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前半首咏小松树,形容小松的姿态。五粒小松,即华山松,生长在深山中,石笋相伴,溪云回护,迎风挺立,经霜常绿,舒展自在而富有生机。但是,五粒小松一旦进入主人的深院,移栽如盆子,细丝捆束,铰刀修剪,失去了自由生长的可能。诗人在小松树的姿态描写中,已经将自己备受压抑拘束的生活感受注入,意含象中,寄托遥深。
后半首写小松树不得其所,它被摆在主人堂前当点缀品,主人壁上挂着粗俗的州县地图,主人交游的多是志趣不高的朋友。小松树在孤独、凄凉的环境里,只能对月坠泪,感伤自己的遭遇,遥想深山里曾经相依相伴的石笋和溪云,不知它们还忆念它否。诗人借拟人化的表现手法,将不满现实的束缚压抑,渴望自由的心绪,蕴含于姿态奇特的小松树形象中,思致婉曲,别具情趣,思想和艺术绾合得非常巧妙自然。
全诗立意新奇,构思精巧,用词瑰丽,也有伤感情绪的流露,有很高的艺术价值。
宋初的考试制度,大致承袭唐代,由州府举荐考生,入京应试,由礼部主持其事。此诗即以一员考官的身份写出他的见闻与感受。
从诗中可知,考试时间是在初春时节。首联着力渲染了礼部试的考场环境--群英毕至,贡院里肃穆幽雅,试院中焚起了香,以消除人多的异味,且能增添祥瑞肃穆的气氛。颔联重点描绘士子答题情况,考生们大清早就入场了,没有一点喧闹嘈杂之声。试题下发后,考生奋笔疾书,一片沙沙沙的声音,好似春蚕在吃桑叶。颈联表明考试意义,诗人对此景象不禁发生感慨,济济多士,尽是天下英才,国家的栋梁。尾联自谦衰病,谆谆嘱托同僚,作为选拔人才的考官,应当具有慧眼认真鉴别。诗中说自己老病,精神不济。阅卷挑选人才之事要拜托同仁,那是谦逊之辞。全诗透露出一种惜才爱才的真挚感情,也表达了要为国选出真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封建时代的科考,是朝廷的一件大事,国家寄予厚望,违法者将置以重刑,轻则充军流放边地,重则杀头,半点也马虎不得。在清朝,主考官在考试期间出行,车后竖铡刀一把,以示自律。鲁迅的祖父就因为替考生向考官行贿,被判斩监候的。抡才大典,朝廷、考官、考生都是全力以赴的,诗正是确切而生动地写出了这种景象。
《诗经》中的民间歌谣,有很多用重章叠句的形式,但像《芣苢》这篇重叠得如此厉害却也是绝无仅有的。先以第一章为例:“采采”二字,以《诗经》各篇的情况而论,可以解释为“采而又采”,亦可解释为“各种各样”。有人觉得用前一种解释重复过甚,故取第二种。然而说车前草是“各种各样”的,也不合道理,应该还是“采而又采”。到了第二句,“薄言”是无意义的语助词,“采之”在意义上与前句无大变化。第三句重复第一句,第四句又重复第二句,只改动一个字。所以整个第一章,其实只说了两句话:采芣苢,采到了。这还罢了,第二章、第三章竟仍是第一章的重复,只改动每章第二、四句中的动词。也就是说,全诗三章十二句,只有六个动词——采、有、掇、捋、袺、襭——是不断变化的,其余全是重叠,这确实是很特别的。
这是一曲劳动的欢歌,是当时人们采芣苢(一说即车前草,一说为薏苡)时所唱的歌谣。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全是重章叠句,仅仅只变换了少数几个动词,其余一概不变,反复地表达劳动的过程,劳动成果的由少至多也就表达出来,充满了劳动的欢欣,洋溢着劳动的热情。
但这种看起来很单调的重叠,却又有它特殊的效果。在不断重叠中,产生了简单明快、往复回环的音乐感。同时,在六个动词的变化中,又表现了越采越多直到满载而归的过程。诗中完全没有写采芣苢的人,令人读起来却能够明白地感受到她们欢快的心情——情绪就在诗歌的音乐节奏中传达出来。清人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说:“读者试平心静气涵咏此诗,恍听田家妇女,三三五五,于平原旷野、风和日丽中,群歌互答,余音袅袅,若远若近,忽断忽续,不知其情之何以移,而神之何以旷。”这话虽说想像的成分多了些,体会还是很准确的。这种至为简单的文辞复沓的歌谣,确是合适于许多人在一起唱;一个人单独地唱,会觉得味道不对。袁枚曾经嘲笑地说:“三百篇如‘采采芣苢,薄言采之’之类,均非后人所当效法。今人附会圣经,极力赞叹。章斋戏仿云:‘点点蜡烛,薄言点之。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闻者绝倒。”(《随园诗话》)说《诗经》不宜盲目效仿,当然不错,但他所取的例子,实为不伦不类。一群人在野外采芣苢,兴高采烈,采而又采,是自然的事情,诗歌可以把这欢快表达出来。而一个人在那里把蜡烛芯剪了又剪,还唱着“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除了精神病,也没有别的解释了。这完全是文人制造出来的滑稽,并非《芣苢》不值得赞叹或绝对不可以效仿。
关于当时人们采芣苢的用处的问题,毛传说此草“宜怀任(妊)”即可以疗治不孕;又一种说法,是认为此草可以疗治麻风一类的恶疾。这两种说法在中医学上都没有根据。现 在中医以此草入药,是认为它有清热明目和止咳的功能,草籽据说可治高血压。这还罢了,也可以勉强地说,《诗经》时代的人是相信车前草是可以治疗不孕或麻风的。但即便如此,这诗仍然有不可理解之处:不孕或者家里人生了麻风,都是极苦恼的事情,不可能有一大群人为此而兴高采烈地一边采车前一边唱着歌的道理。拿方玉润所推想的情景来看这样的解释,尤其觉得不对劲。
所以应该给《芣苢》以另一种更合理的解释。清代学者郝懿行在《尔雅义疏》中所说的一句话:“野人亦煮啖之。”此“野人”是指乡野的穷人。可见到了清代,还有穷人以此为食物的。在朝鲜族(包括中国境内和朝鲜半岛上的),以车前草为食物是普遍的习俗。春天采了它的嫩叶,用开水烫过,煮成汤,味极鲜美。朝鲜族是受汉族古代习俗影响极大的民族,朝语至今保存了很多古汉语的读音。可以推想,中国古代民间也曾普遍以车前草为食物,只是到了后来,这种习俗渐渐衰退,只在郝懿行所说的“野人”中偶一见之,但在朝鲜族中,却仍旧很普遍。
以此释《芣苢》诗,就觉得容易理解了。按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云:“三月三日男女皆戴荠菜花。谚云:三月戴荠花,桃李羞繁华。”荠菜花实在说不上好看,只因荠菜是江南人所喜爱的野菜,对于穷苦人更是天之恩惠,故人们连它的花儿也生了偏爱。车前草较荠菜更为平常易得,想必很多年前,它更受老百姓的喜爱。如方玉润之说,想必每到春天,就有成群的妇女,在那平原旷野之上,风和日丽之中,欢欢喜喜地采着它的嫩叶,一边唱着那“采采芣苢”的歌儿。那真是令人心旷神怡的情景。生活虽是艰难的事情,却总有许多快乐在这艰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