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人评陶,统归于平淡,又谓“凡作清淡古诗,须有沉至之语,朴实之理,以为文骨,乃可不朽”(施补华《岘佣说诗》)。陶渊明生于玄言诗盛行百年之久的东晋时代,“理过其辞,淡乎寡味”乃诗坛风尚,故以理为骨,臻于平淡皆不为难,其可贵处倒在淡而不枯,质而实绮,能在真率旷达的情意中化入渊深朴茂的哲理,从田园耕凿的忧勤里讨出人生天然的乐趣。读陶诗《移居二首》其二,即可知此意。
全诗以自在之笔写自得之乐,将日常生活中邻里过从的琐碎情事串成一片行云流水。首二句“春秋多佳日,登高赋新诗”,暗承第一首结尾“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而来,篇断意连,接得巧妙自然。此处以“春秋”二字发端,概括全篇,说明诗中所叙并非“发真趣于偶尔”(谢榛《四溟诗话》),而是一年四季生活中常有的乐趣。每遇风和日丽的春天或天高云淡的秋日,登高赋诗,一快胸襟,历来为文人引为风雅胜事。对陶渊明来说,在柴桑火灾之后,新迁南村,有此登临胜地,更觉欣慰自得。登高不仅是在春秋佳日,还必须是在农务暇日,春种秋获,正是大忙季节,忙里偷闲,登高赋诗,个中趣味决非整天悠哉游哉的士大夫所能领略,何况还有同村的“素心人”可与共赏新诗。所以士大夫常有的雅兴,在此诗中便有不同寻常的意义。这两句用意颇深却如不经意道出,虽无一字刻划景物,而风光之清靡高爽,足堪玩赏,诗人之神情超旷,也如在眼前。
移居南村除有登高赋诗之乐以外,更有与邻人过从招饮之乐:“过门更相呼,有酒斟酌之。”这两句与前事并不连属,但若作斟酒品诗理解,四句之间又似可承接。过门辄呼,无须士大夫之间拜会邀请的虚礼,态度村野,更觉来往的随便。大呼小叫,毫不顾忌言谈举止的风度,语气粗朴,反见情意的真率。“相呼”之意可能是指邻人有酒,特意过门招饮诗人;也可能是诗人有酒招饮邻人,或邻人时来串门,恰遇诗人有酒便一起斟酌,共赏新诗。杜甫说:“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客至》)“叫妇开大瓶,盆中为吾取。……指挥过无礼,未觉村野丑。”(《遭田父泥饮》)诸般境界,在陶诗这两句中皆可体味,所以愈觉含蓄不尽。
当然,人们也不是终日饮酒游乐,平时各自忙于农务,有闲时聚在一起才觉得兴味无穷:“农务各自归,闲暇辄相思。相思辄披衣,言笑无厌时。”有酒便互相招饮,有事则各自归去,在这个小小的南村,人与人的关系非常实在,非常真诚。“各自归”本来指农忙时各自在家耕作,但又与上句饮酒之事字面相连,句意相属,给人以酒后散去、自忙农务的印象。这就像前四句一样,利用句子之间若有若无的连贯,从时间的先后承续以及诗意的内在联系两方面,轻巧自如地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琐事融成了整体。这句既顶住上句招饮之事,又引出下句相思之情。忙时归去,闲时相思,相思复又聚首,似与过门相呼意义重复,造成一个回环,“相思则披衣”又有意用民歌常见的顶针格,强调了这一重复,使笔意由于音节的复沓而更加流畅自如。这种往复不已的章法在汉诗中较常见,如《苏武诗》、《古诗十九首·西北有高楼》、《古诗十九首·行行重行行》等,多因重叠回环、曲尽其情而具有一唱三叹的韵味。陶渊明不用章法的复叠,而仅凭意思的回环形成往复不已的情韵,正是其取法汉人而又富有独创之处。