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从文本看,诗写深秋月夜景色,然不作静态描写,而借神话传说宛言月夜冷艳之美。首句以物候变化说明霜冷长天,深秋已至。次句言月华澄明,天穹高迥。三四句写超凡神女,争美竞妍。诗以想像为主,意境清幽空灵,冷艳绝俗。颇可说明义山诗之唯美倾向。
文学作品,特别是诗歌,它的特点在于即景寓情,因象寄兴。诗人不仅是写生的妙手,而应该是随物赋形的画工。最通常的题材,在杰出的诗人的笔底,往往能够创造出一种高超优美的意境。李商隐的这首《霜月》,就会有这样的特点。
这首诗写的是深秋季节,在一座临水高楼上观赏霜月交辉的夜景。它的意思只不过说,月白霜清,给人们带来了寒凉的秋意而已。这样的景色,会使人心旷神怡。然而这诗所给予读者美的享受,却大大超过了人们在类似的实际环境中所感受到的那些。诗的形象明朗单纯,它的内涵是饱满而丰富的。
“初闻征雁已无蝉,百尺楼高水接天。”霜月,说明时间在深秋。《礼记·月令》:“孟秋之月寒蝉鸣,仲秋之月鸿雁来,季秋之月霜始降。”所以诗中说,听到南飞大雁啼叫声时,已经听不到蝉儿的鸣叫。而霜降时已经是深秋。征雁,南飞的雁。“水接天”的水,一般认为指的是霜月之光。秋空明净,月色澄清,月光如水,和天边连成一片。
“青女素娥俱耐冷,月中霜里斗婵娟。”青女,主管霜雪的女神;素娥,嫦娥,月中仙女。婵娟,美好的姿容。诗人李商隐写霜月,不从霜月本身着笔,而写月中霜里的素娥和青衣。青女、素娥是霜和月的象征的,她们耐冷的精神就是霜月的精神。这精神是诗人从霜月里发掘出来的自然之美,同时也反映了诗人在混浊现实里追求美好、向往光明的深切愿望;是他性格中高标绝俗一面的自然流露。
七言绝句《霜月》也能看出李商隐诗歌的唯美风格。诗的形象是幻想和现实交织在一起而构成的完美的整体。深秋时节,已经听不到蝉鸣,万里长空时时传来大雁寒冷中凄切的叫声。百尺高楼,月光如水,和天边连成一片。这是现实的景色,澄澈空灵。而现实的环境是美妙离奇想象的摇篮,会唤起诗人脱离尘俗的意念。青女和素娥两位仙女不怕寒冷,在霜月中争比彼此的美好姿容,是诗人的幻想,也寄托了诗人不惧寒冷和高标绝俗的情怀。诗人运用想象与神话典故,创造出清幽而又瑰丽的意境。
这首诗在艺术手法上有一点值得注意:诗人的笔触完全在空际点染盘旋,诗境如海市蜃楼,弹指即逝;诗的形象是幻想和现实交织在一起而构成的完美的整体。秋深了,树枝上已听不到聒耳的蝉鸣,辽阔的长空里,时时传来雁阵惊寒之声。在月白霜清的宵夜,高楼独倚,水光接天,望去一片澄澈空明。“初闻征雁已无蝉”二句,是实写环境背景。这环境是美妙想象的摇篮,它会唤起人们脱俗离尘的意念。正是在这个摇篮里,诗人的灵府飞进月地云阶的神话世界中去了。后两句想象中的意境,是从前两句生发出来的。
此词以男主人翁的口气写出。时当春夜,庭院里花朵上染有颗颗露珠,显得分外的鲜艳明丽。月光从窗户的缝隙中投进来,照着孤眠独宿的男主人公。此刻他满怀春思,好像醉酒一般,浑身无力。他想起从前所爱的女子,相距不远,曾经有信给他,信中自然向他倾诉一腔爱慕之情。“洞房咫尺”,有室迩人遐之意。既相距咫尺,却还托“青鸾”寄书。因为当时封建礼教甚严,男女授受不亲,故须托人(例如丫环侍女)传递情书。可是过了不久,他们分别了,就像易散的彩云,一去无踪。“云散”一辞,比较含蓄。宋玉《高唐赋》云:“昔者先王(指楚怀王)尝游高唐,怠而昼寝,梦见一妇人曰:‘妾巫山之女也,为高唐之客。闻君游高唐,愿荐枕席。’王因幸之。去而辞曰:‘妾在巫山之阳,高丘之阻,旦为行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在传统诗词中,便以“云雨”比喻男女幽会,而以“云散”比喻离别。所以在“云散”一辞的背后,当隐藏着一段爱情故事,此处被词人省略了。因此下面接上“罗帐熏残”一句,便有睹物思人之感,并寓有春宵梦短之义。男主人翁所做的梦,自然是与恋人的欢会。一旦梦回,伊人不见,便彷徨无主,到处寻觅。寻觅不见,便黯然伤神。
