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水桥西小路斜”,扣紧诗题,展开情节。“澧水桥西”交代诗题中的“城”,是指唐代的澧州城(今湖南北部的澧县),“澧水”就从城旁流过。句中省略了主人公的动作,通过对“桥西小路”的描绘,告诉我们,诗人已经出了城,过了桥,缓步走在向西曲折延伸的乡间小路上。
“日高犹未到君家”,紧承上句,表现他访友途中的心情。“日高”两个字,写出旅人的体会,表现了诗人的奔波和焦急。诗人赶路时间之长、行程之远,连同他不辞劳顿地彳亍在乡间小路上的情景,都浓缩在“日高”二字中,足见诗人用字的精炼。接着又用了“犹未”二字,更把他会友急切的心情突出地刻画了出来。
全诗已写了一半,还没有涉及友人的住所,似乎有点让人着急。接下去最后两句:“村园门巷多相似,处处春风枳壳花”,依然没有提到“君家”,而是一味地表现进入友人居住的村庄后,一边寻访,一边张望的所见、所感。这就不能不引起人们的疑惑:访城西友人别墅,是不是拟错了题。
原来诗人注意的是一座座带有围篱庭院的村舍,连同它们座落其中的一条条村巷,想从中寻到友人的别墅,可是,它们形状如此相似,竟然象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多相似”,并不是纯客观的描述,而是包含了观察、判断,甚至还充满了新奇和惊讶。这意味着作者是初次接触这种类型的农村,并且是初次拜访这位深居农村的友人。他并不熟悉这里的环境,也不知道“友人别墅”的确切位置。从“多相似”的感叹声中,还可以想象出作者穿村走巷、东张西望的模样,和找不到友人别墅时焦急与迷惘的神情。
虽然由于寻友心切,首先注意的是“门巷”,可是张望之中,一个新的发现又吸引了他的视线:真美啊!家家户户的篱边屋畔,到处都种植着城里罕见的枳树,洁白而清香的枳树花正在春风的吹拂下,盛开怒放!
不知是春风催发了枳花的生机,还是枳花增浓了春意。久居城市的作者,在访友过程中,意外地欣赏到这种自然脱俗的村野风光,自然会被它所吸引。
三、四两句写得曲折而有层次,反映了作者心情的微妙转换:由新奇、迷惘变成惊叹、赞美。一种从未领略过的郊园春景展现在他眼前,使他忘掉了一切—他陶然心醉了,完全沉浸在美好的遐想之中。
诗中没有直接涉及友人和他的别墅,而是从那门巷相似而又枳花满村的环境中,从那朴素、划一、洋溢着闲野情趣的画面中,可以看出友人及其别墅的投影。而且,在这投影之中,它包含了作者对别墅主人恬然自适的高雅情怀的赞赏。
这首诗表现形式上的特点,是巧妙地运用以境写人的烘托手法。诗人没有象其他访友篇什那样,把主要笔墨花在描写抵达友人居处后的见闻上,也没有渲染好友相逢时的情景。在这首诗里,被访的友人压根儿没有露面,他的别墅是什么样子也没有直接描写,诗人写到踏进友人村庄寻访就戛然而止,然而,就从这个自然而优美的村野风光中,也能想象到这位友人的风采。这种写法清新别致,更耐人寻味。
《高帝求贤记》一文虽然短小,却清楚地说明了诏令求贤的原因、目的和方法。
刘邦起自布衣,对士人多有轻侮。但由于他在争夺天下的过程中认识到的天下多有赖于士人,为此他统一天下后,要治理天下,就急于寻访贤能之人,心情十分急迫。尽管此诏书是在刘邦在位晚年发布的,但这封诏书毕竟奠定了西汉的基本国策,功不可没。西汉大量贤士得到重用是在武帝宣帝时期。但是,要追溯西汉王朝的求贤历史,还要从这封诏书开始。
