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写这首诗时,来到黄州已两年了,乌台诗案的骇浪已成往事,诗人“本州安置”的困境却无法摆脱。《初到黄州》就自找乐趣:“长江绕郭知鱼美,好竹连山觉笋香。”后又自寻精神寄托,手抄《金刚经》,又筑南堂,开垦东坡;得郡守徐猷庇护,访游近地,与渔樵相处。至黄州后续有新交,诗酒唱和。诗题中的“潘、郭二生”,即在黄州朝夕相处的潘丙、郭遘。前一年正月二十日,苏轼去岐亭访陈慥,潘丙、郭遘和另一位新交的朋友古道耕相送至女王城,作过一首七律。一年过去了,又是正月二十日。想起一年前的这一天,潘、古、郭三人伴送出城所感到的春意,诗人心境荡漾。起句是据前一年所感的设想。“东风”为春之信使,如城里有了春意,“东风”这位信使就先自东门而入;此时,苏轼却一点感觉也没有,他想,恐怕是“东风未肯入东门”吧。至于为什么“未肯入东门”,妙在不言之中。但“忽记去年是日”出城之前,也是“十日春寒未出门”,一到郊外方知“江柳已摇村”。就在这年到郊外尚未入城的早春时节,渴望春意的诗人主动“出郊寻春”了。他是旧地寻春,又是“走马”而去,所以次句说“走马还寻去岁村”。
接下去不写寻春所获,却宕开一笔,忽出警句:“人似秋鸿来有信,事如春梦了无痕。”纪昀评价说:“三、四(句)深警。”人如侯鸟,有感于外界信息而动。鸿雁南来北往,即使年年如此从不懈怠,在瞬息万变的宇宙中也不会留下什么痕迹。人之如候鸟,正在于此,只不过人间的信息比自然季侯要复杂得多;但同样,人因有感而动,其中一切经历、一切思绪,也只如春梦一般,时过境迁,了无痕迹。苏轼之所以有“人似秋鸿,事如春梦”之感,究其根源,是由于他遭受过乌台诗案的沉重打击,又正在贬逐之中,只有把一切往事,一切留恋和烦恼,都强自推向“春梦了无痕”的虚无境地,以解脱失意中难以消除的痛苦。纪昀评所谓“深警”,说的就是此意。这是就三、四两句本身来说。若就它在全诗中的关合来说,则妙在虚实离即之闻。“人似秋鸿”,实接首联;“事如春梦”,反照下文。把人生进取、政治抱负都看得淡漠了,于是才有超然旷达、出郊寻春之举,于是才有下边四句所表达的春游之乐。它看似游离,实为全诗的关键所在。
“江城”指位于长江北岸的黄州。味道醇厚的江城白酒,笑意温和的野老苍颜,既可具体指这次春游的欢聚畅饮,也可概括苏轼在黄州的生活乐趣。总之,他是以此为乐,甚至要以此为归宿了。前一年访故友陈慥,有三位新交的朋友相送,春意涌上心头;这一年出郊寻春,又有潘丙、郭遘为伴,酒醺颜面。山水自然之乐,人情朴野之纯,完全可以驱除那些烦恼的往事,也完全可以冲淡甚至忘却他当时的困厄。所以,诗的最后说:“已约年年为此会,故人不用赋《招魂》。”“赋《招魂》”,指宋玉因屈原忠而见弃,作《招魂》讽谏楚怀王,希望他悔悟,召还屈原(这一说法出自王逸《楚辞章句》,但经后人辨析,其说有误);苏轼在这里借指老朋友们为他的复出奔走。最后两句是在告慰故人:我在黄州过得很好,已和这里的朋友们约定每年作此寻春之游,你们不必为我的处境担忧,也不必为朝廷召我还京多操心。
苏轼“奋厉有当世志”,而且自信“致君尧舜,此事何难”。但在神宗、哲宗两朝党争中几经起落,而其“立朝大节极可观,才意高广,唯已之是信”(马永卿《元城语录》),又从不“俯身从众,卑论趋时”(《登州谢宣诏赴阙表》),遂使他一生陷于无边的灾难之中。苏轼对待历时三十年的灾难,总的态度是“随缘自适”,但各个时期又有不同。刚开始的时候,他赴密州途中说过“用舍由时,行藏在我”(《沁园春》词)的话,那时还有还朝的愿望。乌台诗案中他自料必死无疑,谁知未死。而贬去黄州,恍如隔世;经过这一次打击,“平时种种心,次第去莫留。”