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层次
全文可分三层。第一层,自发端至“其相似也适然”。内容是介绍作者两位友人的共同特征:“非今所谓贤人者”,“学圣人而己”。尽管他们素不相识,所师所友也不同,然而,他们的言行极其相似。这就表明,他们“学圣人”达到了登堂入室的境界。第二层,自“予在淮南”到“辅而进之,其可也。”同是“学圣人”,“既相似,又相信不疑”,而作者也是有志于“学圣人”的,他们共同努力,“辅而进之”。第三层,至结尾。声明作文的缘故。由于“会合不可以常”,难得经常聚首交流,所以,作文“相警”亦“相慰”。“相警”足见其重道,“相慰”足见其重情。《同学一首别子固》的表现形式,颇具特色。文章题曰“别子固”,但是,一开始便以曾巩和孙侔相提并论,称赞他们是“学圣人”而有成的“贤人”,而且是“非今所谓贤人者”。作者写正之即是写子固,交互辉映。
●构思特点
这篇文章在构思上有一个显著特点,即不单从曾巩与自己的关系着笔,而是引出一位各方面情况与曾巩神合的孙正之作为映衬,分别从作者自己与曾、孙两人的关系着笔,形成平行的双线结构。这样来体现“同学”的主题,是比较新颖独特的。
文章一上来就分别介绍“江之南”、“淮之南”的两位贤人曾子固和孙正之。强调他们都不是当今世俗所说的那种贤人,暗示下文的同学于圣人;同时又分别点明“予慕而友之”,将自己和曾、孙两人分别挂上了钩,暗示了三人趣尚的一致,为下文两人之相似、师友之相同张本。作者在《送孙正之序》表示:“予官于扬,得友日孙正之。正之行古之道,又善为古文。”这正是他们三人志趣契合的基础。
接着,作者又转而强调,这两位自己所仰慕的朋友和贤人,他们之间却从来未曾相互拜访、交谈,或互致书信礼物。三个排句,蝉联而下,把双方未曾识面的意思强调得非常突出。既然如此,“其师若(与)友,岂尽同哉?”这一问自在情理之中。下面又一转:“予考其言行,其不相似者,何其少也!”,这就有些超越常理了。既未谋面,师友又不尽同,何以两人竟如此相似?这就不能不推出下面的结论:“学圣人而已矣。”为了使这一论断更确切不移.作者又进而论证:既然同学于圣人,那么他们的师友,也一定是学圣人的;圣人的言行都是相同的,同学于圣人的人,各方面都很相似,就是很自然的了。这一层,一步一转,从未曾相识说到师友的不同,再转出两人的相似,最后揭出同学圣人的正意。纯用抽象的逻辑推理,丝毫不涉及两人的具体行事,但他们“同学”于圣人这一点却被论证得很有说服力。正是在这里,作者揭示出“同学”的深刻涵义。真正意义上的“同学”在于同道,在于同学于圣人,而不在形迹上曾否相过、相语、相接。这也正是作者一开头所说的他们与“今所谓贤人者”有区别的具体涵义。既然如此,仰慕而分别与之相交的作者自己,其为“同学”也自在不言中了。
文章的第二段,从“相似”进一步引出了“相信”,作者分别向两人谈到对方,尽管他们从未有过交接,却都相信作者的介绍。这种“相信”,似又超乎常情。但这正表现出“同学”于圣人的贤人之间那种超越空间、不拘形迹的神交,那种高度的相互信任。而曾、孙两人对作者的“相信”也就不言而喻。
