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窜夜郎于乌江留别宗十六璟》一诗的起首六句先写宗氏先祖的荣耀。“全盛日”指宗氏祖人宗楚客的发迹之时。他是武则天的堂姊之子,进士出身,三度为相。后因依附韦氏、安乐公主,韦氏败,亦受诛杀。前两句意为:想当初你们宗家全盛之时,先人宗楚客曾三次任相,在朝中是多么显赫啊!“斩鳌”两句,引用《淮南子》中女娲补天之神话,说明宗楚客的政绩辉煌。《淮南子》载:“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兼载,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此为用女娲补天之奇功,喻示宗楚客在武后和中宗朝,分别于神功元年(697年)、长安四年(704年)和景龙元年(710年)为相,经天纬地有过一番轰轰烈烈的业绩。“日月顾”是以侧面描写续写宗楚客的声名远大,竟连日月也为之注目。唐制,宰相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故诗文中多以凤凰池称宰相。宗楚客既三次为相,故曰“三入凤凰池。”
自“失势”句至“松柏”句写宗氏的衰败没落。《三辅黄图》载:“广陵人邵平,为秦东陵侯。秦破,为布衣,种瓜青门外。”七、八两句即用此典。“犹会众宾客,三千光路歧”写宗氏虽自青云跌落尘世,犹不改好客之风,依然有三千宾客登门,以致使路面为之而被踩得“光”亮。“皇恩雪愤懑,松柏含荣滋”是记宗楚客获罪被诛以后,并未再闻有放罪之事,相反赠葬极为典重,以致太白有此赞誉。这两句意为:皇上见宗楚客诛后,就不再对宗氏一族再予追究,原先的天怒就此平息,所以人虽遭诛,但宗楚客的墓地倒是沾了皇恩的光,所以其上所植的松柏就“含荣滋”了。
此诗总共才二十六句,仅第一层记宗氏之兴衰史即占十二句,似乎所据篇幅过多,而且同送别诗的习惯体例又不同。其实李白花费约占全诗一半的篇幅回忆宗氏兴衰的历史,自有其深意。关键之处是最后两句诗:“皇恩雪愤懑,松柏含荣滋。”这两句诗告诉读者,宗楚客死后其家未再获罪,正是作者暗中诉说永王璘死后不应当再降罪于别的与他有干系的人。“雪愤懑”三字明赞宗楚客死时皇恩的浩荡,也正是诗人暗刺肃宗“愤懑”太过了。“含荣滋”陈述了宗楚客被处死以后,皇上尚能顾念旧情,这又是李白讥讽肃宗竟连半点人情也不讲。所以这一段内容并非只是空叙“家世”,而是借他人家世的荣辱变化发泄诗人内心的无限哀痛。尽管宗氏先人遭受杀身大祸,但全家尚能得先皇之庇护;自己如今无罪而长流夜郎,虽经多人营救而犹不能赦免,这等冤情比宗楚客之被杀还要可悲可叹。如此理解,才得李白笔下的真意,诗作之大旨。
“我非东床人”以下十句为第二层,主要写离别前的亲情。前两句意为:我算不上你们宗氏的好女婿,对我妻子举案齐眉的情义深感不安。“东床人”用《世说新语》中“郗太傅嫁女”之典,指的是乘龙快婿。“浪迹”两句意为:我李白漂泊天涯并无成就,在京城长安中也只是徒有虚名而已。“适遭”两句意为:我刚才获得友人的营救,好比云雀挣脱了罗网,马上又被贬谪到夜郎长期流放,岂不令人心寒?“云罗”是“大罗网”,“翻”即“反而”。“拙妻”两句意为,我的妻亦不顾年老体衰,从豫章(今江西南昌)到浔阳来送我上路,我和她形影相随好比干将莫邪雌雄两剑永不分离。“惭君”两句意为:对你宗璟兄弟千里乘舟风浪相送我更觉有愧,真是太感谢你的一番好意了。
最后“白帝”四句为作者放眼途程,但觉满眼愁云,无限悲酸。“白帝”在四川夔州城东五里峡中,是入蜀去夜郎的必经之路。其地势孤特陡峭,山上又多猿猴,故诗人以猿声之断续呜咽侧写行程之艰险。次年三月李白到白帝时,因天旱成灾才遇大赦,未到夜郎便自白帝折返。于是又有《早发白帝城》诗问世。其中有“两岸猿声啼不住”句,却又显得如此明快轻捷。不过这是后话了。“黄牛”在三峡附近,是大山之名。其山南岭叠起,高岩有石,色泽如人,负刀牵牛,黑黄分明。再加上江湍纡回,虽途径信宿,犹见此物,故民谣曰:“朝发黄牛,暮宿黄牛。三朝三暮,黄牛如故。”言水路迁深,回望如一。李白后来行到黄牛有诗曰:“三朝上黄牛,三暮行太迟。三朝又三暮,不觉鬓成丝。”写尽旅途的艰辛和心绪的凄凉。这就是此诗“黄牛过客迟”的内蕴。最后两句写诗人在西去谪地踏上路程前忍不住满腔相思情要向亲友们诉吐。“明月峡”在四川益州(今成都)附近,用以借指夜郎。诗人说,遥望那僻远的流放之地,我将一人孤身独处其地,虽有“明月”之美名,而无“团圆”之美实,不禁使人更加思亲念友,情不能已。全诗就在这凄惋哀绝的情调中戛然收结。
