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菊》,作为小说人物诗,是并不弱于《咏菊》的。诗人把菊花作为知己、知音,于是向它提出了郁积于心的许多问题。问菊就是问自己,答案也都包含在问题之中。你那样标高气逸,傲然独立于尘世风霜之中,没人能和你结伴生活。花朵同样俊秀,你不在春天和百花一起东放、争妍斗艳,却到了深秋才东放。一种深沉的寂寞感,孤扯感扑面而来。这就是觉醒之后的黛玉的心理的深切写照。可以说,这首诗倒是更深沉地揭示了诗人的精神世界的,单就律诗的格律而言,这首诗是确有可推敲之处的,有的对仗不够工稳。这和黛玉的“不以词害意“词句究竟还是末事,第一是立意要紧”的诗学见解有关。
在这首诗中,轻俗傲世,花东独迟,道出了林黛玉清高孤傲、目下无尘的品格性情。 “圃露庭霜”就是《葬花吟》中说的“风刀霜剑”。荣府内种种恶浊的现象形成有形无形的刺激,使这个孤弱的少女整天陷于痛苦之中。“鸿归蛩病”映衬出她苦闷彷徨的心情。对黛玉来说,举世可谈者只有宝玉一人,然而碍于“礼教之大防”,几乎没有痛痛快快地畅叙衷曲的时候。“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东为底迟?”这两句脍炙人口的名句,与其说是有趣的讯问,莫如说是愤懑的控拆。全诗除首联之外,颔联、颈联、尾联全为问句,问得巧妙,正如湘云说:“真把个菊花问的无言可对。”林黛玉一再向那寄托在东篱之下的菊花发问,其实是暗喻自己寄人篱下,缺少知音。
小说中李纨评《咏菊》第一,《问菊》第二,《菊梦》第三,所以林潇湘魁夺菊花诗。其实这种写法本身就另有微言大义,如果按十二首诗作的实际情况,那并非如宝玉所赞同的“极是!极公!”正如后人评点所调侃,宝玉情有所偏,“林妹妹为魁,不是也是,不公也公”。即以黛玉自己的三首诗而言,应该说这首《问菊》要比《咏菊》更真情更自然。
首联即直切“问”字,所谓“讯秋情”即问讯菊花的情怀意向。下面一连几个问句,或切合历史上所形成的菊花之文化品位,或抓住菊花的自然特性,其实都是把菊花当作诗人的一个同类,即将诗人自己的情怀赋予了菊花。所谓问菊,实是自拟。孤标傲世,当然是从陶渊明就给菊花涂染上的文化个性,问“偕谁隐”,答案已经在问句之中,即与菊花相过从的只能是高人隐土。菊花在秋季东放,当然不同于“万紫千红总是春”,问“为底迟”,也就是赞美了菊花不趋时不从众的品性。园圃露水冷清,庭院寒霜凝降,别的花所以不在秋季东放,菊花所以会感到寂寞,但也正因此反衬出菊花的遗世独立。鸿雁在秋天向南飞走,蛩即蟋蟀也即将结束生命,这进一步皴染出菊花的孤高。总之这四个问句,实际上就是以问的形式抒写诗人自己的情怀,也就是对菊花的“移情”故问。最后两句就把这层意思明白点出:不要感叹没有知音,我就是你的好朋友,如果菊花能说话,咱们就好好聊一会吧。但全诗都采用问的口气,一方面与诗的标题紧扣,另一方面使诗有一种含蓄的韵味。
应该说,这首诗十分切合小说中所写黛玉之性格——第五回所谓“孤高自许,目无下尘”,作者代拟的这首诗传神地体现了这种特点。同时当然也就关合了黛玉将来“眼泪还债”的寂寞之苦境。
此诗首章写开疆拓土,开篇言:“信彼南山,维禹甸之。”诗人是在描述周代的京畿地区。在诗人看来,这畿内的大片土地就是当年大禹治水时开辟出来的。毛传训“甸”为治,而郑笺则落实为:“禹治而丘甸之。”“丘甸”即指田地划分中的两个等级。《周礼·地官·小司徒》云:“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因而郑笺等于坐实井田制起源于夏代。孔疏承郑笺之说,谓“是则三王之初而有井甸田里之法也”,“是则丘甸之法,禹之所为”。尽管有的学者认为大禹治水“未及丘甸其田也。且井邑丘甸出调法,虞夏之制未有闻焉”(孔疏引孙毓说),但郑、孔之说也不无参考意义。
首章末二句云:“我疆我理,南东其亩。”也值得注意。疆理田土也是古代井田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孟子·滕文公上》云:“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均,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可见古人对经理田界是非常重视的。毛传释此诗云:“疆,画经界也。理,分地理也。”有的学者解释得更为具体,如王安石说:“疆者,为之大界;理者,衡从(横纵)其沟涂。”