(《子由自南都来陈三日而别》)他在黄州“求所以自新之方”,反觉“不可胜悔”,“今虽改之,后必复作”,不如“归诚佛僧,求一洗之,……则物我相忘,身心皆空。”(《黄州安国寺记》)再从他在黄州的诗词文赋和种种活动看,他对起复还朝已失去信心。因此,这首诗的结尾两句,不是牢骚,不是反语,是一种真情实感。苏轼在黄州寄情诗书山水,寄情新交故旧,尤其是切望惠及百姓,迥异于失意文士的消极避世。他的画像自题诗说:“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也不应看作牢骚反话。他在最失意最痛苦之时,总在努力使自己和大家都得到安慰,都生活得愉快些,这是他度过一切灾难的精神力量。他临死时对儿子说:“吾生不恶,死必不坠。”人们敬仰他、纪念他,一个原因是他的诗、词、文、书、画五艺俱绝,另一原因就是他有一腔正直忠厚的心肠,一种开阔旷达的襟怀。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春天的东风还不肯吹进东面的城门,我和你们二人已经骑着马出城去寻找去年我们游玩过的村落了。
人就好像秋天的大雁一样,来去都会有音信痕迹可寻。可是往事就好像春天的一场大梦一样,连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
让我们去江城边上的酒馆,喝上三杯酒家自酿的好酒吧。这里的民风淳朴,乡间的老人会用饱经沧桑的脸孔上温暖的笑容来欢迎你的。
我们已经约定了,每年春季的时候都要出东门踏青,所以,我的老朋友们啊,你们就不必因为此事担心挂念了。
注释
潘郭二生:苏轼在黄州的朋友潘大临和郭遘。女王城:黄州州治东十五里的永安城,俗称女王城。和(hè):依照别人诗作的韵脚作诗。
走马:骑着马跑。
去岁村:指诗题中所说“去年是日”所到过的村子。
鸿:鸿雁。
有信:有信用。指其秋日南飞,春日北归。
了无痕:完全没有痕迹。
酽:液汁很浓。
野老:村中老人。
苍颜:苍老的容颜。
故人:意谓朋友们不用可怜他的贬斥而设法把他内调。
赋招魂:写一篇《招魂》诗。意指设法将自己从黄州调回京城。招魂:屈原所作楚辞篇名。
作者写这首诗时,来到黄州已两年了,乌台诗案的骇浪已成往事,诗人“本州安置”的困境却无法摆脱。《初到黄州》就自找乐趣:“长江绕郭知鱼美,好竹连山觉笋香。”后又自寻精神寄托,手抄《金刚经》,又筑南堂,开垦东坡;得郡守徐猷庇护,访游近地,与渔樵相处。至黄州后续有新交,诗酒唱和。诗题中的“潘、郭二生”,即在黄州朝夕相处的潘丙、郭遘。前一年正月二十日,苏轼去岐亭访陈慥,潘丙、郭遘和另一位新交的朋友古道耕相送至女王城,作过一首七律。一年过去了,又是正月二十日。想起一年前的这一天,潘、古、郭三人伴送出城所感到的春意,诗人心境荡漾。起句是据前一年所感的设想。“东风”为春之信使,如城里有了春意,“东风”这位信使就先自东门而入;此时,苏轼却一点感觉也没有,他想,恐怕是“东风未肯入东门”吧。至于为什么“未肯入东门”,妙在不言之中。但“忽记去年是日”出城之前,也是“十日春寒未出门”,一到郊外方知“江柳已摇村”。就在这年到郊外尚未入城的早春时节,渴望春意的诗人主动“出郊寻春”了。他是旧地寻春,又是“走马”而去,所以次句说“走马还寻去岁村”。
