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这首词上片写“目送楚云”,下片又曰“望断斜阳”,显然全篇笔墨集中在写两个有情人驿馆不期而遇又倏然而别的动人一幕。“目送楚云空,前事无踪”,经年不见的表兄,突然出现在眼前,勾起自己多少相思恨。可是人在眼前,却不能对他面诉衷情;顷刻间情人鞭马而去,又只好忍看他匆匆离去,徒然远远地“目送楚云”,心中凄楚难言。“楚云”,似说漂泊的行人如浮云般远去,又何尝不是暗示往昔的一段恋情,云雨巫山枉断肠。一个“空”字,多少怅惘,大有往事不堪回首之慨。
紧接“目送楚云空”一句,抒情女主人公仿佛发出一声轻轻叹息:“前事无踪”。“前事“,自是指她“少与表兄同砚席,雅有文字之好”那段美好的时光,然而,往事已如云烟般地永远消失了。当然,如果真的彻底消失得渺无踪迹,倒也干净;可是,却又偏在自己心灵深处,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终身遗恨。“漫留遗恨锁眉峰”,空有遗恨,不能明言,又难以排遣,于是她转而自怨自艾,归咎于命运:“自是荷花开较晚,孤负东风”,可怜的荷花,你不在春天开放,偏要迟迟等到夏季,孤负了东风的深情,现在只好独自默默地吞咽下这人生的苦果了。荷花的比喻,当是指自己年尚未笄、兄欲缔姻这件事了。实际上真正的原因是:“父母以兄未禄,难其请”,这一点幼卿当然是很清楚,然而,作为封建时代的妇女,不便责怪父母,所以,她吞吞吐吐隐约其辞。
上片由“目送楚云”引出对往事的回忆,下片便着重写这次重逢的悲恸。“客馆叹飘蓬,聚散匆匆”,在幼卿看来,人生就像随风飘的蓬草,不曾想到两个离别经年的恋人,会突然在这他乡驿馆见面。相见却又立刻相别,人生的离合、聚散,如此匆匆。
于是词人便推出这短暂的扣人心弦的一幕:“扬鞭那忍骤花骢。”这一幕也就是《能改斋漫录》记述的情景:二人“相与邂逅于此,兄鞭马,略不相顾,岂前憾未平耶”。可以想见,此情此景,从悲剧主人公眼里望去,更是心如刀剜。她怪他给马儿狠狠的那一鞭,太无情了,忽地拉开了两人的距离,他骑着的花骢马飞奔而去,他怎么忍心匆匆离开,也不多看自己一眼。然而,她心里又何尝不明白:在这一刹那间,他内心翻腾何等剧烈的痛苦,正因为他前时欲缔姻未成,对她有误解,有怨气,所谓“前憾未平”,才给马儿狠狠一鞭,这狠狠一鞭,看似无情却是有情。
这一鞭,在悲剧女主人公心里是永远难忘的,它象征着心爱的人永远地离去;它象征着美好的恋情如昙花一现,永远幻灭;它象征着无可弥补的千古遗恨。“扬鞭”这一句写出了特定情境中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动作,刻画出悲剧主人公内心感情的剧烈矛盾和痛苦,是十分难得的传神妙笔。而这种传神之笔来源于生活本身,因而更为真切动人。
表兄远远去了,她还痴痴望着,看他远去的身影,越来越远,越来越小,终于消失,而她还在痴痴地望着,直到“望断斜阳”。显然,少女时期最初的恋情未遂将使她抱恨终身,在今后的岁月中,她或许将朝朝暮暮凭栏“目送楚云”、“望断斜阳”。而这种痛苦又只能永远埋藏在心灵的最深层,于无人处偷偷饮泣,以至于“满袖啼红”,此恨绵绵无尽期也。
这首词不同于一般文人词,它是闺阁女子自抒衷曲,感情真挚,不事雕琢。
这是一首登临兼应酬的七律。崔曙只有这一首七律,但却是名作,可见诗贵精不贵多。诗人重阳节登临仙台,描写了仙台雄伟壮丽的景色,指出就近邀友畅饮要比寻访神仙畅快舒适。这首诗写景气势雄浑,酣畅淋漓,转承流畅自然。
此诗主题表达富贵荣华转瞬即逝,奔波仕途徒劳无功,不如归隐。全诗围绕时、地、人三点展开。诗题已点明了这三点,即重阳节为登高之时,望仙台为登高之地,登高之俗又与神仙传说有关,刘明府容为诗人的投赠对象。