高帝刘邦求贤的根本目的,自然是为了使自己的统治长久,“世世奉宗庙亡绝也”。高帝之所以求贤,则是因为他从历史与现实两个不同的层面,清醒地认识了经营天下与贤人辅的紧密联系。就历史而言,世之王者莫高于周文,周文王在位五十年,国势强盛,其成名的关键在于任用周公旦、召公奭、太公望、毕公、荣公、泰颠、闳夭、散宜生、南官适等贤人;世之霸主莫高于齐桓公,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其成名的关键在于任用管仲。就现实而言,贤人的重要性对高祖刘邦更是刻骨铭心。当初秦失其政,陈涉首难,豪杰蜂超,商祖起于闾巷之间,拨乱诛暴,平定海内,终践帝祚。他成功的根本原因之一在于善用智能之士。高祖曾云:“夫运筹帷帐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师,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此三者,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能取天下也。项羽有范增而不能用,此其所以为我擒也”(《史记·高祖本纪》)。正因为知此,诏书才有“今吾以天之灵、贤士大夫定有天下,以为一家”云云。不论着眼于历史,还是着眼于现实,刘邦都迫切感到需要贤士大夫来治理天下。
诏书以周文、齐桓自许,以古之贤士期待今之人,流露了刘邦希冀王霸之业的雄心以及渴求贤才的迫切。诏书云:不惟古之人有智慧有才能,今天下人亦然,只因人主不肯结交,致使贤者无由进升。如此归咎人君,便见高祖礼贤下士之意,显得顿挫而又警醒。高祖本意在于进用贤者以安定汉家,却云“与吾共安利之”;一个“利”字,巧妙地将自身的好处幻化成了贤人的利益。如此说来,高帝求贤便有了为贤者打算图谋的含义。诏书又云:“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上文言“交”,此处言“游”,更表现出一种天子友匹夫的大度雍容的气度;尊之显之云云,则是直接诱之以势力。诏书结尾云:郡国若有贤者,“必身功为之驾”,“有而弗言,觉,免”;一个‘必”字、一个“免”字,再次表现了高帝求贤的精诚。由此可见,《高帝求贤诏》不仅层次划然,而且用语极具艺术性。
不过,政治在很多情况下都不会是这种停留在纸面上的温情脉脉牧歌。在封建社会,“飞鸟尽,良弓藏;狡免死,走狗烹”(《史记·越王勾践世家》)的悲剧一次次重演,所谓贤者,所谓智能之士,常常难以摆脱这种历史的悲剧。
“我居北海君南海”,起势突兀。写彼此所居之地一“北”一“南”,已露怀念友人、望而不见之意;各缀一“海”字,更显得相隔辽远,海天茫茫。作者跋此诗云:“几复在广州四会,予在德州德平镇,皆海滨也。”
“寄雁传书谢不能”,这一句从第一句中自然涌出,在人意中;但又有出人意外的地方。两位朋友一在北海,一在南海,相思不相见,自然就想到寄信;“寄雁传书”的典故也就信手拈来。李白长流夜郎,杜甫在秦州作的《天末怀李白》诗里说:“凉风起天末,君子意如何?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强调音书难达,说“鸿雁几时到”就行了。黄庭坚却用了与众不同的说法:“寄雁传书——谢不能。”意谓:我托雁儿捎一封信去,雁儿却谢绝了。“寄雁传书”,这典故太熟了,但继之以“谢不能”,立刻变陈熟为生新。黄庭坚是讲究“点铁成金”之法的,王若虚批评说:“鲁直论诗,有‘夺胎换骨’、‘点铁成金’之喻,世以为名言。以予观之,特剽窃之黠者耳。”(《滹南诗话》卷下)类似“剽窃”的情况当然是有的,但也不能一概而论。上面所讲的诗句,可算成功的例子。