文章的第三段从两位贤人的共同志向引出作者追随他们的愿望。首先提到曾巩赠给自己的《怀友》一文,表示要携手共进,至乎“中庸”,然后捎带一笔,正之盖亦常云尔”,照应上文“相似”之论。并进而指出,能达中庸之境的,除了他们再没有别人。这正是“同学于圣人”的表现。曾巩先在《怀友》(见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四所载)中,诉说自己少而学,不得师友,望圣人之中庸而未能至。“尝欲得行古法度士与之居游,孜孜焉考予之失而切剧(磨)之。皇皇四海,求若人而不获。自得介卿。然后始有周旋激恳、摘予之过而接之以道者;使予幡然其勉者有中,释然其思者有得矣,望中庸之域,其可以策而及也”。可惜彼此远隔,会少离多,切磨之效不深。本篇这一段,正与子固殷殷求友之意相呼应,又提出孙正之正是其所渴望相交的最佳人选。至于作者自己,则谦虚地说从来不敢自期其必能到圣人中庸的境界,但愿在他们的帮助下朝这个方向努力。到这里,把三人“同学”于圣人以至乎“中庸”的意思完全表明了。
末段以抒情之笔收束,正面点出题中“别”字。在官为职守所拘,在私有人事牵系,彼此不能经常在一起,这真是无可奈何的事。《怀友》说:“思而不释,已而叙之,相慰且相警也。”这里也说:“作《同学一首别子固》,以相警且相慰云。”朋友之问,互赠文字,以为学之道相策勉,以交谊之诚相慰藉,此篇是个很好的榜样。
●写作手法
此文出现了许多重复句式,如“江之南有贤人焉”、“淮之南有贤人焉”等句,作者这样写意在向读者传递一个信息:自己所说的贤人跟世俗所说的贤人有所不同。他所说的贤人是以“学圣人”为务的,这些贤人的目标是“至乎中庸而后已”,而世俗所说的贤人仅仅是就才学而言,二者的差别一目了然。此文写“别子固”,但多数篇幅以正之作陪,交互映发,错落参差。此文笔情高奇,淡而弥远,令人寻味无穷。
此文在表现形式上的最大特色,是陪衬法的运用。文章一开始便以曾巩和孙侔相提并论,称赞他们是学习圣人而言行一致的“贤人”,表示自己与他们志同道合,要互相勉励,以达到中庸之道的境界。因此,文章题为“别子固”,却处处以孙正之陪说,写正之即是在写子固,反复强调,交互映发,错落参差,结构紧凑,而不显得单调重复。文章淡淡写来,却显得情真意笃。
在修辞方面,运用排比手法。如开头几句,以整齐的排比句写曾、孙二贤。第二段的排比句稍有变化,文章显得既整饬又灵活。这种写法是为了说明贤德之士,不必同师,只要效法圣人,便能殊途同归,从而突出了君子同道而合的主题。
文章从江南、淮南二贤人言行相似入手,自然引出同学圣人之意。然后紧扣“同学”二字,从共同学习圣人之道上立意。共同学习圣人,就会志同道合,言行相似,相互信任,友谊长存。这也正式建立朋友之间牢固友谊的基础。最后以相互攀引而共同登上圣人殿堂来互相勉励,更显示出作者志向远大,思想高尚。子固、正之二人言行相似,互相映衬,为文章增色不少。文中排比句的反复运用,长短句的交错出现,也增强了文章的语言美。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江南有一位贤人,字子固,他不是现在一般人所说的那种贤人,我敬慕他,并和他交朋友。淮南有一位贤人,字正之,他也不是现在一般人所说的那种贤人,我敬慕他,也和他交朋友。这两位贤人,不曾互相往来,不曾互相交谈,也没有互相赠送过礼品。他们的老师和朋友,难道都是相同的吗?我注意考察他们的言行,他们之间的不同之处竟是多么少呀!应该说,这是他们学习圣人的结果。学习圣人,那么他们的老师和朋友,也必定是学习圣人的人。圣人的言行难道会有两样的吗?他们的相似就是必然的了。
我在淮南,向正之提起子固,正之不怀疑我的话。回到江南,向子固提起正之,子固也很相信我的话。于是我知道被人们认为是贤人的人,他们的言行既相似,又互相信任而不猜疑。
