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著名的寓言体讽刺散文,全文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以洗炼的笔墨记述了故事的经过,可说是全文的引子,作者先写柑子外表具有金玉之美,其中却如败絮之劣,在一优一劣而形成的鲜明对比之中,自然而然地引起发问,“将炫外以惑愚瞽也?”也自然而然地引出指责,“甚矣哉,为欺也!”作者在此突出一个“欺”字,这是全文的核心,也是贯串始终的主线,看似不经意地提出,实则是精心设计的。正是这个文眼,才引起卖柑者大段的深刻的议论。
第二部分是全文的重点,通过卖柑人之口,揭露那些达官绅士欺世盗名的真相。文章的构思非常巧妙,“卖者笑曰”一个“笑”字用得很好,首先表现在后面的大段议论只是由一个小商贩在谈笑诙谐中说出,这就亲切又可信;其次表现了一个普通人对那些不可一世的人的鄙视。小商贩的回答也是巧妙之极,用一句反问“而独不足子所乎?”它揭示面对“欺”道横行的社会,人们已经麻木。紧接着再用一个反问“而独我也乎?”这个反问比前一个反问更有份量,它既突出了言者对“欺”道横行社会的强烈憎恨,又使愤懑之词如流涌出。为证实自己的论点,卖柑者以排比句式,历数了行“大欺”的人。先用两个长排比句描写武将“洸洸乎干城之具”、文官“昂昂乎庙堂之器”,以之与柑子“烨然”外表相对照;接着又连用五个短排比句揭露其实质,原来是文不能治国、武不能治军之众。为了更琳漓尽致地宣泄自己愤世嫉邪之情感,文章又用两个反问句进行反复揭露。反复揭露使卖柑者“今子是之不察,而以察吾柑”一句指责得有理,批评得有力。
第三部分是文章的结尾,作者没有写自己如何慷慨激昂地响应卖柑者之言,却是“退而思其言”,这样既使文章形成一种跌宕美,也表明作者在深思熟虑之中品味其言的真谛所在,承认其言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这篇文章由买卖一个坏了的柑橘的小事引起议论,假托卖柑者的一席话,以形象、贴切的比喻,揭示了当时盗贼蜂起,官吏贪污,法制败坏,民不聊生的社会现实,有力地讽刺了那些冠冕堂皇、声威显赫的达官贵人们本质上都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欺世盗名的人物,从而有利抨击了元末统治者及统治集团的腐朽无能还有社会当下的黑暗,抒发了作者愤世嫉俗的情感。
姑苏,即姑苏山,在今江苏苏州市,春秋吴王阖庐始于山上建台,在其子夫差时竣工,人称姑苏台,其台横亘五里,夫差曾在台上备宫妓千人,又造春宵宫,为长夜之饮,越国攻吴,吴太子友战败而焚之。后人常借吟咏姑苏台来抒发对吴越争霸历史的感喟。此诗就是许浑舟行经过姑苏,登台吊古所作。
首联叙登台。上句以平叙之笔直接点题,“宫馆余基”指姑苏陈迹。“辍棹过”言舍舟登岸,凭吊古台。下句“黍苗”承“宫馆余基”来,初登台基,放眼眺望,只见残砖败瓦间禾黍成行,断壁颓垣上蒿草丛生。“黍苗”二字实写眼前景色,又暗中脱化《诗经·黍离》诗意,借古人亡国之哀思,表现自己对人世沧桑的感慨。“独”字传神,将独来吊古那种惆怅情绪写得极真。“悲歌”即含黍离之悲意。这一联以叙事起,以情语接,用一“悲”字奠定全诗感情基调,语言平淡而富有深韵,已然将读者引入浓厚的思古气氛中。