“寄雁传书”,作典故用,不过表示传递书信罢了。但相传大雁南飞,至衡阳而止。王勃《秋日登洪府滕王阁饯别序》云:“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秦观《阮郎归》云:“衡阳犹有雁传书,郴阳和雁无。”黄庭坚的诗句,亦同此意;但把雁儿拟人化,写得更有情趣。
第二联在当时就很有名。这两句诗所用的词都是常见的,甚至可说是“陈言”,谈不上“奇”。张耒称为“奇语”,当然是就其整体说的;可惜的是何以“奇”,“奇”在何处,他没有讲。其实,正是黄庭坚这样遣词入诗,才创造出如此清新隽永的意境,给人以强烈的艺术感染。
任渊说这“两句皆记忆往时游居之乐”,看来是弄错了。据《黄几复墓志铭》所载,黄几复于熙宁九年(1076年)“同学究出身,调程乡尉”;距作此诗刚好十年。结合诗意来看,黄几复“同学究出身”之时,是与作者在京城里相聚过的,紧接着就分别了,一别十年。这两句诗,上句追忆京城相聚之乐,下句抒写别后相思之深。诗人摆脱常境,不用“我们两人当年相会”之类的一般说法,却拈出“一杯酒”三字。“一杯酒”,这太常见了,但惟其常见,正可给人以丰富的暗示。沈约《别范安成》云:“勿言一樽酒,明日难重持。”王维《送元二使安西》云:“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杜甫《春日忆李白》云:“何时一樽酒,重与细论文?”故人相见,或谈心,或论文,总是要吃酒的。仅用“一杯酒”,就写出了两人相会的情景。诗人还选了“桃李”、“春风”两个词。这两个词,也很陈熟,但正因为熟,能够把阳春烟景一下子唤到读者面前,用这两个词给“一杯酒”以良辰美景的烘托,就把朋友相会之乐表现出来了。
其实要用七个字写出两人离别和别后思念之殷,也不那么容易。诗人却选了“江湖”、“夜雨”、“十年灯”,作了动人的抒写。“江湖”一词,能使人想到流转和飘泊,杜甫《梦李白》云:“江湖多风波,舟楫恐失坠。”“夜雨”,能引起怀人之情,李商隐《夜雨寄北》云:“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在“江湖”而听“夜雨”,就更增加萧索之感。“夜雨”之时,需要点灯,所以接着选了“灯”字。“灯”,这是一个常用词,而“十年灯”,则是作者的首创,用以和“江湖夜雨”相联缀,就能激发读者的一连串想象:两个朋友,各自飘泊江湖,每逢夜雨,独对孤灯,互相思念,深宵不寐。而这般情景,已延续了十年。
晚唐温庭筠不用动词,只选择若干名词加以适当的配合,写出了“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两句诗,真切地表现了“商山早行”的情景,颇为后人所称道。欧阳修有意学习,在《送张至秘校归庄》诗里写了“鸟声梅店雨,柳色野桥春”一联,终觉其在范围之内,他自己也不满意(参看《诗话总龟》、《存余堂诗话》)。黄庭坚的这一联诗,吸取了温诗的句法,却创造了独特的意境。“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这都是些名词或名词性词组,其中的每一个词或词组,都能使人想象出特定的景象、特定的情境,展现了耐人寻味的艺术天地。
同时这两句诗,还是相互对照的。两句诗除各自表现的情景之外,还从相互对照中显示出许多东西。第一、下句所写,分明是别后十年来的情景,包括眼前的情景;那么,上句所写,自然是十年前的情景。因此,上句无须说“我们当年相会”,而这层意思,已从与下句的对照中表现出来。第二、“江湖”除了前面所讲的意义之外,还有与京城相对的意义,所谓“身在江湖,心存魏阙”,就是明显的例证。“春风”一词,也另有含意。孟郊《登科后》诗云:“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和下句对照,上句所写,时、地、景、事、情,都依稀可见:时,十年前的春季;地,北宋王朝的京城开封;景,春风吹拂、桃李盛开;事,友人“同学究出身”,把酒欢会;情,则洋溢于良辰美景、赏心乐事之中。