子固写了一篇《怀友》赠给我,其大意是希望互相帮助,以便达到中庸的标准才肯罢休。正之也经常这样说过。驾着车子稳步前进,辗过中庸的门庭而进入内室,除了这两位贤人还能有谁呢?我过去不敢肯定自己有可能达到中庸的境地,但也愿意跟在他们左右奔走。在他们的帮助下前进,大概能够达到目的。
唉,做官的各有自己的职守,由于个人私事的牵挂,我们之间不能经常相聚,作《同学一首别子固》,用来互相告诫,并且互相慰勉。
注释
同学:共同学习圣人之道。一首:一篇。子固:曾巩(1019年-1083年),字子固,汉族,建昌军南丰(今江西省南丰县)人,后居临川,北宋散文家、史学家、政治家。著有《元丰类稿》。
慕:仰慕。
友:与......交朋友,动词。
正之:孙侔,字正之,一字少述。吴兴(今浙江湖州)人。早年丧父,事母至孝。多次被人推荐,曾授校书郎扬州州学教授。
相过:拜访,交往。过,访问。
相语:交谈。
辞:这里指书信往来。
币:帛,丝织品,这里指礼品。
若:和,与。
考:考察、观察。
适然:理所当然的事情。
《
怀友》:原文见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四。其文云:“因介卿(即介甫)官于扬,予穷居极南······为作《怀友》书两通,一自藏,一纳介卿家。”
遗:赠送。
大略:大体上。
扳:同“攀”,援引。
至乎中庸:语本曾巩《怀友》“望中庸之域,其可以策而及也。”中庸:儒家奉行的道德标准,认为不偏为中,不变为庸,即不偏不倚,循常守旧。
安驱:稳稳当当地驾车。
轥:车轮碾过。
造于:到达。
昔:昔日。
噫:唉,表示感叹。
守:职守,工作岗位。
私:私人。
系:牵系,系念。
警:警策,勉励。
●全文层次
全文可分三层。第一层,自发端至“其相似也适然”。内容是介绍作者两位友人的共同特征:“非今所谓贤人者”,“学圣人而己”。尽管他们素不相识,所师所友也不同,然而,他们的言行极其相似。这就表明,他们“学圣人”达到了登堂入室的境界。第二层,自“予在淮南”到“辅而进之,其可也。”同是“学圣人”,“既相似,又相信不疑”,而作者也是有志于“学圣人”的,他们共同努力,“辅而进之”。第三层,至结尾。声明作文的缘故。由于“会合不可以常”,难得经常聚首交流,所以,作文“相警”亦“相慰”。“相警”足见其重道,“相慰”足见其重情。《同学一首别子固》的表现形式,颇具特色。文章题曰“别子固”,但是,一开始便以曾巩和孙侔相提并论,称赞他们是“学圣人”而有成的“贤人”,而且是“非今所谓贤人者”。作者写正之即是写子固,交互辉映。
●构思特点
这篇文章在构思上有一个显著特点,即不单从曾巩与自己的关系着笔,而是引出一位各方面情况与曾巩神合的孙正之作为映衬,分别从作者自己与曾、孙两人的关系着笔,形成平行的双线结构。这样来体现“同学”的主题,是比较新颖独特的。
文章一上来就分别介绍“江之南”、“淮之南”的两位贤人曾子固和孙正之。强调他们都不是当今世俗所说的那种贤人,暗示下文的同学于圣人;同时又分别点明“予慕而友之”,将自己和曾、孙两人分别挂上了钩,暗示了三人趣尚的一致,为下文两人之相似、师友之相同张本。作者在《送孙正之序》表示:“予官于扬,得友日孙正之。正之行古之道,又善为古文。”这正是他们三人志趣契合的基础。