何况此处还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诗意的深化。过门招饮,仅见其情意的真率,闲时相思,才见其友情的深挚。披衣而起,可见即使已经睡下,也无碍于随时相招,相见之后,谈笑起来没完没了,又使诗意更进一层。如果说过门辄呼是从地邻关系表明诗人与村人的来往无须受虚礼的限制,那么披衣而起、言笑无厌则表明他们的相聚在时间上也不受俗态的拘束。所以,将诗人与邻人之间纯朴的情谊写到极至,也就将摒绝虚伪和矫饰的自然之乐倾泻无余。此际诗情已达高潮,再引出“此理将不胜,无为忽去兹”的感叹,便极其自然了。这两句扣住移居的题目,写出在此久居的愿望,也是对上文所述过从之乐的总结。不言“此乐”,而说“此理”,是因为乐中有理,由任情适意的乐趣中悟出了任自然的生活哲理比一切都高。从表面上看,这种快然自足的乐趣所体现的自然之理与东晋一般贵族士大夫的玄学自然观没有什么两样。王羲之在《兰亭集序》中说:“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晤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虽趣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曾不知老之将至。”似乎也可以用来解释陶渊明《移居二首》其二中的真趣所在。但同是“人之相与”、“欣于所遇”之乐,其实质内容和表现方式大不相同。东晋士族自恃阀阅高贵,社会地位优越,每日服食养生,清谈玄理,宴集聚会所相与之人,都是贵族世家,一时名流;游山玩水所暂得之乐,亦不过是无所事事,自命风雅;他们所寄托的玄理,虽似高深莫测,其实只是空虚放浪的寄生哲学而已。陶渊明的自然观虽然仍以玄学为外壳,但他的自然之趣是脱离虚伪污浊的尘网,将田园当作返朴归真的乐土;他所相与之人是淳朴勤劳的农夫和志趣相投的邻里;他所寄托的玄理,朴实明快,是他在亲自参加农业劳动之后悟出的人生真谛。所以,此诗末二句“忽跟农务,以衣食当勤力耕收住,盖第耽相乐,本易务荒,乐何能久,以此自警,意始周匝无弊,而用笔则矫变异常”(张玉谷《古诗赏析》)。结尾点明自然之乐的根源在于勤力躬耕,这是陶渊明自然观的核心。“人生归有道,衣食固其端。孰是都不营,而以求自安?”(《庚戌岁九月中于西田获早稻》)诗人认为人生只有以生产劳动、自营衣食为根本,才能欣赏恬静的自然风光,享受纯真的人间情谊,并从中领悟最高的玄理——自然之道。这种主张力耕的“自然有为论”与东晋士族好逸恶劳的“自然无为论”是针锋相对的,它是陶渊明用小生产者朴素唯物的世界观批判改造士族玄学的产物。此诗以乐发端,以勤收尾,中间又穿插以农务,虽是以写乐为主,而终以勘为根本,章法与诗意相得益彰,但见笔力矫变而不见运斧之迹。全篇罗列日常交往的散漫情事,以任情适意的自然之乐贯串一气,言情切事,若离若合,起落无迹,断续无端,文气畅达自如而用意宛转深厚,所以看似平淡散缓而实极天然浑成。
由此可见,作诗以理为骨固佳,其尤贵者当善于在情中化理。晋宋之交,玄风大炽,一般诗人都能谈理。山水诗中的谈玄说理成份多为后人所訾议,而产生于同时的陶渊明田园诗中亦有不少谈理之作,却博得了盛誉。原因就在刚刚脱离玄言诗的山水诗多以自然证理,理赘于辞;而陶诗则能以情化理,理入于情,不言理亦自有理趣在笔墨之外,明言理而又有真情融于意象之中。这种从容自然的境界,为后人树立了很高的艺术标准。