颔联以赋笔铺写姑苏台遗址景象,但景中意蕴深藏。一边是人去台空的荒凉阒静,另一边则是争食新草的麋鹿和各据莎草、筑巢栖息的水鸟。这一联遣词用字极为考究:野鹿、凫鸥性极警觉,在此栖游,可见荒台空苑之静寂;新草、浅莎,当春始发,正见出春机盎然之状。动词“争”、“占”,绘出了自然界旺盛的生命活力。工整的对仗,显示出诗人匠心独到之处,这里并置着的人事意象和自然意象,通过精确而富于表现力的形容词与动词的修饰连接,把历史陈迹的死寂与自然生命的生机统一于有机的画面中,形成强烈的生和死的比差,活生生地逼出人们心中历史无情、自然永恒的悲情。这一联以表面的赋法铺写,包裹着深沉的内核,诗人充分利用了律诗对偶的特点,以各个意象间强大的张力,造成形象大于思想的艺术效果,以空外传音的方式,暗示出作者吊古的情绪。
颈联使用比兴手法表现诗人对历史和现实的感受。“吴岫雨来”、“楚江风急”看似实写眼中景色,然而“吴”、“楚”字面,可以引发历史联想,惊风飘絮,雨打浮萍既为国破家亡象征意象,亦可被认为其意味着“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晚唐政治现状,似此似彼,亦此亦彼,彼此难分。“虚槛冷”是山雨将至时,诗人登台凭槛的思绪,是眼前天气变化造成的,同时它又是诗人怀古而产生的,对时局和个人前途的寒颤情绪。风雨中的远帆,是诗人眺望中所见,亦可视为他在怀古中体悟出的回避乱世、远身避祸的道理、事实上,诗人“自有还家计,南湖二顷田”(《夜归丁卯桥村舍》)的想法,正是有感于乱世产生的。
诗的中间两联写景,是诗人对传统诗歌赋、比、兴手法的熟炼运用,又见出他对七律这一体裁的得心应手,可谓左右逢源,佳句迭出。
尾联照应篇首,抒发诗人历史无情、自然永恒的感慨之情。“忠臣”,指伍子胥,吴越战争时,夫差败越,越王勾践求和,子胥力谏吴王不可应允,吴王夫差不从,且偏信伯嚭谗言,迫子胥自杀,弃尸江中,后来越国果然击败吴国。“可怜”句,是诗人对伍子胥悲剧命运的哀悯感叹。孔子面对滚滚流水,曾发出过“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的感慨,急风吹帆的大江,在滔滔白波中向东而去,消失在天际。人生短促、历史无情,自然永恒,使诗人思绪万端。
此诗以叙事起,以绘景结,中间两联以写实和象征兼用之笔承转首尾,使通篇圆转流畅,同时又以“独悲”二字统领全诗,在整个意境空间中灌注伤今悲古的悲怆凄凉之气,与其五律诗的“高华雄浑”形成迥然不同的风格,这种风格为后人极推崇,宋人范晞文说:“用物而不为物所赘,写情而不为情所牵,李、杜之后,当学者许浑而已。”(《对床夜语》)可见许浑七律,在唐朝诗人中,是占有很高地位的,此诗亦可以证明这一点。
这是一首抒写“离愁别恨”的诗,追忆昔游,抒发对友人的思念之情是这首七律的双重主题。
首联以赋体叙事,字里行间流露喜悦之情。锦江是名胜之地,能去游一次,已是很高兴、很幸福的了,何况是“一年两度”,又是在极适于游览的季节。两个“值”字,蕴含际此春秋佳日之意。这两句所携带的感情,直灌全篇。