接着,作者又转而强调,这两位自己所仰慕的朋友和贤人,他们之间却从来未曾相互拜访、交谈,或互致书信礼物。三个排句,蝉联而下,把双方未曾识面的意思强调得非常突出。既然如此,“其师若(与)友,岂尽同哉?”这一问自在情理之中。下面又一转:“予考其言行,其不相似者,何其少也!”,这就有些超越常理了。既未谋面,师友又不尽同,何以两人竟如此相似?这就不能不推出下面的结论:“学圣人而已矣。”为了使这一论断更确切不移.作者又进而论证:既然同学于圣人,那么他们的师友,也一定是学圣人的;圣人的言行都是相同的,同学于圣人的人,各方面都很相似,就是很自然的了。这一层,一步一转,从未曾相识说到师友的不同,再转出两人的相似,最后揭出同学圣人的正意。纯用抽象的逻辑推理,丝毫不涉及两人的具体行事,但他们“同学”于圣人这一点却被论证得很有说服力。正是在这里,作者揭示出“同学”的深刻涵义。真正意义上的“同学”在于同道,在于同学于圣人,而不在形迹上曾否相过、相语、相接。这也正是作者一开头所说的他们与“今所谓贤人者”有区别的具体涵义。既然如此,仰慕而分别与之相交的作者自己,其为“同学”也自在不言中了。
文章的第二段,从“相似”进一步引出了“相信”,作者分别向两人谈到对方,尽管他们从未有过交接,却都相信作者的介绍。这种“相信”,似又超乎常情。但这正表现出“同学”于圣人的贤人之间那种超越空间、不拘形迹的神交,那种高度的相互信任。而曾、孙两人对作者的“相信”也就不言而喻。
文章的第三段从两位贤人的共同志向引出作者追随他们的愿望。首先提到曾巩赠给自己的《怀友》一文,表示要携手共进,至乎“中庸”,然后捎带一笔,正之盖亦常云尔”,照应上文“相似”之论。并进而指出,能达中庸之境的,除了他们再没有别人。这正是“同学于圣人”的表现。曾巩先在《怀友》(见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四所载)中,诉说自己少而学,不得师友,望圣人之中庸而未能至。“尝欲得行古法度士与之居游,孜孜焉考予之失而切剧(磨)之。皇皇四海,求若人而不获。自得介卿。然后始有周旋激恳、摘予之过而接之以道者;使予幡然其勉者有中,释然其思者有得矣,望中庸之域,其可以策而及也”。可惜彼此远隔,会少离多,切磨之效不深。本篇这一段,正与子固殷殷求友之意相呼应,又提出孙正之正是其所渴望相交的最佳人选。至于作者自己,则谦虚地说从来不敢自期其必能到圣人中庸的境界,但愿在他们的帮助下朝这个方向努力。到这里,把三人“同学”于圣人以至乎“中庸”的意思完全表明了。
末段以抒情之笔收束,正面点出题中“别”字。在官为职守所拘,在私有人事牵系,彼此不能经常在一起,这真是无可奈何的事。《怀友》说:“思而不释,已而叙之,相慰且相警也。”这里也说:“作《同学一首别子固》,以相警且相慰云。”朋友之问,互赠文字,以为学之道相策勉,以交谊之诚相慰藉,此篇是个很好的榜样。
●写作手法
此文出现了许多重复句式,如“江之南有贤人焉”、“淮之南有贤人焉”等句,作者这样写意在向读者传递一个信息:自己所说的贤人跟世俗所说的贤人有所不同。他所说的贤人是以“学圣人”为务的,这些贤人的目标是“至乎中庸而后已”,而世俗所说的贤人仅仅是就才学而言,二者的差别一目了然。此文写“别子固”,但多数篇幅以正之作陪,交互映发,错落参差。此文笔情高奇,淡而弥远,令人寻味无穷。
此文在表现形式上的最大特色,是陪衬法的运用。文章一开始便以曾巩和孙侔相提并论,称赞他们是学习圣人而言行一致的“贤人”,表示自己与他们志同道合,要互相勉励,以达到中庸之道的境界。因此,文章题为“别子固”,却处处以孙正之陪说,写正之即是在写子固,反复强调,交互映发,错落参差,结构紧凑,而不显得单调重复。文章淡淡写来,却显得情真意笃。