(《吕氏家塾读诗记》引)吕氏又引长乐刘氏说云:“疆谓有夫、有畛、有涂、有道、有路,以经界之也。理谓有遂、有沟、有洫、有浍、有川,以疏导之也。”刘氏之说当是依据《周礼·地官·遂人)“凡治野,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浍,浍上有道。万夫有川,川上有路,以达于畿”。这里所谓“南东其亩”也与井田制有关。此句指顺应地形、水势而治田,南指其田陇为南北向者,东则为东西向者,此即《齐风·南山》所云“衡从其亩”。郑笺释曰:“‘衡’即训为横。韩诗云:东西耕曰‘横’。‘从’……韩诗作‘由’,云:南北耕曰‘由’。”《左传·成公二年》载:晋郤克伐齐,齐顷公使上卿国佐求和于晋营,晋人要求“使齐之封内尽东其亩”,也就是使齐国的陇亩全部改为东西向,这样晋国一旦向齐国进兵,就可长驱直入。国佐回答晋人说:“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故《诗》曰:‘我疆我理,南东其亩。’今吾子疆理诸侯,而曰尽东其亩而已,唯吾子戎车是利,无顾土宜,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国佐引此篇为据,说明先王当初定田土之疆界是根据不同的地势因地制宜的,既有南北向,也有东西向的田陇,如今晋国为了军事上的便利而强令齐国改变田陇的走向,是违反了先王之道。此事又见诸其他典籍,但情节上有些出入。如《韩非子·外储说右上》云:“晋文公伐卫,东其亩。”《吕氏春秋·简选)云:“晋文公东卫之亩。”郭沫若引成公二年事云:“这也正好是井田的一种证明。因为亩道系以国都为中心,故有南北纵走与东西横贯的两种大道。南北纵走的是南亩,东西横贯的就是东亩。《诗》上所说的‘我疆我理,南东其亩’,就是这个事实。……这些资料好像与井田制并无直接关系,而其实它们正是绝好的证明。”(《十批判书·古代研究的自我批评》)
第二章写风调雨顺。天上彤云密布,瑞雪纷纷,加之小雨如酥,润泽大地,五谷丰登。
第三章写酒食祭祖。地界整齐,庄稼茂盛,曾孙收获,酿造美酒,敬祭神主,厚待宾客,静享清福,万寿无疆。
第四章写瓜菹献祭。田中有庐,地畔种瓜,剥削干净,腌渍上供,敬献先祖。曾孙长命百岁,都是受上天佑护。
第四章中的“中田有庐”,说者也以为与井田有关。《吕氏家塾读诗记》引邱氏说云:“公田百亩内,除二十亩为八家治田之庐。”又引董氏曰:“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每家庐舍二亩半。”按《孟子·公孙丑上》述井田云:“方里而井,井凡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榖梁传·宣公十五年》称:“古者三百步为一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古者公田为居,井灶葱韭尽取焉”。范宁注:“此除公田八十亩,余八百二十亩。故井田之法,八家共一井八百亩。除二十亩,家合二亩半为庐舍”,“八家共居”。《韩诗外传》载:“古者八家而井田。方里为一井。……八家为邻,家得百亩。余夫各得二十五亩。家为公田十亩,余二十亩共为庐舍,各得二亩半。八家相保,出入更守,疾病相忧,患难相救,有无相贷,饮食相招,嫁娶相谋,渔猎分得,仁恩施行,足以其民和亲而相好。《诗》曰:‘中田有庐,疆埸有瓜。’”以上诸说大同小异,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公田中有八家共居的庐舍二十亩。说诗者多从其说,但笺疏别有所解。郑笺云:“中田,田中也。农人作庐焉以便其田事。”孔疏云:“古者宅在都邑,田于外野,农时则出而就田,须有庐舍,于田中种谷,于畔上种瓜,所以便地也。”按笺疏之说,田中的庐舍成了农民在地里干活时的临时住所了。到了郭沫若,干脆推翻旧说,以为庐与瓜为对文,庐也当为植物,故庐为芦之假借,正如“南山有台,北山有莱”,“七月食瓜,八月断壶”,台、莱、瓜、壶均为植物一样。郭氏别出心裁,也可聊备一说(参见《由周代农事诗论到周代社会》)。
第五章写清酒牺牲。先以清酒祭献,继之以红色雄牛作牲,一并敬献先祖享受。曾孙作为主祭之人,手执带鸾铃之刀,剥开皮毛,取出血脂,干干净净敬献先祖。
第六章写祭典礼成。冬祭进享,祭品芬芳。祭祀隆重,先祖光彩。回报子孙大福大贵,万寿无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