余,后来在这里造酒楼,以及在龟阴买的地大约也是用这笔钱.
当时三人一定很爽,难怪杜甫到死都没有忘记李白,吃了别人的嘴软哈!那高适就有点不够哥们了,帮助李白出狱是宋若思干的,他在旁边看热闹,其实,当时他比小宋的官大,也是直接管李白的事儿的,恩,不哥们!
单县故事不少,牌坊也比较有名,李白当初也在这水边喝过酒,就把这些照片一起发给大家玩玩.
“杜陵叟,杜陵居,岁种薄田一顷余。”杜陵,地名,即汉宣帝陵,在今陕西省西安市东南的少陵原上。白居易这首新乐府诗的主角是一位家住在长安市郊的土生土长的农民,他世世代代以种地为业,守着一顷多的薄田,过着衣食不继的日子。中国文人的诗歌中,少不了风花雪月,也有的是闲情雅致,但是有意识地不但以农民作为作品的主人公,而且真正站在劳苦大众的立场上,为他们鸣冤叫屈、打抱不平的作品,还是不多见的。在这一点上,白居易可以说是做得非常突出的一位了。他所以能够在诗歌中大声疾呼地为民请命,并不是想在题材上猎奇出新,而是源于他对朝廷政治前景和国计民生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作者一再把视角投向生活在最底层的群众,他们的生活过得十分悲惨,而且向来是无人过问的。这位不知姓甚名谁的杜陵叟处在水深火热的困境中而不能自拔。
“三月无雨旱风起,麦苗不秀多黄死。九月降霜秋早寒,禾穗未熟皆青乾。”三月无雨,并不是指的农历三月整整一个月不下雨,而是说从808年冬天到第二年春天连续三个月没有下雪和下雨。据史料记载,这一年直到闰三月才下了一场像样的雨,为此,白居易还专门写了一首《贺雨》诗表达他当时喜悦的心情。在靠天吃饭的日子里,长安市郊的“杜陵叟”去年秋天辛辛苦苦播下的冬小麦,从下种到返青就没有一滴雨水的滋润,结果还没有到秀穗的时候大多已经干黄枯死了。夏粮既然没有收成,只有指望秋粮了,可是农民们万万没有想到,秋天九月一场早来的霜降,却使得“杜陵叟”可怜的愿望又一次成为了泡影,地里的秋庄稼还没有成熟就都被冻死而干枯了。两季粮食几乎颗粒无收,这就是白居易在序中所交待的“农夫之困”,也是“天灾之困”。
“长吏明知不申破,急敛暴征求考课。”长吏,泛指上级长官,这里是指的杜陵所在地的地方官。考课,指古代考查官员政绩的好坏,以此作为升降的标准。原来这位地方官大人明知手下的“农夫”受了天灾,却不向上方报告灾情,而是愈发加紧横征暴敛,强行收取租税。他要造成一个“大灾之年不减税收”的政绩,以取悦上方,给朝廷留下一个称职的印象,为他以后的加官晋爵打下基础。
“典桑卖地纳官租,明年衣食将如何?”这两句诗是说,“杜陵叟”在大荒之年,遇上这样不顾百姓死活的“长吏”,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理,只好忍痛把家中仅有的几棵桑树典当出去,可是仍然不够缴纳“官租”,迫不得已,再把赖以为生的土地卖了来纳税完粮。可是桑树典了,“薄田”卖了,到时候连“男耕女织”的本钱都没有,第二年的生计也没有办法了。这种来自“长吏”的人祸,让“农夫之困”愈发雪上加霜。
看到“杜陵叟”面对的“人祸之困”比“天灾之困”更加无情、更加残酷时,白居易的心情再也无法平静了。本来从诗歌的一开始,他是以第三人称的面目出现的,可是写到这里,他义愤填膺,转而以第一人称的身份出场控诉起来,“剥我身上帛,夺我口中粟。”意思是:“典了桑树,卖了薄田,织不了布,种不上地,到时候没吃没穿,我们怎么生活啊?”这种由第三人称到第一人称的转换,实际上是作者内心感情的真实流露,他已经全然忘记了他是朝中大夫的尊贵身份,而自觉地站在了无依无靠的“杜陵叟”一边,这对于一个封建文人来说,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在著名的汉乐府《陌上桑》中有这样的诗句:“日出东南隅,照我秦氏楼。秦氏有好女,自名为罗敷。”那也是站在诗中主人公同一立场的第一人称的口吻,不过,因为那首诗本来就是乐府民歌,所以不足为奇,它所表达的是劳动人民对他们这个阶级的优秀女子的由衷自豪与热爱,可白居易并不是穷苦百姓中的一员,而是一位名符其实的士大夫,所以这种感情角色的自然换位,对于封建社会的官僚阶层的绝大多数成员来说,是根本不可想像的,而白居易这种古道热肠、侠肝义胆,完全是“诗圣”杜甫“民胞物予”精神的直接继承,而且这也是他能在后来接过杜甫现实主义诗歌的优良传统,发起新乐府运动的重要主观因素。