这首诗可分两层,前六句为第一层,叙事与写景,概括表现了山间的美景,详细描绘了山下的田野风光;最后两句为第二层,议论抒情,含蓄地表达了诗人对美好大自然的无限眷恋之情和独到的审美感。
作者首句即点题,说明自己天一破晓便乘竹轿离开寺庙了。这里没有申说留宿寺庙的原因,宋代和尚多有能诗者,有些使命还很大,作者也许昨夜是与黄山寺一位诗僧切磋诗艺,探讨哲理,大有所得,余兴犹存;出的庙门,又见一路春光扑面,春色宜人,因此格外高兴。“野塘山路尽春色”一句,概括了下山途中的景物。这里作者之所以没有细细勾勒野塘边、山路旁的景色,是由于天刚破晓,景物尚在朦胧之中,不宜看得真切,加上作者又是乘坐竹轿,不比步行能驻足细赏。但一个“尽”字,见一路映入诗人眼帘的尽是明媚的春光,已足以传达出满心愉悦之情了。
山路曲曲,松林层层。从“穿松影”一语可见下到山脚,登上坦途,太阳已经升起了。黄山寺已被层峦叠翠所遮,只从山颠云际隐隐约约传来阵阵的钟声。山之高、林之密、路之远,尽在不言之中。
下得山来,“平陆”的春光与“山路”相比,又有动人之处。颈联“草色溪流高下碧,菜花杨柳浅深黄”,写出了春日田野风光的特征。一条小溪,蜿蜒曲折,碧波荡漾;溪岸两旁,郁郁葱葱,碧草吐芳。草在岩上绿,水在岸下绿,是水绿了草?还是草映绿了水?一片片菜花翻波涌浪,一排排杨柳婀娜多姿,菜花黄得浓,柳丝黄得淡,浓淡相间,深浅相配,协调和谐,宛如画境,真可谓”撩人春色不须多”。置身于这生气盎然的一片大好春光之中,谁人能不动情呢?
“杖藜切莫匆匆去,有伴行春不要忙”。诗人在撩人春色的诱下,终于从竹轿上走下来了。他不满足于“坐轿观花”,而要拄上藜杖,漫步田野,细细地欣赏体味。大自然的千姿百态,春天里的万紫千红,匆匆流览,岂能深刻体会到个中三昧?所以诗人劝告同行之人,“有伴行春不要忙”。这里既流露出对美好春光的无限眷恋之意,又谈出了一种生活中审美的经验;在观赏美景时,应该保持一种高度闲适的心境,细细观摩,慢慢体味,才能深入认识美的事物的真谛,而不能走马观花,浅尝即止。作者在《天台曹园》诗中也说:“平生看花法,不学蜜蜂忙”。蜜蜂采花是为着酿造蜂蜜,实质上是一种追求功利的表现;诗人赏花是为着审美,而审美在形式上对个人来说,是一种自由的观照,而不是一种功利的欲求,所以审美时应该抛弃功利之心,进入一种专注忘情的境界。也许,诗人昨夜在黄山寺庙同和尚谈论的正是这类道理吧?
这篇文章对在故乡相州起兵和以往战况略作回顾后,自感只是“快国仇之万一”,又简述了这次建康之战。在末段,表达了“蓄锐待敌”、“功期再战”、洗雪国耻、收复中原的决心,是全文的中心所在。全文洋着高昂的爱国激情和忠愤之气,感人至深,语气刚峻,句句铿锵,斩钉截铁,一气贯通。
“自中原板荡,夷狄交侵”,开头以九个字交待了时代的大背景。“板荡”用典,形容天下大乱,局势动荡。自“靖康之变”后,中原大乱,半壁江山仍岌岌可危,金人多次进军试图将大宋彻底覆灭,此时正处于一个国家和民族危亡的“乱世”关头。
紧接着作者叙遭“余发愤河朔,起自相台,总发从戎,历二百余战。虽未能远入夷荒,洗荡巢穴,亦且快国雠之万一。”唐太宗《赐萧璃》诗云:“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勇夫安识义,智者必怀仁。”河朔的陷落激起了作者“板荡识诚臣”的一腔热血。他少年时便发愤而起,毅然从军,此后数年间经历两百多次战斗。岳飞戎马一生正是他少年立志杀敌雪耻的最好验证。
