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首先揭示了主试部门所规定的录取标尺有问题:“概以一法考。其不中者而弃之。”就是说主试部门只规定了唯一的一种衡文的尺度,只要应试文章的体式风格不合这种尺度,即使内容再好,艺术成就再高,也概不人选。这必然造成一种形式主义的文风,使天下举子对此时风趋之若鹜,而真正有志于改革形式主义文风,继承韩愈、柳宗元优秀传统的真才实学之士,受到排斥废黜,从而形成考场的流弊。
但是任何原则毕竟要由人来执行,当时的主考官员执行录取原则,者从两方面做了揭示。其一,所谓“良有司”这种人是能够识别文章的好坏的,但他们奉“一法”为圭臬,不敢越雷池一步。只是严格选拔文章之“中尺度”者,对文章“不中尺度”的人,明知人家落第是冤枉的,也不肯录取。充其量只是表面上做出点假惺惺的同情惋惜姿态,实则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有司有法,奈不中何。”文章惟妙惟肖、人木三分地刻画了这种人对人才所摆出的冷酷虚伪的嘴脸。但问题还不止于此,严重的是当时的社会舆论对此也不加谴责,却一味为主考官员推卸责任:“皆曰:‘其不中,法也。’”这无疑进一步助长了主考官员因循守旧的陋习。其二,更不幸的是,有些主考官员连当时规定的唯一尺度也掌握不好。这样,即使是按既定尺度写应试文章的举子,也会因主考官的误判而落第,造成“不幸有司尺度一失手,则往往失多而得少”的后果。
在揭示考场流弊的基础上,作者痛切愤慨地提出质问:“有司所操果良法邪?何其久而不思革也?”实际是否定了主管考试部门所操之“法”,谴责了主考官员因循陈规陋习,不思改革的不负责任的行为。行文至此,作者才以曾巩落第为例,指出这是一种不能容忍的“可怪”的现象,既为曾巩鸣不平,也表达了他本人要求改革考场流弊的迫切愿望。事实上,欧阳修也是这样做的,《宋史·欧阳修传》载:“知嘉韦占二年贡举。时士子尚为险怪奇涩之文,号‘太学体’。修痛排抑之,凡如是者辄黜。场屋之习,从是遂变。”
欧阳修置流俗于不顾,大胆改革考场陋习,无疑是对当时人才的解放。据《宋史·曾巩传》载,曾巩恰恰就是“中嘉祐二年进士第”的。两相对照,孰是孰非,非常明显。说到底,这关系到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选拔人才的问题。本文的价值正在于提出了这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根本大计。
正因为作者的视野开阔,立脚点高,所以在这篇送人落第归乡的文章中并没有对落第者表示廉价的同情。相反,对曾巩“不非同进,不罪有司,告予以归,思广其学而坚其守”大加赞扬:“予初骇其文,又壮其志”。这里充分表现了欧阳修对人才的严格要求。其实这才是对人才的最大爱护与扶植。作者以农夫不因遭逢灾年而中止农事为例,肯定了曾巩决定返乡,“思广其学而坚其守”的行为,并满怀信心地预言曾巩必有发达之日。这是对曾巩最大的激励。
文章的最后,追述了作者结识曾巩的始末,表达了自己发现了曾巩这样品学皆优的人才的喜悦心情,对京师之人及主考部门官员不能赏识曾巩表示了莫大的遗憾:不仅写得亲切有味,而且发人深思。结句一“吊”一“贺”这对反义词的运用,揭示了对待人才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想境界,而作者那种以赏识、扶植天下俊才为己任的文坛领袖的形象,也就在这种鲜明的对照中显现了出来。
整篇文章不仅立意高迈,而且写得极有章法。如揭示考场流弊,就用了“剥笋皮”式的层层“曝光”的方法,在内在逻辑上也就是层层推进,层层深入,然后归结到主考官员因循陋习、不思改革这一重心上来;从而和作者自己的思想态度形成反差对照,突出了全文的中心思想,即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与选拔人才的问题,可谓丝丝入扣,天衣无缝。
这是一首别具情趣的写景小诗。小路上花团锦簇,长满花朵的枝条被压得低垂下来,花瓣之上是流连忘返的彩蝶,它们围绕着花枝翩翩起舞。从这里,我们嗅到了浓郁的花香。花旁的小路上,有清脆啼鸣的黄莺,它们活泼自在的神态,给人一种轻松愉悦的感觉。诗人用时时、恰恰这些极富韵律的字眼,使得全幅明丽纷繁的画面充满了动感,也使得诗歌有着更明快、更流利的节奏。全诗语言充满了口语化色彩。读起来令人感到非常亲切,而诗人在春天所感受到的由衷的快乐跃然纸上。
首句点明寻花的地点,是在“黄四娘家”的小路上。此句以人名入诗,生活情趣较浓,颇有民歌味。次句“千朵万朵”,是上句“满”字的具体化。“压枝低”,描绘繁花沉甸甸地把枝条都压弯了,景色宛如历历在目。“压”、“低”二字用得十分准确、生动。
第三句写花枝上彩蝶蹁跹,因恋花而“留连”不去,暗示出花的芬芳鲜妍。花可爱,蝶的舞姿亦可爱,不免使漫步的人也“留连”起来。但他也许并未停步,而是继续前行,因为风光无限,美景尚多。“时时”,则不是偶尔一见,有这二字,就把春意闹的情趣渲染出来。正在赏心悦目之际,恰巧传来一串黄莺动听的歌声,将沉醉花丛的诗人唤醒。这就是末句的意境。“娇”字写出莺声轻软的特点。
“自在”不仅是娇莺姿态的客观写照,也传出它给作者心理上的愉快轻松的感觉。诗在莺歌“恰恰”声中结束,饶有余韵。此诗写的是赏景,这类题材,盛唐绝句中屡见不鲜。但像此诗这样刻画十分细微,色彩异常秾丽的,则不多见。如“故人家在桃花岸,直到门前溪水流”(常建《三日寻李九庄》),“昨夜风开露井桃,未央前殿月轮高”(王昌龄《春宫曲》),这些景都显得“清丽”而杜甫在“花满蹊”后,再加“千朵万朵”,更添蝶舞莺歌,景色就秾丽了。这种写法,可谓前无古人。
盛唐人很讲究诗句声调的和谐。他们的绝句往往能被诸管弦,因而很讲协律。杜甫的绝句不为歌唱而作,纯属诵诗,因而常常出现拗句。如此诗千朵万朵压枝低句,按律第二字当平而用仄。但这种拗决不是对音律的任意破坏,千朵万朵的复叠,便具有一种口语美。而千朵的朵与上句相同位置的四字,虽同属仄声,但彼此有上、去声之别,声调上仍具有变化。诗人也并非不重视诗歌的音乐美。这表现在三、四两句双声词、象声词与叠字的运用。留连、自在均为双声词,如贯珠相联,音调宛啭。恰恰为象声词,形容娇莺的叫声,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听觉形象。时时、恰恰为叠字,既使上下两句形成对仗,又使语意更强,更生动,更能表达诗人迷恋在花、蝶之中,忽又被莺声唤醒的刹那间的快意。这两句除却舞、莺二字,均为舌齿音。这一连串舌齿音的运用造成一种喁喁自语的语感,惟妙惟肖地状出看花人为美景陶醉、惊喜不已的感受。声音的效用极有助于心情的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