颔联具体写锦江游踪,极写所见之美,写景之笔濡染着浓烈的感情色彩。“芳草有情皆碍马,好后无处不遮楼”,深得锦江美景的神韵,是全诗中最富有诗意的句子。这两句分别承“前值东风”与“后值秋”而来,写出诗人对锦江风物人情的留恋。上句写春景,下句写秋景。明明是诗人多情,沉醉于大自然的迷人景色,却偏将人的感情赋予碧草白后。春游锦城时,锦江畔春草芊眠,诗人为之流连忘返,诗中却说连绵不尽的芳草,好像友人一样,对自己依依有情,似乎有意绊着马蹄,不让离去。秋游锦城时,秋后舒卷,后与楼相映衬而景色更美,故称“好后”。诗人为之目摇神移,而诗人却说,是那美丽的后彩也很富有感情,为了殷勤地挽留自己,有意把楼台层层遮掩。“碍马”、“遮楼”,不说有人,而自见人在。用笔简练含蓄,给人以丰富的想象余地。“碍”字、“遮”字用笔迂回,有从对面将人写出之妙,而且很带了几分俏皮的味道。就像把“可爱”说成“可憎”或“讨厌”一样,这里用了“碍”与“遮”描述使人神往不已的开心事,正话反说,显得别有滋味。这两句诗,诗人以情取景,以景写情,物我交融,意态潇洒娴雅,达到了神而化之的地步。
颈联写告别锦江山水的离愁别恨,极言别去之难。在离人眼里,锦江的山好像因自己之离去,而牵绕着别恨,锦江之水也似乎带着离情,发出咽泣之声。美丽多情的锦城,的确使人魂牵梦绕,肝肠寸断。中间二联分别通过写锦江的地上芳草、空中好后、山脉、河流的可爱和多情,以表达对蔡氏兄弟的友情,寄托对他们的思念。作者只说锦城的草、后、山、水的美好多情,而不直说蔡氏兄弟的多情,含蓄而有韵味。
末联又因寄书蔡氏兄弟之便,再抒发对锦江的留恋之情。诗人把中间二联“芳草”、“好后”、“断山”、“流水”的缠绵情意,都归落到对友人的思念上去,说:“今天因为思念你们,回头远望锦城,只见远树朦胧,后遮雾绕。”用乔木高耸、淡烟迷茫的画面寄写自己的情思,结束全篇,情韵悠长,余味无穷。
这首诗感情真挚,形象新颖,结构严整工巧,堪称是一件精雕细琢、玲珑剔透的艺术精品。
这首诗的开头,名为咏鞭,实则咏人。壁州竹鞭虽然名贵,但赠鞭者如果不是“美人”的话,恐怕诗人是不会估之以双金之价的。刘禹锡对元稹不畏权阉的精神是欣赏的、佩服的。他赠给元稹文石枕,称赞元稹“文章似锦气如虹”,就是把元稹誉为“文石”,赞扬了他的这种精神。在这首诗中,诗人直接誉元稹为“美人”,其赞扬之情是凝之笔端,跃然纸上的。这两句按照一般酬唱之作先要赞誉对方的俗套来写的。但诗人成功地运用了“比”、“兴”手法,以碧玉般的壁州竹鞭的无比名贵,暗示赠鞭者品格的高尚,因而不落窠臼。
接着,目睹竹鞭而展开联想,写出了制鞭之竹在“巴山冰雪”中傲然挺立的景象。然而,这绝不是单纯地为写竹而写竹,而是以竹喻人。这幅“翠竹傲寒图”恰是元稹傲对阉竖,宁折不弯的形象写照。翠竹不惧巴山的深深冰雪,元稹不畏权宦的赫赫淫威,都是宝贵的。诗人对壁州鞭浑身是节,遍体露青赞不绝口,称赞它节节都标志着正直不阿的品格,处处都显示了岁寒不凋的意志。诗人巧妙地运用“竹节”之“节”与“节操”之“节”同字同声,把鞭与人自然和谐地联系在一起,进一步赞扬了元稹的贞操亮节和不畏强暴的品格。
末尾“何时策马同归去,关树扶疏敲镫吟”,是针对元稹诗中所说“张骞却上知何日,随会归朝在此年”而写的。刘禹锡对元稹“归朝在此年”的提法表示怀疑,提出了“何时策马同归去”的疑问。诗人表示愿和元稹一同归去,望着扶疏的关树,轻敲金镫,朗吟新什。这表达了他们希望结束贬谪生活的共同心愿。这两句谈论的是何时归去的问题,和咏鞭没有什么联系。可是诗人由“归去”这个动作派生出“策马”、“敲镫”两个动作,并把这些动作写进诗句之中,就使这两句和全诗咏鞭的内容紧密结合,浑然而为一体了。
这首诗通过咏写竹鞭,称誉对方的品格,也表明自己的节操。作者巧妙地把咏鞭、写人、喻己三者紧密地结合起来,浑然而为一体。全诗感情真挚深沉,启、承、转、合的脉络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