首联言事。作者登台凭高望远,看到朝阳,心情顿觉开朗。颔联字面写四季变换,“云山皆北向”,是夏天;“风雨自东来”是春天。从汉文帝修筑此台到作者登台时,经历了近千个春夏秋冬。战国时的三晋,经过秦汉、魏晋、北朝,几经分合,此时成了一统天下的一个部分。汉代的皇帝,当时多么显赫,而此刻只能在二曙中,任凭风雨侵袭了。实际上是感叹;历史变迁,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颈联继续抒发历史感慨:望仙台所在地的地方长官,经过多次改朝换代,难以记住他们一个个的名字。当年磻溪垂钓、后来被周文王聘请为宰相的姜尚,也早死了多年,再也不能回来了。真有“吴宫花草埋幽径,晋代衣冠成古丘”的感慨。尾联言志。有了前面的铺垫,既然功名利禄都是过眼云烟,那么就不必拼命走仕途了。不如沿着陶渊明的道路,采菊东篱下,饮酒自娱。
这首诗前面写“九日登望仙台”所见,结尾表达“呈刘明府容”之意,将一首应酬诗写得有声有色、不落俗套;语气上转承自然,一气呵成。全诗融写景、怀古、抒情于一炉,透露出一股浓浓的隐逸气息,这与诗人曾隐居读书于太室山等生活经历是分不开的。
此诗格律为平起式首句入韵格,韵合十灰。中二联对仗半工,风雨对云山,河上对关门,都不很工。对仗微有不工,可见灵活,不拘泥,唐诗多如此。
这首诗是题在杭州望海楼的柱子上的。作者名姓已不可考,但我们可从中体会到一种复杂的情感。这不是一般的思乡之情,而是作者常年羁旅在外而产生的一种落寞之感。
首句以景起笔,“浙江轻浪去悠悠”,诗人在杭州钱塘江边的望海楼上向远处眺望,看到了这一场景。在这里,这个叠字“悠悠”下得好,钱塘江的水面悠长而空寂,而诗人的心事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无论是“悠悠”的水波,还是“悠悠”的往事,它们都“去”了,一去不复返,只停留在诗人的记忆里。但是诗人又是如此怀念它们,所以就产生了第二句中所说的“愁”。“望海楼吹望海愁”,有人曾就此句对此诗的作者提出猜想,认为这首诗系郑谷所作,因为第二句中所用的反复手法正是郑诗中常见的。而据笔者考查,这种说法是不确切的,因为郑守愚是宜春(今属江西)人,其一生中并未有在余杭(杭州)的经历。但是,这一句所用的手法却是与郑的反复惊人地相似。望海楼上吹来的当然是海风,但在诗人笔下,望海楼上随海风而来的,似有淡淡的忧愁。这个“望海愁”,不仅与“望海楼”谐音,给人以音律反复回环之感,而且“望海”之愁,意蕴深远,含蓄蕴藉。望海时到底引发了什么愁绪?这里诗人没有说,但后二句中却有很明显的答案。
第三句笔锋陡然一转,“莫怪乡心随魄断”,“乡心”即思乡之心,“乡心”断即谓诗人已不再思乡,这是为什么?这又是一个问题,而这一问题又在第四句中给出了答案。“十年为客在他州”,原来诗人已在杭州作客十年,十年不得回乡,对故乡早已淡忘,因此是“乡心随魄断”。故乡在诗人心中早已成为远方天际的浮云了啊。
那么诗人为什么要“愁”呢?答案就在三四两句中。这其实是诗人“说话的艺术”。“乡心随魄断”是真的已断乡心了吗?很明显不是的,若是则诗人也不必生愁。但诗人偏说:我的乡心早已断结了,因为我远在异乡时间已经太长了。看似豁达,实则倍加思乡!其字字皆从千百回转后得来,方能令人回肠荡气,长吟击节!由此看来,诗人不是“乡心断”,而是“乡心甚深”,以致随魄皆断。这里注意这个“随魄”。如若诗人果真已将故乡忘却,那么他为什么要“断魄”呢?为什么要生愁呢?所以说这是曲笔言愁,而余味悠长。如果诗人一味说“我如何如何思乡啊!”,非但不能感人,而且根本不成艺术了。
这首诗的艺术特色显然在于情感的表达,其情感并不直接用语言叙述出,而是让大家在读完全诗中体味出。第二句中“望海楼”“望海愁”交错复沓,声音婉转,而意在突出“望海”,进而引出诗人所表达的“愁”。晚唐的诗风自李义山已渐趋朦胧,而这首诗在朦胧中又有明确的情感,让人回味无穷,无疑是一首上品的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