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
文中第一段具言说书定例,须提前十日下定,常不得空,为下文进步突出柳氏“行情”预作铺垫;第二段详叙作者耳闻目见柳氏说书之情景,是画龙点睛之笔,作者只拣“其说景阳冈武松打虎白文”一例集中刻画;第三段乃概述柳氏一般的行艺风度,即讲态,绝非做买卖似地只图了事,而是以一种严肃自重的态度对待说书,注意听说双方的思想情感的交流及艺术效果。文章记人记事传神感人,比喻生动形象,语言活泼简洁。
此文有三善。第一是剪裁得当,计一当十。全篇不到三百字,却有声有色,不觉其短。作者将概略勾勒与具体描画相结合,虚实相间,遂臻墨妙。一段具言说书定例,须提前十日下定,常不得空,为下文进步突出柳氏“行情”(身价)预作铺垫,必不可少。二段详叙作者耳闻目见柳氏说书之情景,是画龙点睛之笔。作者在千头万绪中,只拣“其说景阳冈武松打虎白文”一例集中刻画。有简括交代,言其“与本传(指《水浒》)大异”,可见有艺术加工与再创造,“微入毫发”与“找截干净”似是难以得兼的,柳氏却能使之并存双美,可见其得心应口。有具体描绘,说到柳氏善于渲染故事情节,能引人入胜,便举其说武松到店沽酒,见店中无人,大声一吼,竟使空缸空罐瓮瓮作响,这的确是从细枝求节上将书中角色讲活了。这里不仅使人觉说书人“细微至此”,而且觉得作者文笔亦“细微至此”。这一笔遂使全篇生辉。三段乃概述柳氏一般的行艺风度,即讲态,绝非做买卖似地只图了事,而是以一种严肃自重的态度对待说书,注意听说双方的思想情感的交流及艺术效果。或“辄不言”,或“款款言之”,均有理有节,这就突出了一个艺术家(非说书匠)的品格。由于叙写的详略、轻重、虚实处理得当,增加了文字的分量与效果。
其次是下字考究,铸语洗练。仿此文中的话说,则又口角波俏,行文流利。要写有个性的人,须有个性化的文字,方为上乘。作者深知个中三昧。此文写说书高手,语言也力求话泼生动,绘声绘色。文中多用短句,尤其口字结构的短句,又适当注意短长相间,读来上口悦耳,于无形中为其人传神写照,作用不小。如第二段全部文字,与第三段的“每至丙夜,拭桌剪灯,素瓷静递,款款言之,其疾徐轻重,吞吐抑扬,入情入理,入筋入骨,摘世上说书之耳,而使之谛听,不怕其齰舌死也”数句,既整饬又流走,也可说是“疾徐轻重,吞吐抑扬,入情入理,人筋人骨”,饶有音乐美。此外,文中的“微入毫发”、“找截干净”、“闲中著色”、“口角波俏”等语,同时均为夫子自道,现身说法。
第三即闲中着色,陪衬绝妙。其文主旨本在赞美柳敬亭的艺术风采与魅力,却不讳言其‘貌奇丑”,而且从头到尾,对此大加渲染,直呼“柳麻子”,形容他“黧黑,满面疤癗,悠悠忽忽,土木形骸”。与此同时,却又拉上个风流妍美的歌妓王月生与之并提,说“南京一时有两行情人,王月生、柳麻子是也”,又说“其口角波俏,眼目流利,衣服恬静,直与王月生同其婉娈,故其行情正等”。这样写不仅相映成趣,而且有衬托妙用。那歌妓色艺双全,被人捧红,不足奇;而柳麻子虽丑,却以其技艺生色,同样受人爱重,才可称奇。人们不呼其名,而呼“柳麻子”,反觉亲切,居然昵称。这一陪衬,使得此文更为摇曳多姿。
众所周知,法国文豪雨果的巨著《巴黎圣母院》,将奇丑与内美(善)集于钟楼看守人卡西莫多一身,且与单纯美丽的吉卜赛姑娘艾丝美拉达相映村,取得强烈的艺术效果,文学史上引为美谈。这种手法,与张岱的这篇小品文有不谋而合之处,而后者在时间上则又遥遥领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