接下去不写寻春所获,却宕开一笔,忽出警句:“人似秋鸿来有信,事如春梦了无痕。”纪昀评价说:“三、四(句)深警。”人如侯鸟,有感于外界信息而动。鸿雁南来北往,即使年年如此从不懈怠,在瞬息万变的宇宙中也不会留下什么痕迹。人之如候鸟,正在于此,只不过人间的信息比自然季侯要复杂得多;但同样,人因有感而动,其中一切经历、一切思绪,也只如春梦一般,时过境迁,了无痕迹。苏轼之所以有“人似秋鸿,事如春梦”之感,究其根源,是由于他遭受过乌台诗案的沉重打击,又正在贬逐之中,只有把一切往事,一切留恋和烦恼,都强自推向“春梦了无痕”的虚无境地,以解脱失意中难以消除的痛苦。纪昀评所谓“深警”,说的就是此意。这是就三、四两句本身来说。若就它在全诗中的关合来说,则妙在虚实离即之闻。“人似秋鸿”,实接首联;“事如春梦”,反照下文。把人生进取、政治抱负都看得淡漠了,于是才有超然旷达、出郊寻春之举,于是才有下边四句所表达的春游之乐。它看似游离,实为全诗的关键所在。
“江城”指位于长江北岸的黄州。味道醇厚的江城白酒,笑意温和的野老苍颜,既可具体指这次春游的欢聚畅饮,也可概括苏轼在黄州的生活乐趣。总之,他是以此为乐,甚至要以此为归宿了。前一年访故友陈慥,有三位新交的朋友相送,春意涌上心头;这一年出郊寻春,又有潘丙、郭遘为伴,酒醺颜面。山水自然之乐,人情朴野之纯,完全可以驱除那些烦恼的往事,也完全可以冲淡甚至忘却他当时的困厄。所以,诗的最后说:“已约年年为此会,故人不用赋《招魂》。”“赋《招魂》”,指宋玉因屈原忠而见弃,作《招魂》讽谏楚怀王,希望他悔悟,召还屈原(这一说法出自王逸《楚辞章句》,但经后人辨析,其说有误);苏轼在这里借指老朋友们为他的复出奔走。最后两句是在告慰故人:我在黄州过得很好,已和这里的朋友们约定每年作此寻春之游,你们不必为我的处境担忧,也不必为朝廷召我还京多操心。
苏轼“奋厉有当世志”,而且自信“致君尧舜,此事何难”。但在神宗、哲宗两朝党争中几经起落,而其“立朝大节极可观,才意高广,唯已之是信”(马永卿《元城语录》),又从不“俯身从众,卑论趋时”(《登州谢宣诏赴阙表》),遂使他一生陷于无边的灾难之中。苏轼对待历时三十年的灾难,总的态度是“随缘自适”,但各个时期又有不同。刚开始的时候,他赴密州途中说过“用舍由时,行藏在我”(《沁园春》词)的话,那时还有还朝的愿望。乌台诗案中他自料必死无疑,谁知未死。而贬去黄州,恍如隔世;经过这一次打击,“平时种种心,次第去莫留。”(《子由自南都来陈三日而别》)他在黄州“求所以自新之方”,反觉“不可胜悔”,“今虽改之,后必复作”,不如“归诚佛僧,求一洗之,……则物我相忘,身心皆空。”(《黄州安国寺记》)再从他在黄州的诗词文赋和种种活动看,他对起复还朝已失去信心。因此,这首诗的结尾两句,不是牢骚,不是反语,是一种真情实感。苏轼在黄州寄情诗书山水,寄情新交故旧,尤其是切望惠及百姓,迥异于失意文士的消极避世。他的画像自题诗说:“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也不应看作牢骚反话。他在最失意最痛苦之时,总在努力使自己和大家都得到安慰,都生活得愉快些,这是他度过一切灾难的精神力量。他临死时对儿子说:“吾生不恶,死必不坠。”人们敬仰他、纪念他,一个原因是他的诗、词、文、书、画五艺俱绝,另一原因就是他有一腔正直忠厚的心肠,一种开阔旷达的襟怀。
苏轼,(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和仲,号铁冠道人、东坡居士,世称苏东坡、苏仙,汉族,眉州眉山(四川省眉山市)人,祖籍河北栾城,北宋著名文学家、书法家、画家,历史治水名人。苏轼是北宋中期文坛领袖,在诗、词、散文、书、画等方面取得很高成就。