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句不谈忧,而是谈喜;不说老,而忆少。从诗中可以同时看到他少年生活的一个片断。诗人回忆年少之时,无忧无虑,体魄健全,精力充沛,真是朝气蓬勃。所谓“健如黄犊走复来”,就是生动的写照。清杨伦称此句“形容绝倒,正为衬出下文”(《杜诗镜铨》卷八)。庭前,八月梨枣熟,一日上树能千回。即当梨枣成熟之时,少年杜甫频频上树摘取,一日千回。所谓“千回”,只是夸张的语气,喻其多也。少年杜甫“心尚孩”,这个尚字用得非常贴切,说明了一颗天真无邪的童心,在十五岁时,仍在持续跳跃着。一个“尚”字,就概括了杜甫由童年到少年的天真烂漫、活泼可爱。诗人抓住了少年的气质、性格特征,以跳动的笔触把它活灵活现地勾勒出来。这里并非没有目的地表现少年自我,也不是用喜悦的心情颂扬少年自我,而是以忧伤的心情去回忆少年自我的无忧无虑的生活,因而就深深地蕴含着悲痛、愤懑的感情。杨伦对这首诗开头的眉批是:“聊以泄愤,不嫌径直。”(《杜诗镜铨》卷八)
“即今倏忽已五十,坐卧只多少行立。”诗人虽用“倏忽”二字,然从“十五”至“五十”其间沧桑都是读者可以想见。由于年老力衰,行动不便,因此坐卧多而行立少。体弱至此,却不能静养,因生活无着,还须出入于官僚之门,察言观色,养活一家老小。一生不甘俯首低眉,老来却勉作笑语,迎奉主人。内心痛苦不言而喻。不禁悲从中来,忧伤满怀,而发出“悲见生涯百忧集”的概叹。此为全诗之诗眼,它把诗人的情绪凝聚到“悲”字上。它不仅因老而悲,也因贫而悲,更因依附别人、缺乏自身独立存在的价值而悲。尤可悲者,诗人不是悲一时一事,而是悲其一生。悲其一生为人民而悲。“悲见生涯百忧集”实具有高度的概括性,这是全诗主线,它与诗题相呼应,又因往昔境遇凄惨而悲,联想到当时老窘之境而悲,在结构上可谓承上;由此出发,为以下具体描写家贫先写一笔,可谓启下。“入门依旧四壁空,老妻睹我颜色同。痴儿不知父子礼,叫怒索饭啼门东。”写家中凄景。一进家门,依旧四壁空空,家无余粮,一贫如洗。老夫老妻,相对无言,满面愁倦之色。只有痴儿幼稚无知,饥肠辘辘,对着东边的厨门,啼叫发怒要饭吃,经过诗人的具体描写,其忧伤痛苦之状,如在眼前。为了表现百感交集的感慨,诗人以数字强化衬托悲状,强化悲的情怀。例如,诗中以“十五”比“五十”,就划分了自我的两个时代。以“ 八月”果熟,“一日”上树“千回”,来形容“十五”岁的少年的灵敏活跃,天真烂漫。用“四壁空”写“百忧集”,就充实了忧的内容。用“健如黄犊”对比“坐卧只多”,用“走复来”对比“少行立”,用“强作笑语”对比“悲见生涯”,更见出悲的氛围之浓。尤其令人心酸的是,诗人还将自己的童心少年和自己的痴儿作了对比。自己年少时,无忧无虑,不愁吃穿,却想不到已入老境之际,自己的儿子却饥饿难忍,啼叫怒索。在诗人笔下,不仅如实地表现了自己的凄凉处境,而且逼真地写出了老妻、痴儿的表情、姿态,非常富于人情味。
杜甫在《进雕赋表》中,称自己的作品善于“沉郁顿挫”。这也表现在《百忧集行》中。它“悲愤慷慨,郁结于中”,“沉郁苍凉,跳跃动荡”(陈廷焯《白雨斋词话》卷一)。诗人不幸的遭遇,切身的体验,内心的痛楚,在诗中化为一股股情感流 。它回旋激荡,悲愤呼号,久久不息。
首联从多年来他们的交游,一直写到这天的宴会,语言高度概括,内涵十分丰富。苏洵于1056年(嘉祐元年)持益州张方平、雅州雷简夫的推荐信赴京谒见韩琦、欧阳修等名流重臣,从此成了他们的座上客。时苏洵已四十八岁,年近半百,故说“晚岁登门”。雷简夫称苏洵为“王佐才”、“帝王师”,苏洵实际上也是以此自居的,而这里却自称“不才”,且冠以“最”字,并以自已的那“萧萧华发”同韩琦宴上的闪闪金罍(酒器)相映衬,表面自谦,实际充满怀才不遇之感。
颔联又从这天的宴会写到他五年来的虚度光阴。出句以“不堪”承“最不才”,以“延东阁”承“金罍”,表示对韩琦宴请的谢意,诗人自谦中也含着牢骚。汉武帝时公孙弘自举贤良,数年而至宰相,“于是起客馆,开东阁以延贤人。”(《汉书·公孙弘传》)这里诗人即以公孙弘喻韩琦好贤而言自己不配这种礼遇。下句,诗人回答了“不堪”的原因:官卑位低,不堪重用。曲台指太常寺。因《礼记》有《曲礼》篇,故称专掌礼仪制度的太常寺为“曲台”。苏洵在1061年(嘉祐六年)被命于太常寺修纂礼书,至赴宴时,刚完成《太常因革礼》一百卷,费时五年。苏洵以自己能辅助帝王的才能来做这种白首穷经的工作,深感虚度年华,用非所长,这集中表现在“闲”、“老”二字上。1056年(嘉祐元年),欧阳修荐苏洵于朝廷,韩琦也以为可用,独富弼主张“姑少待之”(叶梦得《石林燕语》)。拖了两年,朝廷才召苏洵试舍人院。苏洵拒绝赴试,朝廷授以试秘书省校书郎,不久又以苏洵为霸州文安县(今属河北)主簿,编纂太常礼书,直至去世。“书虽成于百篇,爵不过于九品。”(《老苏先生会葬致语》)这就是诗人发出“闲伴诸儒老曲台”的深沉哀叹的原因。