在修辞方面,运用排比手法。如开头几句,以整齐的排比句写曾、孙二贤。第二段的排比句稍有变化,文章显得既整饬又灵活。这种写法是为了说明贤德之士,不必同师,只要效法圣人,便能殊途同归,从而突出了君子同道而合的主题。
文章从江南、淮南二贤人言行相似入手,自然引出同学圣人之意。然后紧扣“同学”二字,从共同学习圣人之道上立意。共同学习圣人,就会志同道合,言行相似,相互信任,友谊长存。这也正式建立朋友之间牢固友谊的基础。最后以相互攀引而共同登上圣人殿堂来互相勉励,更显示出作者志向远大,思想高尚。子固、正之二人言行相似,互相映衬,为文章增色不少。文中排比句的反复运用,长短句的交错出现,也增强了文章的语言美。
前两句写诗人早行经过高登桥与朝涉河。“高登桥下水汤汤,朝涉河边露气凉。”从这两句来看,可见诗人行之早。“汤汤”用词是极为恰当的。后一句写到清凉的露气,前面写到“朝涉河”,前后贯通一体,使人满心欢悦。这类遣词用语微细之处,乍看似妙手偶得,不甚经意,却表现出诗人的艺术素养。这里面包含着高超的语言技巧,却又使人读来不觉,此正大家手笔。
后两句写诗人经淇园的竹园所感受到春夜的清气。“行过淇园天未晓”及前二句均写诗人早行经过的三个地方,皆为平列。“一痕残月杏花香”,既写早行所见,又描绘出此刻特有的景色。颇有画意。前面流水汤汤,写听觉;露气清凉,写触觉;这两句,写视觉和嗅觉。天边,残月一痕;眼前,杏花满枝;耳边,流水汤汤;肤上,凉露清清;鼻中,花香沁人。在朦胧的晨光和露气中,这是一幅美丽的图画。读者仿佛能够感到,画面上满纸的水墨还湿漉漉的没有干。
这一首短短七绝中,调动眼、耳、身、鼻多种感官,描绘了一个清新宜人、幽美可喜的环境,令人神往。小诗写得这样浑然天成,似信手拈来,清俊自然,别有韵致。
诗题为《山中夜坐》,山中景色。已属清幽,加之时当夜晚,蒲团静坐,气氛更为恬静淡泊,定下了诗的基调。
开头两句写山中景色。悠悠,状天地的寥廓,景象开阔深远。献,奉献,这里将草木拟人化,即在浩瀚的宇宙中,草木都有了知觉,竞相呈现各种奇形怪状的姿态。这句隐喻宋亡后世态翻覆,种种怪事不堪入目。
后两句承“奇怪”而来,由写景转而写心境。在草木争奇斗怪的热闹场合中插入“蒲团”,本来是不协调的。加之是“投老”,坐一辈子,直到生命终结,不能不使人为之叹惋。但面对社会现实而富于正义感的诗人,既不能力挽狂澜,又不甘心依附元朝,除终老蒲团外别无他途。“自在”而冠以“大”,似乎诗人对这种归隐生活,是十分喜爱和赞赏的。
据李有《古杭杂记》记载,文及翁及第后,与同科进士游览西湖,即席赋《贺新郎》一首。词中说:“余生自负澄清志。”又说:“借问孤山林处士,但掉头笑指梅花蕊。天下事,可知矣!”可见文及翁本来是一个胸有大志、一心图谋恢复的有为之士,从他对林处士的讥诮,也可看出他对那些自命风雅、不问国事的所谓“高人隐士”是如何深恶痛绝了。这样一位血性男儿,要在寂静的山林里孤坐蒲团以了残生,这里头当蕴含多少难言的隐痛。平和的外表下深藏着的,是亡国的哀痛和愤激,外表越是恬淡和闲适,内心的痛苦也就越是深切和沉重。应该说,这种“自在”的归隐生活,是作为社会的对立面而存在的,是对现实的抗争。