文纵横恣肆;诗题材广阔,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独具风格,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开豪放一派,与辛弃疾同是豪放派代表,并称“苏辛”;散文著述宏富,豪放自如,与欧阳修并称“欧苏”,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苏轼善书,“宋四家”之一;擅长文人画,尤擅墨竹、怪石、枯木等。与韩愈、柳宗元和欧阳修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作品有《东坡七集》《东坡易传》《东坡乐府》《潇湘竹石图卷》《古木怪石图卷》等。 ▶ 3359篇诗文
诗以“狼”的进退皆狼狈不堪的情景,来衬托周公进退从容,无所往而不宜的智慧品德。也有人认为这是讽刺贵族王孙的诗。全诗二章,每章四句。此诗语带调侃,但有分寸,先以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作比来揶揄人,后又在结句弱化了揶揄份量,使整首诗的氛围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
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
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
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这首诗写诗人因思念友人而苦苦煎熬,心情焦虑神情憔悴,以弹琴寄托思绪,也难以排遣痛苦。
首句“久别侵怀抱”,点明写诗的缘起。长久的离别所产生的孤独、乡愁,慢慢地侵入了诗人的怀抱之中,即占据了他的身心,弥漫了他的精神,让他在这种愁思中难以自拔。
因为久别之思慢慢侵入、充溢情怀,所以就有了第二句:“他乡变容色。”乡愁之苦,可谓是一至于斯。排解愁思的办法之一,是“月下调鸣琴”,即在乡愁最深切之月夜整理琴弦,歌之咏之。
但是,从下句“相思此何极”来看,这相思仍然是排遣不了的,所以オ有这个感叹。
这首诗几乎就是直抒胸臆之作,这既是初盛唐之际的唐诗风格,更是王勃的特殊风格,或者说,是由他开创的一种诗风。
《卫风·氓》是一首上古民间歌谣,是一首弃妇自诉婚姻悲剧的长诗。诗中的女主人公以无比沉痛的口气,回忆了恋爱生活的甜蜜,以及婚后被丈夫虐待和遗弃的痛苦。全诗六章,每章十句。第一章,追叙自己由初恋而定的婚;第二章,叙述自己陷入情网,冲破了媒妁之言的桎梏而与氓结婚;第三章,她对一群年青貌美的天真少女,现身说法地规劝她们不要沉醉于爱情,并指出男女不平等的现象;第四章,对氓的负心表示怨恨,她指出,这不是女人的差错,而是氓的反复无常;第五章,接着追叙她婚后的操劳、被虐和兄弟的讥笑而自伤不幸;第六章,叙述幼年彼此的友爱和今日的乖离,斥责氓的虚伪和欺骗,坚决表示和氓在感情上一刀两断。此诗通过弃妇的自述,表达了她悔恨的心情与决绝的态度,深刻地反映了古代社会妇女在恋爱婚姻问题上倍受压迫和摧残的情况。
诗中虽以抒情为主,所叙的故事也还完整细致,但它已将女主人公的遭遇、命运,比较真实地反映出来,抒情叙事融为一体,时而夹以慨叹式的议论。就这些方面说,这首诗已初步具备中国式的叙事诗的某些特征。这些特征或多或少地影响到其后二千余年的叙事诗,在《孔雀东南飞》《长恨歌》,直到近代姚燮的《双鸩篇》中似乎都可以看到它的影子。
《氓》诗的结构,是和它的故事情节与作者叙述时激昂波动的情绪相适应的。全诗六章,每章十句,但并不像《诗经》其他各篇采用复沓的形式,而是依照人物命运发展的顺序,自然地加以抒写。它以赋为主,兼用比兴。赋以叙事,兴以抒情,比在于加强叙事和抒情的色彩。