作者曾作词《满江红》,“总发从军,历二百余战”可与词中“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交相辉映。在这一段中,岳飞已向“神明”告白自己从小为国征战的夙愿,为后文的立誓作了铺垫。
承前“快国仇之万一”而叙现在:“今又提一旅孤军,振起宜兴。”今次提孤立之师,振奋而起,冲锋陷阵,击杀敌虏,出语如利刃长鞭般气势强锐。金兵南侵时,岳飞率军在广德、宜兴一带接连袭击金兵,取得一次次胜利。“振起宜兴”一句气壮山河,是战斗胜利的写照。
紧接着,“建康之役,一鼓败虏,恨未能使匹马不回耳”。“一鼓败虏”,第一通鼓就将敌人击败,喻明了士气极其高涨、锐不可当;“恨未能使匹马不回耳”既表明了要全歼敌人、洗荡敌巢的雄心壮志,又带有此次战役未能全歼敌军的惋惜。这一段对当前局势作了叙述,为下一段的誓词进一步作铺陈。
“故且养兵休卒,蓄锐待敌”句是叙述的承转。后面誓盟的主文可分为两层来理解。其一是要激励士兵在未来的大战中将敌军彻底打败,向北越过沙漠,杀入胡虏的老巢,把夷人全部消灭。第二层意思是迎接徽、钦两位皇帝回京,收复被侵占的土地,解除朝廷忧虑,使天下归于太平。这一段对“神明”所立的誓言,发自于心,殷殷切切,言之凿凿,滔滔汩汩,一泻而下。这是岳飞当时在五岳祠从血管里喷出的誓言,也是他毕生的宏图大愿,充分表现了一位义烈的爱国英雄强烈的爱国精神和以天下为己任的豪情壮志,令人钦佩之至。
此文篇幅虽小,但内涵丰厚,作者少年从军怀志百战,而今大胜后雄心大起,日后杀敌复国的壮志全都凝结在这短短的盟言里。他热血满腔,慷慨激昂,内心的激越奔涌而出,体现在文字上则感情充沛,语气刚峻,句句铿锵,斩钉截铁,一气贯通。读此《五岳祠盟记》令人想起他的另一诗篇《驻兵新淦题伏魔寺壁》:“雄气堂堂贯斗牛,誓将直节报君仇。斩除顽恶还车驾,不问登坛万户侯。”作者杀敌报国的英雄之气真可谓长贯斗牛。
《卫风·氓》是一首上古民间歌谣,是一首弃妇自诉婚姻悲剧的长诗。诗中的女主人公以无比沉痛的口气,回忆了恋爱生活的甜蜜,以及婚后被丈夫虐待和遗弃的痛苦。全诗六章,每章十句。第一章,追叙自己由初恋而定的婚;第二章,叙述自己陷入情网,冲破了媒妁之言的桎梏而与氓结婚;第三章,她对一群年青貌美的天真少女,现身说法地规劝她们不要沉醉于爱情,并指出男女不平等的现象;第四章,对氓的负心表示怨恨,她指出,这不是女人的差错,而是氓的反复无常;第五章,接着追叙她婚后的操劳、被虐和兄弟的讥笑而自伤不幸;第六章,叙述幼年彼此的友爱和今日的乖离,斥责氓的虚伪和欺骗,坚决表示和氓在感情上一刀两断。此诗通过弃妇的自述,表达了她悔恨的心情与决绝的态度,深刻地反映了古代社会妇女在恋爱婚姻问题上倍受压迫和摧残的情况。
诗中虽以抒情为主,所叙的故事也还完整细致,但它已将女主人公的遭遇、命运,比较真实地反映出来,抒情叙事融为一体,时而夹以慨叹式的议论。就这些方面说,这首诗已初步具备中国式的叙事诗的某些特征。这些特征或多或少地影响到其后二千余年的叙事诗,在《孔雀东南飞》《长恨歌》,直到近代姚燮的《双鸩篇》中似乎都可以看到它的影子。
《氓》诗的结构,是和它的故事情节与作者叙述时激昂波动的情绪相适应的。全诗六章,每章十句,但并不像《诗经》其他各篇采用复沓的形式,而是依照人物命运发展的顺序,自然地加以抒写。它以赋为主,兼用比兴。赋以叙事,兴以抒情,比在于加强叙事和抒情的色彩。
