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通过一个有官司勋却弃官司业圬、自食其力的泥瓦匠王承福的口述,提出在封建制度下“各致其能以相生”的主张,和对“独善其身”这种处世态度的评断。本文反映了韩愈的社会主张和人生哲学。他维护封建制度主张“用力者使于人,用心者使人”,这是不足取的。但能人“各致其能以相生”的认识出发,肯定真正无愧的是凭双手劳动自食其力的人,以对照“多行可愧”、“食焉之怠其事”的剥削者,鞭挞不合理的社会现象,是难能可贵的。
文表面上是传记体,实际上是借传记展开议论的杂文。王承福这个体力劳动者的形象,是作者根据士大夫“独善其身”的人生哲学塑造的。前段略述王承福身世;后段略就王承福言论加以评断;中间大部分是借人物的口替自己说话。论说有理有据,波澜起伏。最后以自鉴作结,实际上是规劝世人,意极含蓄。
在士大夫韩愈眼里,抹墙是种低贱之劳苦的手艺。却有人自得其乐,且谈吐不凡。问之,姓王名承福,世代为农。安史之乱从军一十三年,有官勋,却弃之归农。土地已失,抹墙为生三十年。租住市中,以抹墙所得交付房租食费。根据每年食宿贵贱调整工价。若有剩余,尽予路旁残废、饥饿之人。 曰,任有大小,惟其所能。曰,特择其易为之无愧者取焉。又曰,妻与子,皆养于我者也;吾能薄之功小,不有之可也。 韩愈视其贤者,所谓“独善其身”也,又说他过多考虑自己,不肯为他人着想,责他认为家庭太过费心之不肯供养妻子儿女。愚不以为然。此人“有余,则以与道路之废疾饿者焉”,岂谓之“不肯拔我一毛之利天下”?之“妻与子”,人皆欲之。此人自知能薄,不足养之“不有”,恰是为人着想。嫁入他门得饱,随我则饿。生于他家则富足,生为我子则穷苦。如此,不若“不有”。 韩愈遇之之警,愚读之亦省。愚力不及圬者,智或有过之。当习之能,学圬者“不敢一日舍镘以嬉”,学圬者“劳无愧,吾心安焉”,学圬者“有余,则以与道路之废疾饿者焉”。 吾能几何?吾当何任?吾家能养否?吾当鉴之,记之,不可忘也。
《周颂·维天之命》是《诗经·周颂》的第二篇,无韵,篇幅不长,充满了恭敬之意、颂扬之辞。
此诗内容大致可分为两部分,每四句为一部分。前一部分说文王上应天命,品德纯美;后一部分说文王德业泽被后代,后代当遵其遗教,发扬光大。前后两部分在结构上有所不同。前一部分有一个逆挽,也就是说,今传文句将原该是“维天之命,於穆不已;文王之德之纯,於乎不显”的平行结构在句子的排列组合上作了小小的变化。语义丝毫未变,但效果却很不一样,两个“於”字的叠合,更显出叹美庄敬之意。而后一部分没有用感叹词,作者便任句式按正常逻辑排列,平铺直叙,波澜不惊,在唱出重音——赞颂文王——之后,以轻声顺势自然收束,表示出顺应文王之遗教便是对文王最好的告慰,这样一种真心诚意的对天祈愿与自我告诫。全诗犹如两段歌词,结尾处以咏叹作副歌。这种形式,在当代歌曲中,也还是很常见的。
从诗的句式看,此诗中第四句“文王之德之纯”与第七句“骏惠我文王”完全可以压缩成“文王德纯”“骏惠文王”这样的句式,如此则八句均为四言,整齐划一。《周颂》中不是没有这样纯用四言句的诗章,如《周颂·臣工》《周颂·噫嘻》等即是。因为《周颂》中多无韵之诗,可能会有人将这种句式参差与匀整的不同与有无韵脚联系起来,以为有韵之诗句式以匀整为尚,无韵之诗句式以参差为尚。这种看法未免太绝对,上举《周颂·臣工》《周颂·噫嘻》等无韵(江永《古韵标准》谓《周颂·臣工》“韵不分明”,语尚含糊)之诗也是齐言句式,就很难以此解释之。《颂》诗的句式参差与否,除了语言表达上的需要外,可能更多的是合乐的需要。据郑觐文《中国音乐史》说:“《颂》律与《雅》律之配置不同,《雅》为周旋律,《颂》为交旋律。”而阮元《释颂》强调《颂》之舞容而谓其全为舞诗。据此,则《颂》诗的音乐大约因切合舞蹈的需要而旋律变化多一些,句式参差与匀整正反映出其旋律的差异。