开头一、二章,《诗集传》云:“赋也。”具体描写男子向女主人公求婚以至结婚的过程。那是在一次集市上,一个男子以买丝为名,向女主人公吐露爱情,一会儿嬉皮笑脸,一会儿又发脾气,可谓软硬兼施。可是这位单纯的女子看不透他的本质,说是必须有人来说媒,最后将婚期订在秋天。从此以后,女子朝思暮想,“乘彼垝垣,以望复关”,望不到男子所住的复关,便泪流不止;既见复关,就像见到所恋之人,不禁眉开眼笑。她还打卦占卜,预测婚事的吉凶。及至男方派车前来迎娶,她就带着全部的财物,嫁了过去。这两章叙事真切,历历可见,而诗人作为一个纯情少女的自我形象,也刻画得栩栩如生。方玉润评这一段云:“不见则忧,既见则喜,夫情之所不容已者,女殆痴于情者耳。”(《诗经原始》)一个“痴”字。点出了此女钟情之深。
朱熹《诗集传》谓第三章“比而兴也”,第四章“兴也”,也就是说这两章以抒情为主,诗中皆以桑树起兴,从诗人的年轻貌美写到体衰色减,同时揭示了男子对她从热爱到厌弃的经过。“桑之未落,其叶沃若”,以桑叶之润泽有光,比喻女子的容颜亮丽。“桑之落矣,其黄而陨”,以桑叶的枯黄飘落,比喻女子的憔悴和被弃。“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则以“戒鸠无食桑葚以兴下句戒女无与士耽也”(《诗集传》)。桑葚是甜的,鸠多食则易致醉;爱情是美好的,人多迷恋则易上当受骗。男人沉溺于爱情犹可解脱。女子一旦堕入爱河,则无法挣离。这是多么沉痛的语言!从桑叶青青到桑叶黄落,不仅显示了女子年龄的由盛到衰,而且暗示了时光的推移。“自我徂尔,三岁食贫”,一般以为女子嫁过去三年,但另有一种解释:“三岁,多年。按‘三’是虚数,言其多,不是实指三年。”(程俊英《诗经译注》)实际上是说女子嫁过去好几年,夫妻关系渐渐不和,终至破裂。女子不得已又坐着车子,渡过淇水,回到娘家。她反覆考虑,自己并无一点差错,而是那个男子“二三其德”。在这里女子以反省的口气回顾了婚后的生活,找寻被遗弃的原因,结果得到了一条教训:在以男子为中心的社会里,只有痴心女子负心汉。
诗之五章用赋的手法叙述被弃前后的处境,前六句承上章“自我徂尔,三岁食贫”,补叙多年为妇的苦楚,她起早睡晚,辛勤劳作,一旦日子好过一些,丈夫便变得暴戾残酷。这个“暴”字可使人想像到丈夫的狰狞面目,以及女主人公被虐待的情景。后四句写她回到娘家以后受到兄弟们的冷笑。《诗集传》释此段云:“盖淫奔从人,不为兄弟所齿,故其见弃而归,亦不为兄弟所恤,理固有必然者,亦何所归咎哉,但自痛悼而已。”说女主人公“淫奔”,固不足取;但其他的话可以帮助读者理解她当时所受到的精神压力和由此而产生的内心矛盾。
第六章赋兼比兴,在抒情中叙事,当初他们相恋时,有说有笑;男子则“信誓旦旦”,表示白头偕老。可是他还未老时就产生怨恨,而且无法挽回。这里用了两个比喻:浩浩汤汤的淇水,总有堤岸;广阔连绵的沼泽,也有边际。言外之意是:我的痛苦为什么竟没有到头的时候?《诗集传》指出“此则兴也”,其实它是比中有兴。诗人运用这两个比喻,强烈地抒发了一腔怨愤,诉说了弃妇无边无际的痛苦。为了摆脱这些痛苦,她下决心与那男子割断感情上的联系:“反是不思,亦已焉哉!”从此后不再希望他回心转意,算了,算了。然而她果真能做到吗?方玉润认为:“虽然口纵言已,心岂能忘?”(《诗经原始》)是的,从这女子一贯钟情的性格来看,她对男子不可能在感情上一刀两断,这就是今天常说的悲剧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