综观全诗,这首诗的思想意义在于,它深刻揭示了封建统治者的刻薄寡恩。李白明明怀着一腔热血,为国效死平叛战场。只因统治集团内部争斗,他不幸而受牵连。尽管有那么多人,也包括他的妻子在内,为李白开罪,却始终不能得到宽宥。这说明封建统治者在对待封建时代的知识分子问题上,只愿将他们视作歌功颂德、遣乐娱宾的工具(如玄宗之对李白),如若有一丝半点触动他们统治权力之处,那就毫不客气,要开杀戒了(如肃宗之对李白)。理解到这点,对读懂李白这首《窜夜郎于乌江留别宗十六璟》是不无益处的。
写舞的诗词曲不在少数,最著名的要推杜甫的《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了,其中“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青光”二旬,布在人口,咸人尽知。杜诗的这两句,也是化用《诗经》“如雷如霆,徐方震惊。王奋厥武,如震如怒。”真是无一字无来阳。如果说杜诗写的是健舞、武舞,那么柳永这里则写的是软舞、文舞。先写英英的“腰肢软”,以柳之轻柔与赵飞燕的“柔若无骨”以张目。然而这软舞亦非一成不变,促拍乍起,檀板急催,节奏快起来了。于是“慢垂霞袖”,这大约是过渡中的一个静场、一个定格,或者说是蓄势待发,终于是“急趋莲步、进退奇容千变”。所谓“奇容千变”,便是舞者随节奏的变化,舞姿神态亦不断变化,不断翻新出奇,酣畅淋漓,真的是令观者目醉神迷,“万人断肠”了。此词不失为写舞的一个范例,读之者依稀感受到古典舞蹈的无穷魅力。这里的“奇容”之“容”,非指面容、脸庞,而是指舞姿,即舞容。
词的层次感较强,“丝管初调”时,是“倚轻风,佩环微颤”,下片起渐入佳境。而结句的“暂回眸”尤妙,这大约是结束舞蹈前一个惊鸿一瞥的动作神态,接下来应该就是掌声雷动了。全词章法谨严,秀润清朗,真可谓清歌傍水,妙舞当花,洵为佳作。
从《西江月》前两句“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表面看来,写的是风、月、蝉、鹊这些极其平常的景物,然而经过作者巧妙的组合,结果平常中就显得不平常了。鹊儿的惊飞不定,不是盘旋在一般树头,而是飞绕在横斜突兀的枝干之上。因为月光明亮,所以鹊儿被惊醒了;而鹊儿惊飞,自然也就会引起“别枝”摇曳。同时,知了的鸣叫声也是有其一定时间的。夜间的鸣叫声不同于烈日炎炎下的嘶鸣,而当凉风徐徐吹拂时,往往特别感到清幽。总之,“惊鹊”和“鸣蝉”两句动中寓静,把半夜“清风”、“明月”下的景色描绘得令人悠然神往。
接下来“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把人们的关注点从长空转移到田野,表现了词人不仅为夜间黄沙道上的柔和情趣所浸润,更关心扑面而来的漫村遍野的稻花香,又由稻花香而联想到即将到来的丰年景象。此时此地,词人与人民同呼吸的欢乐,尽在言表。稻花飘香的“香”,固然是描绘稻花盛开,也是表达词人心头的甜蜜之感。在词人的感觉里,俨然听到群蛙在稻田中齐声喧嚷,争说丰年。先出“说”的内容,再补“声”的来源。以蛙声说丰年,是词人的创造。
前四句就是单纯的抒写当时夏夜山道的景物和词人的感受,然而其核心却是洋溢着丰收年景的夏夜。因此,与其说这是夏景,还不如说是眼前夏景将给人们带来的幸福。
下阕开头,词人就树立了一座峭拔挺峻的奇峰,运用对仗手法,以加强稳定的音势。“七八个星天外,两三点雨山前”,在这里,“星”是寥落的疏星,“雨”是轻微的阵雨,这些都是为了与上阕的清幽夜色、恬静气氛和朴野成趣的乡土气息相吻合。特别是一个“天外”一个“山前”,本来是遥远而不可捉摸的,可是笔锋一转,小桥一过,乡村林边茅店的影子却意想不到地展现在人们的眼前。词人对黄沙道上的路径尽管很熟,可总因为醉心于倾诉丰年在望之乐的一片蛙声中,竟忘却了越过“天外”,迈过“山前”,连早已临近的那个社庙旁树林边的茅店,也都没有察觉。前文“路转”,后文“忽见”,既衬出了词人骤然间看出了分明临近旧屋的欢欣,又表达了他由于沉浸在稻花香中以至忘了道途远近的怡然自得的入迷程度,相得益彰,体现了作者深厚的艺术功底,令人玩味无穷。
从表面上看,这首词的题材内容不过是一些看来极其平凡的景物,语言没有任何雕饰,没有用一个典故,层次安排也完全是平平淡淡。然而,正是在看似平淡之中,却有着词人潜心的构思,淳厚的感情。在这里,读者也可以领略到稼轩词于雄浑豪迈之外的另一种境界。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