下阕前半,是回忆伊人。在这里刻画了一个美丽的女性形象,她浓妆艳抹,脸上涂着脂粉,头上搽有香气馥郁的发油。走起路来,散发着阵阵芳香。在她手腕上,还戴着一副金镯。词笔至此,可以想见,他们之间是如何稔熟。前面所说的洞房间隔,只是一时而已,此后他们当时时接触,以至曾经欢会。
下阕后半,转向今时,也就是起首二句所揭示的规定情境。此刻男主人公在想,伊人是否平安无事。前云“云散无踪迹”,此云“一向无消息”,是层层加码法。人去无踪,消息全无,往日的青鸾竟然断翼,不再传书送信。难怪这位男主人公辗转反侧,“片时存济不得”了。
此词语言通俗,以方言入词,倍见浅俚。然而在浅俗中有含蓄,在艳情的描写中避免粗俗径露。试如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所云:“词之雅、郑,在神不在貌。永叔(欧阳修)、少游虽作艳语,终有品格。方之美成(周邦彦),便有贵妇人与倡伎之别。”
据柳宗元的《永州法华寺新作西亭记》、《构法华寺西亭》、以及《法华寺西亭夜饮赋诗序》等文 章,可以看出该文应写于元和四年。《法华寺西亭夜饮赋诗序》曰:“间岁,元克己由柱下史亦谪焉而来。无几何,以文从余者多萃焉。是夜,会兹亭者凡八人。既醉,克己欲志是会以贻于后,咸命为诗,而授余序。”元克己于元和四年谪永,柳宗元于元和五年五月移居愚溪侧旁。因此,该诗与《序》作于元和四年无疑。
柳宗元何以能逃逸出昔日的苦闷心境,进而步入一种少有的旷达境界呢?我想大概有几个方面的原因:其一,至元和四年前后,柳宗元对江南的梅雨湿热气候有所适应,身体有所好转,不再是“百病所集,痞结伏积,不食自饱,或时寒热,水火互至,内消肌骨”的那种初来永州的感觉。其二,相继被贬谪来永的官员与慕名求教的学子的不断增多,使柳宗元的心里也渐渐淡化了初来永州时的那种被抛弃、被荒废、被折磨、被摧残的孤愤心态。其三,母、妻病亡的惨痛,王叔文之死的阴影也随时间的流逝而渐趋平缓,压抑、苦闷的心理有所缓解。从而,眼界骤然开阔起来:昔日的南蛮之地,奄忽间在那郁闷的胸中生出些许美来,并不断激发其观游的欲望与创作的快感。如在《永州法华寺新作西亭记》中欣然写道:“丛莽下颓,万类皆出,旷焉茫焉,天为之益高,地为之加辟,丘陵山谷之峻,江湖池泽之大,咸若有增广之者。夫其地之奇,必以遗乎后,不可旷也。”
从总体上看,《法华寺西亭夜饮》在柳宗元诗歌中可以算得上是一首堪与《江雪》《渔翁》相并提的脍炙人口的佳作。在这首诗中赋与比、象与兴应用得如同羚羊挂角,天衣无缝。在其平淡而简朴的文字里,隐藏的却是他那翻滚的思绪和那难以平静的激情。正如钟嵘于《诗品》中所云:“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
诗先从“法华寺西亭”写起,用“释迦往舍卫国说法时暂居之处,即祗树给孤独园”来喻法华寺,其意有二,一是指出了西亭在夕阳下的幽静;二是道出了他们这些贬谪之士南来永州,如同释迦讲法于舍卫国一般,属于生命的一种过程。于是,相互勉励道:人生于世,得抛开一切烦恼,举杯把盏,开怀畅饮。因此,“共倾三昧酒”短短5字,可谓是畅快洒脱,仿若将贬谪之痛、前途之忧置之九霄云外,淡忘得个干净,全然一股李白式的“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的豪迈。