开头一、二章,《诗集传》云:“赋也。”具体描写男子向女主人公求婚以至结婚的过程。那是在一次集市上,一个男子以买丝为名,向女主人公吐露爱情,一会儿嬉皮笑脸,一会儿又发脾气,可谓软硬兼施。可是这位单纯的女子看不透他的本质,说是必须有人来说媒,最后将婚期订在秋天。从此以后,女子朝思暮想,“乘彼垝垣,以望复关”,望不到男子所住的复关,便泪流不止;既见复关,就像见到所恋之人,不禁眉开眼笑。她还打卦占卜,预测婚事的吉凶。及至男方派车前来迎娶,她就带着全部的财物,嫁了过去。这两章叙事真切,历历可见,而诗人作为一个纯情少女的自我形象,也刻画得栩栩如生。方玉润评这一段云:“不见则忧,既见则喜,夫情之所不容已者,女殆痴于情者耳。”(《诗经原始》)一个“痴”字。点出了此女钟情之深。
朱熹《诗集传》谓第三章“比而兴也”,第四章“兴也”,也就是说这两章以抒情为主,诗中皆以桑树起兴,从诗人的年轻貌美写到体衰色减,同时揭示了男子对她从热爱到厌弃的经过。“桑之未落,其叶沃若”,以桑叶之润泽有光,比喻女子的容颜亮丽。“桑之落矣,其黄而陨”,以桑叶的枯黄飘落,比喻女子的憔悴和被弃。“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则以“戒鸠无食桑葚以兴下句戒女无与士耽也”(《诗集传》)。桑葚是甜的,鸠多食则易致醉;爱情是美好的,人多迷恋则易上当受骗。男人沉溺于爱情犹可解脱。女子一旦堕入爱河,则无法挣离。这是多么沉痛的语言!从桑叶青青到桑叶黄落,不仅显示了女子年龄的由盛到衰,而且暗示了时光的推移。“自我徂尔,三岁食贫”,一般以为女子嫁过去三年,但另有一种解释:“三岁,多年。按‘三’是虚数,言其多,不是实指三年。”(程俊英《诗经译注》)实际上是说女子嫁过去好几年,夫妻关系渐渐不和,终至破裂。女子不得已又坐着车子,渡过淇水,回到娘家。她反覆考虑,自己并无一点差错,而是那个男子“二三其德”。在这里女子以反省的口气回顾了婚后的生活,找寻被遗弃的原因,结果得到了一条教训:在以男子为中心的社会里,只有痴心女子负心汉。
诗之五章用赋的手法叙述被弃前后的处境,前六句承上章“自我徂尔,三岁食贫”,补叙多年为妇的苦楚,她起早睡晚,辛勤劳作,一旦日子好过一些,丈夫便变得暴戾残酷。这个“暴”字可使人想像到丈夫的狰狞面目,以及女主人公被虐待的情景。后四句写她回到娘家以后受到兄弟们的冷笑。《诗集传》释此段云:“盖淫奔从人,不为兄弟所齿,故其见弃而归,亦不为兄弟所恤,理固有必然者,亦何所归咎哉,但自痛悼而已。”说女主人公“淫奔”,固不足取;但其他的话可以帮助读者理解她当时所受到的精神压力和由此而产生的内心矛盾。
第六章赋兼比兴,在抒情中叙事,当初他们相恋时,有说有笑;男子则“信誓旦旦”,表示白头偕老。可是他还未老时就产生怨恨,而且无法挽回。这里用了两个比喻:浩浩汤汤的淇水,总有堤岸;广阔连绵的沼泽,也有边际。言外之意是:我的痛苦为什么竟没有到头的时候?《诗集传》指出“此则兴也”,其实它是比中有兴。诗人运用这两个比喻,强烈地抒发了一腔怨愤,诉说了弃妇无边无际的痛苦。为了摆脱这些痛苦,她下决心与那男子割断感情上的联系:“反是不思,亦已焉哉!”从此后不再希望他回心转意,算了,算了。然而她果真能做到吗?方玉润认为:“虽然口纵言已,心岂能忘?”(《诗经原始》)是的,从这女子一贯钟情的性格来看,她对男子不可能在感情上一刀两断,这就是今天常说的悲剧性格。