“桃李春风”与“江湖夜雨”,这是“乐”与“哀”的对照;“一杯酒”与“十年灯”,这是“一”与“多”的对照。“桃李春风”而共饮“一杯酒”,欢会极其短促。“江湖夜雨”而各对“十年灯”,飘泊极其漫长。快意与失望,暂聚与久别,往日的交情与当前的思念,都从时、地、景、事、情的强烈对照中表现出来,令人寻味无穷。张耒评为“奇语”,并非偶然。
后四句,从“持家”、“治病”、“读书”三个方面表现黄几复的为人和处境。
“持家,——但有四立壁”,“治病,——不蕲三折肱”。这两句,也是相互对照的。作为一个县的长官,家里只有立在那儿的四堵墙壁,这既说明他清正廉洁,又说明他把全部精力和心思用于“治病”和“读书”,无心、也无暇经营个人的安乐窝。“治病”句化用《左传·定公十三年》记载的一句古代成语:“三折肱,知为良医。”意思是:一个人如果三次跌断胳膊,就可以断定他是个好医生,因为他必然积累了治疗和护理的丰富经验。在这里,当然不是说黄几复会“治病”,而是说他善“治国”,《国语·晋语》里就有“上医医国,其次救人”的说法。黄庭坚在《送范德孺知庆州》诗里也说范仲淹“平生端有活国计,百不一试埋九京”。作者称黄几复善“治病”、但并不需要“三折肱”,言外之意是:他已经有政绩,显露了治国救民的才干,为什么还不重用,老要他在下面跌撞呢?
尾联以“想见”领起,与首句“我居北海君南海”相照应。在作者的想象里,十年前在京城的“桃里春风”中把酒畅谈理想的朋友,如今已白发萧萧,却仍然像从前那样好学不倦。他“读书头已白”,还只在海滨作一个县令。其读书声是否还像从前那样欢快悦耳,没有明写,而以“隔溪猿哭瘴溪藤”作映衬,就给整个图景带来凄凉的氛围;不平之鸣,怜才之意,也都蕴含其中。
黄庭坚推崇杜甫,以杜甫为学习榜样,七律尤其如此。但比较而言,他的学习偏重形式技巧方面。他说:“老杜作诗,退之作文,无一字无来处,盖后人读书少,故谓韩、杜自作此语耳。古之能为文章者,真能陶冶万物,虽取古人之陈言入于翰墨,如灵丹一粒,点铁成金也。”(《答洪驹父书》)而杜甫的杰出之处主要表现在以“穷年忧黎元”的激情,艺术地反映了安史之乱前后的广阔现实。诗的语言,也丰富多彩,元稹就赞赏“怜渠直道当时语,不着心源傍古人”的一面。当然,杜甫的不少律诗,也是讲究用典的;黄庭坚把这一点推到极端,追求“无一字无来处”,其流弊是生硬晦涩,妨碍了真情实感的生动表达。但这也不能一概而论。例如这首《寄黄几复》,就可以说是“无一字无来处”。但并不觉晦涩;有的地方,还由于活用典故而丰富了诗句的内涵;而取《左传》《史记》《汉书》中的散文语言入诗,又给近体诗带来苍劲古朴的风味。
黄庭坚主张“宁律不谐而不使句弱”。他的不谐律是有讲究的,方东树就说他“于音节尤别创一种兀傲奇崛之响,其神气即随此以见”。在这一点上,他也学习杜甫。杜甫首创拗律,如“落花游丝白日静,鸣鸠乳燕青春深”,“有时自发钟磬响,落日更见渔樵人”等句,从拗折之中,见波峭之致。黄庭坚推而广之,于当用平字处往往易以仄字,如“只今满坐且尊酒,后夜此堂空月明”,“黄流不解涴明月,碧树为我生凉秋”,“清谈落笔一万字,白眼举觞三百杯”等都句法拗峭而音响新异,具有特殊的韵味。这首《寄黄几复》亦然。“持家”句两平五仄,“治病”句也顺中带拗,其兀傲的句法与奇峭的音响,正有助于表现黄几复廉洁干练,刚正不阿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