人常言:酒逢知己饮,话向故人说。柳宗元与元克己这样一群落难异乡而不得志的文人墨客,有缘相聚在这幽静的西亭,酒成了他们唯一排遣郁闷麻醉神经的最佳言语。其实,在人类文化史上,无论中外,酒都是一种不可或缺的营造氛围的物品。因此,古往今来,借酒浇愁的文学作品,可谓是船装车载,难以尽数。最耐人寻味的有曹操的《短歌行》:“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有刘伶的《酒德颂》:“兀然而醉,怳尔而醒。静听不闻雷霆之声,熟视不见泰山之形。不觉寒暑之切肌,利欲之感情。俯观万物,扰扰焉若江海之载浮萍”。
柳宗元与元克己等人对酒当歌,不觉天色渐暗,月上梢头,醉态朦胧中从西亭望去,只见那暮色中的池水漫上西亭的台阶;皎洁的月光在窗上投下美丽的花影。于是,柳宗元笔锋一转,像电影画面一样地由室内的叙谈与把盏切换到了对窗外景色的描摹:“雾暗水连阶,月明花覆牖。”通过两组特写镜头将朦胧的暮色与漫涨的池水、皎洁的明月与窗外的花影这些远近大小不同的景物联系在一起,构筑成了一幅鲜活生动、幽静典雅、清丽柔美的画卷。置身于这样仙境般的画卷中,还有何愁可言?何有不快之念?此时,作者已从逃逸规避的心态上升到了与自然融合的境界。
距离上由远而近,时间上由昼而夜,最后在阑珊的灯火下,相互对视,发现依然青丝满头、风华正茂,于是,不期然地得出该诗中的最蕴深意的旷达之句:“莫厌樽前醉,相看未白首”。
“莫厌樽前醉”中的“莫厌”二字,用得厚重而富有张力,它不仅与首联的“共倾三昧酒”遥相呼应,抒发了一种内心深处的豪气,也为结句“相看未白首”作了恰如十分的铺垫,使全诗浑然一体,豪气云霄。此外,“相看未白首”之句,隐约地指出了前途的光明与希望的存在,说明了柳宗元并没有沉湮在悲愤哀怨的泥潭之中,而是在以旷达之情正视着当下的处境。
于此,有的学者认为该诗的尾联写得甚为凄婉。因为在“未白首”的年龄,本正是为国为民贡献青春与作为的大好时机,而在这样的时机却沉迷于樽中之酒而致使光阴虚度,对大智的柳宗元而言,显然是一种无奈的悲愤,是一种痛苦的挣扎,是一种无声的哭泣。诚然,作为一说,这种理解也无可厚非。
但是,阅读这首诗时,还有一点值得一提,就是在柳宗元所处的中唐时代,五言、七言的律诗绝句都已相当成熟,而柳宗元在此为何没有遵守律诗绝句的规则?贸然以六句成诗,较之绝句多了两句,较之律诗则少了一联,像这样的非绝非律类诗,在柳宗元诗集中共有4篇,即《独觉》、《雨后晓行独至愚溪北池》、《渔翁》、《法华寺西亭夜饮》(《杨白花》虽然只有5句,但它已表现出了词曲的风味)。原因为何?许多人为之莫解。其实,这是柳宗元文风中一以贯之的一种对当下主流文化的反叛与背离,对古体诗歌文体的一种光大。因为在柳宗元的4首六句诗中,皆以仄声字入韵,明显地带有古体诗的风味,而在古体诗中是没有句式句数的限制与约束的。从这里,我们也看到了柳宗元对古文运动的执著与文学样式的创新。
其实,人是有多面性的。生活之苦尽管无法规避,但也并不意味着一个人永远在痛苦之中。婉约中有旷达,旷达中有哀婉,这才能构成一个完整而真实地个体。因此,我们在欣赏某个人的作品时,不能一股脑儿地将其归之为某一个派别,譬如手执铜板铁琶高唱“大江东去”的苏东坡可谓是一个彻底的豪放派诗人,但其“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之句则写得让人读而泪落,吟而声咽,其婉约之调并不在易安柳永之下。于此,柳宗元的心态也是一样,痛苦之余不乏旷达,悲婉之后不失豪放,晦涩之中亦有明达。
文章首先揭示了主试部门所规定的录取标尺有问题:“概以一法考。其不中者而弃之。”就是说主试部门只规定了唯一的一种衡文的尺度,只要应试文章的体式风格不合这种尺度,即使内容再好,艺术成就再高,也概不人选。这必然造成一种形式主义的文风,使天下举子对此时风趋之若鹜,而真正有志于改革形式主义文风,继承韩愈、柳宗元优秀传统的真才实学之士,受到排斥废黜,从而形成考场的流弊。