南宋末年的词人刘辰翁有一首《柳梢青》词,其中写道:“那堪独坐青灯!想故国高台月明。辇下风光,山中岁月,海上心情。”在清冷的山中夜晚,青灯独坐,念念不能忘情的,仍然是旧君故国,前朝父老。文及翁和刘辰翁的身世和心境,完全相通。
本诗作于宝应元年(762)夏,此时严武再次镇蜀。严父挺之与杜甫是旧交,严武屡次造访草堂,关怀有加。“西蜀樱桃也自红”,这是杜甫入蜀后第三次产生的亲切感受:成都的樱桃每到春天“也”同北方一样“自”然地垂下鲜“红”的果实。“野人相赠满筠笼,”野人,指村农;筠笼,竹篮。村农以“满”篮鲜果“相赠”,足见诗人与邻里相处欢洽。
“数回细写愁仍破,万满匀圆讶许同。”上句写樱桃成熟,诗人说,我几次把樱桃从篮中移置盘内,生恐碰损,却仍“愁”碰“破”。“万”形容数量其多。“许”,这样。下句写樱桃大小相等,诗人说,樱桃“万满匀圆”,令人惊“讶”:为何大小竟这样相“同”呢?二句写樱桃形体,隐含对果农种植技艺与劳动的赞美之意。
杜甫虽寄寓成都,但每有“不死会归秦”,“临危莫爱身”(《奉送严公入朝十韵》)的想望和心愿。因而常常忆起在长安的往事。于是后四句便成为他忠爱之诚的由衷流露。“忆昨赐沾门下省,早朝擎出大明宫。”二句是追忆任左拾遗时在宫中蒙受恩赐,擎持归家的情景。
大明宫中有宣政殿,中书、门下二省都在宣政殿内,在门下省内接受樱桃之赐,退朝时分,徐徐擎出宫门。这一联的惊奇之处在于,诗人用两个专有名词不动声色地写出了对皇恩的感戴。专有名词在诗中给人的联想是很少的,但此处却给人堂皇之感,“门下”表现了空间的纵深,“大明”渲染出庄严辉煌的气势,两个实打实的名词被诗人巧妙地虚化了。唐人李嘉祐诗云“秋冷白云司”,“白云司”指刑部,与“秋冷”连属,别有清峭之气,和杜诗此联一样,都是点铁成金之句。
以时间词为标识,全诗可分作三层:前两联——“今日”;第三联——“昨日”;第四联——“今日”。第三联出于诗人的记忆。引逗这记忆的,是“野人送朱樱”这么一个小小的事件。诗的第一联把题目展开了:“西蜀樱桃也自红,野人相赠满筠笼。”起句看似自然,实则不同寻常,这全体现在最虚的“也”字上。最轻的字眼,诗人赋予其最饱满的重量。“也”字像是一个呼唤,唤起了当年长安宫中的赐樱之事,原来西蜀的樱桃也这么红啊,时空的感觉包孕在这个“也”字之中。
诗的首联中,“也”字之外,“红”、“满”亦不是随意用之,二字与下联以“愁”、“讶”写对樱桃的珍惜是呼应着的。清人朱瀚说:“红言其熟,起细写仍破;满言其多,起万满许同”。“写”同“泻”,言用水漂洗,“愁仍破”,即愁其破而仍破;“许”,唐人常用口语,如许之意,“讶许同”,即令“我”惊奇竟如此相同,庾信诗云:“讶许能含笑”。此二句融入口语,言约义丰,见出诗人语言的锤炼之功。末联“金盘玉箸”承第三联大明宫富丽堂皇的意象而来,从记忆中醒来,回到“任转蓬”的蜀地“此日”。
这是一首咏物诗。它以“朱樱”为描写对象,采用今昔对比手法,表达了诗人对供职门下省时的生活细节的深情忆念。这就从内容上增添了生活层面和感情厚度。它使我们看到一个既与劳动群众友善,又对王朝怀有忠爱的诗人的复杂感情。昔人谓“杜诗咏物,俱有自家意思,所以不可及。”(《絸斋诗话》)此诗可贵处,就在于能画出一个飘零中的诗人。与此相适应,此诗“终篇语皆遒丽。”樱桃“自红”,野人“相赠”,“忆昨赐沾”,“早朝擎出”,“ 此日尝新”,都以遒劲取胜。而“细写愁仍破”, “ 匀圆讶许同”,与“金盘玉筋无消息”等,则又显得很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