“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这是白居易站在“杜陵叟”的立场上,对那些统治阶级中,只管个人升官而不顾百姓死活的贪官污吏而进行的面对面的严厉痛斥,情急之中,竟把他们比喻成了“钩爪锯牙食人肉”的“豺狼”,而且采用了语气极为强烈的反问句式,激愤之情跃然纸上而溢于言表。作为一个衣食无忧的政府官吏,能够对“农夫之困”如此感同身受,能够如此直接激烈地为人民鸣不平,在当时实在是不多见的。
诗歌的前半部分,作者的内心是很沉痛的。而在诗歌后半部分的一开始,苦不堪言的“农夫”的命运似乎出现了一丝转机,“不知何人奏皇帝,帝心恻隐知人弊。白麻纸上放德音,京畿尽放今年税。”白麻纸,古时诏书用白纸颁布,到了674年——676年期间(唐高宗上元年间),因为白纸容易被虫蛀蚀,所以一律改用麻纸。放德音,宣布恩诏,即下文所言减免赋税的诏令。京畿,古时称国都周围的地区。杜陵所在地属国都长安的郊区。白居易在诗里只说了“不知何人”,其实这位关心民生疾苦、视民如子的“何人”,根据史料记载正是白居易“本人”,是他上书宪宗,痛陈灾情之重,才使深居九重的皇帝动了恻隐之心,大笔一挥,居然免去了京城灾区当年的赋税。读者看到这里,也会为颗粒无收的“杜陵叟”的命运松了一口气。可是令作者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切只不过是障眼法而已,不管皇帝的免税是否出于真心,但是官吏却是绝不肯照章办事的,因为这样一来,他们的政绩就要受到影响,他们的官路也会不再亨通。所以,他们自有一套阳奉阴违的“锦囊妙计”,那就是拖延不办,对此,白居易也是莫可奈何的了。
“昨日里胥方到门,手持尺牒榜乡村。”里胥是乡镇中的低级官吏;这里的“榜”是张贴的意思。皇帝的免税诏书才刚刚由那班“里胥”们神气活现地公布到家家户户,可这一切已经无济于事了,因为“十家租税九家毕,虚受吾君蠲免恩。”一直要到绝大多数人家都“典桑卖地”,纳完租税之后,才将已经成为“一纸空文”的“尺牒”在乡村中张贴公布,这已经没有意义了。“里胥”们原本是没有那么大的胆量,敢于欺上瞒下到如此地步的,其实是朝廷上下,沆瀣一气,朋比为奸。白居易对此心知肚明,吃苦的还是那些无依无靠的贫苦百姓。他们一苦天灾,二苦黑官,这正是“苛政猛于虎”。
这首诗体现了作者视民如子的情怀,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与腐败。作者在《轻肥》诗中曾一针见血地控诉“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在这首《杜陵叟》中,他更写到“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白居易在义愤填膺地写下上述的控诉时,并没有意识到,他实际上已经触及了封建社会那人吃人的凶残野蛮的社会本质。事实上,每当灾荒严重之际,由皇帝下诏蠲免租税,而地方官照样加紧盘剥勒索,不过是封建社会经常上演的双簧戏而已。宋代诗人范成大就有一首《后催租行》中提到:“黄纸放尽白纸催,卖衣得钱都纳却。”说的也是一回事,在宋代,皇帝的诏书用黄纸写,而地方官的公文用白纸写,在封建社会中,能够对这种免的白免、催的照催的吃人双簧戏进行最早、最有力的批判的,正是唐代新乐府运动的旗手——白居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