但是任何原则毕竟要由人来执行,当时的主考官员执行录取原则,者从两方面做了揭示。其一,所谓“良有司”这种人是能够识别文章的好坏的,但他们奉“一法”为圭臬,不敢越雷池一步。只是严格选拔文章之“中尺度”者,对文章“不中尺度”的人,明知人家落第是冤枉的,也不肯录取。充其量只是表面上做出点假惺惺的同情惋惜姿态,实则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有司有法,奈不中何。”文章惟妙惟肖、人木三分地刻画了这种人对人才所摆出的冷酷虚伪的嘴脸。但问题还不止于此,严重的是当时的社会舆论对此也不加谴责,却一味为主考官员推卸责任:“皆曰:‘其不中,法也。’”这无疑进一步助长了主考官员因循守旧的陋习。其二,更不幸的是,有些主考官员连当时规定的唯一尺度也掌握不好。这样,即使是按既定尺度写应试文章的举子,也会因主考官的误判而落第,造成“不幸有司尺度一失手,则往往失多而得少”的后果。
在揭示考场流弊的基础上,作者痛切愤慨地提出质问:“有司所操果良法邪?何其久而不思革也?”实际是否定了主管考试部门所操之“法”,谴责了主考官员因循陈规陋习,不思改革的不负责任的行为。行文至此,作者才以曾巩落第为例,指出这是一种不能容忍的“可怪”的现象,既为曾巩鸣不平,也表达了他本人要求改革考场流弊的迫切愿望。事实上,欧阳修也是这样做的,《宋史·欧阳修传》载:“知嘉韦占二年贡举。时士子尚为险怪奇涩之文,号‘太学体’。修痛排抑之,凡如是者辄黜。场屋之习,从是遂变。”
欧阳修置流俗于不顾,大胆改革考场陋习,无疑是对当时人才的解放。据《宋史·曾巩传》载,曾巩恰恰就是“中嘉祐二年进士第”的。两相对照,孰是孰非,非常明显。说到底,这关系到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选拔人才的问题。本文的价值正在于提出了这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根本大计。
正因为作者的视野开阔,立脚点高,所以在这篇送人落第归乡的文章中并没有对落第者表示廉价的同情。相反,对曾巩“不非同进,不罪有司,告予以归,思广其学而坚其守”大加赞扬:“予初骇其文,又壮其志”。这里充分表现了欧阳修对人才的严格要求。其实这才是对人才的最大爱护与扶植。作者以农夫不因遭逢灾年而中止农事为例,肯定了曾巩决定返乡,“思广其学而坚其守”的行为,并满怀信心地预言曾巩必有发达之日。这是对曾巩最大的激励。
文章的最后,追述了作者结识曾巩的始末,表达了自己发现了曾巩这样品学皆优的人才的喜悦心情,对京师之人及主考部门官员不能赏识曾巩表示了莫大的遗憾:不仅写得亲切有味,而且发人深思。结句一“吊”一“贺”这对反义词的运用,揭示了对待人才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想境界,而作者那种以赏识、扶植天下俊才为己任的文坛领袖的形象,也就在这种鲜明的对照中显现了出来。
整篇文章不仅立意高迈,而且写得极有章法。如揭示考场流弊,就用了“剥笋皮”式的层层“曝光”的方法,在内在逻辑上也就是层层推进,层层深入,然后归结到主考官员因循陋习、不思改革这一重心上来;从而和作者自己的思想态度形成反差对照,突出了全文的中心思想,即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与选拔人才的问题,可谓丝丝入扣,天衣无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