颈联尤为历代评论家所称赏。重阳节历来是人们登高赏菊,饮酒赋诗的好日子,但苏洵却在愁里度过。“佳”和“愁”形成鲜明的对比,而“久”字更有丰富的内容。苏洵在二十七岁以前“游荡不学”,不一定有“愁”。但从二十七岁开始,他发奋苦读,希望有用于世,却多次科考不第;后来,虽然名动京师,却沉沦下僚,无法一展抱负。这个“久”字至少包括了他三十年的不得志。他已五十七岁,很难再有所作为。“偶傍”,说明他平时已经很少有雄心壮志;“醉中”,说明未醉时已清醒感到壮志难酬。但“傍”、“来”二字仍表现出“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豪情,“其意气尤不少衰”。(叶梦得《避暑录话》)
尾联以暮间归来,反复吟咏韩琦新诗作结,戛然而止,余味无穷。韩琦《乙巳重阳》说:“苦厌繁机少适怀,欣逢重九启宾罍。招贤敢并翘材馆,乐事难追戏马台。藓布乱钱乘雨出,雁飞新阵拂云来。何时得遇樽前菊,此日花随月令开。”韩琦诗中那种久居高位、宾朋满座的富贵气,使苏洵更感到自己“闲伴诸儒”的穷窘;韩琦志满意得之余的淡淡闲愁,更激起了苏洵壮志不酬的深沉哀怨。这就是他越读韩琦新诗就越发难以入睡的原因。暮、雨、寒三字为全诗烘托出一种昏暗、凄冷的气氛,而“寒无睡”,“百遍开”更活画出这位“萧萧华发”的老人辗转反侧、夜不能寐的神情。
叶梦得说:“明允诗不多见,然精深有味,语不徒发,……婉而不迫,哀而不伤,所作自不必多也。”(《避暑录话》)这一首诗在内容上“精深有味,语不徒发”,深刻反映了宋代失意文人的精神苦闷;艺术风格上也是“婉而不迫,哀而不伤”,含蓄蕴藉,耐人寻味。
这是一首以近于俚俗的语言写成的相思之作。与同类题材不同的是,这首词中词人与恋人可能是因了一点小事呕了气,于是二人“轻分手”了。如今,他深悔自己当初的轻率,独自度着难捱的长夜,内心涌起一浪一浪的情感波澜。
柳永抒情往往上片铺叙景物,下片为内心独白。而这首词景语仅“床前残泪烛”一句,余皆情语,则所抒之情倍觉突出、充盈,亦可见此情非由外物触起,实是无时不萦系心中。上片以“梦觉清宵半”开头,先点明时间乃“夜半”,主人公的情状难以再眠。于是以下借“银箭”、“残沿烛”、“鸳被”三种意象写事叙情,三种意象与主人公的行动紧紧联在一起,“银箭”在这里代指古代计时漏壶滴漏的声音,它表示时光在一秒一秒地缓慢行进,此刻,词中的主人公正屈着指头细数这单调的滴滴答答的声音,从而表现出主人公深夜无眠的寂寞无聊。蜡烛已将燃尽,烛泪将残,表示夜已深,只有烛泪“啼红”相伴主人,进一步写出主人公的孤单。“鸳被”本象征男欢女爱,而今,主人公却是“孤眠”,昔日的欢爱自是不堪回首,所以一人在被中“展转千余遍”,任凭它是“数重”,仍觉“不暖”,再次写出词人内心的凄凉。三种意象成为叙事叙情的关键物。在上片中,三种意象又以直接写情写事的句子相串联。首句直写主人公夜半即醒,难以再眠,引出第一个听觉的意象“银箭";长夜不眠再出现第二个视觉意象“残泪烛”,视觉听觉的双重意象引出“暗惹起、云愁雨恨情何限”的情语,直抒旧日欢情带来而今无限的愁恨。从旧日欢情联及“鸳被”这一意象,于是“展转千余遍”,“孤眠不暖",写尽孤独寂寞的难耐。
下片直抒其情,先以“堪恨还堪叹”一句总写这一段不了情缘引发的种种情味,然后分写内心的层层情感波澜。后悔“当初不合轻分散”是为一层,此句化用许岷《木兰花·小庭日晚花零落》:“当初不合尽饶伊,赢得如今长恨别。”虽用典,亦写实;“厌厌独自”一人,盼伊人盼得“眼穿肠断”是为二层,前一层不过后悔而已,此时却已经相思成病;由于“眼穿肠断”而想到昔日的“深情蜜意如何拚”是为转折后的一层;再想及当日虽有重聚的“后约”,但毕竟而今“片时难过”,是为再转折后的一层;直至“怎得如今便见”是最后深悔当初又盼今后的最后一层。一层进一层,一浪高一浪,把内心的百转千折细细密密地铺展开来。这种相思虽然说不上有什么价值,但在词中表现得自然真切,很富有生活气息 。
生活中,一对相恋的人因为偶然的小事而分手,分手后又后悔当初决定的草率者,并不少见。抛开词中男女主人公的身份地位,词中抒发的情感还是能引起人共鸣的。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