至于说此诗的内容,实在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颂扬文王德配上天,对其美德顶礼膜拜,正是周公摄政制礼,确定祭祀文王的规格仪轨之后,创作祭舞祭歌的必然主题。此诗言词古直,情意朴素,并不像后世的祭祀歌辞那样有矫揉造作之弊。
这首诗细致生动地描写了北国清峻的秋景,同时抒发了诗人迫于战乱,漂泊异乡的感慨。末句“不用苦思家”一语,以否定语来表示肯定之意,收到了更为强烈的艺术效果。
诗的前四句写秋景,后四句写感叹。时为深秋,山中古老的树木,黄叶已飘落殆尽,只有高高的梢头尚有残留,在秋风中瑟瑟作响。有些细瘦的藤萝缠绕在古树上,在寒风中开着小花,显示着顽强的生命力。水边的沙岸是那么平坦,不时有北来的大雁在上面栖息,集聚力量,准备南飞。寒鸦也从广阔的原野上披着夕阳之色飞归山中,聚集在古树上,叫声深沉而悲凄。老树、寒藤、平沙、泊雁、旷野、攒鸦构成了一幅北国的秋景图,给人一种草木零落的悲秋之感。诗人选择这些景物作为描写的对象,是因为避难山中的他此时的审美心理最能与这些容易引起悲感的物象融合,悲秋之物和悲伤之怀一碰撞,便形成了这些特定的意象,构成了带有悲凄色彩的图景。当时,诗人刚从老家迁居三乡,用这“旅食”两个字概括其生活遭遇很恰当。“秋看尽”是对前四句描写的点破,直说写诗的时间是秋将尽、冬将来的九、十月之交,正与诗人避兵女几山的行踪吻合。“日又斜”不仅仅是为了点明时间,太阳落山时分,更重要的是一个“又”字,表明诗人在此战乱时起、人生多难之时,在山中度日如年,无可奈何,只好一个人行吟山间,送走了一个黄昏又一个黄昏。
诗人孤独的身影、艰难的步履,听到了那悲怆的吟唱、深沉的叹息。而这一切都是因为“干戈正飘忽”造成的。这句诗概括了当时蒙古兵屡屡进逼、战火连年不断的局势,也指当年蒙古兵和西夏兵联合攻下潼关,侵入汝、嵩地区,直逼汴京的突发事件。正因为这样,诗人在离开老家迁居河南三乡镇,又临时避兵女几山。家乡沦陷,关山千里,干戈时起,战乱不息,诗人此时是国破家危,有家难回,因此也就“不用苦思家”了。而究其实,诗人此时的心情正是苦苦思念家乡,不然还说什么“不用”,这是用否定的语气表明肯定的意思,收到了更为强烈的艺术效果。
该诗抒发的是诗人迫于战乱,漂泊异乡的感慨,表现的是诗人羁旅生活的悲情愁绪。该诗在艺术上的巧妙之处,是没有直接地说愁道悲,而是通过对自然景物的描写,来抒发诗人的内心感受的。一是景寓情。首联:“老树高留叶,寒藤细作花。”笔法一粗一细,景物一大一小,但无论粗细大小,都景中有情,隐约可见。这里的高树老衰,残叶萧瑟;藤萝蔓伸,细花微结,无不是秋天的景物,构成一个萧瑟凄清、使人情郁心沉、愁绪顿生的境界,而这些景物中正寄寓了诗人的主观感受。二是情生景。次联:“沙平时泊雁,野迥已攒鸦。”一写泊雁,一写攒鸦,二者俱是诗人眼中之景,是诗人思念故园渴望安定的情感的外化,是经过诗人主观情感过滤择选的景。“雁”可“泊”,“鸦”能“攒”,而诗人却如无家“雁”,失群“鸦”,四处飘零,无家可归,一种人不如鸟的情感油然而生。泊雁、攒鸦两种景物,就是诗人这种情感映射的结晶。三是景情谐。该诗,前两联写景,后两联抒情。老树残叶,寒藤细花,平沙泊雁,旷野攒鸦这些凄清萧瑟的景与诗人由遭逢战乱,漂泊无依的生活所产生的那种凄苦暗淡、欲求依傍的情愫是十分相谐的。如果说景是“形”,情是“神”的话,那么这首诗就是形神兼备,情与景妙合无垠的了。更何况,该诗首联的景与三联的情相合,次联的景又与尾联的情互映,在景和情的融合上,也达到了细意熨帖、针迹天成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